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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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内部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防范风险,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管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内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内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制定、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和改进。

第五条所有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应当认真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共同维护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内控管理基础第六条项目内控管理原则包括诚信原则、目标实现原则、效率原则、风险管理原则、适宜性原则、信息与沟通原则等。

第七条项目内控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等环节。

第八条项目内控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实现项目目标。

第九条项目内控管理应当设置专门的内控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的内控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内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框架,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制度。

第三章内控管理体系第十一条项目内控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结构、工作流程、职责权限、信息报告、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十二条项目内控管理的组织结构应当明确各级领导机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和职责,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第十三条项目内控管理的工作流程应当规范、高效、透明,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有效协调。

第十四条项目内控管理的职责权限制度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职责,做好权限控制。

第十五条项目内控管理的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真实无误,形成规范的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

第十六条项目内控管理应当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内部控制效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内控管理流程第十七条项目内控管理的流程包括项目立项审批、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执行、项目监督管理、项目总结验收等阶段。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一套用于规范和监督建设项目管理活动的管理制度。


下是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1.风险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在开展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并制定相应的应
对措施,以降低项目风险。

2.项目决策制度:确立项目决策的流程和权限,明确项目决策所需的信息、报表和审
批程序。

3.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的预算和资金计划,并进行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确保
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4.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的过程,并加强对合同执行的监督和控制。

5.采购管理制度:建立采购程序和规范,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贪
污腐败等违法行为。

6.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机制,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管
理要求。

7.绩效评估制度: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加以改进。

8.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项目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9.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体系,对项目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项目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总之,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项目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减少风险,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目标实施。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一、引言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通过规范和优化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建设单位是指各类工程项目的拟建、投资、审批、实施和验收等相关业务的单位。

为确保建设单位的业务活动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可控性,建设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1.提高建设单位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能力。

2.保障建设单位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优化建设单位的管理流程和操作效率。

4.保护建设单位的各类资产免受损失和风险。

三、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内部控制环境建设:a.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b.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

c.培养和提升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和技能。

2.风险评估和控制:a.完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

b.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

c.加强对重要风险的跟踪和监控。

3.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a.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b.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技术的管理和维护。

c.加强对信息技术应用的培训和评估。

4.资产管理:a.建立健全的资产登记和管理制度。

b.加强对资产的保护和维护。

c.建立健全的资产报废和处置制度。

5.财务管理:a.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b.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核和监督。

c.加强对资金的运作和流程的管理和监控。

6.内部审计:a.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流程。

b.加强对内部审计结果的跟踪和整改。

四、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方案,明确各类控制责任部门和具体控制措施。

2.分析建设单位的业务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详细的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3.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进行内控制度的推广和培训工作。

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根据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适时的修订和完善。

五、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1.提高建设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和组织效率。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制度1、建立健全建立工程内部管理制度。

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工程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工程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工程施行与价款支付、开工决算与开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互相别离。

2、建立与建立工程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3、建立与建立工程相关的审核机制。

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开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展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工程招标工作,并承受有关部门的监视。

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展。

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方案和预算对建立工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

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立工程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立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立工程,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6、加强对建立工程档案的管理。

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立工程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8、建立工程开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开工决算,组织开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开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立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开工决算的,根据对建立工程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体系的健全与否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内部控制是建设单位管理的基础,定位外部环境、明确定义目标、确保资源有效配置、评价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源安全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目标。

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不仅可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盈利水平。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尤为重要。

一、内控管理意义及内控管理原则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内控机制对于规范企业的管理行为和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内控机制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内部控制可以规范企业内部人员的行为和工作,保证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内控机制对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分清责任、权责相统一、效益相衔接、信息披露、复核监督和适度性等原则。

分清责任是指对于不同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内控管理中应当明确其职责和权限,使其知道在企业内控管理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权责相统一是指企业的内部制度和规章制度应当与其实际的管理情况相统一;效益相衔接是指企业在内控管理中应当以实现企业盈利和效益为最终目标;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内部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披露机制,使得内部不同范围的管理人员、员工和外部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及时获得企业信息;复核监督是指企业在内控管理中应当建立复核和监督机制,保证企业内控管理的效果和能力;适度性是指企业在内控管理中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适当的内部控制标准和措施。

二、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考虑到公司内部组织的结构、运行机制和企业文化,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外部的经济环境和法律法规等因素。

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确立内控管理的基本目标,明确内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和运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并最大限度减少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1.3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内控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任何单位成员都应该认真遵守。

1.4 内控制度的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二、内控总体目标2.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

2.2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2.3 降低企业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2.4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3.1 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领导班子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3.2 内部审核机制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监督和审计。

3.3 内部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的传递和保存。

3.4 内部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各项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3.5 内部培训和教育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内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内部控制意识。

3.6 内部审计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发现和解决问题。

3.7 风险管理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识别和评估各项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内部审计4.1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4.2 内部审计应独立开展,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4.3 内部审计应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4.4 内部审计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23-11-04•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流程及规范•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目•案例分析与应用录0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实现其目标,维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活动的效果性、效率性,以及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范、措施和流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项目管理过程合法合规;内部控制的定义与目标内部控制的定义与目标2. 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3. 降低项目风险;4. 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内部控制的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包括项目的立项、预算、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

1. 全面性原则项目管理中应当建立权责明晰、相互制约的内部机制。

2. 制衡性原则4.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管理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内部控制的要素行政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要素3.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并随着项目管理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职责权限、人力资源政策等。

1. 控制环境 2. 风险评估 3. 控制活动及时识别和分析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措施应对。

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具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项目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0302014. 信息与沟通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项目管理中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

5. 监督与评价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方式,对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内部控制的原则与要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是其应尽的义务。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包括在建、续建、停、缓建和资产已在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建设项目是指本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建造、安装活动,包括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安装和大修等类型。

第四条本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目标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的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严格项目审批程序,确保项目质量;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五条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任务:(一)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实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二)合理编制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三)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本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三个层次的管理。

第七条党组会(班子会)作为决策机构,对基建项目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其主要职责为:(一)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二)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招标工作;(三)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四)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变更、签证工作,审定造价和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的基建项目变更、签证;(五)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资金去向;(六)审议和审定基建工作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则、制度;(七)授权的其他基建管理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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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建筑质量,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和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第三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基本建设的宏观管理,科学合理的安排工程项目,本单位就具体工程项目成立管理处,管理处负责对该制度进行具体实施。

第四条管理处职责:(一)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二)研究决定管理处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四)研究决定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五)管理处领导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项目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工程项目方面的重大问题,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地点、参加人,由管理处请示分局领导决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纪要,管理处方面记录由管理处同志负责记录并整理;(六)管理处会议由主任主持召开,主任外出由工程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五条管理处下设工程部、计划投资部,是项目的执行部门,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工程部职责:(一)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规范及技术标准;(二)收集相关资料,为领导组决策工程项目、投资、预决算、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尽量详细必要的依据;(三)提出工程项目立项的建议,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工程质量监理、验收、决算等管理工作。

(四)参加工程项目的招议标工作,凡单位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议标;工程项目的招议标由单位负责领导提出申请,由管理处负责组织。

招议标参加人员: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监察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

其他参加人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决定。

所有工程项目招议标后,必须签订合同书,合同书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所有参加人员都必须签名。

(五)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六)工程验收后,及时审查施工方决算和施工资料,确保工程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入档保存。

(七)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加强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培训,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款项拨付。

(八)及时召开有关方面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程项目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交流管理经验,协调好有关各方的关系。

第三章项目立项及审核管理第七条管理程序项目申报部门根据单位需求、技术需求向单位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生产股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

生产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要求,进行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可行性评审分管领导及管理处主任组织实施项目的协调和评审相关工作。

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初审,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及上级领导汇报,审核通过后,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编制《项目立项评审报告》。

2、立项的批准生产股将《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评审报告》送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交由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批准。

3、立项结束生产股将立项文档归档备案。

第四章工程概预算管理第八条工程预算管理工作由管理处预算员或委托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九条工程预算编制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十条工程预算编制要求:(一)熟悉并掌握预算定额的使用范围、具体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算方法;(二)熟悉并掌握预算定额的应取费用项目,费用标准和计算公式;(三)熟悉并掌握施工图及其文字说明,熟悉有关技术交底内容;(四)根据施工图中的有关内容,确定并准备有关预算定额;(五)确定分部工程项目,列出工程细目,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单价;(六)编制补充单价,计算总价和小计;(七)进行工、料分析,计算应取费用;(八)复核、计算单位工程总价及单方造价;(九)填写编制说明书并装订签章。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编制工作,还应遵守以下要求:(一)在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应公正合理的对待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二)编制工程预算要了解材料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对工程预算的影响;(三)必须使用计算机编制预决算,提高编制效率和确保编制预算文件的准确性;(五)预算员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与管理水平,及时、准确、合理的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六)预算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合作方的钱物,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书的审批(一)对于向外委托预算的由管理处主任提出申请,经分局负责人审批,不需要向外委预算的由管理处人员进行预算编制,工程预算书编制完成后应由管理处主任审核并签字,交负责领导审核;(二)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书作为控制工程投资、编制工程进度、编制计划报表、提供各种数据的指标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第十三条单位所有项目交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审批后交由项目负责人及管理处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生产、工作、生活的需要,研究决定单位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第十五条生产股研究决定单位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临时提出的急需建设的单项工程,进行立项并确定交由管理处直接负责。

第十六条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按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签订工程合同,未签订合同而擅自开工的,该项工程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管理处根据确定的工程项目,逐项深入实际调查,收集水文、地质、气象等环境资料;选定地理、地形的坐标位置、评估项目和周边建筑的关系;明确电力、电讯、供排水、供气、供暖等设施的布置走向;对项目的可行性、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等提出初步意见,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招投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情况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处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和管理的部门,财务股、办公室、工程部和计划部为工程项目招投标参与部门,监察股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招标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项目管理处按程序组织招标。

项目管理处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提出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召开评标会议。

第二十一条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1、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2、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3、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4、制定评标、定标办法;5、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6、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7、发出中标通知书;8、承发包合同会签,并与中标单位签订。

第二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工程综合说明。

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建筑面积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2、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工程量清单(视具体工程定)。

4、主要材料(钢材、砂、石、水泥等)与设备的供应方式,加工定货情况和材料、设备价差的处理方法。

5、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6、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评标、定标原则。

7、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

9、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原则上按标的额的2%)。

第六章工程设计及变更管理第二十三条单位所投资基建工程的设计可分为两种情况:(一)大型基建工程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来完成,可进行工程设计招标。

设计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形成施工图、说明书、专题报告及设备材料明细表等,管理处应安排专人参与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二)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或修缮工程由单位生产股负责实施,由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会审(一)管理处收到设计院施工图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二)管理处须首先将收到的设计图纸交由基建领导组审阅,审阅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如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由管理处决定自行修改还是同设计院进行协商修改。

(三)项目管理处将施工图分发给监理、施工单位等;(四)在管理处、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对施工图熟悉之后,管理处组织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等进行施工图会审;(五)施工图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管理处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管理处主任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六)施工图会审记录由管理处负责,并发放监理、施工单位等。

第二十五条施工图变更(一)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施工图变更可以由设计单位、管理处、监理、施工单位等提出。

(二)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

施工图变更提出的依据可以是:1、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合;2、投资的变化;3、项目整体规划的变动;4、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改变设计就无法继续进行;5、原设计的错漏或设计标准的不适宜;6、其他更改的依据。

(三)施工图变更的确认、审查和执行1、所有的施工图变更,不论是何方提出,以及是否重大,均须按规定进行确认或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相应的表格和记录;2、由工程部部长对施工图变更请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管理处主任组织设计单位、管理处、监理、施工单位及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会审;3、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变更均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方可按施工图变更施工;4、设计变更通过后,管理处主任组织双方进行设计变更交底,施工单位接收变更的施工图和施工变更单,按照变更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5、更改设计可能引起的下列之一的更改,管理处主任应与施工方协商,并按协商结果执行:(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要求;(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础、位置和尺寸;(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图变更的情况如实反映在竣工图纸上。

第七章监理管理第二十六条单位所有重大工程(100万以上)都应实行法定的监理制度。

管理处要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同时要根据监理法的规定,跟踪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加强同监理部门的协调和沟通。

对单位的重点工程,实行领导组成员包工程制度。

第二十七条监理的权力和义务。

(一)监理是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者,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合同、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单位管理处;(二)监理必须熟悉施工图纸,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工程质量监理计划,填写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三)负责对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打压、探伤、防腐)验收并签字,对现场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配件及材料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四)负责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控制;(五)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签发整改单或停工通知;(六)负责每日向单位管理处汇报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七)工程结束后,参加工程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工作;(八)监理工作需符合国家关于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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