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加班费的计算,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怎样计算,本文拟对加班费问题作一个简单梳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第一部分、加班薪资倍数与时间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一) 8 小时外加点:依据1995 年 5 月 1 日起实行的《国务院对于员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员工每天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所以,假如安排劳动者在每天 8 小时之外延伸工作时间的,就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 150%的薪资;(二)歇息日加班:假如安排劳动者在歇息日工作的,就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 200%的薪资(三)法定节日加班:依据1999 年 9 月 18 日国务院宣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国务院令第 270 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本来的 7 天改为 10 天,即:(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阴历正月初一、 "初二、 "初三);(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假如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当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薪资。
(四)计件薪资时的加班加点:依据《薪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推行计件薪资的劳动者,在达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伸工作时间的,应依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依照不低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 150%、200%、300%支付其薪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推行综共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共计算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伸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伸工作时间的薪资。
推行不准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履行上述规定。
”(五)综共计算工时的加点:依照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 年 3 月 17 日颁发的《对于员工整年代均匀工作时间和薪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员工整年代均匀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 天和167."4 小时。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式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式加班费计算方法及标准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如果是标准工时制,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日工资=劳动者月工资/21.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1.5双休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2.0法定休假日加班=小时工资×加班小时×3.0按照规定,在工作日或双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应的补休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补休的,仍然应当按照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三种工时制地区别和加班计算标准

标准工时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 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综合工时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职工平均周工作时间和平均月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时间基本相同。
主要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运、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等。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职工平均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天、40小时/周、166.64小时/月、500小时/季、2000小时/年。
超出部分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须支付加班费用。
)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
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
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

Make yourself happy every day, happiness is given to yourself.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1、一种是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即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2、另一种是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费,按照工资的3倍计算。
3、“综合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经批准,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虽然大多数劳动者都是按照标准工时制来执行的,但现实中也存在部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此时的情况就比较特殊了,在涉及到加班费的计算上,就与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有点不一样。
那究竟要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呢?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加班费能计入最低工资吗我国《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目前,加班工资在劳动者的工资构成中的比重日益加大,企业依法选择实施不同的工时制度以降低加班工资的支出,是其必然的合法选择。
一、加班种类及工资待遇加班分为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和要求从事劳动的,才视为加点。
劳动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根据用人单位的命令或要求从事劳动的,视为加班。
二、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1、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00%×加班天数2、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150%×延长工作小时时间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300%×加班天数4、计件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满足条件B)5、计件工资在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满足条件B)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依据2008年1月3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年休息日(星期六和星期天)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月计薪天数21.75天。
三、工时制度种类及内容1、标准工时工作制:是由立法确立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个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所以在标准工时制下,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
有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小时)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最长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用人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计算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三种工时制的区别及加班计算标准

标准工时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也就是40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 或周 ) 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 小时 ( 或小时 ) ,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综合工时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职工平均周工作时间和平均月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时间基本相同。
主要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运、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等。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职工平均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天、40小时/ 周、 166.64 小时 / 月、 500 小时 / 季、 2000 小时 / 年。
超出部分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须支付加班费用。
)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的工时制度。
它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劳动者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 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国家标准加班工资算法

国家标准加班工资算法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小时工资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节假日加班费计算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
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算定方法加班工资的基数又该如何确定?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
标准工时制工资计算方法

标准工时制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方法一:标准工时制工资=月薪÷(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实出勤天数+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绩效-社保。
方法二:双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8×200%×加班小时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8×300%×加班小时数,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
1.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2.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4.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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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我国的工作时间制度,早在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里规定,公私营企业一般实行8小时至10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
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刚刚结束,政务院在《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中规定:“为保证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扩大就业面,应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坚持贯彻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公私合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8小时工作。
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均应受到严格的限制。
”195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筑业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规定》,指出:由于目前建筑业工时制度混乱不统一,有8小时、8小时半、9小时的,甚至有10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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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
由于工时过长,影响着职工的身体健康以及文化、技术水平的学习提高,因而决定:从今年的7月1日起,建筑业一律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
七十年代以后,我国对高山、井下、化工、冶金、纺织等行业或工程的工时进行了改革。
目前,纺织业已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化工
法眼看社会
本报记者游春亮本报实习生陈晓君
罗湖区法院有关人员介绍,运输公司违法实行不定时工时制,违法收取安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资约定不清晰,工资发放管理不规范等,是引发诉讼的主要原因。
6月23日,广东省惠州市一名公交司机,闹市驱车狂奔7公里,连撞28辆车,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
事故的发生原因是该司机不满休假期间被要求带病顶班而心生怒气。
媒体聚焦下的公交企业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完善、公交司机心理素质及公交司机薪酬福利等问题在广东省内一时全被推上风口浪尖,成为老百姓纷纷议论的话题。
据了解,近几年来,运输行业工作人员工作劳动强度大、时间长时有被报道,相关劳动争议也常见诸报端。
在新劳动法出台后,此类纠纷显得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