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减少生产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制定和落实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阐述一套高效、科学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以提高企业防范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核心原则包括预防优先、综合管理、全员参与、法律依据、责任倒查、事故追责等。
三、组织责任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制度执行。
四、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生产环节中的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析。
2.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工艺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培训等方面。
3.企业应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1.企业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计划,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
2.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3.事故后,企业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并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六、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1.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生产安全的意识和责任心。
2.针对不同岗位,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确保培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签字确认。
七、安全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生产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理,及时掌握和分析事故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有从业人员,包括职工、厂务工人员、合同工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规章制度,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或环境破坏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报告要求第四条任何发现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人员,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切断设备,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生命安全。
第五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具体情况、受伤人数、损失情况,以及初步分析和处理措施。
第六条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上报至相关部门。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七条上级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第八条事故调查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人员组成,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可以邀请专家参与。
第九条事故调查应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采集相关证据,做到查找问题、查清责任。
第十条事故调查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一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上级部门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如扣发工资、停职留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二条上级部门应组织开展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上级部门应将事故调查结果、处理措施以及教育培训情况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以引起警示和借鉴。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上级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没有及时报告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责任人员,上级部门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人都有依法报告事故的权利,对于故意隐瞒事故、虚报事故或者拒绝报告事故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引发的事故,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适用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矿山、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经营、交通运输、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场所等各个领域和单位。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企业应当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技术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七条建筑工程和高层建筑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设立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逃生和救援设备。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程序和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调查工作,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查阅相关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事故预防控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本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三)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五)做好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控制工作;(六)及时处理和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七)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八)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六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向本单位的机构负责人和职工代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本单位的机构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的职工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工具,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个别员工,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检查的频次、内容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隐患排查、设备检查、操作规程检查、职工培训和作业现场检查等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7篇)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最新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1、项目主管领导、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过程要严格认真,尽可能的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2、严格执行____颁布的《企业职业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作好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
3、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首先抢救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
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
4、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主管部。
(1)发生轻伤事故,应报告至项目部,项目部指定施工技术、安全及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发生重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到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部应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报送结案材料。
(3)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主管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
由项目部报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5、发生亡人及以上事故后,项目部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负责人要到公司机关进行交班。
交班应深刻反思,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措施并定人定时整改。
6、事故调查统计报告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赋予安监部门和人员的职权,项目部应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项目部的任何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的调查。
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安全奖法制度对有关人员要加重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2)是为了维护生产场所的安全,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事故发生并及时处理事故,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以下是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的一些重点内容:1. 预防措施: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
同时,组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不良后果。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对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无论岗位和职位。
2.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物品损失等与生产安全相关的事故。
3.报告流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事故等级确定报告时限。
4.报告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必须详实准确,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
5.报告审核:上级部门收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审核,核实事故情况,确定后续处理措施。
三、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安全意识培养: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风险评估与预防: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事故调查与分析: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4.情况通报:对于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员工通报事故情况,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5.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6.事故记录与档案管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记录和档案,以备日后的参考和教训吸取。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管理制度的意义1.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通过报告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可以尽早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降低财产损失: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可以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降低企业的经济风险。
3.提高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全意识培养和风险预防措施,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管理制度的改进措施1.完善报告流程:建立便捷的报告渠道和流程,提高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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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0事故分类
2.1按事故性质分为:
2.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事故报告
3.2.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3.2.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3事故调查
3.3.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3.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3.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3.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3.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怎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3.3.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
管领导。
3.4责任追究
3.4.1下列情况造成的事故,首先追究直接领导者责任。
3.4.1.1该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制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或标准,或者违反相关规定。
3.4.1.2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混乱。
3.4.1.3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因员工缺乏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
3.4.1.4设备有缺陷,不安规定检修,带病运行的。
3.4.1.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有不采取保护措施。
信号、标识、用具及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3.4.1.6施工中违反设计规定,消减安全设施。
3.4.1.7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
3.4.1.8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
3.4.1.9发生事故后为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3.4.1.10“三同时”不落实的。
3.4.2下列情况造成事故,追究当事者责任。
3.4.2.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违章驾驶
3.4.2.2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3.4.2.3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
3.4.2.4不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4.2.5擅自更改、拆卸、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3.4.2.6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4.0事故统计分析
4.1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门事故台帐,事故登记要在接报当天进行。
登记基本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大致情况、报告人、报告时登记人等。
4.2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5.0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包括:
5.1事故登记表。
5.2现场调查纪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及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
5.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5.4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及设计资料。
5.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5.6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资料。
5.7事故调查报告
5.8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6.0罚则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给与罚款、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刘用察看、辞退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