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
婴儿安全岛的设立是利大于弊

辩论赛初赛
辩题:婴儿安全岛的设立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程洁,是正方一辩
一辩稿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场的观众们,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们的辩题是婴儿安全岛的设立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婴儿安全岛是收容被弃婴儿的小屋,用以避免婴儿被弃后再次受到外部不良环境的侵害,使他们得到救助,增加存活的几率。
我方认为是利大于弊的。
首先,婴儿安全岛的设立体现了以儿童权益为本的理念,更是生命权至上的很好诠释,我们不能因为生命的脆弱就放弃对弃婴们的救护,放弃给予弃婴们生存下来的权利,放弃人性的美。
设立婴儿安全岛,可以救助那些无辜可爱的小生命,更显人情温暖,所以利大于弊。
其次,中国各地设立的婴儿安全岛接收的弃婴99%都是病残儿童,家长们把他们遗弃到安全岛是因为家庭困难无法承受高昂的医疗费,是万般无奈之举,而设立婴儿安全岛给予了家长们一份希望,给了他们一份安慰,可以让他们的孩子保住性命,避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所以利大于弊。
再次,民政部门设立的婴儿安全岛是因势利导的护婴措施,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并为社会弃婴现象做出补救和应对,它虽不是解决弃婴问题的根本途径,但在目
前来看,仍是有效而必须的,从长远来看,也是利大于弊的。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弃婴现象仍然存在,我们设立婴儿安全岛,不仅可以改变这一现状,为弃婴撑起一片爱的天空,而且完善了中国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小生命的关怀呵护,更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的认为婴儿安全岛的设立是利大于弊的。
谢谢大家!。
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

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第一篇: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今天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设立弃婴安全岛能够挽救婴儿的生命,但实质上却对弃婴安全岛的重大弊端视而不见。
我们今天说吸毒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能设立一个吸毒安全岛;卖淫也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能设立一个卖淫安全岛;同样的,今天弃婴是违法的,我们又怎能设立一个弃婴安全岛,容忍其践踏法律呢?我方认为,今天评判利弊的标准在于:设立弃婴安全岛能否从根本上保障婴儿的各项权利,不仅是其生命权,还包括享有亲情的权利等等。
而我方认为其弊大于利,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设立弃婴安全岛增加了弃婴的数量。
南京弃婴安全岛在3个月内收到弃婴170名,相当于往常一年的数量。
而广州弃婴安全岛在50天内接受了300名弃婴,相比于未设立弃婴安全岛前,同期增长了10倍以上。
广州弃婴安全岛也因为接收弃婴的数量大大超出预计而被迫选择了关闭。
而这种“弃婴潮”的出现,也极易使民众产生从众心理,减弱了弃婴父母的负罪感,导致更多的家庭选择了弃婴。
因此,设立弃婴安全岛其实使更多无辜的孩子失去了家庭,损害了他们本应享有亲情的权利。
第二、设立弃婴安全岛是对弃婴行为的纵容。
今天法律上明文规定:遗弃婴儿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而弃婴安全岛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监控、不追究。
今天司法机关本有责任与义务惩治弃婴行为,但从弃婴安全岛设立至今,全国没有任何因一例父母将孩子遗弃在弃婴岛而被起诉的案例。
弃婴安全岛的设立包庇了丢弃婴儿的违法行为,是政府对弃婴行为的默许、法律对弃婴行为的让步。
法律之所以设立弃婴罪,其实就是为了保护生命,可弃婴安全岛的设立践踏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法律的威慑力,使不负责任的父母遗弃了婴儿逃避了追究。
从长远来讲也是对婴儿各项权利的不可弥补的破坏。
我方今天并不否认,确实有一小部分婴儿因为弃婴安全岛而保住了性命,这是弃婴安全岛的利。
然而,这种利完全可以通过完善现有制度来达到相同的效果。
反方二辩驳论稿_婴儿安全岛弃婴岛

谢谢主席,大家好。
听完对方辩友的论述之后,我不得不指出你们的几大错误。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对方论述的角度对不对。
这是一个对比性的辩题,对方不但没有明确婴儿安全岛的设立利大于弊的标准是什么,而且对方辩友整篇立论都是在简单地阐述生命有多宝贵,婴儿安全岛的设立给弃婴们带来了多少福音,却少有提及弃婴产生的根本原因。
利弊又从何谈起?再者,对方辩友的逻辑也有错误,就是对方辩友只看到产生的后果,却没有深究产生弃婴的根源。
我们只有从根源去想问题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我们承认婴儿安全岛能够救到一部分弃婴的生命,这就是它的利处,但我们却看不到它如此高昂的成本无法持续运转,也无法普及。
婴儿安全岛只有在财力物力非常高的一线城市才能设置,大城市的重症病孩子还能帮助点,但偏远地区的怎么办?就算是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在已收留多达2100多名的弃婴后也无奈停止试点。
这样花大价钱做小事情而且达不到根本目的做法,那么它弊端肯定是大于利的。
其三(补救手段,最后一环),对方辩友也承认婴儿安全岛是一种应急方法,换句话说也是所谓的无奈之举,但是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当这样的无奈之举在社会上流行起来,我们是不是便会陆陆续续看到弃老岛,弃植物人岛、弃病妻岛、弃残疾人岛等等的岛呢?其四(减少弃婴),婴儿安全岛是一种被动接受弃婴的装置,因为它是等着弃婴家庭自己送来,也就是说万一哪个父母舍不得自己的孩子,那么我们就不去帮助他们治疗了吗?难道我们只去帮助那些狠得下心的父母吗?更可怕的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故意弃婴,对方辩友的意思是不是说今天打着拯救婴儿的旗号就认为可以不追究那些抛弃孩子父母的责任了呢?好比我今天喝醉了就,开车撞伤了人,那么我是不是只要把人医院,而且伤者无大碍,那么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离开了吗?·婴儿安全岛设立之后能不能真正保障婴儿的生命权尚不可知,有些甚至成为了父母逃避责任的避风港,对方辩友以为有了婴儿安全岛那些恶意弃婴的父母就会为之感化,殊不知,那些人性泯灭完全没有责任心的父母会直接把婴儿放到婴儿安全岛附近直到饿死,对方没有看到;对方辩友以为婴儿安全岛里接收的孩子就是继续救助的重症病儿,殊不知,很多婴儿安全岛却“意外”收到了不少轻度残疾,甚至没有残疾的女童,更出现了12岁大龄弃婴。
弃婴岛不能一弃了之

关键词:
尊重生命、责任、大爱
素材:
广州首个婴儿安全岛启动不到半月,已接收51个孩子,最小的出生三天,最大的6岁,除了一个早产儿,其他都身患重病。
论点:
尊重每一个生命
弃婴岛不能一弃了之
段落:
在广州的婴儿安全岛门前,贴着一份孤残儿童亲笔书写的心声,“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真的忍心抛弃我吗?” 真是让人心理百感交集。
安全岛实际上它是一个给孩子们提供诺亚方舟的地方,但是有这样的一群儿童和家庭存在,这不单单是这些家庭需要面对的问题。
启示:
我们首先从关爱孩子出发,家庭如果犯了遗弃孩子的罪,应该得到一定的处置,但是更应做的是我们的体制,我想只有这样被遗弃的孩子才会越来越少。
设立弃婴平安岛利大于弊立论[整理版]
![设立弃婴平安岛利大于弊立论[整理版]](https://img.taocdn.com/s3/m/be6ddffd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2a.png)
弃婴安全岛是为弃婴生存提供必要庇护的设施,设置在儿童福利院和收养中心周边,伴随针对婴儿救治的巡查、接收、治疗等制度。
0从2011年起至今,石家庄等许多省市相继试点设立“弃婴安全岛”。
据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的粗略统计,全国各地设立的“弃婴安全岛”接收的弃婴中约99%都是病残儿童,年龄在出生几个月到6岁之间。
这些儿童一旦遭受父母的残忍抛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继续活下去,这正是设立弃婴安全岛的意义所在。
0基于人道主义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考量,我方认为设立弃婴安全岛利大于弊。
一,为快速有效地保护弃婴的生命健康,弃婴安全岛的作用巨大。
0多数人遗弃孩子会选择公园、厕所等偏僻场所,弃婴难在第一时间被发现,易受自然环境和动物的侵害,存活率一直较低。
而“弃婴安全岛”可以集中收容弃婴,配有婴儿保温箱,通知按钮等庇护和通知设施,便于医疗人员及时行救,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
02011年至2012年1月底,石家庄福利院弃婴岛接收的26名弃婴中,18名最终活了下来,存活率提高了20%,孩子也很少再出现高烧、外伤、肺炎等症状,弃婴的命运有了明显的改观。
0二,弃婴安全岛是一项兜底性救助,完善了社会保障。
0家庭遗弃婴儿的原因复杂多样,或因为经济困难或由于道德问题。
当今中国,一方面,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受经济发展的制约举步为艰,奢求社会和政府为每一个婴儿的生养病买单不太可能,重残病婴儿需要的高昂医疗费用和抚养成本就成了这些家庭不能承受之重;另一方面,人们违背道德伦理而偷偷产下婴儿的事情又难以通过法律完全禁止。
因而,弃婴现象难以被根除,总有婴儿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父母遗弃。
所以,当家庭已无力保护婴儿时,政府设立弃婴安全岛成为了社会救助婴儿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必须存在的兜底性救济。
三,“弃婴安全岛”保护了婴儿生命权与法律严禁弃婴的宗旨相一致。
0法律通过禁止和打击弃婴行为来预防犯罪,保护婴儿生命权。
弃婴安全岛是在婴儿被遗弃后,采取弥补和救助措施来保护婴儿的生命健康,这两者都是尊重和保护弃婴生命权的体现,建立“弃婴安全岛”是对“生命至上”、“儿童利益优先”理念的充分诠释。
婴儿岛的设置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婴儿岛的设置利大于弊婴儿安全岛,是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弃婴生存权利的一次尝试与探索。
建立“弃婴安全岛”的目的是为防止弃婴在野外受到不良环境侵害、延长婴儿存活期,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
弃婴岛设在儿童福利机构门口,岛内设有婴儿保温箱、延时报警装置、空调和儿童床等。
岛内接收婴儿后,延时报警装置会在5至10分钟后提醒福利院工作人员到岛内察看弃儿,尽快将婴儿转入医院救治或转入福利院院内安置。
弃婴安全岛的赞同者们认为,设立弃婴岛提高了弃婴的存活率,保障了弃婴的生命安全,体现了社会进步;质疑者则认为,设立弃婴岛是对遗弃行为的变相纵容和鼓励,与法律禁止弃婴的要求不一致。
中国第一个弃婴岛于2011年6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设立。
2013年7月,民政部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弃婴岛试点工作。
目前,山东、河北、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等省区市已建成数十个弃婴岛并投入使用。
“婴儿安全岛”实际上是一间收容被遗弃婴儿的小屋,设置目的是避免婴儿被遗弃后其身心再次受到外部不良环境的侵害,增加弃婴的存活率,使其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救助。
中国各地设立的“弃婴安全岛”接收的弃婴,约99%都是病残儿童。
婴儿被遗弃的原因主要是家庭无法承受昂贵的医疗费,无法承受呆傻孩子将来的特殊教育费用,很多家庭担心因病致贫,这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当前中国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家长大多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担心因病致贫。
据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建立弃婴岛以来,接收的弃婴大多在一岁以下,有的孩子身上插着导管,有的孩子发着高烧,有的孩子衣物中存放着在医院的治疗病历,这些孩子患有脑瘫、唐氏综合症、血液系统疾病等中重度疾病,如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
还有一部分是1至6岁的孩子,身患重病和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接受正常教育。
在这个弃婴岛内,近三分之二的家长留下了字条或现金,表示遗弃孩子纯属万般无奈之举,希望孩子能够得到医治,保住性命。
立论 弃婴岛设立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评委,感谢正方的立论,对于今天这个辩题,我方所持观点,弃婴岛的设立,弊大于利。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弃婴岛”从1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到3月16日被迫暂时关闭,仅仅运行不到50天,就已不堪重负。
这无疑凸显出了弃婴岛的弊端,我方的评判标准是,弃婴岛的设立是对道德和法律的漠视,并且会对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不良影响,助长弃婴风气。
首先,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遗弃婴儿这样的行为明显属于违法甚至犯罪,不管遗弃孩子的父母处于怎样的原因和理由,都不能够被默许或纵容,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方面的严格制约。
设置专门的“弃婴岛”,不就是“鼓励了不负责任的人做不负责任的事”,会变相默许弃婴行为”。
这不就成为了违法犯罪的温床,成为了违法犯罪者的帮凶吗?广泛设立弃婴岛,将孩子放到弃婴岛中,孩子不仅可以保命,还能得到社会福利机构的救助,但是这让这些弃婴父母内心得到极大的平衡,弃婴行为数量可能大大增加,根据统计,每年出生的新生儿中,约有2~3%罹患先天性疾病,被父母弃掉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会有一些婴儿被父母可弃可不弃,弃婴岛的设立将会使这部分父母果断弃掉这部分婴儿,并且此将会举鼓励年轻父母们推卸自己抚养子女的责任,让社会的道德底线沦丧,从长远来看,更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次,保障婴儿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不一定得靠弃婴岛,这只算是应急做法,而应该靠的是道德上的宣传、法律上的约束,要通过建立儿童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家庭扶持政策,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
同时,要加强孕前、孕期指导和检查,提高生育技术水平,通过源头治理,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对于弃婴岛的设立,我方承认并赞同它在拯救弃婴生命方面的优点,但是今天这是一个利弊共存的命题,弃婴岛的设立虽然暂时拯救部分生命,但这会会渐渐变相默许弃婴行为,造成全社会对生命的漠视。
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弃婴岛的设立,弊大于利。
弃婴安全岛利大于弊 设置弃婴安全岛表现儿童利益最高准则

弃婴安全岛利大于弊设置弃婴安全岛表现儿童利益最高准
则
“弃婴安全岛是利大于弊。
”到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次全部会议的民政部部长李立国9日在北京回答记者发问时这样表明。
弃婴安全岛一般是成立在福利院门外的收留被遗弃婴儿的保护场所。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点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让每一个身处窘境者都能取得社会关爱和温暖”。
此刻,我国10个省区市已建成25个弃婴岛并投入利用。
2021年6月,石家庄儿童福利院首开弃婴安全岛的先例。
2021年7月,民政手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依据实际状况展开弃婴岛试点工作。
“设置弃婴安全岛表现儿童利益最高准则,有利于确保保证弃婴的根本救治、生命安全和监护效劳等。
”不过,李立国也泄漏,在特大和单个大城市,弃婴数量明显增加,明
显高于去年同期数量的状况。
李立国表明,此刻正不断盯梢弃婴安全岛的进行状况,及时分析判断。
在回答发问时,李立国也说到“成立弃婴安全岛的社会道德危险和政府职责危险”。
他以为,这首先有利于保护弃婴,有利于完成儿童利益最高的准则,“面对危险的状况下,试点是一个英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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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
今天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设立弃婴安全岛能够挽救婴儿的生命,但实质上却对弃婴安全岛的重大弊端视而不见。
我们今天说吸毒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能设立一个吸毒安全岛;卖淫也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不能设立一个卖淫安全岛;同样的,今天弃婴是违法的,我们又怎能设立一个弃婴安全岛,容忍其践踏法律呢?
我方认为,今天评判利弊的标准在于:设立弃婴安全岛能否从根本上保障婴儿的各项权利,不仅是其生命权,还包括享有亲情的权利等等。
而我方认为其弊大于利,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设立弃婴安全岛增加了弃婴的数量。
南京弃婴安全岛在3个月内收到弃婴170名,相当于往常一年的数量。
而广州弃婴安全岛在50天内接受了300名弃婴,相比于
未设立弃婴安全岛前,同期增长了10倍以上。
广州弃婴安全岛也因为接收弃婴的
数量大大超出预计而被迫选择了关闭。
而这种“弃婴潮”的出现,也极易使民众产生
从众心理,减弱了弃婴父母的负罪感,导致更多的家庭选择了弃婴。
因此,设立弃
婴安全岛其实使更多无辜的孩子失去了家庭,损害了他们本应享有亲情的权利。
第二、设立弃婴安全岛是对弃婴行为的纵容。
今天法律上明文规定:遗弃婴儿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而弃婴安全岛其最大的特点就在于:不监控、不追究。
今天司法机关本有
责任与义务惩治弃婴行为,但从弃婴安全岛设立至今,全国没有任何因一例父母将
孩子遗弃在弃婴岛而被起诉的案例。
弃婴安全岛的设立包庇了丢弃婴儿的违法行为,
是政府对弃婴行为的默许、法律对弃婴行为的让步。
法律之所以设立弃婴罪,其实
就是为了保护生命,可弃婴安全岛的设立践踏了法律的尊严,降低了法律的威慑力,
使不负责任的父母遗弃了婴儿逃避了追究。
从长远来讲也是对婴儿各项权利的不可
弥补的破坏。
我方今天并不否认,确实有一小部分婴儿因为弃婴安全岛而保住了性命,这是弃婴安全岛的利。
然而,这种利完全可以通过完善现有制度来达到相同的效果。
短期内可以简化福利院救助流程、加强对弃婴行为的执法力度;长期上可以通过普遍推行孕妇孕检、减免重症病残儿童的医疗费用。
在保障婴儿生命权的同时,也很好地保护了婴儿包括享有亲情在内的各项权利。
相比于弃婴安全岛可以被替代的利,其产生的全新的重大弊端是不能被接受的。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设立弃婴安全岛弊大于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