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doc
矿务集团职工教育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制度法规

矿务集团职工教育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制度法规
矿务集团职工教育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是一项法规,旨在规范矿务集团对职工教育经费
的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法规中的内容:
1. 义务:规定矿务集团为提高职工素质,应当制定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升职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2. 经费来源:明确职工教育经费的来源,可以包括企业自有资金、政府补贴、职工捐
款等。
同时规定矿务集团应当合理使用和管理这些经费。
3. 经费使用原则: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应当优先用于提高职工的岗位技能,满足企业发
展需要和职工个人发展需求等。
同时规定经费使用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严禁挪用、私分、浪费、滥用等行为。
4. 经费管理方式:明确矿务集团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负责人,负责职工教育经
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包括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监控等。
5. 经费使用程序:规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经费需求的提出、审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
6. 监督和评估:规定矿务集团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
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经费使用的效果和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的矿务集团职工教育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可能
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有所不同。
具体的规定应当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
煤矿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煤矿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煤矿员工的技能水平、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煤矿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本文从培训经费的来源、使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经费的合理利用和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一、培训经费的来源1.企业自有经费:煤矿企业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培训经费,作为企业的自有经费来源。
这部分经费主要用于安排内部培训、专家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
2.政府扶持资金:政府在煤矿行业发展中会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用于培训经费、技术升级等方面。
企业可以通过申请相关项目或资金来获取政府的支持。
3.社会捐赠资金:煤矿企业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与社会各界合作等方式,筹集来自社会捐赠的培训经费。
4.其他方式:煤矿企业还可以通过自筹资金、融资等方式来获取培训经费。
二、培训经费的使用1.培训机构费用: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机构的费用,包括培训师工资、场地费用、材料费用等。
2.培训设备费用:培训经费还可以用于购置培训设备,如模拟实训设备、教学仪器等。
3.差旅费用:对于跨地区培训、外出学习等活动,还需要支付参与员工的差旅费用。
4.其他支出:培训经费还可以用于发放培训补助、购买培训资料、举办培训活动等其他支出。
三、培训经费的监管1.预算管理:煤矿企业在每年的年度预算中明确培训经费的规模和用途,并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
2.审批制度:企业设立培训经费审批制度,对每笔培训经费支出进行审批,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3.财务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培训经费进行专项核算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4.绩效考核:企业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培训效果调整和改进培训方案,确保经费的最大化利用。
四、培训经费管理的建议1.提高经费利用效率:煤矿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和企业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培训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最大化利用。
2.加强培训效果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活动进行深入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方案。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养和业务本领,促进企业发展,特订立本《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工作。
3. 职工教育经费筹集方式为保障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费用,公司将依照以下方式筹集职工教育经费:3.1. 公司预算拨款:每年度公司将依据财务情形和发展需求,订立职工教育经费预算,并通过财务部门拨款出来;3.2. 外部资助:公司鼓舞员工申请各类教育培训补贴和奖学金,通过与相关机构合作,争取外部资助。
4. 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管理4.1. 教育经费使用范围:职工教育经费重要用于以下方面:•内部培训:公司开展的内部培训项目;•外部培训:员工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包含线上线下);•学历提升:员工报考在职研究生、硕士、博士等学历提升项目;•学术沟通:员工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
4.2. 教育经费使用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职工教育经费的调配应当公平公正,遵从竞争原则,以提升企业整体素养为导向,兼顾员工个人成长。
4.3. 教育经费使用程序:•申请阶段: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出教育经费使用申请,包含培训项目名称、经费预算、学习计划等;•审批阶段:所在部门将依据预算和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进行审批,并提交到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核准;•报销阶段:员工应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准确填写报销申请单,附上相应的费用发票、培训证明等料子,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财务部门按规定报销。
4.4. 教育经费使用注意事项:•职工教育经费一经批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私自调整;•员工获得教育经费支持后,应恪守相关商定,如显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收回已支出的教育经费;•公司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5. 教育经费管理责任5.1. 公司管理层职责:•确定教育经费的筹集、调配和使用政策;•监督整个教育经费管理过程,保证其透亮、公平、公正;•定期评估教育经费使用效果,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策略。
煤矿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企业培训费用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在职员工及各类培训项目的费用管理。
第三条煤矿培训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培训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合理编制,严格执行。
2. 效益优先原则:培训项目应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员工素质。
3. 公开透明原则:培训费用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
4. 节约原则:合理控制培训成本,避免浪费。
第二章培训费用预算第四条培训费用预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经矿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培训费用预算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项目费用:包括各类培训班、技术交流、专家讲座等。
2. 培训设施设备费用:包括培训场地租赁、教学设备购置、维修等。
3. 培训师资费用:包括外部聘请专家、讲师费用,内部培训师待遇等。
4. 培训资料费用:包括教材、课件、培训资料等。
5. 培训考核费用:包括考核费用、证书费用等。
第六条培训费用预算应根据培训计划、员工培训需求、企业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培训费用报销第七条培训费用报销实行先审批后报销的原则。
第八条培训费用报销流程如下:1. 培训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培训费用报销单》。
2. 《培训费用报销单》经项目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后,报矿长审批。
3. 矿长审批同意后,财务部按照批准的报销金额支付费用。
第九条培训费用报销应提供以下凭证:1. 培训费用发票或收据。
2. 培训报名表、培训签到表等证明培训实施的文件。
3. 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第四章培训费用监督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培训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对培训费用报销进行审核,确保报销程序规范、合理。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工作,对违反培训费用管理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煤矿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培训经费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行业培训政策,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培训经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行业培训政策执行,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2. 效率优先原则:优化培训资源配置,提高培训效益,确保培训效果。
3. 透明公开原则:经费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检查。
4.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经费,防止浪费。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煤矿培训经费由矿长负责,设立专门的培训经费管理小组,负责培训经费的预算、使用、监督和审计等工作。
第五条培训经费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编制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报矿长审批。
3. 审核培训项目,确保培训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 监督培训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5. 定期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矿长报告审计结果。
第三章经费预算第六条培训经费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标准和本矿实际情况编制,包括培训项目、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费用等内容。
第七条培训经费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提出培训经费需求。
2. 培训管理部门汇总各部门培训经费需求,编制年度培训经费预算。
3. 报矿长审批后,纳入矿财务预算。
4.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培训经费。
第四章经费使用第八条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培训教师、讲师和培训资料的采购费用。
2. 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租赁费用。
3. 培训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贴等费用。
4. 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考核费用。
5. 其他与培训相关的必要支出。
第九条培训经费使用程序:1. 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培训计划,提出经费使用申请。
2. 培训经费管理小组审核申请,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3.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拨付培训经费。
4. 培训结束后,培训管理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规范职教经费计提标准和开支范围,促进企业员工知识更新和提高业务素质,实现人才强企战略。
根据集团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与支出,应当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和国务院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职教经费管理原则1、分级管理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实行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分级核算、分级管理制度。
由职教中心归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2、保证重点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应重点用于一线职工和各类高技能人才,加速工人阶级知识化进程。
3、预算管理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应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进行分解、控制、考核。
4、民主管理原则。
财务管理部应定期向职代会报告职教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员工监督和内部审计检查。
5、为职工服务原则。
职工教育经费不得用于非职工教育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赵庄煤业本部及其子分公司、二级营业机构。
第二章职教经费计提及补充第五条计提职工教育经费的工资薪金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六条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及标准1、职工教育经费每月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5%—2.5%在成本费用中提取(具体计提比例,根据集团公司财务规定执行)。
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支出超出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2、新建项目,应充分考虑岗位技术技能要求、设备操作难度的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在项目投资中列支技能培训费。
3、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研究开发新技术、应按相关规定从项目投入中提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重点保证专业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
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第四十八条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计提, 1%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0.5%留矿使用。
第四十九条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员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
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五十条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岗位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实习指导费,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员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费,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员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第五十一条培训费报销标准1.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外委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等,予以报销;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
委外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须交回培训部门复印件一份,建立个人电子档案。
2.凡报销所有培训费用,必须由培训办审核,并有证明材料或培训通知单,方可按规定报销。
第五十二条培训兼职教师津贴及酬金1.各种培训班聘请单位在职员工和离、退休职工授课津贴按照《煤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煤矿〔2011〕324号)标准执行,三级培训师每学时40元;二级培训师每学时55元;一级培训师每学时80元;高级培训师每学时110元;特级培训师每学时160元。
2.培训师课酬实行浮动课酬制,综合考虑课酬基数、满意度系数和单位效益等因素,按以下标准执行:学员效果反馈在70分以上全额发放教师津贴,学员效果反馈在70分以下不发放教师津贴(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
聘请集团公司及以外教师授课津贴标准应根据授课教师层次、授课内容等不同情况来确定授课酬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编写教材、题库酬金标准:编写员工培训教材酬金按每页30元—50元支付,并考虑编写内容的难易程度进行调整;编写题库,每道题1元。
第五十四条考务费:命题、组卷(含计算机人工组卷)支付酬金100元/套,批阅试卷按1元/份,监考、主考、巡考按每场次100元/人。
煤矿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

煤矿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和管理,不断改善安全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培训经费的合理使用,促进安全生产的稳步发展。
(一)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1.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职工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要求,按照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严禁挪作他用。
2.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
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3.财务部门建立好提取,使用台账,确保账目清晰,经费到位。
(二)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
7.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8.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9.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职工技能比赛等考试奖金。
12.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差旅费、津贴、食宿费等。
13.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实习指导费。
14.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职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15.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三)外派委托培训费报销标准1.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外派委托培训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全部予以报销,但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
外派委托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须交回培训中心原件一份。
2.外出考察学习工作结束后,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关领导批示,报经总经理审批核验后,方可逐级履行报销程序。
(四)培训津贴1.职工外出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按往返天数给予90元/天的培训津贴。
2.管理人员外出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按往返天数给予100元/天的培训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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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1 煤矿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 1.5%计提,1%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0.5%留矿使用。
第四十九条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员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
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第五十条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岗位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实习指导费,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员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费,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教具和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员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第五十一条培训费报销标准
1.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外委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等,予以报销;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
委外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须交回培训部门复印件一份,建立个人电子档案。
2.凡报销所有培训费用,必须由培训办审核,并有证明材料或培训通知单,方可按规定报销。
第五十二条培训兼职教师津贴及酬金
1.各种培训班聘请单位在职员工和离、退休职工授课津贴按照《煤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煤矿〔2011〕324号)标准执行,三级培训师每学时40元;二级培训师每学时55元;一级培训师每学时80元;高级培
训师每学时110元;特级培训师每学时160元。
2.培训师课酬实行浮动课酬制,综合考虑课酬基数、满意度系数和单位效益等因素,按以下标准执行:
学员效果反馈在70分以上全额发放教师津贴,学员效果反馈在70分以下不发放教师津贴(员工培训效果评估表)。
聘请集团公司及以外教师授课津贴标准应根据授课教师层次、授课内容等不同情况来确定授课酬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编写教材、题库酬金标准:编写员工培训教材酬金按每页30元—50元支付,并考虑编写内容的难易程度进行调整;编写题库,每道题1元。
第五十四条考务费:命题、组卷(含计算机人工组卷)支付酬金100元/套,批阅试卷按1元/份,监考、主考、巡考按每场次100元/人。
其它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五十五条军训补贴:矿内组织的新工人、由矿领导审批等准军事化训练,每期150人以下者按200元/天,150人以上按400元/天,具体训练安排及军训补贴由保卫科实施二次分配并报培训办,经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五十六条实操培训费:实操培训标准班为20人,每位教师课酬按100元/天支付,人数低于标准班的按100元/天支付,
高于标准班的按每学员5元/天增加,实操管理人员每期50元。
第五十七条拓展训练费:拓展训练师由公司培训学校统一调配,每名拓展训练师按200元/天支付课酬。
第五十八条班主任补贴标准:为了加强员工培训班的管理,每个教学班指定班主任1人。
按照培训班时间长短支付班主任补贴,50人以内3天(含3天)的培训班,每班100元;超过50人或4-10天(含10天)的,每班200元。
第五十九条区队内部培训要求每月达到30课时以上(含30课时),低于30课时的不发放讲课费,讲课费按下表执行:
注:以上补贴费用从培训费用中支出,经矿长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