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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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发布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发布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发布一、一般规定1.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竹)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

2.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3.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4.当单体建筑中釆用了不同的结构体系(类型)时,可先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5.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建造时,主体结构的得分按照相应评分表计算,地下室主体结构实际实施的面积可以替代上部结构相同面积的主体结构得分。

6.单体建筑装配率P按下式计算:式中:P──单体建筑装配率;Q1──标准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2──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3──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4──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5──管线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7.各系统的得分不应小于评分表中规定的最低分值要求。

8.公共建筑室内或居住建筑套内实施全装修的情况下,当全装修表面积的60%及以上采用装配式装修方式完成,且实现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时,内装系统和管线系统的装配率均可直接按照满分计算。

三、计算规则新规有哪些变化与原《细则》相比,新《细则》有哪些变化呢?一是增加标准户型、标准模数、标准化构件等多个标准化选项,推动装配式建筑标准化建设水平。

二是主体结构系统装配的同时,增加内装系统的权重及多种工艺、工法的选项,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内装系统发展和技术创新。

三是提高各类构件内在质量,鼓励采用“免抹灰”技术和多种功能复合产品的应用,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构件高质量发展,同时,减少现场湿作业和建筑垃圾。

四是简化计算规则和监督管理,不宜采用预制装配的部位不纳入计算,有效提高各环节装配率计算效率。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附件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如涉及细则中未包含的情况,应通过专项评审确定具体计算规则。

二、装配率是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与管线等系统中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三、单体建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四、超限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Q1)不做最低限要求,当单体建筑装配率P达到40%时,可以纳入统计;其他各类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P应达到50%。

五、单体建筑装配率应根据建筑类型对应表1、2、3中的分值计算: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Q1──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2──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3──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4──管线及机电设备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5──其他指标实际得分值。

六、各评价项得分按照相应指标与表中对应的区间进行计算。

七、竖向承重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承重构件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符合下列规:(1)剪力墙结构中预制剪力墙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式中:q1aw──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A w1──各楼层预制剪力墙的墙体面积之和,采用单侧叠合剪力墙时,应乘以0.5的折减系数;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以及预制剪力墙体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 的竖向现浇段等的面积;A w──各楼层全部剪力墙的墙体总面积;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或框架-现浇筒体结构中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式中:q1az──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A z1──各楼层中预制框架柱支承的楼层面积之和;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2.对于钢与混凝土组合形成的竖向承重构件,当钢构件同时作为外模板使用时,该组合构件按照预制构件计算。

四川省装配率计算细则解读

四川省装配率计算细则解读

计算方法的特点
• 按照面积进行计算 • 墙体、楼板按表面积,不扣门窗洞口,不扣一定宽度内的现浇混凝土连接段 • 柱按照支承的建筑面积计算,考虑的是构件的效率 • 梁单独计算,按照长度计算 • 内部装修简化为区域的地面面积,区域内各面均应完成装修,但未对装修方法和装修程度
做出规定 • 管线分离选取有代表性的管线(或者说是影响较大的管线)做出要求 • 考虑BIM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的必要性,提出了要求
附件:1.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2.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条文解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8日
制订的背景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6日 • 国家层面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感谢聆听!
四川省的现状
• 装配式建筑起步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 省内有五个试点城市,含两个国家示范城市 • 成都市推动力度最大,采取了全覆盖的政策
计算细则的制订原则
“目标、技术路径、计算方法、减少漏洞”
• 基本要求与国标接轨 • 全面理解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基本目标 • 具体指标要求结合四川省实际应用情况 • 覆盖居住、公共、工业三类建筑 • 考虑组合结构、钢结构的特点 • 便于计算、检查,减少漏洞
非承重外围护墙体非砌筑 q2a
50%≤比例≤80%
5~10
外围护结构 (20分)Q2
外围护墙与保温一体化q2b
50%≤比例≤80%
2~5
15
外围护墙与装饰一体化q2c 50%≤比例≤80% 2~5
内部装修 (15)Q3
非承重内隔墙非砌筑q3a 50%≤比例≤80% 5~10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一、一般规定1.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竹)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

2.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3.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4.当单体建筑中釆用了不同的结构体系(类型)时,可先按单一结构体系(类型)计算出各结构单元的装配率,再根据各结构单元地上建筑面积加权平均。

5.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建造时,主体结构的得分按照相应评分表计算,地下室主体结构实际实施的面积可以替代上部结构相同面积的主体结构得分。

6.单体建筑装配率P 按下式计算: %100100Q Q Q Q Q P 54321⨯++++=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Q 1──标准化指标实际得分值Q 2──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3──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4──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5──管线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7.各系统的得分不应小于评分表中规定的最低分值要求。

8.公共建筑室内或居住建筑套内实施全装修的情况下,当全装修表面积的60%及以上采用装配式装修方式完成,且实现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时,内装系统和管线系统的装配率均可直接按照满分计算。

9.本细则中未予明确计算的新技术、新工艺,其计算方式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10.装配式建筑的分级标准为:A级,得分为60-75分;AA级,得分为76-90分;AAA级,得分为91分及以上。

二、评分表1.本细则按照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特点分别给出评分项及评分值。

(见表一、表二、表三)2.各评分项的得分有区间要求的按照插值法进行计算,仅有下限要求的评分项达到要求方可得分。

3.有多个评价项但评价分值仅有一项时,满足一个评价项的要求即可得分。

三、计算规则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1.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范围为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部分。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附件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如涉及细则中未包含的情况,应通过专项评审确定具体计算规则。

二、装配率是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结构、外围护、内装、设备与管线等系统中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三、单体建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不做最低限要求,当单体建筑装配率P达到40%四、超限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Q1时,可以纳入统计;其他各类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P应达到50%。

五、单体建筑装配率应根据建筑类型对应表1、2、3中的分值计算:式中:P ──单体建筑装配率;──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1Q──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2Q──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3──管线及机电设备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4──其他指标实际得分值。

Q5六、各评价项得分按照相应指标与表中对应的区间进行计算。

七、竖向承重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竖向承重构件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符合下列规:(1)剪力墙结构中预制剪力墙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式中:q──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1awA──各楼层预制剪力墙的墙体面积之和,采用单侧叠合剪力墙时,应乘以0.5的w1折减系数;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以及预制剪力墙体之间宽度不大于 600mm 的竖向现浇段等的面积;──各楼层全部剪力墙的墙体总面积;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Aw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或框架-现浇筒体结构中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式中:q1az──各楼层中预制框架柱支承的楼层面积之和;Az1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送审表-5:单体建筑装配率-送审表(省标-工业建筑)

送审表-5:单体建筑装配率-送审表(省标-工业建筑)

附件 5-5
单体装配率送审表(省标工业建筑)
填表说明:
1)设计院依据“单体装配率计算书”填写表中数据(灰色空白位),审查机构核实“单体装配率计算书”,完成本表确认内容;
2)本表依据《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川建建发【2020】275号),评价指标分为四大类(Q1、Q2、Q3、Q5),共计8个评价项对应8个评价分值,有多
个评价内容的评价项满足一种评价内容要求即可得分;
3)各项评价内容应用比例计算规则详见《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表六-工业建筑计算规则”;
4)“竖向承重构件”评价项:混凝土框架结构计算q2az,钢结构或木结构q2a计30分。

3-66。

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住宅建筑质量要求的提高,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快速、高效、绿色、节能的建筑方式,逐渐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接受。

为了推进川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占比,制定一套合理的装配率计算细则势在必行。

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定义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中通过装配工艺制作及安装进场的部分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的组装结构、预制构件及其他装配式元素均纳入装配率的计算范畴,而传统施工工艺制作及现场加工的部分则不计算在内。

三、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计算方法1.装配率的计算采用建筑面积为基础进行,按照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用途进行分类。

2.计算公式如下:装配率=装配面积/总建筑面积×100%3.装配面积的计算方法:装配面积=装配墙体面积+装配屋面面积+装配楼板面积+装配立面面积4.装配墙体面积的计算方法:装配墙体面积=(外墙保温层面积+内墙保温层面积)×保温层厚度5.装配屋面面积的计算方法:装配屋面面积=屋面面积6.装配楼板面积的计算方法:装配楼板面积=楼板面积7.装配立面面积的计算方法:装配立面面积=立面玻璃面积+幕墙面积8.总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总建筑面积=建筑底层面积+建筑高层面积9.装配式建筑的构件种类和数量根据具体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来确定,通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计算和确认。

四、装配率的要求1.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目标是逐步提高的,初期目标设定为20%,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提升。

2.装配率计算结果应作为装配式建筑审批和评估的参考指标,以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3.装配率计算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装配率计算过程应有专业人员进行,计算结果应经过审核和确认后方可使用。

五、结论通过制定合理的装配率计算细则,可以有效推动川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高装配率,减少传统施工对人力、资源、环境的消耗,实现建筑方式的转型升级,为住宅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装配式建筑-四川成都现行装配式政策解读-LDY

装配式建筑-四川成都现行装配式政策解读-LDY

现行装配式建筑政策及评价标准解读目录CONTENTS装配式建筑概念现行政策要求市标、省标、国标三种标准的异同ho n g J i a n K eJ i装配式建筑概念1h o n g J i a nK eJ i装配式建造汽车生产装配式建筑是指采用设计、加工、装配一体化和建筑、结构、机电、装修一体化,将墙、板、柱、楼梯、阳台、装饰、机电等部品部件,在工厂加工制作,再运往现场装配施工而成的高品质现代化建筑。

装配式建筑就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

ho ngJ i anK eJ i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现场装配化、主体装饰机电一体化、全过程管理信息化是装配式建筑的主要特征。

装配式建筑的主要类型,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等。

ho ngJ i anK eJ i现行政策要求2h o n g J i a nK eJ ih o n g J i a nK eJ ih o n g J i a nK eJ ih o n g J i a nK eJ ih o n g J i a nK eJ ih o n g J i a nK eJ ih o n g J i a nK eJ i市标、省标、国标3h o n g J i a nK eJ i中心城区(11+2):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郫都区、高新区(南区、西区)、天府新区5个县级市: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4个县: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政策出台背景: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来,国家多次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要求。

但四川省、成都市的绝大多数设计院、施工单位未做过装配式项目,建成投产的预制构件生产厂家仅3-4家,无集成产品供应厂家,设计、生产、施工条件不成熟。

此阶段对装配式只要求预制混凝土和轻质隔墙的占比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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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如涉及细则中未包含的情况,应通过专项评审确定具体计算规则。

二、装配率是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结构、外围护、内
装、设备与管线等系统中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三、单体建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

四、超限建筑的主体结构得分(Q i )不做最低限要求,当单体建筑装配率P达到40%时,可以纳入统计;其他各类建筑的单体建筑装配率P应达到50%。

五、单体建筑装配率应根据建筑类型对应表1、2、3中的
分值计算:
P Q l Q2Q Q4Q 100%
100
式中:P——单体建筑装配率;
Q1——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2 外围护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3——内装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4——管线及机电设备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 Q 5 -------- 其他指标实际得分值。

六、 各评价项得分按照相应指标与表中对应的区间进行计 算。

七、 竖向承重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竖向承重构件采用混凝土材料时, 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
例应符合下列规:
(1 )剪力墙结构中预制剪力墙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
式中:q law ——预制剪力墙应用比例;
A wl ——各楼层预制剪力墙的墙体面积之和,采用单侧叠 合剪
力墙时,应乘以0.5的折减系数;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 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以及预制剪力墙体之间
q
iaw
A w1
100%
宽度不大于600mm 的竖向现浇段等的面积;
Aw——各楼层全部剪力墙的墙体总面积;计算时墙体各层高度按照层高计算,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 )框架结构、框架-现浇剪力墙或框架-现浇筒体结构中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
q iaz 字100%
A
式中:q iaz——预制框架柱的应用比例;
Azi——各楼层中预制框架柱支承的楼层面积之和;
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2.对于钢与混凝
土组合形成的竖向承重构件,当钢构件同时作为外模板使用时,该组合构件按照预制构件计算。

3•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采用全部钢结构或木结构构件时,竖向承重构件q 1a项分值为该评分项的上限分值。

八、主体结构水平承重构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q1b虹100%
A h
式中:q1b——水平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A1b——各楼层中预制水平构件(含板、楼梯、阳台、空调
板等)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Ah——各楼层计算装配率的建筑平面总面积。

2.预制装配式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可包括:
(1)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
(2)预制部品部件间宽度不大于300mm 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
(3)金属楼承板和屋面板、木楼盖和屋盖及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3.预制梁或预制叠合梁的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
q ic 梓100%
L b
式中:qic——预制梁或预制叠合梁的应用比例;
L bi——各楼层预制梁或叠合梁的长度之和;
L b——各楼层全部梁的总长度。

九、外围护系统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q2a丛100%
A w1
式中:q 2a——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2a——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
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 wi——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
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2.围护墙与保温、隔热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
q2b 100%
A w2
式中:q2b ——围护墙与保温、隔热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b——各楼层采用墙体与保温、隔热一体化做法的围护墙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 w2——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
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3.围护墙与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
q2c 严100%
A w2
式中:q 2c——围护墙与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 2c 各楼层采用墙体与装饰一体化做法的围护墙外表
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 w2——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
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十、内装系统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 3a ——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3a ——餵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墙面面积之和,计算时 可不扣
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 w4——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 窗及预
留洞口等的面积。

2. 内部装修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 3b q 3b 」100%
A
式中:q 3b ——内部装修的应用比例;
A 3b ——各楼层内固定面均完成装修区域的地面投影面积 之
和;
A ——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

3. 集成厨房的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 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 3c ——集成厨房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c ——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积
之和;
Ak ——各楼层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q 3a
A 3a A w4
100%
q 3c
A 3c A k
100%
4.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和
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3d ——集成卫生间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 3d -------- 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
积之和;
Ab --- 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十一、管线与设备系统中,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的比例应 按下式计算:
q
4a

100
%
式中:q 4a ——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比例;
L4a ——各楼层管线与主体结构分离的长度之和,包括裸 露于室内空
间以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和吊 顶内的电气和给水管线长度之和;
L ——各楼层电气和给水管线的总长度。

十二、BIM 应用符合下列要求。

1.全面采用BIM 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2部品部件的BIM 应用比例按下式计算:
q
5b

100
%
式中:q 5b ——部品部件的BIM 应用比例
应用BIM 模型的预制部品部件类型数
q
3d
A 3d A b
100%
n bim
N——单体建筑中采用的预制部品部件类型总数
居住建筑
注:计算装配率时,各系统的得分应满足最低分值的要求。

公共建筑
注:计算装配率时,各系统的得分应满足最低分值的要求。

工业建筑
注:计算装配率时,各系统的得分应满足最低分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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