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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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1. 本文概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in pregnancy)是一组在妊娠期间发生的高血压相关疾病的总称,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

这些疾病对母婴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是导致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并解读相关的诊治指南。

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临床医生面临着诸多挑战。

疾病的早期识别和诊断是一个难点。

由于早期症状不典型,易与其他妊娠并发症相混淆,导致诊断延迟。

疾病进展的不可预测性使得治疗策略的选择变得复杂。

治疗过程中需要平衡母婴双方的风险,选择合适的治疗时机和方式,以确保最佳的治疗效果。

本文将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病情评估、治疗原则及最新指南进行详细解读,旨在提高临床医生对此类疾病的认识,优化诊疗流程,改善母婴预后。

通过深入分析处理难点和困惑,本文将提供实用的临床指导,帮助医生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分类: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这个大纲为撰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部分提供了一个结构框架,确保内容全面且逻辑清晰。

在撰写时,可以结合最新的研究和指南,对每个小节进行详细阐述。

3. 诊断和评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和评估是确保母婴安全的关键步骤。

这一过程不仅要求医生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还需要精确的检测手段和评估工具。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主要依据血压的测量和伴随症状的出现。

根据国际指南,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孕妇在妊娠20周后,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无蛋白尿。

若伴随蛋白尿(尿蛋白3g24h),则诊断为子痫前期。

若血压急剧升高并伴随严重的头痛、视觉障碍、上腹部疼痛等症状,则可能是子痫发作。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ppt课件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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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h或随机尿蛋白 ≥+);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20周后尿蛋 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 板减少<100X109/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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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诊断
• (一)病史
• 注意询问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 病等病史,了解患者此次妊娠后高血压、 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 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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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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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类
• (一)妊娠期高血压
• 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 ≥140mmHg(11llinHg=0.133 kPa)和(或)舒 张压≥90 mm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 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范本模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范本模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一、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阴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血压测量取三次间隔6小时静息15分钟后测得的2次大于或者等于140/90mmHg可诊断。

但须排除20周前或既往孕前高血压病史、肾病史及其他导致血压升高的疾病史。

【监测】血压、尿蛋白的情况,注意应3天左右复查一个尿常规,3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及凝血常规,1周复查一次肝功、生化、心功,3天复查一次胎监,1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及脐血流,如病情出现加重则按相应的分级诊治。

【治疗原则】1、终止妊娠以足月为限,如病情控制满意,可在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如控制不满意,见好就收,出现危险倾向立即结束分娩。

2、如孕周小于34周,出现先兆早产表现,注意使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6 mg肌注Q12H共4次,不主张1周后重复使用。

同时使用硫酸镁控制宫缩治疗(使用方法同下重度子痫前期的硫酸镁用法)。

3、如伴有羊水过少,如孕周达到足月则应注意引产,引产中严密监测血压及胎心情况,测血压的次数应加密,胎监每天至少一次,余按引产常规。

4、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除产检中孕24-28周行糖筛查外,孕32-34周复查糖筛查,如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或本身为糖尿病合并妊娠期高血压须加用糖尿病饮食、管理和治疗,注意加强胎儿监护,胎监每天一次。

5、术后或产后处理与常规处理基本相同,注意术后如同产前可加用镇静治疗。

术后3天复查一次尿常规,术后前3天测血压同产前医嘱,超过3天可改为Bid或Qd。

一般无须加用降压治疗,如血压较高,达到降压指征的收缩压达16 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时,可加用降压药物治疗。

血压随访至正常或产后12周。

二、轻度子痫前期: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至少间歇6小时的两次随机尿检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监测】注意诊断时须行间歇6小时尿蛋白监测至达到以上诊断尿蛋白+标准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2020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摘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全世界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2015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颁发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临床诊治指南2020版。

在2020版指南中,明确强调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发病的背景复杂,尤其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致病的综合征发病性质。

不仅孕妇高血压的临床表现程度和表现形式复杂,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也存在多样性。

于此基础上,本指南在强调各种风险因素识别同时,提出应重视妊娠期的临床预警信息,强化产前检查,提高早期识别和早期诊断能力,并在降压和预防抽搐等对症处理的基础上,注意各种诱发病因的诊治。

本指南旨在为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的临床诊治提供指导,并扩展临床多方面诊治思路。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1]的基础上,更新发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版本。

本指南根据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新的认识,参考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WHO等最新的相关指南[2‐10],并结合我国国情、临床研究及实践经验,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有关的治疗方案给出了证据评价[11]。

本指南更加强调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预警和早期识别能力,强调早预警、早发现和早干预,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处理。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等级及推荐建议:(1)证据等级:①Ⅰ: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②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③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④Ⅱ‐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研究;⑤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2)推荐建议:①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②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③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④D:有一定的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⑤E:有相当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⑥L:没有足够的证据(数量或质量)可以提出建议,但是,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决策。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PerinatMed,Mar.2016,V01.19,No.3
・临床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 0 1 5)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学组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国内外的最新研究进展,参 考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学 术组织的最新相关指南¨’4】,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 床实践经验,在2012年发表的“妊娠期高血压疾 病诊治指南(2012版)【5】,’的基础上,经反复讨 论修改,最终形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叭5)”修订版。本指南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 有关治疗方案给出证据评价(证据等级以罗马数字 显示,推荐等级以英文字母表示)№】,以进一步规 范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三、处理
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 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chronic
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
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
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g/24
mmHg,
h,或尿蛋
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法 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 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 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 常改变,胎盘一胎儿受到累及等。 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发生母体 器官功能受损或胎盘一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 向重度发展的表现。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 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severe preeclampsia): (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 (或)舒张压≥1 10 mmHg;(2)持续性头痛、 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 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 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版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版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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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2.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可以发生 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前期表现时。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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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 和 (或) 舒张压≥90 mmHg, 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产一科业务学习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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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10/20
2
病理生理改变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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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9版教材、2020版
➢(一)妊娠期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8) 心功能衰竭; (9)肺水肿; (10)胎儿生长受限 或羊水过少、 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 需在34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早发子痫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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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重度子痫前期(9版教材)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
(1) 收缩压≥160 mmHg和 (或) 舒张压≥110 mmHg(卧床休息,两次测量间隔 至少4小时); (2)血小板减少(PLT< 100×10^9/L ) ; (3)肝功能损害(血转氨酶水平升高正常值2倍以上), 严重持续性右上腹或上腹部 疼痛,不能用其他疾病解释,或二者均存在; (4)肾功能受损: 血肌酐水平大于1.1mg/dl或无其他肾脏疾病时肌酐浓度为正常值 2倍以上; (5)肺水肿; (6)新发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解读(林建华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解读(林建华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 仁济医院 妇产科 林建华
循证级别
证据等级
I:证据来自至少一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II-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
II-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者回顾 性)或者病例对照研究,最好是多中心
推荐建议
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
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周前BP≥140/90mmHg(除外滋 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且持续到 产后12周后仍未恢复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 ;
• 孕20周前有蛋白尿者,20周后尿蛋白明显 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 <100×109/L。
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
• 妊娠期首次出现,BP≥140/90mmHg,并于产后12周恢复 正常
• 尿蛋白(—) • 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 产后方可确诊
• 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149/90mmHg,不作为诊断标准
子痫前期:
轻度 • 孕20周以后出现, • 收缩压≥140mmHg 和(或) • 舒张压≥90mmHg • 同时伴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告等的专家意见
形成推荐;但其它因素可能影响最终的决策
分类
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

子痫前期(轻度,重度)

子痫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参考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 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 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 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 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 子痫(eclampsia):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
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 周 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 性 高 血 压 并 发 子 痫 前 期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 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 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 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 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 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 西泮2.5~5.0 mg。
2. 注意事项: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 3.0 mmol/L,超过 3.5 mmol/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3)尿量≥25 ml/h(即 ≥600 ml/d);(4)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 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 min)静脉推 注 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 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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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摘要目的: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诊断和分类建议: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Point=100]建议:高血压的诊断: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蛋白尿的测定: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如尿蛋白: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2、蛋白尿定义为24小时尿定量≥0.3g/日或在一次随机抽样的尿液样本中尿肌酐≥30mg/mmol。

3、有关尿白蛋白:肌酐比值用以诊断尿蛋白的准确性尚无足够的研究信息。

建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1、根据不同的诊断和治疗因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孕前存在或妊娠期。

2、必须明确是否存在子痫前期,因为子痫前期与更多的不良孕产妇和围产儿结局紧密关联。

3、既往有高血压病史的妇女,子痫前期的定义为:顽固性高血压、蛋白尿新出现或加剧、或伴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他不良情况。

4、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子痫前期定义为:新近发生的蛋白尿、或伴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其他不良情况。

5、重度子痫前期定义为:妊娠34周前发生的子痫前期,伴有严重蛋白尿、或其他一个以及一个以上的不良情况。

6、应该放弃妊高症(PIH)这一术语,因为在临床实践中它的定义模糊不清。

建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的研究1、对于以前有高血压的妇女,如果没有既往病史的记录,在妊娠早期就应该进行血清肌酐、血清钾、及尿液常规检查。

2、在以前有高血压疾病史的妇女中,是否还需进行其他基本实验室检查,取决于医务人员对于病情严重程度的其他考虑。

3、对于疑诊子痫前期的孕妇,应该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

4、即使初次检查没有异常,如果怀疑有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例如,孕产妇和/或胎儿病情发生了改变)时,建议重复行实验室检查。

5、对于高血压孕妇进行多普勒子宫动脉流速测定,可以支持高血压、蛋白尿和/或不利情况的胎盘性起源的观点。

6、多普勒脐动脉血流测定也可以支持胎盘源性的宫内胎儿生长受限。

第二章:子痫前期的预测、预防和预后建议:子痫前期的预测1、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应对子痫前期的高危妇女提供产科咨询。

2、对子痫前期的高危妇女应该通过多种临床和实验室方法进行风险分级。

建议:低危孕妇子痫前期和并发症的预防膳食摄钙不足的妇女(<600毫克/天)建议补钙(每天至少口服1克)。

推荐以下有利于妊娠的方法:戒酒以减少酒精对胎儿的影响,运动保持体形,围受孕期服用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来预防神经管的缺陷,戒烟预防低出生体重儿和早产。

以下方法可能有用:围受孕期服用含有叶酸的复合维生素或运动。

不推荐以下方法来预防子痫前期,但是可能可以预防其他孕期并发症:补充前列腺素的前体,或补充镁或锌。

不推荐以下方法:孕期限制食盐,超重的妇女孕期限制卡路里的摄入,小剂量阿司匹林,补充维生素C和E,或噻嗪类利尿剂。

以下方法的推荐证据尚不充足:有利于心脏健康的饮食,减少工作量或压力,补充含/不含叶酸的铁剂或维生素B6。

建议:高危孕妇子痫前期及其并发症的预防钙剂摄入少的妇女推荐补充小剂量的阿司匹林和钙,同时推荐以下已经证实有效的方法(在子痫前期低危妇女中已讨论):戒酒、围受孕期服用含叶酸的复合维生素和戒烟。

从孕前后从诊断妊娠起开始(小于妊娠16周前),睡前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75-100mg/日),直至分娩。

以下几点可能有益:避免孕期体重增加过快,在妊娠晚期增加在家休息的时间,减少工作量和压力。

不推荐以下方法来预防子痫前期,虽然可能预防其他孕期并发症:前列腺素前体和补充镁。

不推荐以下方法:超重妇女孕期限制热卡摄入,肥胖妇女孕期限制体重增加,使用降血压药物预防子痫前期,补充维生素C和E。

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以下建议的有效性:孕期限制食盐摄入、对心脏健康的饮食;运动;肝素,即使应用于有血栓形成倾向的和/或子痫前期史的妇女;硒;大蒜;锌、维生素B6、铁剂、或者含有/不含有微量元素的复合维生素。

建议:子痫前期(母胎的预后)无论在产前还是产后建议连续监测产妇的健康状态。

产前监测的频率至少每周一次,产后第一个三天内至少访视一次。

建议:连续监测胎儿健康状态产前胎儿的监测必须包括多普勒脐动脉血流动力学测定。

妊娠34孕周前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即使没有出现尿蛋白或者其他不良表现,也应该密切监测母胎并发症的发生。

第三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产前治疗建议:饮食改变不推荐新法限盐饮食。

以下方法推荐的有效证据尚不充足:对于孕前有高血压的妇女限制食盐摄入,心脏健康的饮食,对于肥胖的妇女限制热卡摄入。

建议:生活方式的改变没有充足的理由推荐以下方法:运动、减少工作量、或者减少压力。

对于有妊娠期高血压的妇女(无子痫前期)适当在医院卧床休息可能有帮助(与在家不受限制的活动相比)对于住院的子痫前期的患者,并不建议绝对卧床休息。

对于其他有妊娠高血压的妇女,卧床休息的有效证据不充足,但是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卧床休息。

建议:治疗场所重度高血压或者重度子痫前期的妇女应该住院监护。

非重度子痫前期或非重度(孕前或妊娠期)高血压的妇女可以选择日间医院监护和居家监护的组合方案。

建议: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的降压治疗血压应控制在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最初的降血压治疗应使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胶囊、硝苯地平控释片或肼屈嗪。

不建议使用硫酸镁作为降压药物。

在血压稳定前,建议持续监测胎心。

硝苯地平可以和硫酸镁同时使用。

建议:非重度高血压(血压140-159mmHg/90-109mmHg)的降压治疗对于没有合并症的妇女,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在收缩压130-150mmHg、舒张压80-105mmHg。

对于有合并症的妇女,抗高血压药物将血压控制在收缩压130-139mmHg、舒张压80-89mmHg。

在加拿大,可以选择以下药物中的一种作为初始治疗: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其他β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

不建议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

建议:糖皮质激素促胎肺成熟治疗1、所有在34孕周之前出现子痫前期的孕妇都应该考虑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2、孕周小于34周的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尽管没有尿蛋白或“不良情况”),如果考虑在7天内终止妊娠,应在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建议:分娩方式1、所有妊娠期高血压妇女,都可以考虑阴道分娩,除非有产科指征行剖剖宫产术。

2、如果计划行阴道分娩而宫颈条件不成熟者,可以促宫颈成熟以增加阴道分娩的成功率。

3、整个产程和分娩过程中应该持续抗高血压治疗,保持收缩压<160mmHg和舒张压<110mmHg。

4、第三产程应积极使用催产素5U静滴或10U肌注,特别是伴有血小板减少或凝血障碍者。

5、禁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

建议:麻醉及补液1、子痫前期孕妇进入分娩室时,应通知麻醉师。

2、入分娩室的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都必须检查血小板计数,但是不推荐进行血小板功能的检查。

3、对于血小板计数>75*10^9/L的孕妇可以使用局域镇痛和/或麻醉,除非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浓度降低、或使用了抗血小板药物(比如阿司匹林)或抗凝剂(如肝素)。

4、对于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的孕妇,如果没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计数正常的话,可以使用局域麻醉。

5、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孕妇来说,应用预防剂量12小时后、或治疗剂量24小时后局域麻醉是合适的。

6、推荐早期硬膜外置导管(无禁忌症)用以镇痛。

7、相比于定期静脉内液体推注,优先使用局部镇痛和/或麻醉。

8、局域麻醉时,小剂量去氧肾上腺素或麻黄素可以用来防止或治疗低血压。

9、如果没有反指征,行剖宫产术时可以运用下列所有麻醉方式:硬膜外、脊髓、硬膜外-脊髓联合、以及全身麻醉。

10、子痫前期孕妇应减少经静脉和经口液体摄入,防止肺水肿。

11、不使用常规输液治疗少尿(<15ml/h)。

12、持续少尿时,不推荐使用多巴胺和呋塞米。

13、不常规推荐中心静脉穿刺,如果中心静脉置管,应该用来监测数值变化趋势而非绝对值。

14、不推荐肺动脉插管,除非有特殊的相关指征、并在特别监护的病房内进行。

建议:既往有慢性高血压病史孕妇的治疗要点有慢性高血压的妇女建议孕前接受咨询。

受孕前(或妊娠一经确诊)应停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断剂。

如果单纯性高血压妇女或虽有合并症、但很可能在12月内怀孕的妇女,需停用或者改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以便治疗可在妊娠期继续进行,那么最好在孕前进行药物调整。

一旦诊断妊娠,即停用阿替洛尔。

在妊娠早期有许多抗高血压药物可以应用(如甲基多巴、拉贝洛尔和硝苯地平)。

建议:子痫前期妇女终止妊娠时机1、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必须接受产科咨询指导。

2、如果孕周<34周,重度或非重度的子痫前期都应考虑期待治疗,除非围产中心能够治疗极小早产儿。

3、对于34-36孕周的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期待疗法有利还是有弊。

4、对于≥37孕周的子痫前期孕妇,无论重度还是非重度,都应该立即终止妊娠。

建议:硫酸镁在预防和治疗子痫中的应用1、建议硫酸镁作为子痫的一线治疗药物。

2、建议重度子痫前期孕妇使用硫酸镁预防子痫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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