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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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的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的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凡与公司证照管理相关的工作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证照管理制度内容包括:1. 证照种类及用途2. 证照申领、补办及到期处理3. 证照保管及使用4. 证照检查及整改5. 证照违规处理6. 其他相关规定第四条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五条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第六条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相一致,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七条公司证照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应当依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二章证照种类及用途第八条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的主要营业证照,用于合法注册和经营;2. 税务登记证:用于公司纳税申报和缴纳;3. 组织机构代码证:用于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和纳税申报;4. 税务登记证明:用于公司开具发票和结算交易;5. 食品经营许可证:用于食品经营行业的合法经营;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用于医疗器械经营行业的合法经营;7. 特种行业许可证:用于从事特殊行业的合法经营;8. 其他相关证件。

第九条公司证照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及时更新和续展,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条公司证照应当放置在规定的场所进行展示,如果证照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补办。

第十一条公司证照使用范围应当限于公司合法经营范围内,不得超出或变相使用。

第三章证照申领、补办及到期处理第十二条公司证照的申领应当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相关材料和手续,以便及时办理并领取证照。

第十三条公司证照的补办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提供申请理由和相关证明,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补办。

第十四条公司证照的到期处理应当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续展、挂失或注销等程序,确保公司证照能够及时更新和保持有效。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工程证书管理制度内容
一、制度目的
明确工程证书管理的目标和意义,确保所有相关证书的申请、使用、保管和更新等环节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监理、设计等相关业务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证书分类与管理责任
详细列出公司所需管理的工程证书类型,如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等,并明确各类型证书的管理责任人或部门。

四、证书申请流程
规定证书申请的标准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申请提交、审核跟进以及证书领取等步骤,并
对每一步骤的负责人和时间节点做出具体要求。

五、证书使用规范
说明证书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必须保证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严禁伪造、涂改
证书信息,以及在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环节正确展示证书的重要性。

六、证书保管与归档
阐述证书的保管条件、保管责任人以及如何进行证书的归档工作,确保证书的安全和便于
查询。

七、证书更新与延续
制定证书到期前的检测、评估和续期计划,防止因证书过期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项目
进度。

八、违规处理机制
对于违反证书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明确违规的后果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九、培训与宣传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程证书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
制度的有效执行。

十、监督与评审
设立监督机构,定期对工程证书管理工作进行评审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持续优化证书管理流程。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怎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证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公司证件的管理与监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

第四条公司证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保证公司证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证件管理系统,明确管理责任,制定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证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证件管理意识培养,加强对员工的证件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公司证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证件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公司证件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司证件的保管第八条公司证件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私自转交或外借,防止证件遗失或被盗。

第九条公司证件应当妥善保管,存放在防水、防火、防盗的安全柜中,确保证件的安全。

第十条公司证件应当定期进行清查,核对证件的数量和完整性,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

第十一条公司证件应当定期备份,并存储在多个地点,以防止证件遗失或损坏。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私自涂改、塞改、转卖或丢失公司证件,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并报告上级。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应当交回公司证件,并签署交接手续,确保公司证件的安全移交。

第三章公司证件的使用第十四条公司证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非法目的。

第十五条公司证件应当使用规定的印章和签名,不得随意涂改或篡改证件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证件的使用应当遵循审批程序,凡涉及重要事项的证件使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证件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破损或遗失,应当立即报告上级进行处理,并重新办理补办手续。

第四章公司证件的管理流程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证件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公司证件借用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借用管理制度

公司证件借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证件借用管理,确保公司证件安全、有效使用,现制订本管理制度。

凡涉及公司各类证件的借用行为,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借用对象公司内部员工及合作伙伴均可根据具体需要借用公司证件,但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借用条件。

三、借用流程1. 借用申请:员工或合作伙伴需填写公司指定的《证件借用申请表》,清楚明确填写借用事由、借用时长、借用证件种类等相关信息,并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证明。

2. 审批流程:借用申请表由借用人提交至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如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批。

3. 借用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会根据借用证件种类和时长进行统一规范和控制。

四、借用条件1. 借用人须为公司内部员工或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2. 借用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借用理由,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用证件;3. 借用证件需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篡改、丢弃或外借他人;4. 借用证件在借用期间如有损坏或遗失,需按照公司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五、借用责任1. 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借用证件,如因私人原因导致证件丢失或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 借用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归还借用证件,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3. 若发现借用证件被恶意使用,公司有权暂停或取消借用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

六、归还流程1. 归还时间:借用证件到期,借用人需按时归还,如需延期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2. 归还方式:归还借用证件时,借用人需交至指定部门和人员,经过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完结手续;3. 归还评定:公司有权对借用证件进行检查评定,如发现问题或不符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借用人立即整改或处理。

七、制度宣导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培训会议等方式,对公司证件借用管理制度进行宣导和推广,确保全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八、制度监督公司将设立专门监督机构,负责公司证件借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证件借用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3、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邮发管理等。

一、档案管理: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

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印鉴管理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公司证照借用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借用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借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证照借用管理,提高公司证照使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许可证、办公场所证件等。

第三条公司证照借用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确保证照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证照借用管理以公司领导为主导,相关部门协助,实行分级负责制,保证公司证照借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所有公司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公司证照借用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借用公司证照,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条公司证照借用管理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执行,定期进行检查与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证照借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并向全公司员工进行通知和培训。

第八条公司证照借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证照借用范围和规定第九条公司职工需向领导提出证照借用申请,说明借用证照的具体用途、时间和地点,领导审核同意后,职工方可办理证照的借用手续。

第十条公司证照借用必须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活动,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借用公司证照的职工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以及申请用途的相关文件,经公司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证照借用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证照借用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期限,一旦超期使用,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借用公司证照的职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证照,否则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证照借用期间,若有变更或者需要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向公司领导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证照借用期间,职工需妥善保管证照,不得私自丢失或损坏,一旦发生丢失或损坏,需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证照借用期间,职工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超范围使用证照,否则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章证照借用管理程序第十七条公司证照借用的申请、审批、使用和返还都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不得私自操作。

资质管理办法

资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监理公司证件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证件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证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监理公司证件管理工作,提高证件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减轻管理负担、确保监理业务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证件管理的范围监理公司的证件管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件:1. 企业营业执照2. 组织机构代码证3. 税务登记证4. 法人身份证明5. 安全生产许可证6. 从业资格证书7. 工程监理资格证书8. 企业资质证书9. 其他相关证件第三章证件管理的原则1. 规范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证件的管理程序;2. 公平性原则:对所有证件的管理实行公平、公正原则;3. 便利性原则:为员工提供便利,保证员工证件的平等权利;4. 安全性原则:对证件的管理要确保安全、保密性。

第四章证件管理的流程1. 证件申领:监理公司员工在入职或转正后,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相关证件;2. 证件审核:公司财务、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员工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3. 证件颁发:公司在审核通过后,将证件颁发给员工;4. 证件存档:公司对员工的证件信息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章证件管理的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并落实证件管理制度;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证件进行管理;3.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类证件的管理;4.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类证件的管理。

第六章证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领导对证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 公司定期对证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有关部门补充规定。

以上为监理公司证件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员工能认真执行该制度,保证公司证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监理业务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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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内部证件管理办法内部证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公司内部证件的监督和管理,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和生产经营及个人发展,根据建设部职业资格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内部员工证件管理。

三、内部证件使用采取统一标准,杜绝各自为政,哄抬物价。

四、现有员工所有外挂证件必须限期转回公司;未外挂证件必须提供给集团内公司使用。

五、招聘项目部人员,有建造师证书并能挂靠公司者优先考虑录用。

六、各建筑公司要优化证件管理,特别是要清理不能到场、不好使用的外部建造师,减少证件使用成本。

七、各公司要逐步实现人员证件归位,并逐步实现证件的本公司化、本项目化。

第二条管理职责(整条增加)一、人力资源部:(一)制定内部员工证件管理有关办法;(二)收集与公司相关的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培训、考试报名信息;(三)收集及更新员工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合格信息,并落实相关待遇;(四)归集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的职业资格现状及取证计划;(五)负责督导相关单位组织职称证评审/认定;(六)督导及协助各单位或证件归口管理部门展开本业务系统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七)集团内部跨单位证件划断、调配管理工作。

二、证件使用单位:(一)负责本单位的职业资格队伍建设,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资格考试、继续教育计划;(二)落实职业资格、职称、资格证、上岗证的考试、报名、培训、继续教育、增项注册、年检等工作;(三)本单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相关事宜和保管职业资格等证书及印章;(四)职业资格、职称、上岗证等各类员工证件建档保管、借调、使用调配管理;(五)外部租借职业资格、职称等证书的管理、调配及优化;(六)相关证件费用的发放。

第三条公司证件类型及用途一、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一)工程类上岗证(从业资格证):⒈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工程报建及工地检查的: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⒉主要用于公司经营、企业资质、公司备案及工地安全检查:安全员A证(企业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建造师配套使用)的安全资格,C证(专职安全员):用于项目施工工地报建。

(二)工程相关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建造师证、注册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三)职称证(专业技术资格):工程师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财经类(助理会计师及助理经济师、会计师及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及高级经济师等)。

(四)广州市小型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根据《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在建项目所涉及到的持证和指模录入。

第四条非项目实名制人员证件使用费支付办法一、公司使用第三条中所列的证件,将按月支付使用费。

㈠公司使用内部建造师证件的,无论协议是否到期,均按新费用标准执行。

㈡公司出资为员工办理职称证(员工积极配合)的,证件由公司保管,在公司免费使用3年,3年之后员工可领取证书或领取使用费。

㈢员工自行考取/办理的职称证,公司有优先使用权,根据工作需要,如需使用,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由证件划断使用单位保管),签订保管协议,由用证单位按月支付使用费。

㈣内部人员证件使用费标准见附件。

二、费用支付的时间标准㈠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自注册完毕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执行,A证自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执行。

㈡安全员C证且有安全员上岗证,自可以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㈢安全员A/B/C证单独使用的,自使用之日起计算。

㈣职称证自证件原件提交到证件划断使用单位,经确认可以使用起开始计算。

三、按出场次数向证件人员所在单位及持证人员支付出场费,一个项目在一个地方,因为同一事项不管出场几天,均按一次支付。

㈠证件包括:建造师、小型项目负责人、五大员、职称证、身份证、特种工证件等。

㈡因备案、投标、检查、按指膜等,需相关证件人员到场的,按出场次数计算出场费用。

㈢证件出场单位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合理安排人员出场。

㈣出场费市内按300元/次.人计算,市外按600元/次.人计算,省外按1000元/次.人计算。

其中出场人员及人员所在单位按1:2的比例分配。

严禁证件所在单位向内部员工私下支付出场费。

四、出场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㈠住宿由出场单位统一安排,实报实销。

㈡交通费⒈乘坐公共交通的,实报实销;⒉公司派车的,不享受交通费补贴;⒊驾驶自有车辆的:市内,每次补助50元(或参照市外);市外,路桥费据实按次报销,另按1元/公里计算发放油费车耗补助。

㈢以下特殊情况单列⒈出场人员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按以下办法计算出场费(凡实名制打指模人员是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须在3个月内完成置换,否则,3个月以后不得发放相关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禁止用总部机关人员进行实名制打指模);在办公场地所在市区内出场、打指模,无出场费和打指模补贴(实名制);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100公里及以上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的标准的8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50公里及以上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的标准的6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离办公场地所在市区50公里以内的镇区(县级市),按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的标准的40%发放相应出场费和实名制打指模补贴。

⒉无需人员到场,但需寄原件核对的,此种情况无出场费。

证件持有者必须积极配合;⒊对于标准范围内各公司灵活掌握,如超出标准范围外的特殊情况允许单列,但需报广东公司总经理批准。

㈤支付依据⒈按月支付与按次支付可选择计算。

⒉按月支付的,工程类上岗证和资格证:由经营部或工程部提供能证明该证件己备案在册使用的复印件并经经营部或工程部经理签名确认后交财务部作为发放依据。

如备案登记表、信用手册、承接业务登记表等。

如出现变动情况,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职称证:持证人员提供职称证原件交划断单位保管,划断单位经确认可供本集团内使用后,由划断单位证件管理人员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出具可供公司使用的证明。

⒊按次支付的:主要针对出场。

由证件所在单位事先向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发放《出场通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登记,转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由该部门负责人安排出场人员出场,证件人员凭《出场通知》出场。

出场完成后,经证件使用单位现场组织者签字确认,由证件人员将确认后的《出场通知》交其工作所在单位财务部,其工作单位财务部据此当次或按月汇总向证件使用单位收取费用。

⒋对于出场费用有多种情况的广东分公司应将各证件人员的出场费用标准汇总知会城市分公司,今后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以保证同一公司各城市间的一致性。

第五条项目实名制人员出场费标准一、适用范围㈠东莞市符合项目实名制要求的在建项目所涉及到的参与指模录入工作的跨单位的机关工作人员。

㈡本单位员工及本项目派驻人员录入指膜无此出场费。

二、标准㈠根据《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考核频率的要求,由用证单位向用人单位按120元/次的标准支付指模录入人员出场费,其中补贴员工个人40元/次,补贴用人单位80元/次。

㈡此项补贴不含建造师证件使用费和项目补贴。

二、要求㈠公司派驻项目人员、自营项目部人员和总部机关人员不得参与非本项目的指模录入工作,。

如已经使用了此类人员进行指模录入,须立即置换,由此带来的损失由项目所属公司承担。

㈡用证单位在使用非本单位员工录入指模前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领导的同意。

如用证单位在没有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录入指模而导致人员不能到场,用证单位承担责任。

㈢指模录入人员需按东莞市建设局有关规定及公司安排,完成录入指膜工作,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录入指膜,导致用证单位扣分的,扣用人单位200元/次、个人100元/次。

㈣各单位项目录入指膜人员需逐步实现本单位化,本工程处化,尽量避免跨单位人员参与项目实名制。

三、费用支付方式:㈠出场费:由用证单位于每月10日前做好《录入指膜次数统计表》并提交用人单位财务部,用人单位根据《录入指膜次数统计表》计算出场费,并向用证单位收取,再按标准支付员工个人部分。

㈡其他费用:录入指膜原则上由用证单位安排车辆接送;如特殊情况下,因录入指膜所发生交通费、误餐费等由用证单位当天据实报销。

第六条证件划断管理一、建立划断、特殊调配审批制度所有证件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归属单位,不得私下调换。

总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公司对现有人员进行一次划断,划断结果应告知员工本人。

新入职的各分公司员工,自然划断给本公司,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新入职的总部员工及跨单位员工,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划断。

划断后仍因特殊情况需跨单位调配的,由另一接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证件划断单位总经理、集团总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如特批的,坚持建造师证优先原则,该证件持有人的其他证件一并划归另一接纳单位,不得以该证件对本单位无效作为理由拒绝支付回购费用,否则不予批准调换。

二、划断人员采取归属买断形式。

㈠划断人员的所有证件只能有一个归属单位,如该人员目前在其他单位也有办理证件,其划断归属单位必须将该人员在其他单位所办理证件进行回购,不得以该证件对本单位无效作为理由拒绝支付回购费用,否则该人员将重新进行分配归属单位。

具体各类证件回购费用标准如下所示:⒈A、B、C证:2000元/本⒉五大员上岗证:1000元/本⒊高工证:5000元/本⒋中级职称证:4000元/本⒌助理职称证:2000元/本6.特种作业证:按实际产生费用支付。

㈡对于已押/已锁证件,如被押证锁证单位非证件人员划断所属单位,则押证锁证单位在解锁之后,与其划断归属单位办理移交。

回购费用在解锁移交时支付。

㈢持证员工内部调动时,在征得原单位领导同意后,可按换人或付费回购形式,重新划分归属单位。

㈣划断后人员的社保归属。

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购买,如划断单位因需要必须为该员购买社保时,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可退保。

划断人员参保地点与用人单位购买社保地点不一致时,社保费用全部由用证单位承担;划断人员参保地点与用人单位购买社保地点一致时,划断后人员社保费用单位缴纳部分由用证单位、用人单位各承担一半。

三、内部借证实行收费制度。

今后某些特殊可共用证件,各单位在征得证件人员归属单位的同意下,可每次到证件人员归属单位借出证件,在指定的局部范围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短期使用,不允许未经证件人员归属单位同意,向证件人员私下借证使用,否则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各单位内部借证收取费用如下:㈠ C证:50元/本.月㈡五大员上岗证:50元/本.月㈢高工证:200元/本.月㈣中级职称证:100元/本.月㈤助理职称证:50元/本.月四、实行证上报备案制度。

各分公司证件管理员于每月5号前上报本单位上月证件办理情况(含已办证件、新增证件、异动证件、所需证件)至总部人力资源部证件管理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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