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摊位管理制度
夜市摆摊商户规章制度

夜市摆摊商户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夜市秩序,维护市民和商户的利益,制定夜市摆摊商户规章制度,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夜市摆摊商户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摆摊,并且摆摊位置必须有序排列,不得占用他人摆摊位置或者挤占他人空间。
第三条:商户必须保持摆摊地点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者将垃圾留在摆摊地点,必须自觉清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四条:商户必须遵守市场规定的价格,不得擅自提高物品价格或者进行欺诈行为,违者将被取消摆摊资格。
第五条:商户必须尊重市场管理人员和其他商户,遵守市场秩序,不得随意吵闹或者打架斗殴,否则将被处罚。
第六条:商户必须遵守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收摊或者延长营业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工作。
第七条:商户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夜市摆摊地点停放车辆或者堵塞交通,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所。
第八条:商户必须做好商品陈列,不得在地上乱摆乱放物品,必须安全摆放,防止物品滑落或者遮挡通道。
第九条:商户必须遵守市场规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必须按照规定携带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夜市安全。
第十条:商户必须自觉缴纳摆摊费用,不得逃避缴纳费用或者拖欠费用,否则将被取消摆摊资格。
第十一条:商户必须尊重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不得欺诈消费者或者恶意占用市民时间。
第十二条:商户必须遵守市场规定的退摊制度,有特殊情况需退摊时,必须提前向市场管理人员申请,不得擅自退摊,否则将受到处罚。
总之,夜市摆摊商户必须自觉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环境,共同维护夜市的形象和安全。
希望各位商户共同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夜市氛围。
感谢大家的合作!祝愿大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摊位经营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摊位经营规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摊位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摊位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摊位经营活动。
第三条摊位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信、公平、有序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摊位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摊位设置与管理第五条摊位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要求,遵循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市貌、不扰民的原则。
第六条摊位经营范围限于经营食品、日用品等合法商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危险品、烟花爆竹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第七条摊位经营者应当保持摊位卫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第八条摊位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经营时间内经营,不得提前占位或延迟撤摊。
第九条摊位经营者应当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不得在禁设区设置摊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
第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摊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和处理摊位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经营行为与服务规范第十一条摊位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交易,不得欺诈、强卖、勒索消费者。
第十二条摊位经营者应当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保证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三条摊位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哄抬物价。
第十四条摊位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第十五条摊位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权益保护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等处罚。
第十七条摊位经营者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商业街管理制度(4篇)

商业街管理制度为了本市场的繁荣发展,建立和维护本市场的经济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做好本市场的服务与督导工作,使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市场的店铺、摊位、设施、设备、卫生、治安、消防安全等方面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定点划线、指定摊位、多家参与、共同繁荣的原则。
2、本市场的营业时间为上午____时至____时。
每天需按时开门营业,违规者将视情节严重罚款____元至____元。
如有事不开门,必须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请假条,每月请假不得超过____次。
如无故不开门____次者将直接收回门面。
3、本市场内的各项设施统一规范,整齐划一,不允许乱搭乱盖,乱堆杂物,有碍场容,零散摊点设施要做到美观大方,简便实用,要在指定的地点经营。
4、市场内的经营户应保持道路的畅通,以使经营者及消费者进出方便,保证消费者及经营者自己的购物安全。
5、市场经营者(业主),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要办有各种合法手续,做到证照齐全。
6、经营者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摊点)经营,接受市场有关管理部门的服务指导与管理,遵守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
7、经营者应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骗买骗卖,一经发现或被____,物业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缔其在本市场的经营资格。
8、严禁国家有关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或被____,物业管理部门将会同工商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缔其在本市场的经营资格。
9、市场内经营户,要保持摊(店)环境卫生,及时清扫垃圾杂务,要保持货台、货柜洁净,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达标、包绿化美化、包安全秩序)。
10、经营者要爱护好市场内的给排水、垃圾桶、消防栓等公共设施,要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要定点、定时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经营者必须与物管部门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明确安全防火责任。
街边摊位管理制度规定

街边摊位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街边摊位,保障市民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街边摊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摊位管理。
第三条街边摊位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街边摊位管理应注重对摊主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街边摊位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监管。
第六条市政府设立街边摊位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摊位管理工作。
第二章街边摊位管理第七条摊位管理委员会要统一规划和设置街边摊位,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和消防通道畅通。
第八条摊位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场地条件和市场需求,量身定制不同类型的摊位。
第九条摊位管理委员会要依法依规设置街边摊位,摊位的数量和位置应按比例分配。
第十条摊位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摊位的监管,确保摊主按规定经营,不得私自增设摊位。
第十一条摊位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对摊位进行检查和评估,整顿摊位秩序,清理违规摊位。
第十二条摊位管理委员会要建立摊位经营档案,记录摊主信息、经营情况等,以便日常管理。
第三章摊主管理第十三条摊主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方可申请摊位。
第十四条摊主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经营资质,不得以虚假信息申请摊位。
第十五条摊主必须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按时开展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或调换经营项目。
第十六条摊主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摊主负有保管和维护摊位的责任,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摊位设施。
第十八条摊主应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保证商品的质量和价格公道。
第十九条摊主应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配合调查处理有关事务。
第四章摊位经营第二十条摊主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更改或拓展经营范围。
第二十一条摊主应遵守市场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恶意炒作价格或欺诈消费者。
第二十二条摊主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不得出售过期或劣质食品。
街边摊位的管理制度

街边摊位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边摊位管理,保障市民和商家权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街边摊位管理,具体实施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条街边摊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第四条街边摊位管理应该与城市规划、环境卫生等相关法规相衔接,确保街边摊位设置合理合法。
第五条街边摊位管理应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街边摊位设置第六条街边摊位设置应根据城市规划和环境卫生要求确定摊位位置和数量,不得擅自设置。
第七条街边摊位设置应该考虑周围居民的利益和安全,避免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第八条街边摊位设置应避免与商店、市场等固定经营场所形成竞争,需合理划定经营范围。
第九条街边摊位设置应遵守规划红线和绿化保护区限制,避免破坏生态环境。
第十条街边摊位设置应遵守相关法规,不得设置违法违规经营项目。
第三章街边摊位经营第十一条街边摊位经营者应当持有效证件,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依法经营。
第十二条街边摊位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式经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条街边摊位经营者应当维护市场秩序,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周边环境。
第十四条街边摊位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规定,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行为。
第十五条街边摊位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规定,经营食品应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六条街边摊位经营者应当对经营场所进行日常清洁、整理,保持卫生环境。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七条街边摊位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街边摊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街边摊位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等问题,维护市民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街边摊位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管理人员和经营者的管理意识和素质。
第二十条街边摊位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发展。
第五章处罚决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街边摊位管理部门应依法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经营许可证等。
怎么规范摊位管理制度

怎么规范摊位管理制度一、摊位设置1. 摊位设置的原则(1)合理布局。
摊位布局应遵循合理、有序、便利的原则,确保各个摊位之间的间距合理,方便市民购物和流动。
(2)疏密相宜。
摊位设置应根据市场规模、流量等因素,控制摊位的密度,避免拥挤和混乱。
(3)分类设置。
摊位应根据经营品类进行分类设置,同类商品摊位应集中摆放,方便市民选购。
(4)设置摊位号码。
每个摊位应设置唯一的编号,方便管理人员对摊位进行识别和管理。
2. 摊位设置的流程(1)摊位招租。
市场管理部门应每年定期进行摊位租赁公告,接受摊主报名。
(2)摊位分配。
市场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对摊位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公正。
(3)签订租赁合同。
摊主与市场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金、摊位使用规定等内容。
(4)摊位验收。
市场管理部门对新租赁的摊位进行验收,确保摊位符合规定要求。
(5)摊位上岗。
通过验收合格后,摊主方可开始经营活动。
二、租金收取1. 租金标准(1)租金确定。
市场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情况、摊位面积等因素确定租金标准,确保摊位租金合理。
(2)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可以选择按月、季度、年等不同方式,方便摊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2. 租金收取(1)收取方式。
市场管理部门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租金收取,确保租金的流转安全。
(2)催缴租金。
对于逾期未缴纳租金的摊主,市场管理部门应及时催缴,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经营行为1. 经营许可(1)合法经营。
摊主在经营过程中应依法合规,遵守相关法规和市场管理规定。
(2)申请许可。
摊主如需变更经营品类、扩大经营规模等,应向市场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许可。
2. 经营规范(1)环境整洁。
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环境整洁,保持市场卫生。
(2)商品质量。
摊主应提供优质商品,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3)价格诚信。
摊主应公平合理定价,避免价格欺诈行为。
(4)文明经营。
摊主应文明经营,遵守市场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经营。
地摊摆放管理制度范本

地摊摆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地摊摆放行为,维护城市市容市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摊摆放范围和时间1. 地摊摆放范围:城市规划确定的临时摊点经营区域。
2. 地摊摆放时间: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一般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
第三条地摊摆放要求1. 地摊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 地摊经营者应当遵守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指定的地点、范围、时间摆放地摊。
3. 地摊经营者应当保持地摊周边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废弃物,不得污染环境。
4. 地摊经营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不得妨碍交通秩序。
5. 地摊经营者应当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假冒伪劣、侵权、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6. 地摊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强迫交易、欺诈消费者。
第四条地摊摆放管理1.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摊摆放的监督管理,确保地摊摆放秩序井然、环境整洁。
2.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合理规划地摊摆放区域,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地摊摆放范围和时间。
3.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地摊经营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地摊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文明素质。
4.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摊摆放违法行为的查处机制,对违反本制度的地摊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条地摊摆放服务1.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为地摊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如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
2.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为地摊经营者提供经营指导,帮助地摊经营者提高经营水平。
3.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地摊经营者的沟通,及时了解地摊经营者的需求和困难,并提供帮助。
第六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 地摊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流动摊点管理制度

流动摊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流动摊点管理,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公共秩序和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内所有设置和经营流动摊点的个体户和企业。
第三条流动摊点指在城市道路、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的小型商业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个体户和企业对其经营的流动摊点应负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本市流动摊点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负责流动摊点的安全、卫生、环保等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与经营第六条个体户和企业经营流动摊点,应向所在地区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经过批准并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设置和经营。
第七条在城市主干道、次干道、重点道路和繁华商业区不得设置和经营流动摊点。
第八条在行人通道、消防通道、交通要道和其他需要畅通的地方不得设置和经营流动摊点。
第九条流动摊点应设置完整的设施,确保经营场所安全卫生,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
第十条流动摊点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第十一条流动摊点经营者应设置告知牌,明确经营项目、价格、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流动摊点经营者应遵守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的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三章管理和服务第十三条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流动摊点的巡查,发现违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流动摊点的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流动摊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流动摊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对于流动摊点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相关许可证。
第十七条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流动摊点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增强他们的创业信心。
第十八条市政府要加强对流动摊点管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购物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姜庄商业街A-B区中间位置共规划72个摊位,划分成5各区域,每个摊位长3M宽米,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摊位租用以及管理制度
1.摊位面对市场内外所有商户进行招商,小吃类优先,其他业态根据区域
规划招商
2.每个商户最多可租用2个摊位(仅限南北相邻两个摊位)
3.摊位商户需按照市场规划区域挑选位置(按照缴费顺序)
4.摊位商户需按照市场规定进行经营,不得压线以及出线经营
5.摊位线内卫生由商户负责,保证垃圾入桶,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6.摊位线内不得堆放杂物,如有闲置货架破损包装等需及时清理
7.摊位商户不得私自更改业态,如需更改需向市场管理员申请
8.摊位商户需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商品
9.摊位经营货品需过秤,必须使用正规厂家有合格证的秤,不准缺斤短两
否则我司将强行解除该摊位在商业街经营权
二、摊位押金以及费用
1.摊位押金按照200/摊收取,符合市场规定可全额退还。
2.摊位每月保证出摊25(含)天以上,否则押金扣除
3.按照摊位管理制度进行经营,不得有违约情形否则押金扣除
4.押金扣除后需要重新交纳押金方可继续使用摊位
5.提前一周申请退还押金,押金退还后摊位将由公司租赁他人
6.摊位暂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收费将提前告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