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1]
人民调解三大原则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三大原则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调解方式,它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
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有三大原则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是公正、公平、公开。
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人民调解三大原则的工作实践。
首先是公正原则。
公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人民调解员的基本
职业素养。
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要坚持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受任何利益干扰,客观公正地处理纠纷。
只有做到公正,才能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达成调解协议。
其次是公平原则。
公平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调解员的职业操守。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坚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偏不倚,不偏袒任何一方,不给任何一方以特殊优待。
只有做到公平,才能让双方当事人感到公正公平,愿意接受调解结果。
最后是公开原则。
公开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特点,也是调解员的职业精神。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坚持公开,不搞秘密调解,不私下解决问题,要在双方当事人面前公开调解,让双方当事人了解调解的全过程,确保调解结果的公开透明。
总之,人民调解三大原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灵魂和核心,只有坚持这三大原则,才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全体人民调解员牢记这三大原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4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一、引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基层群众性组织,旨在通过调解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以下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的范本。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结构制度1. 基本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结构遵循以下原则:充分民主,依法行政,公正高效,服务群众。
2. 调解委员会组织架构调解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等成员,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领导调解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委员参与调解工作。
3. 委员会选举和任期制度委员会成员由全体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制度,委员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1. 调解申请受理制度调解申请受理时,调解委员会应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不得随意驳回申请。
2. 调解员业务培训制度调解员应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包括调解法律法规、心理沟通技巧等,提高调解能力。
3. 调解程序规范制度调解程序应均衡权力,使各方平等参与,设定明确的调解时限,并记录调解过程和结果。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质量监督制度1. 调解结果监督制度对调解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受让方达成约定,如有违反,及时作出补救措施。
2. 调解员行为纪律制度对调解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严厉打击调解员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考核制度1. 考核指标制定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包括调解案件数量、效率、质量等,确保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2. 考核结果运用原则考核结果作为调解员评优晋级、奖惩处理的依据,鼓励优秀调解员,惩罚违规行为。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群众制度1. 调解工作公开制度调解委员会应及时公开调解信息和重要决定,接受社会监督。
2. 便民服务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便民服务,包括在线咨询、申请受理等,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务。
七、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化建设制度1.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调解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调解工作的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及制度一、人民调解工作内容(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3、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四)人民调解工作程序1、受理纠纷(1)受理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申请方式。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3)地域管辖。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2、调解纠纷(1)调解准备。
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2)进行调解。
一是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是双方当事人陈述。
三是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3)调解的主要方式。
①直接调解。
②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
③联合调解。
(4)调解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3、履行协议(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2)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作出纪录。
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

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纠纷的受理必须基于自愿,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或者不愿意接受某个组织和个人的调解,或者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均不能强行调解。
二是当事人接受调节自愿,一方面要求人民调节委员会要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开导、疏导,不允许采取歧视、强迫、偏袒和压制的方法,另一方面当事人在调解中可以随时拒绝调解。
三是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出自当事人自愿,人民调节委员会不得把调解意见强加于当事人。
平等自愿原则,并不禁止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上门调解纠纷,并不排除调解人员对于纠纷当事人的错误言行予以必要的批评教育,也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违背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随心所欲地订立调解协议。
(二)合法合理原则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构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如治安案件、案件、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调解。
但治安案件、刑事犯罪引起的人身伤害、损坏财产的赔偿;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虽已受理,但认为更适合人民调解解决,移交或者建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受理。
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更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了解,查明矛盾纠纷发生的事实后,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分清是非责任,说服有过错的一方承当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
三是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任何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背的调解协议都是无效的。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违背社会公德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调解,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予以纠正。
(三)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法全文释义解读

人民调解法全文释义解读一、引言人民调解法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矛盾纠纷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本文将对人民调解法进行全文释义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该法律的内容和实施要点。
二、立法背景和目的2.1 立法背景人民调解法的制定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旨在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2 立法目的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发展,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和程序3.1 基本原则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协商、自愿参与、公开公平、法律约束、及时解决等。
3.2 调解程序人民调解的程序包括登记备案、受理申请、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履行协议和监督检查等环节。
四、人民调解的主体和权责4.1 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由政府设立并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的调解工作。
4.2 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是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4.3 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是指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具体调解机构,负责具体的调解工作。
五、人民调解的适用范围和效力5.1 适用范围人民调解适用于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一系列民事矛盾纠纷的解决。
5.2 效力问题人民调解协议经过双方自愿并经过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
六、人民调解的监督和保障机制6.1 监督机制人民调解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上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下级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
6.2 保障机制人民调解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经费保障、工作保障、培训保障和法律保障等方面。
七、发展人民调解的措施和建议7.1 措施发展人民调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培训机制、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
7.2 建议为了更好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可以提出以下建议:加大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源参与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加强宣传力度等。
人民调解法工作制度内容

人民调解法工作制度内容人民调解法工作制度一、概述人民调解法工作制度是指在我国法律框架下,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起来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机制和工作体系。
人民调解法工作制度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实践价值。
二、人民调解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人民调解的参加方自愿参加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受任何强制或胁迫。
2.公正原则: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公正,不偏不倚,不给予任何一方特殊优惠或不公平待遇。
3.公开原则:人民调解案件的调解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4.快速有效原则:人民调解应当以迅捷有效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减少争议的持续时间和矛盾的激化。
三、人民调解法的机构设置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机构三个方面。
1.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法工作的行政机构,负责人民调解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任务。
2.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培训和职称评定,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人民调解机构: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体机构,可以设立在街道、乡镇、社区或单位等地方,负责接受和处理纠纷调解申请。
四、人民调解法的工作程序1.调解申请:当发生纠纷或矛盾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申请应包括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调解的请求。
2.分类调解:人民调解机构在受理调解申请后,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将调解案件进行分类,确定适当的调解方式和调解员。
3.调解准备:调解员在开始调解前需要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收集证据材料,为调解做好充分准备。
4.调解过程:调解由人民调解员主持进行,当事人自由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并听取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调解员会根据双方意见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5.调解协议:当事人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签署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合法合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协议的履行。
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方案

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方案一、指导思想人民调解是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和谐为目标的一种民间纠纷解决机制。
其核心是依法自愿、公正公平,解决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公民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1. 自愿原则:参与人民调解是自愿的,不得强制、拘留、威胁、诱导、限制参与人的自由。
2. 公正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公正处理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公平原则: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合理。
4. 和谐原则:通过调解实现当事人和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5. 法律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保障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三、工作机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专门调解员组成,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调解资格,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四、工作程序1. 受理登记:接受当事人的调解申请,登记案件基本信息。
2. 调查取证:调解员对纠纷进行了解和调查,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收集相关证据。
3. 调解协商:调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协议签订: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签署调解协议书。
5. 合法程序:调解员将协议书报至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并依法执行协议内容。
6. 办结归档:调解工作完成后,将案卷整理归档,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原则1. 遵循谅解原则:调解员要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积极协助双方相互理解,并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和解。
2. 注重法律教育:调解员要依法用法律知识教育当事人,增强其法律意识,引导其遵纪守法行事。
3. 注重公正评估: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客观、公正地评估纠纷的情况和当事人的要求,确保调解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
4. 坚持实效导向:调解员要在维护社会和谐的前提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效性,确保调解结果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1. 加强调解员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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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基本原则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基本原则。
一、自愿平等原则自愿平等原则是人民调解的基础。
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的自治活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二、合理合法原则合理合法原则实际上规定了人民调解的依据。
三、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是人民调解的保障。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纪律:①不得徇私舞弊;②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③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④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⑤不得吃请受礼。
职责一、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
三、对本辖区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由首次调解责任人调解,若二次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本级或者上一级调委会反映。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
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六、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八、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签定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应当有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调委会公章,生效后,统一保管。
九、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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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基本原则
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基本原则。
一、自愿平等原则
自愿平等原则是人民调解的基础。
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的自治活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二、合理合法原则
合理合法原则实际上规定了人民调解的依据。
三、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
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是人民调解的保障。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纪律:
①不得徇私舞弊;
②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③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④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⑤不得吃请受礼。
职责
一、及时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时向上级汇报调处情况。
二、做好纠纷预警工作,及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掌握辖区内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激化,并及时汇报重大不安定事件。
三、对本辖区所发生的各类民间纠纷,由首次调解责任人调解,若二次调解不成功,可以向本级或者上一级调委会反映。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及时调处纠纷。
五、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六、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调解纠纷时,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细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八、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签定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应当有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加盖调委会公章,生效后,统一保管。
九、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