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2024中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

2024中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本文旨在探讨2024年中学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细则,详细阐释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目的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目的是评估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社会行为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及家长提供全面客观的评价依据。
通过量化考核,不仅可以促进学生的德育提高,也可以激发学生的自我激励和自我管理能力。
二、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内容1.思想品德方面:(1)品德表现:包括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尊重师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和师生评价相结合。
(2)道德行为:包括爱护公共财物、遵守社会规范、热心助人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日常行为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来评价。
2.学习态度方面:(1)学习积极性:包括听讲专注、课后完成作业、认真复习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教师对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进行评价。
(2)学习成绩:通过考试成绩、平时作业和课堂参与度等来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
3.社会行为方面:(1)公民意识:包括了解国家法律、尊重社会规范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自主组织社会公益活动等来评价。
(2)社交能力:包括与他人沟通、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方式可以通过教师的观察和同学的互评来进行评价。
三、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具体方法1.设立评价指标:根据学生德育的具体内容,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明确量化考核的各个方面要求。
2.量化评分:将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定,可以采用百分制、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3.评价工具:可以利用问卷调查、班级评议、教师观察等方式进行评价,同时也可以引入同学互评和自我评价的元素。
四、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实施过程1.设立考核周期: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周期,可以是学期、学年等。
2.组织实施:学校应组织相关教师和学生参与德育量化考核,明确参与考核的人员和责任。
3.分析评估结果:学校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学生德育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本校决定实施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并制定了下述细则。
二、考核目的1. 评估学生的道德素养和行为表现,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
2. 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促进其全面发展。
3. 为学生提供个人成长的参考和指导。
三、考核内容1. 学生德育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诚信、友善、团结协作、勤奋学习、尊重师长和同学等方面的表现。
2. 学生德育活动参与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参与情况。
3. 学生德育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在德育方面的个人成长和取得的荣誉等方面的成果。
四、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1. 学生德育表现指标:(1) 诚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作弊、不抄袭,言行真实可信。
(2) 友善:与同学和师长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 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与同学共同合作,共同进步。
(4) 勤奋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动学习,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5) 尊重师长和同学:尊重师长的教育和同学的权益,不侮辱、欺负他人。
2. 学生德育活动参与情况指标:(1) 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如主题演讲比赛、德育讲座等。
(2) 志愿者活动参与情况: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如社区义务劳动、社会实践等。
(3) 社区服务参与情况: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如为老人提供帮助、为环境保护出力等。
3. 学生德育成果指标:(1) 个人成长:在德育方面有明显的进步,如改正了不良习惯、提高了自身素质等。
(2) 荣誉奖项:在学校德育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或奖项。
五、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1. 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定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由班主任和德育导师共同评估学生的德育表现、活动参与情况和成果,给予综合评分。
初三(3)班德育量化考评细则

初三(3)班德育量化考评细则为严肃端正班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德育量化考评条例。
一. 学习及考试纪律1、作业无故不准时上交者每次每门功课扣去德育分0.5分.2、抄袭作业者,扣除德育分5分;屡教不改者做不少于500字的书面检讨交于任课老师。
3、考试作弊者涉及的考试科目成绩一律作为零分处理,并扣去德育分20分,写字数不少于1000字的书面检讨书当众宣读道歉(学校已公开处理的除外),取消奖学金、三好生评定、所有荣誉称号的评定资格一学年;如果是班委则自动辞职,在一学期内不准获任。
4、作为班委如果一学期内如有两门主课不及格,则自动辞退所任职务。
此项成绩由学习委员、各小组长和课代表负责记录和执行。
二.自修课纪律1、早自修、中自修和夜自修无故迟到者,如果迟到时间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去德育分2分;5分钟以上的每次扣去德育分5分。
2、早自修、中自修和夜自修做与学习无关事者每次扣去德育分2分。
3、自修课吵闹或讨论问题(除规定时间外)每次扣去德育分1分。
此项成绩由纪律委员、各小组长和值周班委负责记录和执行。
三.课堂纪律1、不遵守课堂纪律(包括讲废话、做小动作、怪叫、睡觉等影响纪律和他人的行为)每堂课扣去德育分2分;如果受到老师批评每堂课另扣德育分5分。
2、无故旷课者,一节课扣除德育分10分。
3、上课无故迟到者每次扣除德育分2分。
此项成绩由纪律委员、值周班委和各小组长责记录和执行。
五.教室包干区卫生要求:值日生要准时到位,值周班委和劳动委员也要准时到位清点人数和检查卫生质量。
教室和包干区卫生一天打扫三次,值日生分别在早上早自修10分钟前、中自修10分钟前到场。
1、值日无故迟到每次扣除德育分2分另处罚值日两天。
2、值日没有到位者扣去德育分5分,并处罚值日一星期。
3、当天值日的区域被扣0.1以上者,处罚值日一天。
4、同学有义务保持座位周围卫生干净,若在值日生打扫后,在其周围发现垃圾者一率扣除德育分1分。
中学学生德育评分体系

中学学生德育评分体系(试行稿)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学生提出以下办法。
第一部分考核办法一、学生每人每周基础分为100分。
二、加扣分执行人权责1、每班设置一个德育分加扣分专管员,负责记录2、加扣分主要执行人有值日行政、值日老师、班主任、科任老师、值日班干部等。
值日班干部加扣分须报班主任审核后方可登记。
三、申诉渠道认为加扣分有失公允,或存在错误时,向班主任反应解决。
第二部分具体细则一、卫生(一)扣分1、在校园内乱扔垃圾、随意吐痰的,每次扣2分。
2、在教室和走廊墙壁、护栏上留下污溃或鞋印的,每次扣2分。
3、自己的座位范围内有垃圾的,发现一次扣1分。
4、在厕所乱扔垃圾的,发现一次扣2分;便后不冲厕所的,发现一次扣3分,并承担卫生督察员工作。
5、带零食到教学楼的一次扣2分,在教学区域吃零食的,一次扣3分。
(二)加分1、随手捡起垃圾的,经核实每次加2分。
2、大扫除认真负责的,经相关负责老师推荐可以加2分。
3、个人物品书籍收纳整齐(地板无课本、水杯等杂物,抽屉整齐,试卷课本按学科整理归类)的,班主任可每周每人加2-5分,每班每周8-10个加分名额。
4、一周内此项目没有扣分的,以周为单位加2分。
二、课堂纪律(包括自修)(一)扣分1、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分。
2、无故旷课的,每次扣5分,交德育处处理。
3、上课看课外书籍或睡觉的,每次扣2分。
4、上课做其他科作业的,每次扣2分。
5、扰乱课堂秩序的,酌情扣2-5分。
(二)加分1、任课老师每堂课可以根据学生上课情况予加分,原则上不超过1分每人次,一节课不超过5人。
2、一周任意一天没有被扣掉“课堂纪律分”的同学,当天加2分。
三、课间、大课间、就餐纪律、放学纪律(一)扣分1、课间大声喧哗的,每次扣2分;追逐打闹的,每次每人扣3分;趴栏杆的每次扣1分。
2、不遵守学校排队纪律要求的,每次扣2分;就餐后,不清理桌面垃圾的,每次扣2分;回收餐盘时,随意扔、抛的,每次扣2分。
初中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初中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初中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铜川市第四中学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德育为首、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为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建设文明校园,使德育工作全员化、全程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校根据《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本校实际,特定本细则。
第一章增分项目第一条好人好事成绩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拾物申报价值在30元以上者可酌情增1—2分;见义勇为,举报揭发坏人坏事,或制止违纪、违法事件者加3—5分;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外单位表扬者可增3—5分;第二条被评为学校、县、地、省和国家级“三学好生”、“优秀班干部”、“模范团员”者依次增1、2、3、4、5、分。
第三条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及各种比赛,获校级(包括教研组)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增1.5、1、0.5分。
获县级以上奖分别增1—3分。
第四条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加2分。
在校刊上发表文章加1分。
第五条学习认真、踏实,与期中对比,期末成绩总分在班上跃进8个以上名次者加2分。
第二章减分项目第六条事假累计一周扣2分,病假累计两周扣1分,无故不请假外出、事后补假一次扣1分。
第七条旷课一节扣2分(包括自习、两操、集会、升旗仪式等)。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第八条不按时完成作业一次扣0.1分,无故不交作业一次扣0.5分,作业不认真一次扣0.1分。
第九条期末考试两门不及格者,酌情扣l—3分,考试舞弊一次扣5分。
第十条上课不注意听讲一次扣0.5分,做小动作或喧哗、吵闹影响上课一次扣1分,自习乱跑、乱吵扣1—2分。
第十一条顶撞、侮辱教职工一次扣3分,出言不逊、侮辱同学、给他人起绰号、吵嘴打架一次扣2—5分。
第十二条要求学生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男生留长发扣2分,女生化妆、佩带首饰、穿高跟鞋或奇装异服扣2分。
第十三条学生吸烟、喝酒、玩牌赌博者发现一次扣5分。
九班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

九班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加强九班学生的德育管理,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品德修养,特制定九班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
该细则将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行为规范和团队合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指标根据九班学生的特点和目标要求,制定如下考核指标:1.思想品德考核(1)思想品德表现:包括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向上的价值观、正确的人生观等。
(2)日常行为规范:包括团队合作、守时守纪、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等。
2.学习态度考核(1)课堂表现:包括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认真完成作业、主动提问等。
(2)学习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等。
3.行为规范考核(1)言行举止:包括语言文明、礼貌待人、遵守校规校纪等。
(2)卫生习惯:包括保持卫生、整洁环境等。
4.团队合作考核(1)团队意识:包括积极参与班级活动、关心帮助同学、乐于分享、尊重他人意见等。
(2)组织纪律:包括遵守班级规则、服从组织安排等。
三、考核方式1.学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班主任评定和同学互评。
自我评价占比30%,班主任评定占比40%,同学互评占比30%。
考核内容涵盖所有考核指标。
2.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班主任评定和同学互评。
班主任评定占比60%,同学互评占比40%。
主要考核上个月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方面的表现。
3.平时考核每周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班主任评定和同学互评。
班主任评定占比70%,同学互评占比30%。
主要考核学生在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结果根据每次考核的结果,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1.优秀奖励根据优秀学生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2.进步奖励根据进步学生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励证书、个人辅导等,以激励学生继续进步。
3.处罚措施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警告、罚款、责令写检讨等,以促使学生改正错误。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指标的确定1.根据学校德育目标和要求,确定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指标体系。
2.考核指标应包括学习态度、品德修养、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具体细化为各个具体指标。
3.考核指标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能够体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发展水平。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原则1.考核方式:(1)定期进行统一的考核,如每学期末或每学年末。
(2)考核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观察记录、班级投票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综合反映学生的德育表现。
2.评分原则:(1)指标权重: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2)分值划定:根据各指标的考核要求,划定评分标准,确定每个指标的得分范围。
(3)评分细则:对于每个指标,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明确不同得分档次的含义和标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和反馈1.考核结果可以用于学生的评优奖励,如德育奖学金、德育先进个人等。
2.考核结果也可作为学生个人发展和学校德育工作的参考依据,用于给予学生个别指导和培养措施。
3.学校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使学生对自己的德育表现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四、考核过程的规范和监督1.考核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遵循科学、规范和客观的原则。
2.监督机制要健全,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正确性。
3.学校可组织专门的德育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实施的具体工作,包括指标的确定、考核方式的设计、评分原则的制定等。
五、考核结果的调整和优化1.考核结果要经过分析和总结,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调整和优化。
2.考核结果要与学校德育目标和要求进行对照,找出差距,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高年级学生的考核结果应综合考虑德育表现的历史变化趋势,以反映学生的成长和进步。
通过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实施,可以促进学生的自我认知和成长。
学生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德育方面的表现,并且有机会通过反馈和指导来不断改进和提高。
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使学生成为有良好品德和行为规范的人才。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稿)为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品行,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努力做到学生德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为标准,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学校校长)副组长:※※※(学校副校长)※※※(校长助理)成员:※※※(思政处主任)思政处工作人员文明岗值班人员各班主任学生会成员各班委会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思政处,由侯俊任办公室主任,思政处所有成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相关工作,按值日表安排,做好当天德育量化记录。
二、量化考核办法(一)学生日常的品行、学习、生活等诸方面的表现均以量化记录方式记载。
量化总评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每学期的量化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成长记录册》。
(二)量化评定总成绩以学期为考核周期。
每学期每名学生基础分为80分。
量化评定成绩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档次。
学期末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
在评比过程中,学生学期量化得分=80分+加分-减分,分数不设上下限。
(三)学校领导、思政处工作人员、文明岗值班人员、各班主任、学生会成员、各班委会成员均有权依据细则针对性的对学生各项进行考核评分,加分或扣分,由思政处统一记录和汇总。
(四)思政处每学期公示量化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并由各班主任记入学生本人《成长记录册》。
(五)量化成绩与学生各种评优、综合素质评价、享受各类补助等方面挂钩。
每学期开学组织开学典礼,表彰奖励在学生量化考核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量化成绩达不到优秀者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资格;量化成绩不合格者,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
小学、初中学业结束从三年均量化优秀者中评选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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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德育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德育为首、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为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建设文明校园,使德育工作全员化、全程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校根据《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本校实际,特定本细则。
第一章增分项目第一条好人好事成绩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拾物申报价值在30元以上者可酌情增1—2分;见义勇为,举报揭发坏人坏事,或制止违纪、违法事件者加3—5分;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受到外单位表扬者可增3—5分;第二条被评为学校、县、地、省和国家级“三学好生”、“优秀班干部”、“模范团员”者依次增1、2、3、4、5、分。
第三条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及各种比赛,获校级(包括教研组)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增1.5、1、0.5分。
获县级以上奖分别增1—3分。
第四条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加2分。
在校刊上发表文章加1分。
第五条学习认真、踏实,与期中对比,期末成绩总分在班上跃进8个以上名次者加2分。
第二章减分项目第六条事假累计一周扣2分,病假累计两周扣1分,无故不请假外出、事后补假一次扣1分。
第七条旷课一节扣2分(包括自习、两操、集会、升旗仪式等)。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第八条不按时完成作业一次扣0.1分,无故不交作业一次扣0.5分,作业不认真一次扣0.1分。
第九条期末考试两门不及格者,酌情扣l—3分,考试舞弊一次扣5分。
第十条上课不注意听讲一次扣0.5分,做小动作或喧哗、吵闹影响上课一次扣1分,自习乱跑、乱吵扣1—2分。
第十一条顶撞、侮辱教职工一次扣3分,出言不逊、侮辱同学、给他人起绰号、吵嘴打架一次扣2—5分。
第十二条要求学生穿戴整洁、朴素大方。
男生留长发扣2分,女生化妆、佩带首饰、穿高跟鞋或奇装异服扣2分。
第十三条学生吸烟、喝酒、玩牌赌博者发现一次扣5分。
第十四条学生举止言谈要文明,爱好情趣要健康。
说脏话、传阅黄色书刊、唱情爱歌曲、看黄色录像、进游戏厅、镭射厅、歌舞厅扣5分。
在公共场所或集会中,吹口哨、鼓倒掌一次扣2分。
第十五条严禁无组织游泳,发现一次扣10分。
第十六条按时上课,上课铃响了,仍在教室门外逗留、观望扣0.5分。
放学要按时回家,放学之后仍在学校或街头玩耍者扣1分。
第十七条在楼道、教室、校园内追逐、嘻戏、乱扔物品或做危险性游戏动作扣1—3分。
上操、上下楼梯不靠右行,喧哗、拥挤、说下流话、起哄、奔跑者一次扣2分。
乱摸电器或消火栓者扣1分。
第十八条保持厕所卫生,大小便要入池坑,在厕所乱涂乱画、不按要求或拥挤、起哄者扣2分。
第十九条两操或进行其它体育活动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步伐不齐、口令不响、做操不到位、抢口令者扣0.5分。
第二十条在教室、学校院落内做三大球运动者扣1分。
第二十一条勾结校外闲杂人员,扰乱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秩序者扣5—10分。
拉帮、结伙、挑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者扣5—10分。
第二十二条不遵守学校卫生规定,如不按时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纸屑、乱泼污水、乱放物品、乱张贴图片、乱拉绳索、乱写乱画、污染墙壁楼道,随地吐痰者扣2分。
第二十三条对学校、班级、教师分配的任务不接受或不按要求完成者扣1—3分。
第二十四条损坏公物或故意损坏公物的,除照价赔偿外扣2—5分。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未列其它事由,教育处具体实施,灵活掌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若违反法律要送交法律部门给予行政或刑事处分。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二十六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德育档案,学期末统一交教育处存档。
第二十七条考核实行积分制,以一个学期为一个周期,每生的基础分为80分。
学生积分情况将及时公布,并随时做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计算办法①操行分数分+奖分-扣分②学年操行分数=上学期分数×50%+下学期分数×50%③毕业操行分数=第一学年分数×25%+第二学年分数×25%+第三学年分数×25%+第四学年分数×25%第二十九条评定等级学生德育积分达90分以上者,操行评定等级定为“A优秀”;积分在75—89分操行等级评定为“B良好”;积分在60—74分操行等级定为“C合格”;积分60分以下,直至学期末仍未回升,操行等级则定为“不及格”。
第三十条德育管理实行全员、全程管理制度,即对《学生德育通知单》实行全体教职工保底、不封底,定时定量填报送交制度。
填写时要写清时间、班级、姓名、事由和增减分建议,班主任签名。
及时送交教育处,由教育处按细则条款标准做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凡受处分的学生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要将处分结果记入本人学籍档案中。
一学期内,学生的德育考核成绩减分累计达15分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其该学期的德育考核成绩只能在“中等”以下(含中等);凡是受到警告处分者,在处分未撤消之前,其德育考核成绩只能为“及格”。
凡是受到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在处分未撤消之前,其德育考核成绩为“不及格”,如果学生在此期间表现良好,经过德育考核小组核实、审批,其德育考核成绩可以提升为“及格”。
第三十二条扣分、加分的权利属于教育处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解释权为桓台实验学校教育处。
第四章具体操作第三十三条学校德育考评小组由教育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组成,班级德育考评小组由班主任牵头,选派9位学生组成(其中学生代表4人,学生干部5人)。
第三十四条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班德育考评小组负责对每位同学定量考核部分进行记实加减分的操作,期中小结公布,期末汇总公布,并根据操行评分,确定操行等级,并把结果及时反馈给全体同学及家长,并报送教育处存档。
第三十五条学生德育考核学期统计表及相关材料,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学校指定的时间内)交教育处。
中学教育处2012年5月22日附件: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一、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精神制定本条例。
二、扰乱教学秩序,损害师生利益,破坏公共财产,道德品质不良,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依照本条例进行处罚。
三、对违纪学生处罚分为如下七种。
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勒令退学7.开除学籍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2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5节以上者。
3.经科任教师反映多次不交作业者。
4.上课违反课堂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
5.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要求,屡教不改者。
6.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者。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3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10节以上者。
3.经两位或两位以上科任教师反映多次不交作业者。
4.上课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拒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5.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执行任务或打击报复进行正常管理的学生干部者。
6.多次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者。
7.经常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者。
8.男女生交往过密者。
9.侮辱诽谤他人,不听劝阻者。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一学期迟到累计50次者。
2.一学期旷课累计20节以上者。
3.多次不交作业且屡教不改者。
4.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开学考试或月考有作弊动机者。
5.打架和有参与打架行为,经教育态度端正者。
6.多次出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中学生出入的场所,屡教不改者。
7.男女生交往过密,且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8.将手机、游戏机、文曲星等带入校园者。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学期旷课达30节以上者。
2.不尊敬教师,造成较坏影响者。
3.引发打架或打架给他人造成一定后果者或聚众斗殴,经教育态度端正者。
4.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开学考试或月考有作弊行为者,或有盗卷行为者。
5.传播不健康信息,并没有造成影响者。
6.有意破坏学校公物者,除按价赔偿外,处以三倍的罚款。
7.邀校外人员来校以“调节”、“解释”为名恐吓他人者。
8.干扰兄弟学校教学秩序,有损学校名誉者。
9.将手机、游戏机、文曲星等带入校园,且公开使用者,相应物品没收。
10.男女生交往过密,造成较坏影响,且多次教育无效者。
11.有吸烟行为或在校期间有喝酒行为者。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一学期旷课达40节以上者。
2.本人或指使他人侮辱教师,造成较坏影响者。
3.破坏学校公物,屡教不改者。
4.为首聚众斗殴或打架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者。
5.男女生交往过密,在校内外造成极坏影响,且多次教育无效者。
6.破坏兄弟学校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者。
7.邀校外人员来校恐吓、殴打他人者。
8.有吸烟行为或在校期间有喝酒行为,且屡教不改者。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1.在留校察看期间表现没有太大改观者。
2.一学期旷课达50节以上者。
3.有盗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4.故意破坏公物,拒不接受教育,态度不端正者。
5.公共场所经常吸烟、喝酒,造成极坏影响者。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一学期旷课达60节以上者。
2.多次打架斗殴,影响极坏,态度不端正者。
3.公开场合经常吸烟,造成极坏影响者。
4.经常破坏教学秩序,使教学不能正常进行者。
5.触犯国家法律者。
6.打人或指使他人在校内殴打学生、老师,造成严重后果者。
7.破坏国家公共财产,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极坏影响者。
十一、本条例没有列举到的行为,可参照类似的条例处分。
十二、受处分的学生,经一段时间的考察确已接受教训,改正错误者,可以撤消处分。
对留校查看以下的处分,经过一个学期,确有悔改表现,经学生本人申请,班委会讨论,班主任审定呈报,教育处按审批程序权限批准后可撤消原处分。
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考察时间,不得少于一学期。
如学生有极好表现,可以提前撤消处分。
中学教育处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