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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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摘要目的: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诊断和分类建议: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Point=100]建议:高血压的诊断: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蛋白尿的测定: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如尿蛋白: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1. 本文概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in pregnancy)是一组在妊娠期间发生的高血压相关疾病的总称,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

这些疾病对母婴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是导致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并解读相关的诊治指南。

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临床医生面临着诸多挑战。

疾病的早期识别和诊断是一个难点。

由于早期症状不典型,易与其他妊娠并发症相混淆,导致诊断延迟。

疾病进展的不可预测性使得治疗策略的选择变得复杂。

治疗过程中需要平衡母婴双方的风险,选择合适的治疗时机和方式,以确保最佳的治疗效果。

本文将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病情评估、治疗原则及最新指南进行详细解读,旨在提高临床医生对此类疾病的认识,优化诊疗流程,改善母婴预后。

通过深入分析处理难点和困惑,本文将提供实用的临床指导,帮助医生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分类: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这个大纲为撰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部分提供了一个结构框架,确保内容全面且逻辑清晰。

在撰写时,可以结合最新的研究和指南,对每个小节进行详细阐述。

3. 诊断和评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和评估是确保母婴安全的关键步骤。

这一过程不仅要求医生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还需要精确的检测手段和评估工具。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主要依据血压的测量和伴随症状的出现。

根据国际指南,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孕妇在妊娠20周后,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无蛋白尿。

若伴随蛋白尿(尿蛋白3g24h),则诊断为子痫前期。

若血压急剧升高并伴随严重的头痛、视觉障碍、上腹部疼痛等症状,则可能是子痫发作。

血清趋化因子CCL21_水平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的预测价值

血清趋化因子CCL21_水平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的预测价值

血清趋化因子CCL21水平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的预测价值崔亚利1,杨延敏1,张慧婷1,陈永传21.北京丰台医院检验科,北京100071;2.北京善方医院检验科,北京100027【摘要】目的探讨血清趋化因子CCL21水平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的预测价值。

方法选取2018年3月至2020年1月北京丰台医院收治的45例妊娠期高血压患者(病例组)和45例同期血压正常妊娠女性(对照组)纳入研究,入院后第2天清晨进行采血,采用酶联免疫吸附实验(ELISA)测定其血清CCL21水平,出院后均随访3年,比较两组产妇的心血管危险因素[体质量指数(BMI)、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空腹血糖(FPG)、收缩压(SBP)、舒张压(DBP)]及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同时比较有心血管不良事件和无心血管不良事件产妇的血清CCL21水平,且通过受试者工作特征曲线(ROC)分析血清CCL21水平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心血管不良事件的预测价值。

结果病例组产妇的血清CCL21水平为(160.34±21.57)ng/L ,明显高于对照组的(125.48±16.53)ng/L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产后3年,病例组产妇的FPG 、TG 、SBP 、DBP 水平分别为(5.60±0.75)mmol/L 、(1.08±0.46)mmol/L 、(123.89±12.93)mmHg 、(86.80±9.34)mmHg ,明显高于对照组的(5.07±0.64)mmol/L 、(0.76±0.34)mmol/L 、(111.58±10.76)mmHg 、(78.81±8.42)mmHg ,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但产后3年,两组产妇的BMI 、TC 、HDL-C 、LDL-C 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05);病例组产妇产后3年的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率为13.33%,而对照组产后3年无心血管不良事件发生,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有心血管不良事件患者的血清CCL21水平为(173.14±16.86)ng/L ,明显高于无心血管不良事件者的(155.76±15.92)ng/L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经ROC 分析结果显示,血清CCL21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产后3年发生心血管不良事件的曲线下面积(AUC)为0.80,血清CCL21临界值为160.24ng/L 时,诊断灵敏度为0.620,特异度为0.950。

妊娠高血压疾病

妊娠高血压疾病

四.分类及临床表现: 1。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评估病人的临床 表现及严重程度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出现B高血BP≥140/90mmHg, 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可伴 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子痫前期 轻度:孕20周以后出现BP≥140/90mmHg,;尿蛋 白≥0.3g/24h或随即尿蛋白(+).
2.子痫前期应住院治疗。治疗原则为解痉、镇静、有指征的 降压、利尿,密切注意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防止并发症 发生。 (1)解痉首选硫酸镁 作用:镁离子抑制运动神经末梢对乙酰胆碱的释放,阻断神 经和肌肉的传导,使骨骼肌松弛。镁离子刺激内皮细胞合成前 列环素,抑制内皮素合成,降低机体对血管素Ⅱ的反应,缓解 血管的痉挛状态,减少血管内皮损伤。镁离子提高孕妇、胎儿 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改善缺氧代谢。 用法:25%硫酸镁25-30g/日;
(2)镇静药物:地西泮2.5-5mg、3/日口服,或睡前服
预防子痫发作时地西泮10mg、肌注或静推(>2分钟)24小时不超过100mg 控制抽搐冬眠合剂1/3量或1/2量肌肉注射或加入5%葡萄糖250ml静点, 注意胎儿缺氧。 (3)经过解痉治疗,血压能降至正常,但如果不理想需要降压药物;首 选拉布洛尔50-100mg3-4次/口服或静脉注射20mg,若有效在将50-150mg加 入5%葡萄糖250ml静点,血压下降改口服。其他的降压药(卡托普利12、 5-25mg硝苯低平10-40mg甲基多巴250-500mg硝普钠50mg) (4)一般不推荐扩容治疗:研究发现扩容不改善母儿胎血循环,增加肺 水肿,除非有严重呕吐、腹泻、失血。扩容有白蛋白、血浆新鲜血、低 分子右旋醣酐 (5)一般不主张使用,仅限于全身水肿、急性心衰、肺水肿或心容量过 多潜在肺水肿。常用利尿药物:呋塞米20-40mg、静脉推注。20%的甘露 醇250ml静点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版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版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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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2.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可以发生 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前期表现时。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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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 和 (或) 舒张压≥90 mmHg, 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产一科业务学习
2020/10/20
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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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改变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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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9版教材、2020版
➢(一)妊娠期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8) 心功能衰竭; (9)肺水肿; (10)胎儿生长受限 或羊水过少、 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 需在34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早发子痫前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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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重度子痫前期(9版教材)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
(1) 收缩压≥160 mmHg和 (或) 舒张压≥110 mmHg(卧床休息,两次测量间隔 至少4小时); (2)血小板减少(PLT< 100×10^9/L ) ; (3)肝功能损害(血转氨酶水平升高正常值2倍以上), 严重持续性右上腹或上腹部 疼痛,不能用其他疾病解释,或二者均存在; (4)肾功能受损: 血肌酐水平大于1.1mg/dl或无其他肾脏疾病时肌酐浓度为正常值 2倍以上; (5)肺水肿; (6)新发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 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 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 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 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 子痫(eclampsia):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
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 周 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 性 高 血 压 并 发 子 痫 前 期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 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 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 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 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 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 西泮2.5~5.0 mg。
2. 注意事项: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 3.0 mmol/L,超过 3.5 mmol/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3)尿量≥25 ml/h(即 ≥600 ml/d);(4)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 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 min)静脉推 注 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 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护理查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护理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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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
心血管系统:小血管广泛痉挛,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平均动脉压升高, 左心室舒张末期压力升高,收缩功能下降;加之冠状动脉痉挛导致不同程 度的心肌损害,形成低排高阻型血流动力学改变,很容易发展为急性左心 功能衰竭。
血液系统:血液系统主要病理改变为凝血状态异常、血液浓缩,血浆 胶体渗透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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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 (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 (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 (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升高; (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
80mmh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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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
全身小动脉痉挛
周围小血管阻力增加
血压升高
肾小球通透性增加
蛋白尿
肾小动脉及毛细血管缺氧
肾小球滤过率下降
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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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病理生理
基本病理生理变化是全身小动脉痉挛,内皮细胞功能障碍,全身各系 统靶器官血流灌注减少而造成损害,出现不同的临床征象。包括心血管、 血液、肾脏、肝脏、脑和子宫胎盘灌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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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诊治指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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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Contents
目录
0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关知识
02
子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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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定义
是孕妇特有疾病,多数发生在妊娠20周与产后两周,典型表现 为高血压,水肿,蛋白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是孕产妇常见 死因之一。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为大家解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严重威胁着母婴的健康。

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024年颁布了新的诊治指南。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一指南,帮助大家了解和应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一、明确疾病分类新指南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以下三类:1、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发生在妊娠20周后,伴或不伴蛋白尿。

2、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伴有蛋白尿≥0.3g/24h,可伴有其他器官或系统受累。

3、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二、重视早期筛查为了尽早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新指南强调了早期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在妊娠20周后应定期监测血压和尿蛋白,以及进行全身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三、优化药物治疗新指南提出,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药物治疗应首选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降压药物,以降低血压并保持正常水平。

同时,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可以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

四、重视生活调理除了药物治疗,新指南还强调了生活调理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中的重要性。

患者应注意休息、饮食和运动,保持心情愉悦,避免紧张和压力过大。

五、加强母婴监护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新指南要求加强母婴监护,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胎儿监测,以及评估母婴健康状况。

在必要时,应提前终止妊娠,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总之,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提出了新的分类、诊断和治疗方案,旨在提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水平,保障母婴的健康。

孕妇和相关医务人员应关注这一指南,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早期症状和治疗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加强生活调理和母婴监护,为母婴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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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制定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2015,50 (10):721-728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的最新研究进展,参考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学术组织的最新相关指南[1-4],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实践经验,在2012年发表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5]”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修订版。

本指南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有关治疗方案给出证据评价(证据等级以罗马数字显示,推荐等级以英文字母表示)[6],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of pregnancy)的临床诊治。

(1)证据等级:Ⅰ: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Ⅱ-3:证据来自比较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差异的研究;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2)推荐等级: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D:有一定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E:有相当证据建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F:没有足够的证据。

一、分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多因素发病,可存在各种母体基础病理状况,也受妊娠期环境因素的影响。

妊娠期间病情缓急不同,可呈现进展性变化并可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gestational hypertension)妊娠20 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1 mm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 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preeclampsia-eclampsia)1 子痫前期(preeclampsia):妊娠20 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发生母体器官功能受损或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向重度发展的表现。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severe preeclampsia):(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或血肌酐>106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2. 子痫(eclamgsia):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 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二、诊断(一)病史注意询问患者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了解患者此次妊娠后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二)高血压的诊断血压的测量[7]: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 min。

测量取坐位或卧位。

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

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Ⅱ-2A)。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 2 次测量的收缩压≥140 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

若血压低于140/90 mmHg,但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mmHg 时,虽不作为诊断依据却需要密切随访。

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 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诊断为高血压。

对严重高血压孕妇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10 mmHg时,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以诊断。

(三)蛋白尿的检测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常规(Ⅱ-2B)[2]。

尿常规检查应选用中段尿。

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24 h尿蛋白定量[8]。

尿蛋白≥0.3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定义为蛋白尿。

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排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四)辅助检查1. 妊娠期高血压:应注意进行以下常规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1)血常规;(2)尿常规;(3)肝功能;(4)肾功能;(5)心电图;(6)产科超声检查。

尤其是对于孕20 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注意了解和排除孕妇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必要时进行血脂、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的检查。

2. 子痫前期及子痫: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检查项目:(1)眼底检查;(2)血电解质;(3)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4)动脉血气分析;(5)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6)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7)头颅CT 或MRI检查。

三、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围产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围产结局。

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和利尿、密切监测母儿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应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一)评估和监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情复杂、变化快,分娩和产后的生理变化以及各种不良刺激等均可导致病情加重。

对产前、产时和产后的病情进行密切监测和评估十分重要,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干预,早防早治,避免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1. 基本监测:注意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及其他消化系统症状,检查血压、体质量、尿量变化和血尿常规,注意胎动、胎心等的监测。

2. 孕妇的特殊检查:包括眼底、凝血功能、重要器官功能、血脂、血尿酸、尿蛋白定量和电解质等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检查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

3. 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电子监护、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如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有条件的单位注意检测脐动脉和大脑中动脉血流阻力等。

4. 检查项目和频度:根据病情决定,以便于掌握病情变化。

(二)一般治疗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2.5~5.0 mg。

(三)降压治疗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收缩压≥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10 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的高血压患者也可应用降压药。

目标血压: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 mmHg 为宜,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 mmHg;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 mmHg。

降压过程力求血压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130/80 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Ⅲ-B)。

在出现严重高血压,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时,需要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MAP)的10%~25%为宜,24~48 h达到稳定。

常用降压药物有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及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剂等药物。

常用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Ⅰ-A)、硝苯地平(Ⅰ-A)或硝苯地平缓释片(Ⅱ-B)等;如口服药物血压控制不理想,可使用静脉用药,常用有:拉贝洛尔(Ⅰ-A)、酚妥拉明(Ⅱ-3B);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9](Ⅲ-B)。

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10](Ⅰ-D)。

硫酸镁不作为降压药使用(Ⅱ-2D)。

妊娠中晚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10] (Ⅱ-2E)。

(四)硫酸镁防治子痫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Ⅰ-A),也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11-14](Ⅰ-A)。

硫酸镁控制子痫再次发作的效果优于地西泮、苯巴比妥和冬眠合剂等镇静药物[11-14](Ⅰ-A)。

除非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证或者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否则不推荐使用苯巴比妥和苯二氮䓬类药物(如地西泮)用于子痫的预防或治疗。

对于非重度子痫前期的患者也可酌情考虑应用硫酸镁(Ⅰ-C)。

1. 用法:(1)控制子痫抽搐:静脉用药负荷剂量为4~6 g,溶于10%葡萄糖溶液20 ml 静脉推注(15~20 min),或5%葡萄糖溶液100 ml 快速静脉滴注,继而1~2 g/h静脉滴注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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