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驾照考试新规定:可自学直考(新政策)
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规范

附件: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做好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自学直考是指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臵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
第三条自学人员学习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
第二章申请和受理第四条自学人员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的,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审核证明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第五条自学人员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学习驾驶证明,查验并确认自学用车,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审查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交的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二)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三)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四)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五)自学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相关保险凭证;(六)自学用车加装安全辅助装臵后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符合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自学直考规定

自学直考规定自学直考是指通过自学、自我培训来参加高等教育的一种途径,而不需要通过传统的高考或其他入学考试来获得学位或证书。
自学直考对于想要继续深造的非高校在职人员、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和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人群来说,是一种灵活、高效的学习途径。
下面是关于自学直考的规定。
首先,自学直考有一些基本条件要求。
一般来说,自学直考的申请者必须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并且年满18岁。
对于在职人员来说,还需要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此外,申请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其次,自学直考的学制和课程设置一般要求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
学制一般为3-4年,学生需要按照学校提供的教学大纲进行学习,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根据个人的学习进度,自学直考学生可以自由安排学习时间和地点,但需要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学习任务。
第三,自学直考的学费和考试费用一般由学生自己承担。
因为学生不参加传统的高考,所以也不享受相关的政府奖助学金政策。
学费和考试费用根据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需要学生在每个学期开始时交纳学费,并在考试时交纳考试费用。
最后,自学直考毕业后可以获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的学位或证书。
自学直考学生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实习、毕业论文等学业要求。
毕业后,学校会颁发正式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总的来说,自学直考是一种灵活、高效的学习途径,对于有意深造的非高校在职人员和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通过自学直考,可以获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的学位或证书,并且可以在学习时间和地点上有更大的自由度。
但是自学直考也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需要付出一定的学费和考试费用,并且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2016驾照考试新规定:10月1日起实施驾考新规定(附新规全文)

新《大纲》中关于驾考费用与支付方式的规定列明,以后的驾考将施行“先培训后付费”模式。具体做法是: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前不交任何费用,学员科目一考试合格,并通过报名平台成功报名后,再选择班别并缴费。
在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构成明细表》中,收费项目被分成5大类,分别是相关服务费用(包含教材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理论知识培训费、驾驶模拟培训费、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道路驾驶训练等。其中,后三项收费又细分为普通时段、高峰时段和节假日时段三类,分别标明学时单价。
第一条培训机构证照
培训机构须公示经政府管理部门许可其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为学驾人提供机动车驾驶“先学后付、计时收费”培训服务。
第二条学驾车型
学驾人选择培训的准驾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代号_____)。
第三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培训机构违约责任
1.因培训机构信息录入错误、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后果的,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1.学驾人存在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
2.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严重影响教学安全和教学秩序,拒不纠正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的,培训机构应退回学驾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未完成理论知识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按照学驾人未参加的培训学时,退还相应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学驾人违约责任
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交通运输部
制定
工商总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
使用说明
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取消小型汽车夜考可自学直考

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取消小型汽车夜考可自学直考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取消小型汽车夜考可自学直考北京公安部于3月30日发布决定,从4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管部门在驾驶培训、考试、服务管理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新规定将为驾驶人提供更多的方便。
和yjbys一起来看看驾照新规为我们带来什么便民措施吧!一、C1/C2驾驶证可自学直考细化了自学车辆的装备标准新规中,对于部分省市可以开展C1、C2驾驶证自学直考做出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限制条件。
例如,在自学直考前的练习中,需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此外,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也不能搭载随车指导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中还提出了在练习驾驶时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规定。
当申请人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规定由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二、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条件新规中的另一项较大变化是对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相关条件的修改,总体而言条件有所放宽。
在今后,对于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也可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比如在上肢残疾的情形中,规定了上肢、双手需要符合的健全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的机动车驾驶证。
除此之外,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2)。
而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5)。
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应用,可在线提交驾照申请新规中,提出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网络业务,通过它不但可以更加方便地在线提交驾照申请,还具备打印、下载学习驾驶证明等。
南京今天起正式试行驾照"自学直考"

南京今天起正式试行驾照"自学直考"南京今天起正式试行驾照"自学直考"今天(4月1日),南京正式试行驾照“自学直考”,就是说不用去驾校报名学驾驶,在符合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相应的自备车辆,按照指定的线路、时间学习驾驶,然后申请考试。
和店铺一起来看看最新的驾照新规解读吧!不过,这种全新的驾考模式,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如果你打算自学直考,一定要了解南京警方发布的自学直考细则。
自学直考“五步走”第一步:报名1、携带身份证明和身体条件证明,到车管所窗口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预约科目一考试,并参加考试。
3、通过科目一考试后,领取学习驾驶证明(也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纸质的或者下载电子版的)。
第二步:车辆1、自学用车应当为在自学直考申请地注册登记(即南京牌照)的非营运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需投保交强险等相关保险。
2、车辆需要加装副制动、辅助后视镜(全市14家加装安全辅助装置4S店和维修企业可提供服务)。
3、完成加装后,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
第三步:随车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人员须取得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五年以上。
第四步:申请标识1、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一同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信息采集表》;自学人员、随车指导人员身份证明;随车指导人员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所有人身份证明及交强险等相关保险凭证;车辆加装安全辅助装置后的检验合格证明。
2、交验机动车。
3、签注并免费发放学车专用标识。
提醒:学车专用标识只允许签注一名自学人员、一名随车指导人员、一辆自学用车。
已经签注过的随车指导人员或者自学用车,需要培训另一名自学人员的,应当自上次签注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重新领取学车专用标识。
第五步:学驾驶在理论学习和科目二学习之外,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要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
0:00-5:00以及早晚高峰,都不可以自学。
目前,南京警方公布了19条自学直考训练线路。
驾考新规4月1日起执行

驾考新规4月1日起执行驾考新规4月1日起执行自从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按照《意见》要求,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等或修改原有相关规定,或发布新的公告和通知。
这些新部令和公告将于2016年4月1日同时施行。
下面跟店铺一起来看看详细的驾考新规吧!一、28个城市试点全国统一约考平台2016年3月1日前,天津、河北廊坊,山西朔州,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江苏南京、苏州,浙江宁波、嘉兴,福建福州、南平,山东济南、东营,河南安阳,广东惠州、珠海、佛山,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安顺,云南大理,陕西西安、宝鸡,甘肃兰州,新疆巴州19个省(区、市)28个承担试点任务的城市,完成约考平台部署,先行试点应用!承担试点的城市需要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约考渠道,改变驾校集中包办约考,取消考试名额分配制,保障学员知情权、选择权。
搭建便捷高效的互联网约考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开通车管服务“直通车”,切实做到考试资源公平分配、考试机会公正获取。
二、全面取消异地限制2016年4月1日之后,除了报考小型汽车类驾驶证的外籍学员可以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在本市学习驾照,大型货车、客车也可以凭借身份证和居住证在本市学习驾照了!同时也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
还有已经领取驾驶证的小伙伴“按照新规定将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您可以持身份证有效证件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证业务,实现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可一次办成。
只针对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准驾车型的,年龄调整为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并且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2016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实施

2016驾考新规10月1日起实施本大纲,按有关规定另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五、培训教学大纲2016机动车驾驶考试大纲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明确考试内容,提高考试科学水平,制定本大纲。
一、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考试目标根据规定,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考核应考人员是否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驾驶技能,是否具备驾驶安全意识。
对通过考试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考试内容1.本大纲分为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四部分内容。
2.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驾驶证和机动车管理规定、道路通行条件及通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基础知识等六部分内容。
3.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的相应考试项目进行设置。
4.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行车常识、文明行车常识、道路交通信号在交通场景中的综合应用、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交通事故处置及常见危险化学品处置常识等八部分内容。
四、考试要求1.对考试内容的考核要求按照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了解、熟知和掌握,高一层次的考试要求包括低一层次的考试要求。
了解,要求应考人员清楚考点的概念、作用,能够在简单交通环境中进行识别和应用。
熟知,要求应考人员全面了解考点知识,能够理解知识要点内涵,清楚操作要领,并能够分析、解释原因。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今后,驾驶人考试可以网上自主预约,驾驶证在全国可以异地年审,每年提交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60周岁改为70周岁……那么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驾照新规有什么最新变化呢?下面店铺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变化1
全面实行自主约考
解读:郑州市车管所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和测试工作,目前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3个科目的考试已完全实现互联网自主预约。
学员可以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根据自己的需求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的考试选择权。
变化2
驾驶证能异地补办
解读:在全国或全省其他地方办理的驾驶证,需要办理驾驶证补证、换证和审验的.,既可以在郑州市车管所办理,也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的车管所办理。
变化3
70岁交身体条件证明
解读:以前,超过60周岁,需要每年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新规实施后,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是70周岁。
变化4
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4月1日后,小型汽车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取消抽考夜考。
在白天考试时,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
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新规实施后,可以不经学习驾驶直接参加考试。
此外,郑州交警支队方面还透露,全国其他16个城市正在进行自学直考工作,目前郑州市也正在积极准备此项工作。
【驾考新规4月1日起实施:科目三取消抽考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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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驾照考试新规定:可自学直考(新
政策)
《》今日上午正式公布,《意见》由公安部、交通部共同制定,意在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将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非经营性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
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
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明确各项任务推进步骤,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也就是说,如果你所在的地区被选为试点省市,2017年就有望享受到这些福利政策。
对于全国大多数民众而言,2018年就可以不同程度地享受《意见》中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了。
以下是媒体总结的新规十大看点,看懂驾照新规:
看点1 :驾照可以自学直考了,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
新政出台后,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你还可以自学直考。
《意见》明确,在有条件的地方,将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以用私家车自学吗?答案是肯定的。
同时,为了学车过程中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意见》也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向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驾驶证明后,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看点2 :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划下了红线: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机构。
公安、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
《意见》同时明确,依法实施驾驶培训机构准入许可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交通运管机构不得拖延或禁止准入,不得增设额外条件。
看点3 :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试舞弊教练有时充当掮客,教得不好也与教练有关。
《意见》还为教练言行戴上金箍: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不得再聘为教练员。
对学员投诉多的、培训质量差的教练员也将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
看点4: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驾驶机构将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学员学车不仅可以先培训后付费,还能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看点5 :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
国家将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社会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
通过民间与政府的合力,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看点6 :约考不再依赖驾校,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场
《意见》规定,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
考生完成培训后,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
另外,考试费的收取也有所变化。
现在,自主约考确定后才会收取考试费,你可以选择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最重要的是,支持网上支付。
看点7 :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自学直考的考生对场地不熟悉怎么办?《意见》明确指出,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同时,还会提前公布考试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
另外,考试过程也得公开。
《意见》明确,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直播考试视频,如果有考生质疑考试评判结果,是有权查询自己考试视频资料的。
看点8 :场考、路考、理论可连续考,考生不再跑断腿
未来,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
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后,应当在当日向考生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看点9 :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
从现在起,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也放开了,考生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
看点10 :驾照被注销后重新申请,可以不经学习直接考试
《意见》指出,对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请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
但是,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