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摘要目的: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诊断和分类建议: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Point=100]建议:高血压的诊断: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蛋白尿的测定: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如尿蛋白: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1. 本文概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in pregnancy)是一组在妊娠期间发生的高血压相关疾病的总称,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
这些疾病对母婴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是导致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并解读相关的诊治指南。
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临床医生面临着诸多挑战。
疾病的早期识别和诊断是一个难点。
由于早期症状不典型,易与其他妊娠并发症相混淆,导致诊断延迟。
疾病进展的不可预测性使得治疗策略的选择变得复杂。
治疗过程中需要平衡母婴双方的风险,选择合适的治疗时机和方式,以确保最佳的治疗效果。
本文将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病情评估、治疗原则及最新指南进行详细解读,旨在提高临床医生对此类疾病的认识,优化诊疗流程,改善母婴预后。
通过深入分析处理难点和困惑,本文将提供实用的临床指导,帮助医生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分类: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这个大纲为撰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部分提供了一个结构框架,确保内容全面且逻辑清晰。
在撰写时,可以结合最新的研究和指南,对每个小节进行详细阐述。
3. 诊断和评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和评估是确保母婴安全的关键步骤。
这一过程不仅要求医生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还需要精确的检测手段和评估工具。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主要依据血压的测量和伴随症状的出现。
根据国际指南,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孕妇在妊娠20周后,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无蛋白尿。
若伴随蛋白尿(尿蛋白3g24h),则诊断为子痫前期。
若血压急剧升高并伴随严重的头痛、视觉障碍、上腹部疼痛等症状,则可能是子痫发作。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子宫动脉超声参数和肝功能指标对母婴结局的预测价值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子宫动脉超声参数和肝功能指标对母婴结局的预测价值陈诚星,卢琳琳(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湖南郴州423000)摘要:目的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DP)孕妇孕中、孕晚期子宫动脉超声参数、肝功能与母婴结局的关系。
方法回顾性分析HDP孕妇100例的临床资料,同期120例正常孕妇为对照组。
两组产妇孕中、孕晚期均进行彩色多普勒超声血流成像检查,比较两组孕妇子宫动脉的动脉搏动指数(PI)、阻力指数(RI)、收缩期最大血流速度/舒张末期最大血流速度比值(S/D)。
检测两组孕妇孕早、孕中、孕晚期血清肝功能主要指标,并比较两组母婴结局。
采用受试者工作特征曲线(ROC)分析超声参数、肝功能对不良妊娠结局(新生儿窒息、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的诊断价值。
结果两组孕妇孕晚期PI、RI、S/D均较孕中期下降(P<0.05),但HDP组孕中、孕晚期PI、RI、S/D均高于对照组(P< 0.05)。
HDP组孕中、孕晚期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丫-谷氨酰转肽酶(GGT)高于孕早期(P<0.05),且随孕周的增加,ALT、AST、GGT进一步升高;与对照组比较,HDP组孕中、孕晚期ALT、AST、GGT 均升高(P<0.05)o HDP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高于对照组(P<0.05),ROC曲线分析显示妊娠中、晚期PI、RI、S/D、ALT.AST及GGT对不良妊娠结局预测均有较高的灵敏度和特异性。
结论HDP孕妇孕中、孕晚期子宫动脉彩色多普勒超声血流指标及部分肝功能指标较正常孕妇升高,对不良妊娠结局具有较高的诊断价值。
关键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宫动脉;彩色多普勒血流成像;肝功能中图分类号:R714.24+6文献标志码:Adoi:10.16500/ki,1673-498x.2021.01.007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 complicating pregnancy,HDP)是妊娠期特有疾病,是导致孕妇、新生儿死亡的常见病因之一。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范本模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一、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阴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血压测量取三次间隔6小时静息15分钟后测得的2次大于或者等于140/90mmHg可诊断。
但须排除20周前或既往孕前高血压病史、肾病史及其他导致血压升高的疾病史。
【监测】血压、尿蛋白的情况,注意应3天左右复查一个尿常规,3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及凝血常规,1周复查一次肝功、生化、心功,3天复查一次胎监,1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及脐血流,如病情出现加重则按相应的分级诊治。
【治疗原则】1、终止妊娠以足月为限,如病情控制满意,可在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如控制不满意,见好就收,出现危险倾向立即结束分娩。
2、如孕周小于34周,出现先兆早产表现,注意使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6 mg肌注Q12H共4次,不主张1周后重复使用。
同时使用硫酸镁控制宫缩治疗(使用方法同下重度子痫前期的硫酸镁用法)。
3、如伴有羊水过少,如孕周达到足月则应注意引产,引产中严密监测血压及胎心情况,测血压的次数应加密,胎监每天至少一次,余按引产常规。
4、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除产检中孕24-28周行糖筛查外,孕32-34周复查糖筛查,如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或本身为糖尿病合并妊娠期高血压须加用糖尿病饮食、管理和治疗,注意加强胎儿监护,胎监每天一次。
5、术后或产后处理与常规处理基本相同,注意术后如同产前可加用镇静治疗。
术后3天复查一次尿常规,术后前3天测血压同产前医嘱,超过3天可改为Bid或Qd。
一般无须加用降压治疗,如血压较高,达到降压指征的收缩压达16 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时,可加用降压药物治疗。
血压随访至正常或产后12周。
二、轻度子痫前期: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至少间歇6小时的两次随机尿检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监测】注意诊断时须行间歇6小时尿蛋白监测至达到以上诊断尿蛋白+标准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 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 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 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 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 子痫(eclampsia):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
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 周 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 性 高 血 压 并 发 子 痫 前 期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 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 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 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 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 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 西泮2.5~5.0 mg。
2. 注意事项: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 3.0 mmol/L,超过 3.5 mmol/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3)尿量≥25 ml/h(即 ≥600 ml/d);(4)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 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 min)静脉推 注 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 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护理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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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
心血管系统:小血管广泛痉挛,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平均动脉压升高, 左心室舒张末期压力升高,收缩功能下降;加之冠状动脉痉挛导致不同程 度的心肌损害,形成低排高阻型血流动力学改变,很容易发展为急性左心 功能衰竭。
血液系统:血液系统主要病理改变为凝血状态异常、血液浓缩,血浆 胶体渗透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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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 (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 (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升高; (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
80mmh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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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
全身小动脉痉挛
周围小血管阻力增加
血压升高
肾小球通透性增加
蛋白尿
肾小动脉及毛细血管缺氧
肾小球滤过率下降
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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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
基本病理生理变化是全身小动脉痉挛,内皮细胞功能障碍,全身各系 统靶器官血流灌注减少而造成损害,出现不同的临床征象。包括心血管、 血液、肾脏、肝脏、脑和子宫胎盘灌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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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诊治指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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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ontents
目录
0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关知识
02
子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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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定义
是孕妇特有疾病,多数发生在妊娠20周与产后两周,典型表现 为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是孕产妇常见 死因之一。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为大家解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严重威胁着母婴的健康。
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024年颁布了新的诊治指南。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一指南,帮助大家了解和应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一、明确疾病分类新指南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以下三类:1、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发生在妊娠20周后,伴或不伴蛋白尿。
2、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伴有蛋白尿≥0.3g/24h,可伴有其他器官或系统受累。
3、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二、重视早期筛查为了尽早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新指南强调了早期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在妊娠20周后应定期监测血压和尿蛋白,以及进行全身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三、优化药物治疗新指南提出,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药物治疗应首选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降压药物,以降低血压并保持正常水平。
同时,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可以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
四、重视生活调理除了药物治疗,新指南还强调了生活调理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中的重要性。
患者应注意休息、饮食和运动,保持心情愉悦,避免紧张和压力过大。
五、加强母婴监护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新指南要求加强母婴监护,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胎儿监测,以及评估母婴健康状况。
在必要时,应提前终止妊娠,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总之,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提出了新的分类、诊断和治疗方案,旨在提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水平,保障母婴的健康。
孕妇和相关医务人员应关注这一指南,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早期症状和治疗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加强生活调理和母婴监护,为母婴的健康保驾护航。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预
测
1 、 平 均 动 脉 压 测 定 : MAP = ( 收 缩 压 + 2× 舒 张 压 ) ÷3 , 当
MAP≥85mmg时表示有发生子痫前期的倾向。当MAP≥140mmg时,易发 生脑血管意外,导致孕妇昏迷或死亡。 血压,若仰卧位舒张压较左侧卧位≥20mmg,提示有发生子痫前期倾向。
2、翻身试验:孕妇左侧卧位测血压直至血压稳定后,翻身仰卧5分钟在测
病因
(1)免疫机制 (2)胎盘浅着床
(3)血管内皮细胞受损: (4) 遗传因素
(5)营养缺乏 (6)胰岛素抵抗
学习内容
高危因素及病因 病理生理变化 临床表现及分类
预防及治疗 护理常规及诊治指南
病理生理变化
全身小血管痉挛为本病的基本病变 全身各器官组织因缺血缺氧而受到损害,严重时脑、心、 肝、肾及胎盘等的病理组织学变化可导致抽搐、昏迷、脑 水肿、脑出血,心肾功能衰竭,肺水肿,肝细胞坏死及被 膜下出血,胎盘绒毛退行性变、出血和梗死,胎盘早剥以 及凝血功能障碍,导致DIC等。
重度子痫前期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收缩压≥160-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24小时尿蛋白>5g 血清肌酐升高 少尿,24小时尿<500ml 肺水肿 微血管病性溶血 血小板减少 肝细胞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AST 、ALT升高)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症状提示显著的末梢器官受累(头痛、视觉障碍、上腹部或右上腹痛)
3)其它: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吗啡,但6小时内分娩结束者禁用。
子痫前期治疗
5)扩容:仅用于严重的低蛋白血症、贫血,可选用人 白蛋白、血浆、全血。 (6)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水肿、急性心力衰竭、水 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性肺水肿者呋噻米(速 尿)、甘露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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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中华妇产科杂志2015 年10月第50 卷第10期第721-728页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的最新研究进展,参考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学术组织的最新相关指南[1-4],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实践经验,在2012年发表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5]”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修订版。
本指南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有关治疗方案给出证据评价(证据等级以罗马数字显示,推荐等级以英文字母表示)[6],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诊治。
(1)证据等级:Ⅰ: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Ⅱ-3:证据来自比较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差异的研究;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2)推荐等级: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D:有一定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E:有相当证据建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Ⅰ:没有足够的证据。
1分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多因素发病,可存在各种母体基础病理状况,也受妊娠期环境因素的影响。
妊娠期间病情缓急不同,可呈现进展性变化并可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 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1 0.133 )和(或)舒张压≥90,于产后12 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和(或)舒张压≥110 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1 子痫前期():妊娠20 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和(或)舒张压≥90 ,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发生母体器官功能受损或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向重度发展的表现。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和(或)舒张压≥110 ;(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或天冬氨酸转氨酶()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24 h;少尿(24 h尿量<400 、或每小时尿量<17 )、或血肌酐>106μ;(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2. 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和(或)舒张压≥90 ,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 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 24 h 或随机尿蛋白≥(+);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2诊断(一)病史注意询问患者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了解患者此次妊娠后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二)高血压的诊断血压的测量[7]: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 。
测量取坐位或卧位。
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
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Ⅱ-2A)。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 2 次测量的收缩压≥140 和(或)舒张压≥90 。
若血压低于140/90 ,但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时,虽不作为诊断依据却需要密切随访。
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 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 和(或)舒张压≥90 诊断为高血压。
对严重高血压孕妇收缩压≥160 和(或)舒张压≥110 时,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以诊断。
(三)蛋白尿的检测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常规(Ⅱ-2B)[2]。
尿常规检查应选用中段尿。
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24 h尿蛋白定量[8]。
尿蛋白≥0.3 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定义为蛋白尿。
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排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四)辅助检查1. 妊娠期高血压:应注意进行以下常规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1)血常规;(2)尿常规;(3)肝功能;(4)肾功能;(5)心电图;(6)产科超声检查。
尤其是对于孕20 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注意了解和排除孕妇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必要时进行血脂、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的检查。
2. 子痫前期及子痫: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检查项目:(1)眼底检查;(2)血电解质;(3)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4)动脉血气分析;(5)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6)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7)头颅或检查。
3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围产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围产结局。
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和利尿、密切监测母儿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一)评估和监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情复杂、变化快,分娩和产后的生理变化以及各种不良刺激等均可导致病情加重。
对产前、产时和产后的病情进行密切监测和评估十分重要,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干预,早防早治,避免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1. 基本监测:注意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及其他消化系统症状,检查血压、体质量、尿量变化和血尿常规,注意胎动、胎心等的监测。
2. 孕妇的特殊检查:包括眼底、凝血功能、重要器官功能、血脂、血尿酸、尿蛋白定量和电解质等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检查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
3. 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电子监护、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如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有条件的单位注意检测脐动脉和大脑中动脉血流阻力等。
4. 检查项目和频度:根据病情决定,以便于掌握病情变化。
(二)一般治疗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2.5~5.0 。
(三)降压治疗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收缩压≥160 和(或)舒张压≥110 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 和(或)舒张压≥90 的高血压患者也可应用降压药。
目标血压: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 为宜,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 ;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 。
降压过程力求血压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130/80 ,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Ⅲ)。
在出现严重高血压,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时,需要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的10%~25%为宜,24~48 h达到稳定。
常用降压药物有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及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剂等药物。
常用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Ⅰ)、硝苯地平(Ⅰ)或硝苯地平缓释片(Ⅱ)等;如口服药物血压控制不理想,可使用静脉用药,常用有:拉贝洛尔(Ⅰ)、酚妥拉明(Ⅱ-3B);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9](Ⅲ)。
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10](Ⅰ)。
硫酸镁不作为降压药使用(Ⅱ-2D)。
妊娠中晚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10(] Ⅱ-2E)。
拉贝洛尔:为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用法:50~150 口服,3~4次。
静脉注射:初始剂量20 ,10 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 ,直至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220 。
静脉滴注:50~100 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 ,根据血压调整滴速,血压稳定后改口服。
硝苯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5~10 口服,3~4次,24 h总量不超过60 。
紧急时舌下含服10,起效快,但不推荐常规使用。
缓释片20 口服,1~2次。
尼莫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张脑血管。
用法:20~60 口服,2~3次。
静脉滴注:20~40 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 ,每天总量不超过360 。
尼卡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口服初始剂量20~40 ,3次。
静脉滴注:每小时1 为起始剂量,根据血压变化每10分钟调整用量。
酚妥拉明:为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用法:10~20 溶于5%葡萄糖溶液100~200 ,以10 μ 的速度开始静脉滴注,应根据降压效果调整滴注剂量。
硝酸甘油:作用于氧化亚氮合酶,可同时扩张静脉和动脉,降低心脏前、后负荷,主要用于合并急性心功能衰竭和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时的高血压急症的降压治疗。
起始剂量5~10 μ 静脉滴注,每5~10 分钟增加滴速至维持剂量20~50 μ。
硝普钠:为强效血管扩张剂。
用法:50 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 按0.5~0.8 μg·1·1缓慢静脉滴注。
孕期仅适用于其他降压药物无效的高血压危象孕妇。
产前应用时间不宜超过4 h。
(四)硫酸镁防治子痫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Ⅰ),也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11-14(] 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