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私募及境内外上市方式、流程介绍
中国企业在美国IPO上市流程

中国企业在美国IPO上市流程:一,选择中介机构公司改制境外上市过程中涉及的中介机构及主要职责: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是负责公司改制工作的总体协调机构,协助制订改制重组方案,负责与其他各中介机构和企业有关部门协调,是未来上市的辅导机构。
2、土地评估师。
土地评估师负责协助办理土地权证,完成土地评估报告,负责土地评估报告的核准,协助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批复。
3、资产评估师。
就资产评估问题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与审计师对账,负责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
4、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出具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公司筹备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管理建议书,并就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
5、境内外律师。
负责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国有股权管理法律意见书和股份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协助企业就改制法律问题与监管机构沟通,并拟定公司章程,境外律师就是否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6、物业评估师。
如要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话,按照香港交易所的要求,需要聘请有香港执行资格的物业评估师来对上市企业的物业(土地和房屋)进行评估,出具物业评估报告。
二,向境外证监会或交易所提出申请企业在拿到国内监管机构准许上市的有关批文和律师出具的有关法律意见书后,即可向境外交易所提交第一次申请上市的材料。
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1,准备登记文件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企业发行证券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向SEC递交报告,披露与此次发行相关的信息,也就是提交注册登记说明书。
注册登记说明书由两部分组成:招股书及注册说明书,正式招股书会注明注册的生效时间、发行时间、发行价和其他相关信息;但这时用于申报的是非正式招股书,用红墨印刷,俗称“红鲱鱼”(preliminary prospectus,初步招股书),提醒读者这是非正式皈本。
其主要内容包括:封面、概要、公司、资金投向、分配政策、股权摊薄、资本化、财务数据摘要、管理层的讨论、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法律诉讼、证券介绍、总结。
私募基金募集流程是怎样的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私募基金募集流程是怎样的私募基金在中国受到的限制虽然较为严格,但其发展态势依然迅猛。
在中国所有的私募基金必须登记备案才能正式运行或进行资金募集,相对于公募而言,私募基金的募集以非公开销售为主,那么私募基金募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1、特定对象确定;2、投资者适当性匹配;3、基金风险揭示;4、合格投资者确认;5、投资冷静期;6、回访确认。
一、特定对象的确定1、第十六条募集机构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前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第十七条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3、第十八条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投资者的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募集机构逾期再次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时,需重新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同一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持有期间超过3年的,无需再次进行投资者风险评估。
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主动申请对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进行重新评估。
4、第十九条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者问卷调查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
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者自愿的前提下获取投资者问卷调查信息。
5、第二十条募集机构通过互联网媒介在线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应当设置在线特定对象确定程序,投资者应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
二、私募基金推介1、第二十一条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
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流程详解

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方式及流程详解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途径虽然非常多,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两大类: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
一、境外直接上市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
即我们通常说的H股、N股、S股等。
H股,是指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Hongkong第一个字“H”为名;N股,是指中国企业在约纽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取New York第一个字“N”为名,同样S股是指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
程序较为复杂,因为需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审批,成本较高,所聘请的中介机构也较多,花费的时间较长。
但是,IPO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的范围更广。
所以从公司长远的发展来看,境外直接上市应该是国内企业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
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出能符合境内、境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二、境外间接上市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以间接方式在海外上市。
即国内企业境外注册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
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买壳上市(反向收购)和造壳上市(SPAC“特殊目的并购投资公司)。
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拿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
海外间接上市流程详解2.1买壳上市(反向收购)壳公司:是指一个没资产、没有负债的上市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已经没有业务的存在,但仍保持着上市公司的身份及资格;有的壳公司股票仍在市场上交易、有的已经没有交易了,但均为壳公司的一种。
中国公司如何在境外上市

中国公司如何在境外上市作者:高级幕僚来源:《现代企业教育·企业商学院》2013年第04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有梦想、有远见的中国企业家,都尝试着走进国际资本市场,通过境外融资的方式做强、做大自己的公司,并希望随着公司的股票交易,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及其个人财富的翻倍增长。
那么,在境外上市的条件、方式、流程有哪些呢?笔者做了一个简单的概括,现介绍如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条件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5.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6.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7.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1.申请报告。
2.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4.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5.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的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7.国土资产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8.公司章程。
9.招股说明书。
10.重组协议、服务协议及其他关税交易协议。
11.法律意见书。
12.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赢利预测报告。
13.发行上市方案。
14.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申请及批准程序1.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初步申请(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三个月前,须向证监会报送上述所规定的1至3文件,一式五份。
2.证监会就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详解及18大注意事项

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
系统网址为:https://(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登记流程:4、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5、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6、公示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7、注销登记: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深圳吾思已被注销登记。
8、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9、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10、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考试、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其他情形。
11、信息报送: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包括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10号令下境外上市操作指引

10号令下境外上市操作指引在商务部等六部委于2006年8月8日下发《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前,境内企业通常采取“红筹模式”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即:境内企业的股东按照在境内企业同样的股权比例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即准备在境外上市的公司,有时为了上市后方便股东退出及避税的考虑,也可设立两级离岸公司,称作控股公司和运营公司),离岸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境内企业,将境内企业的权益装入离岸公司,私募投资者或风险投资对离岸公司进行投资,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离岸公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述操作方式见下图:于2006年9月8日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最大的变化是对跨境换股这一红筹模式进行了详尽规定。
由于跨境换股涉及到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重大事项,主管部门原则上要求进行全程监控,全程审批,涉及到的审批与登记部门有4个,包括商务部、外汇管理局、工商局和证监会,从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一直到获得正式的各种证书,审批与登记的次数有8次。
跨境换股和现金收购境内企业的操作步骤和申报程序差别不大,但对实质性审核时跨境换股的更加严格,并需要并购顾问出具专业报告。
特殊目的公司并购境内企业需要商务部审批,并购后的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外资增资比例在25%以上除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交易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等。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9月21日就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材料等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十号令下企业境外上市有多种方式和途径,包括(但不限于):(1)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境内企业与SPV跨境换股后SPV在境外上市;(2)境内企业通过与境外上市公司跨境换股的方式上市;(3)境内企业设立SPV,SPV以现金方式收购境内企业权益后在境外上市;(4)境外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境内企业,实现境内企业的上市,境内企业的股东通过适当的安排(不包括换股方式)持有境外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5)境外的投资者设立SPV,SPV收购境内企业后,境内企业股东通过安排持有SPV的部分股权(非控股权),之后SPV在境外上市。
中国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主要途径流程图和说明比较分析

中国企业进入美国资本市场有以下四种途径:1.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s)通过IPO在美国上市分为两种情况:2.反向兼并(Reverse Merger)通过RM在美国上市分为三种情况:(1)APO(Alternative Public Offering,即融资型反向收购)(2)FTO( Funding Takeover 即先私募再反向并购上市)(3)反向并购RTO ( Reverse Takeover)三种方式。
3.美国存托股证挂牌(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ADRs )通过ADRs在美国上市分为三个等级:(从监管程度轻到严排序)(1)一级ADR:一级ADR 可以在代理商和批发商的粉红单上报价,但不能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或纳斯达克上报价。
主要是为美国投资人提供对现成的境外公司的股票的通道,但是,不能用于筹集资金。
成本较小,平均为25000 美元,境外公司的获益是很大的,通常股价会上升4 -6 %。
(2)二级ADR:二级ADR 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但不能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
成本巨大,平均超过100 万美元。
成效也巨大,其为境外发行公司所铺设的通向美国投资人的通道且以美国一般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披露,通常会促使公司股价上升10-15%。
(3)三级ADR:三级ADR 是唯一的允许境外公司在美国融资的ADR 形式。
境外发行公司将自己的证券向美国投资人作公开发行。
成本更巨大,一般超过150 万美元。
因为必须按类似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的程序进行。
➢对于很多需要大量资金的境外公司而言,即使成本很高,三级ADR 也是值得的,因为美国的公众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无可比拟的融资基地。
4.私募资金和美国证券法144A条例私募资金是一种避免美国证券法要求的注册,而又能在美国出售证券的做法。
但是,美国证券法规对于出售私募证券有很多限制。
三、首次公开募股IPO与反向并购RTO的比较➢目前,中国企业赴美国上市及融资主要通过IPO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和反向并购( Reverse Takeove r,简称RTO)两种方式上市。
境外发债流程

境外发债流程境外发债是指国内企业或机构在境外市场上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或进行融资活动。
境外发债流程相对复杂,需要企业或机构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完成发债活动。
下面将介绍境外发债的一般流程。
首先,企业或机构需要确定发债计划,包括发债规模、发债用途、发债期限等。
在确定发债计划后,需要选择合适的发债方式,可以是公开发行、私募债券或其他方式。
同时,企业或机构还需要选择发债的地区和市场,以及确定发债的货币种类。
其次,企业或机构需要进行发债审批和备案工作。
在中国境内发行境外债券需要经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同时还需要向证监会备案。
在境外市场发行债券,需要遵守当地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接下来,企业或机构需要选择合适的发行主体和发行机构。
发行主体可以是企业自身,也可以是企业的子公司或特设实体。
发行机构通常是投行或承销商,他们将协助企业完成发行工作,包括债券设计、营销推广、定价等工作。
然后,企业或机构需要准备相关的发债文件和材料。
这些文件和材料包括发行计划书、募集说明书、法律意见书、财务报表等。
这些文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核准,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
最后,企业或机构进行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
在发行过程中,企业需要与投行或承销商合作,进行债券的定价和销售。
完成发行后,债券将在境外市场上市交易,企业需要履行相关的上市手续和义务,同时进行债券的后续管理和披露工作。
总的来说,境外发债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需要企业或机构充分准备和合作,以确保发债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时,企业或机构还需要关注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及时调整发债策略,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希望本文介绍的境外发债流程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