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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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精简版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精简版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精简版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街的经营管理,提升商业街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业街所有商户皆需遵守本制度,严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条商业街所有商户应当积极开展经营活动,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商业街的发展。

第四条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是商业街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商业街的规划、统筹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商户的入驻和退出第五条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根据商业街的规划和发展需要,制定商户入驻的相关规则,对商户的入驻申请进行审核。

第六条商户入驻商业街需要提供相关证照和资质,同时需缴纳入驻费用和保证金,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第七条商户入驻商业街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严禁违法乱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

第八条商户可以向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提出退出申请,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商户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九条商户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行为。

第十条商户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商品价格和描述,消费者购买商品有权享受商品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十一条商户应当确保经营场所的卫生整洁,严禁将垃圾倾倒到公共区域或街道上。

第十二条商户应当合法使用商业街配套设施,严禁私自擅改和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竞争,不得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四章经营环境第十四条商户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并保持外立面整洁。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通过合理的陈列和装修,提升经营场所的形象和吸引力。

第十六条商户应当合理规划商品陈列空间,保持通道的畅通,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十七条商户应当合理管理噪音,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八条商户应当合理规划广告宣传活动,不得占据公共道路和绿化带等场所,严禁擅自张贴广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商户应予以配合。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商业街的经营管理,促进商业街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特制定本经营管理制度。

二、经营准入1. 商家的选择与准入1.1 商家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信誉。

1.2 商家应提交经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 经过审核合格的商家,方可取得商业街的经营资格。

2. 商业街的规划与布局2.1 商业街的规划与布局应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合理设置各类商业设施。

2.2 商业街内应均衡分布各类商家,避免同业竞争过于激烈。

三、经营管理1. 经营行为规范1.1 商家应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街的规定。

1.2 商家应标明商品价格,并保证价格真实、合理。

1.3 商家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经营。

2. 商业街秩序维护2.1 商业街的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商家需经常清洁店铺及周围环境。

2.2 商业街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得到重视,商家应加强店内、店外的安全管理。

3. 商家权益保护3.1 商业街应建立健全的商家权益保护机制,对商家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和支持。

3.2 商家发现有侵权行为时,可向商业街管理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

四、经营活动支持1. 市场推广与宣传1.1 商业街应定期组织各类营销活动,提升商业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2 商业街应提供合适的宣传渠道,支持商家的宣传推广工作。

2. 服务支持2.1 商业街应提供良好的服务设施,如停车场、公共厕所等,方便商家和消费者。

2.2 商业街应开展培训与指导,帮助商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五、监督与处罚1. 监督机制1.1 商业街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1.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商业街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处罚措施2.1 对违反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的商家,可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2.2 严重违规的商家,可暂停或取消其经营资格。

六、附则1. 本经营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以修订后的版本为准。

商业街经营管理方案

商业街经营管理方案

商业街经营管理方案为加快我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统一领导、区全面负责、街日常管理、部门携手联动”的要求,加强特色商业街区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特色商业街区的商贸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旅游观光等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发挥特色商业街区在整合行业资源、引导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弘扬商业文化、美化景观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培育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商业街区。

其中,15-20条达到市级特色商业街区标准,5条达到国家和省级特色商业街区标准。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定位。

统筹规划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明确各特色商业街区的功能定位、业态规模和发展目标,全面提高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积极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支持、建设管理、优化环境、提供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商业街区的建设开发。

(三)发挥优势,突出特色。

充分挖掘整合泉城历史文化资源,发挥商业街在产业特色、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优势,打造特色鲜明的精品商业街区。

(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功能,使特色商业街区成为弘扬商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三、全面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发展(一)科学规划定位,创建特色街区。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研究制定我市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改造提升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确立发展目标和计划进度,确保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布局合理、有序发展、扎实推进。

坚持高起点规划,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积极创建全国、全省知名的特色商业街区;坚持突出主题规划,在规划建设改造前,充分论证特色商业街区的主题定位,围绕主题进行规划建设,避免盲目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将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发展与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结合起来,与周边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与城市建设统筹协调发展。

商业街管理制度(6篇)

商业街管理制度(6篇)

商业街管理制度商铺是指从事具体商业行为的物业。

按其经营方式主要为单体经营,集中管理的模式,对商业街商铺进行统一管理,是目前开发商普遍推行的一种方法,管理的好,对培育区域商业中心和商业品牌有重要影响。

对于开发商来说,开发、销售商铺是前提,但只有开发、销售是不够的,还必须成立专门的商业管理公司对商铺进行管理,才能长久发展。

目前国内商铺购买者有很多是依靠收取租金,归还银行商铺按揭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对商铺的管理更为重要。

如果商铺商业管理不力,影响商铺业主的租金收益,业主不能归还按揭贷款,最终风险还是要落到开发商的头上。

1.0商铺物业管理理念商铺是有计划的商业聚集,对商铺进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是商铺区别于其他房地产的核心特点。

“统一管理”,要求商铺必须由代表业主权利的、受业主、开发商委托的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商铺是难以经受激烈的零售业市场竞争。

“分散经营”,是商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交易提供场所,商铺的管理者不能直接进行商业经营,只是在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搭建桥梁。

为了达到“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模式,在商铺销售合同中都应该约定承租户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在法律上确定商铺管理公司的管理地位。

“品牌审核管理”指。

招商对象需经品牌审核后才能进入。

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完善的租约管理”指。

签定租约、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进入。

租约管理包括约定租金、租期、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等,还有其他比较关键的租约条款管理,比如:第1页共13页承租户的经营业态是受到整个商铺的统一商业规划的限制,如果发生重大变化,须经业主委员会的认可(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经开发商认可);营业时间的确定;承租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的尺寸大小、悬挂位置、语言文字方面须接受统一管理;为整个商铺促销承担的义务;承租人对停车场的使用,确定有偿还是无偿,有无限制;投保范围事宜;是否统一的收银等由于目前商业竞争激烈,打折降价的促销竞争手段比较流行,以吸引购物者光顾。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1. 简介商业街作为城市中一个重要的商业区域,是各种商业机构和商户的集聚地。

为了规范商业街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经营准备2.1 商业街年度规划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制定每年的商业街发展规划,包括商业街定位、发展目标和计划。

2.2 商业街环境整治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商业街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商业街的清洁、安全和整体形象。

2.3 商业街租赁管理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建立租赁管理制度,明确商业街商铺的租赁政策、租金标准和租赁期限,并对商户进行资质审核。

3. 商业街经营行为3.1 商业街门店装修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制定门店装修规范,规定门店外墙颜色、门头标识等,保持商业街整体形象的统一和美观。

3.2 商业街商品品质监督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建立商品品质监督机制,对商业街内的商品进行抽查,确保商业街商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3.3 商业街价格监管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商业街内商品的价格信息,进行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4. 商业街服务质量4.1 商业街服务培训商业街管理部门应组织商业街商户参加服务培训,提升商户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4.2 商业街服务监督商业街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商业街内的投诉并进行调解,确保商业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5. 商业街安全管理5.1 商业街安防设施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安排安防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等,确保商业街的安全。

5.2 商业街消防安全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设备的配置和灭火准备工作,确保商业街的消防安全。

6. 商业街绩效考核6.1 商业街经营数据统计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建立经营数据统计制度,定期统计商业街的经营数据,包括商铺出租率、销售额等指标。

6.2 商业街绩效考核标准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对商业街的经营管理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7. 商业街投诉处理商业街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商业街内的投诉,并按照规定进行调解和处理。

商业街管理制度范本

商业街管理制度范本

商业街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街的经营秩序,保障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商业街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业街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商业街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商业街的管理工作,维护商业秩序,促进商业繁荣。

第四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商业街管理机构第六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商业街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队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管理活动。

第九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商业街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商业街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商业街的具体情况,确定经营范围,合理规划商业布局。

第十二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商业街的信息,提高信息化水平,满足市场需求。

第十三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商户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商户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商业环境的管理,维护商业街的整体形象。

第十五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商业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四章商业街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商业街的安全。

第十七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商业街的环境卫生。

第十八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商业秩序的管理,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机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商业信息的管理,提高商业街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商业街管理奖惩机制第二十一条商业街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奖惩机制,对优秀商户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商业街管理制度

商业街管理制度

商业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商业街的经营行为,维护商业街的秩序,提升商业街的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业街以及商业街上的经营主体、商家和行人。

三、商业街管理委员会1. 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是商业街的管理机构,负责商业街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商业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商业街相关经营主体组成,负责商业街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 商业街管理委员会负责商业街的规划、设计、统一装饰风格等管理工作。

四、商业街的经营行为1. 商业街上的经营主体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 商业街上的经营主体必须遵守商业街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装饰风格,保持商业街的整体形象。

3. 商业街上的经营主体必须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保持商业街的环境卫生。

4. 商业街上的经营主体必须依法纳税,不得偷税漏税,维护商业街的经济秩序。

五、商业街的商家1. 商业街上的商家必须依法营业,不得从事非法经营行为。

2. 商业街上的商家必须遵守商业街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装饰风格,并保持店面的整洁卫生。

3. 商业街上的商家必须尊重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欺诈消费者。

4. 商业街上的商家不得在商业街上张贴和分发违法、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维护商业街的良好形象。

六、商业街的行人1. 商业街上的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商业街的交通秩序。

2. 商业街上的行人必须保持商业秩序,不得在商业街上进行打架斗殴和其他侵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 商业街上的行人必须保持商业街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

4. 商业街上的行人必须遵守商业街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商业街上进行非法活动。

七、商业街的安全管理1. 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必须加强商业街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商业街的安全秩序。

2. 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必须加强商业街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确保商业街的安全。

3. 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必须定期对商业街的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及时修缮和更新,确保商业街的安全运营。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

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商业街的经营管理,提高商业街的经营质量,保障商业街的正常运营,制定本经营管理制度。

第二章商业街的经营管理范围和对象本经营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业街内的所有经营者、商户和相关人员。

第三章商业街的经营管理规范1. 商业街内的经营者和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城市管理规定和商业街的规定,维护商业街良好的经营环境。

2. 商业街内的经营者和商户应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保证顾客的购物体验。

3. 商业街内的经营者和商户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4. 商业街内的经营者和商户应合理利用商业街的资源,积极参与商业街的活动和促销,增加商业街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第四章商业街的经营管理措施1. 商业街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商业街的日常监督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2. 商业街的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商业街的卫生清洁和环境整治工作,保持商业街的整洁和美观。

3. 商业街的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经营者和商户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制定商业街的经营规划和发展方向。

第五章商业街的经营管理惩罚措施1. 对违反商业街经营管理规范的经营者和商户,商业街的管理部门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措施进行惩处。

2. 对严重违反商业街经营管理规范的经营者和商户,商业街的管理部门可采取暂停经营、撤销商业许可证等措施进行严厉处罚。

第六章商业街的经营管理监督1. 商业街的经营管理监督由商业街的管理部门负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 商业街的经营者和商户可通过投诉方式、投诉信箱等方式进行监督和举报。

3. 商业街的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和回复经营者和商户的投诉和建议。

第七章附则本经营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商业街内广泛宣传和应用。

商业街的经营管理制度由商业街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结束语商业街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商业街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商业街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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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搞活、繁荣商业街,真正发挥出商业街体现敦煌文化、展示经济繁荣的窗口作用,根据《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商业街管理会议纪要的通知》的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商业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商业街成立综合执法中队,由执法局管理,主要负责占道经营、秩序、广告、卫生、等方面的市容市貌管理。

第四条:商业街管理所本着有利于统一管理、有利于繁荣市场、有利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充分发挥商业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作用,具体负责商业街摊位划分、规划发展和卫生日常保洁等事务。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市建中心要加强人员管理,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密切联系商业街经营户,热情主动为经营户做好服务,为经营户排忧解难,提供方便。

第六条:商业街管理所、综合执法中队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褒扬文明经营的好人好事,批评、曝光、处罚违规、违法等经营行为。

教育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第七条:商业街管理所、综合执法中队每年要组织经营者学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等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组织商业街经营户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和参加市上举办的有关公益活动。

第八条: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在工作期间要挂牌上岗,认真服务,礼貌待人、文明管理、公正执法,对存在不到位、不尽职,因工作不力、失职等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考勤制度,廉洁制度等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第九条:摊位划分和收费等项目要实行公平、公正、公开,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第十条:坚决取缔设施落后、摆放零乱、卫生差的经营摊点、彻底清除停放在街面上的人力车、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畅通道路,净化环境。

第十一条:商业街下水管道的疏通维修、管理仍由市政工程公司负责;电路的管理由电力公司负责;自来水使用管理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天然气使用管理由天然气公司负责。

第四章经营规范
第十二条:开业申请:经营者先到商业街管理所租用摊位,并填写摊位审批表,提交如下证件:身份证复印件2张、健康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第十三条:摊位证管理:经营户需在申请摊位时申请办理,取得摊位经营资格。

摊位证实行“一摊一证,人证相符”的原则,不得转让、损坏、涂改,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商业街管理所申请补办。

经营者凭摊位证方可经营。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积极参加行业培训,并自觉、无条件地参加商业街管理所安排的打扫卫生、清洗地面等活动,无故不按时参加予以50—10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摊位,扩大经营面积,改变经营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商品价格或采用其它手段欺瞒消费者,应态度和蔼,不说脏话、粗话,礼貌待人,诚信经营。

第十六条:凡在商业街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必须服从商业街管理所的的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做到服装统一、挂牌经营、明码标价,并佩带胸卡。

第十七条:商业街露天摊位要求排列整齐,商品陈列美观,不得擅自转让摊位,改变或扩大经营面积;不得乱搭、乱盖、乱摆商品;不得乱泼、乱倒污水;不得随意遗弃垃圾,保持本摊位干净整洁;
要爱护商业街一切公用设施,爱护两旁护栏及树木。

第十八条:商业街两旁店铺要求装修得体,门牌、广告、灯箱必须按商业街整体要求,不得随意乱装、乱挂,影响商业街整体效果。

门面装修、广告牌匾设置必须经市执法局审批。

第十九条:商业街店铺未经审批不得在店外经营,确需在门外摆摊设点的,必须经市执法局审批。

审批同意后设定的固定摊位由商业街管理所按照敦煌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标准》收取占道费,对违反规定不交纳的摊主,按非法占道予以取缔。

第二十条:经营户必须按市政府收费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场地租费和垃圾清运费。

第二十一条:严禁销售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准上市的商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仿冒商品标识、假冒名优商品。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应按防疫部门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售货使用食品夹,货款分开,设置防蝇防尘设施。

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食上市销售。

第二十三条:使用法定计量器具。

衡器必须核验准确凭证(合格证)使用。

对短斤少两的经营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收费工作
第二十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报请市建中心审核后予以公示,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

第二十五条:除收取规定费用外,管理所不得乱摊派、乱搭车、乱代收。

所收费用要实行公正、公平、公开。

第六章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依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将进行严厉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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