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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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少工委管理制度

少先队少工委管理制度

少先队少工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少先队少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少先队少工委内部的组织管理,是少先队工委和少工委的工作指南。

第三条少先队少工委是组织少先队和少年儿童工作的领导机构,具有指导、管理、监督、统筹协调的职责。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应当与《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团团务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五条少先队少工委领导班子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领导工作的科学决策、主动作为、严格管理、优化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少先队少工委设立书记、副书记和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书记是少先队少工委的领导职务,负责领导工作、决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工作计划和报告工作情况。

第八条副书记负责协助书记完成工作任务,接替书记工作,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主要负责文件管理、会议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十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工作任务,少先队少工委可以设立相关的工作部门。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十一条少先队少工委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维护党的团的利益。

第十二条少先队少工委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建立健全的组织纪律。

第十三条少先队少工委要加强对团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团干部的工作水平和责任感。

第十四条少先队少工委要建立健全的经济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管理,保障经济资金的使用安全。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少先队少工委要主动承担起组织、动员、教育和监督少先队和少年儿童的工作责任。

第十六条少先队少工委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少先队少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第十七条少先队少工委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促进少先队员的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少先队少工委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少先队少工委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中学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中学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组织、培养和教育中学生积极参加工作,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中学学校与社会的联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委是学校的附属组织,属中学学校正式机构。

第三条工委的任务是组织千里马工程、生产生活必需品,帮助学生克服车辆、技术与材料等困难,实行计划收入与记功倒扣,开展各类劳动竞赛,组织骨干班、集体劳动、文化、政治、技术培训班等活动。

第四条工委人员包括中学学校职工、中学生、家长、社员等。

工委全体成员要保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作风,积极在青年学生中开展以贴近实际、理论联系实际为特点的教育活动。

第五条工委的领导机构为工委主席团,由工委主任、副主任、团员代表组成,除工委主任外,其他团员代表不少于2人。

工委主席团是工委的决策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工作。

第六条工委设立办公室,设办公会议制度,工委主席团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全体成员参加。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工委主任是工委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工委工作。

第八条工委主任以下设副主任,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设立。

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所属部门工作。

第九条工委设五大部门:劳动生产部、计划收入部、技术科研部、政治文化部、工委办公室。

第十条劳动生产部负责工委的生产组织与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劳动竞赛和集体劳动,负责生活物资征购、仓储和供应工作。

第十一条计划收入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计划工资管理,每月统计学生工资,按学生实际工作时间、产量等因素确定工资,并进行发放。

第十二条技术科研部负责工委的技术与科研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协助劳动生产部进行生产工艺改革。

第十三条政治文化部负责组织学生的文娱活动,开展大型演出、游园、迎接重大节日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政治水平。

第十四条工委办公室负责工委的日常办公工作,组织召开工委会议和办公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工委各部门的工作材料和资料。

学校少先队管理制度

学校少先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少先队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少先队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少先队委员会(以下简称“少工委”)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学校党组织、行政部门、教师代表和少先队员代表组成。

2. 少先队大队部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少先队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各班设立少先队中队,中队辅导员由班主任担任,负责中队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三、少先队活动1. 活动内容:少先队活动应围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道德品质、文明行为、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方面展开。

2. 活动形式:少先队活动可采用主题班会、少先队仪式、团队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

3. 活动时间: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少先队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课时。

四、少先队员管理1. 入队仪式:新队员入队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入队队员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 佩戴红领巾:少先队员应自觉佩戴红领巾,维护红领巾的尊严,不得随意丢弃或污损。

3. 少先队员行为规范:少先队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辅导员管理1. 辅导员职责:辅导员负责少先队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负责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文明行为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

2. 辅导员培训:学校定期组织辅导员培训,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 辅导员考核:学校对辅导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制度1. 奖励:对在少先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戒:对违反少先队纪律的少先队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少先队职务等惩戒。

小学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

小学少先队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少先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少先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培养全体少先队员的爱国情怀、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少先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少工委”)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监督实施少先队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少先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少先队大队部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少工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少先队活动。

3. 各班少先队中队是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班级少先队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三、工作职责1. 少工委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少先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2)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加强少先队队伍建设,提高少先队干部素质;(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5)协调学校各部门,为少先队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 少先队大队部职责:(1)贯彻执行少工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少先队活动;(2)负责少先队档案管理,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少先队工作情况;(3)组织开展少先队干部培训,提高少先队干部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4)加强少先队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少先队工作氛围。

3. 各班少先队中队职责:(1)组织开展班级少先队活动,落实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2)加强中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中队干部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3)关心队员的成长,及时发现和解决队员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的问题;(4)开展中队特色活动,丰富队员的课余生活。

四、工作制度1. 活动策划制度:(1)少先队活动策划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少先队工作的特点;(2)活动策划要充分考虑队员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和实际需求;(3)活动策划要注重活动的教育性、趣味性和实践性;(4)活动策划要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 活动审批制度:(1)少先队活动策划完成后,需报请少工委审批;(2)少工委对活动策划进行审核,确保活动内容、形式和规模符合要求;(3)经审批同意的活动,由少先队大队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少工委章程制度

学校少工委章程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学校少工委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先队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少工委是学校少先队组织的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少先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校少工委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践,寓教于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少工委由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学校少工委设主任一名,由校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担任。

第六条学校少工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学校少工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先队章程》,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做好少先队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质。

(四)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加强与上级少先队组织的联系,争取支持和指导。

(六)维护少先队员的合法权益,关心少先队员的成长。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学校少工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少先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学校少工委办公室负责少先队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学校少工委办公室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档案,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少工委定期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少工委加强对少先队活动的指导和检查,确保活动质量。

第十三条学校少工委加强与班主任、家长、社会各界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少工委所有。

中学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学学校少先队工作,提高少先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少先队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少工委成立:学校成立少先队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少工委”),负责全校少先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少工委成员:少工委由校长担任主任,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年级辅导员组成。

3. 少工委职责:负责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少先队活动、协调各部门支持少先队工作、指导各年级辅导员开展少先队工作等。

三、工作内容1. 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少先队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少先队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

2. 宣传教育:加强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队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

3. 班级建设:指导各年级辅导员开展班级少先队工作,加强班级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班级少先队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4. 队员发展:严格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要求,做好队员入队、离队工作,加强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培训。

5. 督导检查:对全校少先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少先队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制度1. 计划制度:少工委每年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部门、年级辅导员要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 会议制度:少工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少先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报告制度:各年级辅导员定期向少工委汇报少先队工作情况,及时反馈问题,确保少先队工作顺利开展。

4. 评比制度:对少先队工作进行定期评比,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少先队工作不断发展。

五、保障措施1. 保障经费:学校设立少先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少先队活动的开展。

2. 保障场地:学校为少先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3. 保障师资:学校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辅导员,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4. 保障时间:学校合理安排少先队活动时间,确保少先队工作顺利开展。

少先队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

少先队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

少先队少工委管理制度范文少先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少年先锋队,少工委则是少先队的领导机构。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少先队工作,少工委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少工委管理制度的范文。

一、组织结构1. 少工委领导小组:由少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实施少工委的工作计划和政策。

2. 科室和工作组:少工委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科室和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1. 制定和实施少工委的工作计划和政策。

2. 开展少先队组织建设工作,包括组织活动、选拔培训干部等。

3. 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级少先队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组织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养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5. 开展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少先队员的课余生活。

6. 组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提高少先队员的综合素质。

三、干部选拔1. 干部选拔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2. 干部选拔程序:1) 发布选拔通知,并征集申请。

2) 组织面试或考试,根据表现评选出候选人。

3) 进行公示,并征求少工委成员的意见。

4) 少工委领导小组根据评选结果,选定干部并作出通知。

四、日常工作1. 工作计划制定:1) 少工委领导小组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报请上级机构批准。

2) 各科室和工作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3) 工作计划要明确任务目标、工作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2. 工作报告与考核:1) 各科室和工作组按照工作计划,每月向少工委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 少工委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全体成员召开工作总结会,总结工作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少工委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的情况对干部和组织进行综合评定。

3. 会议制度:1) 少工委领导小组每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做出决策。

2) 科室和工作组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并解决相关问题。

学校少工委制度机制

学校少工委制度机制

一、背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学校少工委制度机制。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少工委成立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担任委员。

2. 学校少工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文件起草、宣传等工作。

三、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指导、协调各年级、班级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3. 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道德教育等活动。

4. 加强与家庭、社会、政府等各方面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5.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暴力等不良行为。

6. 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四、工作机制1. 定期召开学校少工委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动态。

3. 开展“五项管理”(即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道德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 加强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衔接,开展家庭教育讲座、亲子活动等,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5. 定期对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工作质量。

6. 开展“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评选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五、保障措施1. 学校为学校少工委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学校加强对学校少工委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学校加强对学校少工委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 学校定期对学校少工委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实施学校少工委制度机制,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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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
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青少年工作队伍建设,培养学校青少年工作干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组成
学校少工委由学校青少年工作委员会领导,学校青少年工作教师团队和学生工作干部组成。

第三章职责
1. 学校少工委负责制定、协调和推动青少年工作的方向、目标和工作计划。

2. 学校少工委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学生工作干部履行其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3. 学校少工委负责为学生工作干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机会,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 学校少工委负责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活动,提高学校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活动
学校少工委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如下活动:
1. 青少年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为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知识传播。

2. 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文化艺术节,举办
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比赛或表演。

3. 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走进社会,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 青少年科技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

5. 青少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促进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6. 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际比赛,提高学生的体育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五章机构
学校少工委设立常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推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学校少工委成员担任。

第六章组织
学校少工委设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校青少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担任。

第七章选举
学校少工委主任和副主任由学生工作干部和青少年工作教师团队共同推荐,学校青少年工作委员会主任根据考核情况决定。

第八章培养
学校少工委负责制定学生工作干部培养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和学生的特长、兴趣等因素,进行人才培养,提高学生工作干部的工作能力。

第九章奖励
对于在青少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工作干部,学校少工委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其工作。

奖励方式可为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第十章纪律
学校少工委成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和部门纪律,遵守工作规范,做到廉洁奉公,勤政务实,正确履行职责。

第十一章责任
学校少工委成员对学校青少年工作的管理和推动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勇于担当,积极履行职责,勇于创新,促进学校青少年工作的发展。

第十二章制定
学校少工委制度由学校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制定,并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生效。

第十三章审阅
本制度由学校青少年工作委员会负责审阅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第十四章附则
本制度修订时,应重新审定,并重新经过学校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

学生工作干部应通过学校少工委培训后,参与学校工作,不得擅自行动。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青少年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少工委管理制度是学校青少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加强学校青少年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非常重要。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校青少年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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