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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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下列人员:(一)公司董事;(二)公司监事;(三)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领取津贴。

公司高管人员的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所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以及经营业绩实现情况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体系与确立薪酬标准:(一)体现以岗位、能力和业绩的付薪理念;(二)体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员工收入水平相结合的原则;(三)体现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防止短期行为,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原则;(四)薪酬标准体现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的原则;(五)体现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个人收入“风险共担,收益分享”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

其所提出对高管人员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其所提出的董事津贴、监事津贴计划须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提出方案或修改的意见,审查、确认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二)检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运行机制,规范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本着以下基本原则制定:(一)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和职责挂钩,强化绩效年薪作用的原则;(二)优化薪酬结构、强化监督与考核的原则;(三)工资总额纳入公司预算计划管理;(四)年薪增长幅度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增长幅度不超过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增幅。

(五)薪酬激励与人才战略相结合。

第四条机构职责: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五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基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三部分。

其中,基薪是对经营者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是按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而给予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报酬;特殊奖励是公司高管人员完成年初董事会安排的特殊任务而单列给予的嘉奖,以及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在公司市场开拓、内部挖潜,促进公司重点任务完成以及可持续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业绩,董事会对高管人员年薪给予一定数额的额外激励。

第六条公司高管人员基薪和绩效年薪的基数,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者的平均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提出总经理基数额度建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议总经理基薪基数按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1-2%确定,绩效年薪基数按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增加额的3-5%确定)。

公司总经理基薪、绩效年薪基数标准确定后,其它高管人员根据所任职务、所负责任等因素,基薪按总经理基数的60%-90%确定,绩效年薪按总经理基数的75%-90%确定。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激励高管人员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岗位职责及长远利益相联系。

第四条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济效益、个人绩效等因素确定;奖金根据公司业绩和高管人员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五条高管人员的薪酬水平应与同行业、相似规模公司的薪酬水平相当,保持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六条高管人员的薪酬支付方式分为月发和年发两种,具体支付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高管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讨相应的赔偿金,从高管人员的薪酬中扣除。

第八条高管人员离职时,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薪酬结算手续。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九条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和任期绩效考核两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年度绩效考核以高管人员职责完成情况和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为依据,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和奖金。

第十一条任期绩效考核以高管人员在一个任期内的业绩、管理等综合表现为依据,设定相应的绩效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和奖金。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任命、续聘和高管人员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严重过失或违规行为,公司将实施绩效扣分或直接解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机制第十四条高管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应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确保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高管个人利益一致。

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责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遵循岗位价值为基础,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三)总体薪酬水平兼顾现在及未来公司发展、内外部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一)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收入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二)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三)基本年薪按照职系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审定;(四)绩效年薪根据年薪标准、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的结果和等级确定,考核由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复合指标构成。

第八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一、薪酬管理制度1.工资结构设计薪酬管理制度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同形式的薪酬。

基本工资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能力水平设定,绩效工资和奖金应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津贴应根据岗位特点和员工需求进行设定。

2.薪酬测算规则制定测算规则,明确工资测算基准、测算比例和测算周期等,确保薪酬测算公正、透明。

3.薪酬调整机制建立薪酬调整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员工业绩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调整。

调整方式可以包括年度调整、绩效调整和岗位调整等。

4.薪酬激励政策制定薪酬激励政策,通过在绩效考核中设定激励机制、设立奖金制度等方式,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

1.考核目标设定设定明确的绩效考核目标,将公司整体目标与部门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结合,确保考核目标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2.考核标准制定制定科学、公正、客观的考核标准,并明确权重分配和评分细则。

考核标准应根据岗位职责和公司需求进行制定,围绕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展开考核。

3.考核周期设定确定绩效考核的周期,可以设置为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等。

不同周期的考核可以针对不同的职能岗位和员工进行设定。

4.考核方式确定确定考核方式,可以采用360度评价、上下级评价、同行互评等多种方式,确保绩效考核结果公正、准确。

5.绩效反馈和管理考核结束后,及时向员工反馈绩效考核结果,并根据考核结果制定奖励和处罚措施,以激励优秀员工和督促下属改进。

同时,建立绩效档案,对员工的绩效进行长期跟踪和管理,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总结: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科学、公正、可操作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才能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家电员工薪资考核方案

家电员工薪资考核方案

家电员工薪资考核方案家电员工薪资考核方案为了激励家电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制定员工薪资考核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一、考核指标:1.销售额:销售额是家电公司核心的考核指标之一。

销售额的增加直接反映了员工的销售能力和业绩贡献。

2.客户满意度:客户满意度是衡量家电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

客户满意度的提升需要员工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包括解答问题、处理投诉、提供专业建议等。

3.市场份额:市场份额是衡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的指标。

员工通过销售额的提升和客户满意度的提高可以间接带动市场份额的扩大。

4.团队合作:团队合作是家电公司员工必备的素质之一,而且与员工的个人绩效和工作环境密切相关。

团队合作的好坏对于家电公司的整体绩效产生重要影响。

二、考核方式与权重分配:1.销售额:占总分的40%。

根据每位员工的销售额进行排名,最高销售额的员工得分最高,其余员工按照相对销售额进行打分。

2.客户满意度:占总分的30%。

通过定期调查客户满意度问卷并统计结果,排名前几名的员工得分较高,具体得分与排名相关。

3.市场份额:占总分的20%。

根据市场份额的增长幅度进行评分,增长幅度大的员工得分较高。

4.团队合作:占总分的10%。

通过团队评价和上级评估员工的团队合作能力,排名前几名的员工得分较高。

三、奖励制度:1.年终奖:根据员工的总得分进行奖励,总得分越高,奖励越丰厚。

年终奖可以以现金形式发放,也可以通过其他奖励形式来满足员工的需求。

2.晋升机会:总得分位于前几名的员工有机会获得晋升机会,并获得相应的晋升加薪。

3.其他福利:员工薪资考核超过公司设定的目标得分后,可以享受一定的额外福利,例如提供员工培训、定期体检、节假日福利等。

四、调整与优化:制定的考核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优化。

根据员工的反馈和公司的业绩变化,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分配,以最大程度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绩效和积极性。

总之,家电员工薪资考核方案应该有明确的指标和权重分配,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同时提供丰厚的奖励和福利,以确保员工的动力和稳定性,推动公司的发展。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关系到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能够激励高管人员积极工作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高管人员薪酬的设置需要根据企业的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高管人员应该享受较高的薪酬待遇,以反映其对企业的贡献和职责。

但薪酬的确定也应该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经济状况,不能过高过低。

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竞争力、市场地位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薪酬水平。

其次,高管人员的薪酬应该与其绩效考核相挂钩。

绩效考核可以定期进行,以考核高管人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

绩效考核的内容可以包括财务绩效、业务发展、团队管理、合规性、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指标,以全面客观地评价高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贡献。

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给予高管人员相应的薪酬奖励,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另外,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还应考虑到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制订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时,应该明确规定制度的原则、标准和程序,不偏袒任何一个人或少数人,确保薪酬和绩效考核的公正性。

同时,应该保持制度的透明度,及时向员工公布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相关信息,让员工能够了解制度的运作机制,增强其对制度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在执行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时,还需要注重激励和约束的平衡。

激励是为了激发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应该合理设置,让高管人员感到受到公正的回报和认可。

同时,也要注重约束,防止高管人员滥用权力,违背企业利益,因此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还应该设立相应的惩罚机制,以强化管理约束。

此外,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执行还应该与企业的价值观和文化相结合。

要建立一种企业文化,强调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结果导向等价值观,让高管人员在工作中始终遵循这些价值观,并在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中能够体现出来。

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约束高管人员行为,还能够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电气公司的薪酬制度与奖励制度

电气公司的薪酬制度与奖励制度

电气公司的薪酬制度与奖励制度一、薪酬制度在电气公司,薪酬是重要的福利体系之一。

公司薪酬制度主要基于企业的经济状况、行业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多方面的因素,结合企业目标、业务发展以及员工绩效来进行设计。

薪酬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基本薪资基本薪资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最基本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和津贴等,是员工持续获得稳定收入的保障。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地区和不同等级的员工,制定不同的基本薪资标准。

2.津贴福利电气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还会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或员工个人特殊情况,给予相应的福利,如餐补、通讯补贴、健康保险、意外保险等。

3.绩效奖金除了基本薪资和津贴福利,电气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了绩效奖金。

该奖金的发放是基于个人或团队的业绩表现,并通过考核后发放。

绩效奖金是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的重要手段之一。

4.股权激励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电气公司引入股权激励计划,给予员工持有公司股份权益的机会。

股权激励旨在通过员工持有股权来加强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二、奖励制度为了激励员工,增强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电气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奖励制度。

1.朝阳奖励该奖项旨在表彰员工在工作中做出了杰出贡献,如有突出业绩、有创新建议、有特别贡献等,可以获得朝阳奖励。

2.团队奖励在团队的工作中,协作是至关重要的,为了鼓励团队合作和协作,电气公司设立了团队奖励制度。

当团队获得业绩突出时,可获得奖励。

3.进步奖励该奖项旨在表彰员工在短时间内突破自我、进步显著的个人,如在某个领域实现了技能提升、在创新能力上突飞猛进等,可获得进步奖励。

4.优秀员工奖励电气公司视优秀员工为企业的宝贵财富,定期设立员工优秀奖项,以表彰那些在业绩、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事业合规等方面表现出众的员工。

三、总结在电气公司,薪酬和奖励两个方面的制度均构成了公司员工管理的重要部分。

公司的奖励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提高团队合作与协作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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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提出年度绩效奖金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年度报告中对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发表审核意见。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及绩效考评程序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度工资和年度绩效奖金两部分构成。

第八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拟定年度绩效奖金方案(方案包括年度绩效奖金考核额度和考核方法),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月度工资根据公司相关的薪资标准执行,按月发放。

第十条年度绩效奖金以年度经营业绩为主要考核指标。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

1、基本指标包括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经营业绩指标;
2、分类指标根据考核对象所分管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反映经营管理水平及工作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年度绩效奖金的确定: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绩效方案,结合每个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考核额度×
考评分值总分为100 分。

第十二条绩效考评的程序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托董事长及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以分值显示;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年末应向考核小组递交述职报告;
3、人力资源部向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有关考核方面的资料(所提供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绩效考核结果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建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交的绩效考核的相关资料和年度绩效奖金建议,拟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草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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