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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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基本原理

公共管理学基本原理

公共管理学基本原理
公共管理学基本原理指的是公共管理领域的基本原理和理论,它们用于指导和规范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管理实践。

这些基本原理在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和教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1. 公共利益导向原理:公共管理的目标是追求公共利益,即社会的整体利益。

公共管理者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2. 公开透明原理:公共管理需要公开透明,即管理者应该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并促进公众参与决策过程。

公开透明可以增加管理的合法性和效果。

3. 管理效能原理:公共管理应该追求高效能,即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管理者应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绩效目标。

4. 参与合作原理:公共管理需要积极倡导和实施参与合作,即管理者应该与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各方合作,共同解决公共问题。

参与合作可以凝聚共识,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可行性。

5. 制度规范原理:公共管理需要依靠健全的制度规范,即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则。

制度规范可以确保管理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持续性。

6. 创新发展原理:公共管理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需要。

管理者应该注重创新思维和方法,推动管理
理念和方式的更新。

7. 公共责任原理:公共管理者应该承担公共责任,即为公众利益和社会福祉负责。

管理者应该具备高度的道德和职业操守,以担当和奉献的精神履行职责。

以上是公共管理学基本原理的基本内容,它们相互关联、互为支持,共同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理论框架。

在实际管理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这些原理,指导和推动公共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和改进。

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论文参考题目1、我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公共事业组织的发展研究2、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转型初探3、我国传统公共事业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及其改革路径4、公共事业组织管理中的财政监管问题研究5、关于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出路的探讨6、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与公共事业发展关系研究7、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政府作用分析8、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发展现状分析9、新农村建设中公共物品的供给模式探微10、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1、公共事业管理的伦理价值建设研究12、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事业管理模式选择13、公共事务责任的分担与利益分享—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14、试论公共事业存在的制度基础15、我国传统体制对公共事业组织发展的影响分析16、新形势下政府与公共事业组织互动关系发展的现实困境17、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18、浅析深化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19、公共事业管理主体构成及特点分析20、公共事业组织在政策执行中的作用分析21、公共事业组织在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分析22、我国公共事业组织的特点分析23、公共事业组织结构的设计探析24、中国传统文化对公共事业发展的影响25、公共组织管理研究(例如学校管理,学校各职能管理,科研管理或者教学管理等,也可以是其他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的管理).、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市场化路径研究(比如医疗保障的市场化、消防服务的市场化等)26 、试析公关在公共事业组织工作中的运用27 、浅析公共事业组织公共责任的承担28 、我国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探析29 、加强公共事业管理伦理建设的必要性分析30 、公共事业管理效率评估中的困境分析31 、试析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32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电子化服务初探33 、关于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初步思考34 、试论我国公共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障碍及对策35 36、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体制及改革 37、试论教育产品的公共性 38、关于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考 39、从教育公正透视中国社会公正的现状与趋势 40、发展素质教育的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41、论教育产品的产品属性42、我国现阶段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43、西方教育券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44、我国文化事业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45、我国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及其完善46、我国体育事业改革的目标模式47、促进科技事业产业化的主要措施48、陕西省公用事业单位改革方向探索49、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创新研究50、陕西会展业问题与出路51、陕西文化产业发展研究52、陕西体育产业发展研究53、陕西传媒产业发展研究54、西安文化企业的调查分析、转型时期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理论探讨55.56、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行为及其优化分析57、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58、浅谈和谐社会中的社区建设59、试论绿色社区的作用特点及动力机制60、西部地区社区管理模式探究61、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障碍和对策研究62、转型期我国社区服务的困境与对策63、试论社区服务的多元化主体建构64、试论市民自治与社区管理方式的变革65、进一步推进我国社区服务产业化的对策思考66、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发展思路67、对转型期我国社区文化发展现状的分析与思考68、试论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69、城市农民工社区文化参与及其相关性因素分析—以××市为分析个案70、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多维模式探析71、对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72、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创建的若干问题研究73、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若干思考74、试论社区自治与政府职能转变75、试论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条件和机制76、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77、浅析社区在提供公共物品中的作用(包括城市的街道办和农村的村委会等自治组织)78、浅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79、试论社区文化与建设和谐社区80、现代物业管理模式创新探微81、浅析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居民参与现状82、西安市社区管理人员工作行为研究83、西安市社会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84、西安社区文化发展中的思考、非营利组织与我国公共事业的改革与发展85.86、国外第三部门(NGO)理论对我国公共管理的启示87、第三部门(NGO)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88、试论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试论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90、中国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公信力建设的制度化途径91、非政府组织(NGO)的历史和现状研究92、非政府组织(NGO)的现代作用探微93、试论非政府组织(NGO)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94、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95、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及其作用分析96、农村民间组织的职能分析97、浅析公共管理的研究范围98、对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职能的思考99、试论信息化时代的管理方式变革100、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101、以人为本的管理学意义研究102、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公共管理的借鉴意义103、中国公共部门危机管理体制构建初探104、西方发达国家公共危机管理对我国的启示105、公共问题:公共管理研究的逻辑起点106、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107、新公共管理思想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108、德鲁克“以人为本”管理思想探析109、公共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分析110、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关系之辨析111、我国构建治理型公共行政模式的障碍性因素分析112、我国政府在公共事务多中心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分析113、试论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对治理的意义114、试论现代公共人力资源的特点及其开发路径、试论公共伦理及其现代意义115.116、试论公共人力资源公共精神的塑造及其现实意义117、信息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的作用研究118、学习型组织对公共部门管理效率的启示119、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机制研究120、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绩效评估研究12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薪酬研究122、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探析123、对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124、浅析政府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以人为本”理念125、新公共管理视野下中国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的困境及其路径选择126、论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创新127、试论领导者的危机管理能力128、试论领导者人格影响权理论模式与实践探析129、试论信息化时代的领导方式变革130、试论知识管理的内涵及知识管理者的素质构成131、知识经济时代领导决策体制研究132、试论领导者素质在公共决策中的作用133、领导行为有效性的实践研究134、现代组织领导者的角色定位解析135、领导信用——现代领导的生命线136、关于塑造现代学习型领导者的理论思考137、领导方式的革命——对西方领导学中授权运动的思考138、浅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领导学思想139、人文精神与领导力研究140、知识经济时代领导方式的变革141、浅谈提高领导者非权力影响力的有效途径142、试论提升领导力143、情商-领导者的必备素质144、论领导者的危机决策策略、两性领导风格理论研究评述145.146、新时期领导者领导方式和方法创新探析147、领导者心理问题的分析与调适148、论领导能力的“可持续发展”149、浅析团队角色理论及其指导性150、公共政策的人性假设分析151、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研究152、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53、试析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154、试论公共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及其实现途径155、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研究156、当前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57、电子政务时代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研究158、电子政府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159、试论公务员廉政建设160、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探讨161、我国公务员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62、公务员的公共精神研究163、试论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困境及其出路164、公务员奖惩制度与公务员廉政建设165、中国公务员制度中激励机制完善之我见166、试论健全和完善我国公务员退出机制167、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68、城市营销在现代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分析169、试析“经营城市”理念及其实践意义170、城市管理的方式变革解析171、试论如何发挥我国城市竞争力172、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面临的问题和出路研究173、西安城市文化建设中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建议174、城中村改造中的困境与出路探析、我国大学生就业现状分析175.176、民工社会认同问题研究177、农民工维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178、浅淡公共关系传播的意义179、试论公共关系与名牌战略、公共关系在现代社会组织危机管理的作用分析180.。

关于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

关于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

关于对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利益的认识和思考公共利益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目前尚未形成被学者广泛认可的定义。

尽管公共利益在定义上存在诸多困难,但是作为研究公共管理理论的逻辑起点,对公共利益的正确认识成为理论研究的基础。

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虚幻的概念,而是一种在公共管理中切切实实关乎每个公民利益的客观存在。

因此,对公共利益进行价值层面的研究和反思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共利益及其特征从字面上,可以把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的利益,它包含公共与利益两个元素。

公共是相对于个别而言的,《辞源》中解释为公共,谓公众共同也。

所谓利益,就是在一定的生产基础上获得了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

当然,公共利益并不是公共和利益两个概念的简单相加。

从价值上来看,是否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已成为考量一个政体合法与否的价值标准,表现为一种价值理念。

从现实来看,公共利益最主要和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现实中的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是指主要由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提供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

此外,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也不是两个等价的概念。

共同利益是指多数人的利益,多数人可能是指某个组织、社区或者地区乃至国家的共同体,不同的共同体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也大不相同。

由此可见,公共利益是共同利益,但共同利益却不一定是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活动的最终目标追求,而公共管理活动则是公共利益的实现载体与途径。

本文认为,公共利益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公共利益代表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其享有主体应该是尽可能的多数人;二是公共利益的整体性可以被共同享有,但不可以被分割取代;三是公共利益作为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于不同地域的不同层次。

公共利益是社会关系的体现,其公共性主要体现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比,在受益群体地域上的广泛性(不受所处地域空间限制)和受益对象的广泛性(不受所处地位等级限制);社会共享性则体现在公共利益要代表和体现的是社会公众共同的整体利益,公共利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机构提供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利益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和私人机构来实现。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正方辩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共利益的概念。

公共利益是指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有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这个定义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

因为公共利益是社会整体利益,是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

首先,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可以保障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公共利益的导向意味着政策和决策会优先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而不是个人或少数群体的利益。

这样可以避免个人或少数群体的私利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其次,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可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利益的导向意味着政策和决策会考虑社会的长远利益,而不是短期利益。

这样可以避免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未来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可以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力。

公共利益的导向意味着政策和决策会促进社会的共同利益,从而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力。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个人或少数群体的私利而导致社会的分裂和冲突。

综上所述,以公共利益为导向是符合社会整体利益、有利于社会公众的利益的。

因此,我们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

反方辩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共利益的局限性。

公共利益的导向往往会忽视个体的权益和需求,甚至可能损害个体的利益。

在这个局限性下,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导向。

因为公共利益的导向可能会牺牲个体的权益和需求,是对个体的不公平对待。

首先,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可能会忽视个体的权益和需求。

公共利益的导向意味着政策和决策会优先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忽视个体的权益和需求。

这样可能会导致个体的权益受到侵犯,从而造成个体的不公平对待。

其次,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可能会损害个体的利益。

公共利益的导向意味着政策和决策会追求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可能会损害个体的利益。

这样可能会导致个体的利益受到损害,从而造成个体的不公平对待。

最后,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可能会导致社会的不平等。

公共利益的导向意味着政策和决策会优先考虑整个社会的利益,而可能会忽视社会的不平等。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
第一,在实现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增进公共利益(亚 当·斯密给我们构筑的一个以个人利益为基础的制 度体系 ,他说 : “个人在这一过程以及其他过程 中 都是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并最终增进了社 会的利益 , 虽然这最终的结果非出自其个人的意 愿。)
第二,国家或政府承担实现公共利益的职责 , 成为 公共利益的唯一实现者。(社群主义者丹尼尔·贝 尔给出了这样一个解释 ,认为 : “人首先是社会 的存在,正是社会的现实生活构成了他的认同和价 值 ,包括他的道德立场,尤其是关于善的观念。)
公共利益 ,重点在于结果
追求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社会利益最大化
按照“极点式思维”模式,公共管理实现的应是公 共利益为核心的社会利益最大化,而社会利益具有 社会分享性的公共利益,组织分享性的共同利益和 私人独享性的个人利益三个方面的内容
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式
公共利益具有不可或缺性 , 公认是维护人类延续 和发展的必要,从古至今为我们提供了两条路径。
公共利益的界定与解读
我们认为,从一般意 义上讲, 公共利益是 具有社会分享性的、 为人们生存 、享受 和发展所需的资 源和条件。
社会分 享性
分享机会的无 差异性
分享方式的双 重性
分享机会的无差异性
公共利益的社会分享性集中体现在平等的分享机会上, 并不排除实际分享结果存在差异 。
社会分享性主要强调的是获取资格的开放性。也就是 说, 一旦某种资源和条件被界定为公共利益 ,那么当 基本标准设定之后, 这种资源和条件对所有的人应该 是没有任何门槛的, 不存在民族 、阶级、地区及教育 等差异,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享受机会。
从历史发展轨迹的角度分析
公共利益的概念应该是源自于西方,早在古希腊的城邦 政治造就的是一种以“群体本位”的整体国家观,并把 公共利益看作是城邦追求的最高的善。亚里士多德在 把人界定为政治动物的时就把人看作是他那个特定社 会整体的一部分,他认为 ,“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 善而建立起来的,因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认为 的善。”其中这种最高的善在现实社会的物化就是公 共利益 ,这种突显公共利益的做法为当时的城邦存在 起了决定性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延续和 发展 。

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

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 掀起了一股全球性、持续性的公共行政 改革浪潮: • 这场改革是对“公私”二元分离关系 的超越,即对公民身份、政府角色与 功能、政府与公民的社会关系、政府 与市场的关系的再认识,探索公共事 务多元治理、多种制度安排的解决之 道。
三、公共管理主体及其责任
(一)公共管理主体及其分类
• 1、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政府 • 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这是因为 (1)政府的目的和功能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 共服务,这是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2)政府作为共同体利益的代表者,对公共事 务的治理承担最终责任。 (3)政府与其他公共管理主体在多元主体中的 地位并不是一样的,政府承担着公共事务 “元治理”的角色。
利益追求的合法性:
• 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和理性的选择,如果不 能得到制度和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和保护, 也将难以实现。因此,只有在市场经济时 代,人们利益追求的合理性才能得到普通 承认;只有在保护公民权利的时代,人们 对利益追求的合法件才能得到确立;只有 社会具备对政府权力进行限制和有效制约 的宪政制度安排,人们追求利益的合理性 与合法性才能得到最终的保障。
政府中心论者站在政府与社会不一致的人 性观和集体理性假设的基础上认为:
• 政府是“善”和“公益” 的化身, 要对无知、盲动和自私的个体损害公 共利益的行为加以限制;政府的责任 是最大限度的为社会谋求“善”和 “公益”;政府应尽量扩大介入私人 社会的范围和程度,垄断更多的公共 事务。
现实中,政府对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干预以及 政治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确立是从19世纪末到 20世纪初开始出现的: • 马克思主义和凯恩斯主义对这一进程的发 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他们促成了政府干预 的合法化。 •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普 遍建立了彻底的公有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 制,政府不仅自上而下、一统到底包揽了 一切公共事务,而且还以单位制为核心来 配置一切权力、资源和社会福利。 • 资本主义国家根据凯恩斯理论,在二战后 普遍建立了政府干预体系,建立了完善的 福利经济体系,个体生活从“摇篮到坟 墓”,无不受政府活动的影响。

浅谈政府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实现

浅谈政府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实现

浅谈政府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实现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政府职能实现途径论文摘要:政府作为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在公共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如何通过合理制定公共政策、有效开展公共管理。

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是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面临的重大课题。

要在正确认识“公共利益”这个概念的基础上,有效探索实现公共利益的正确途径。

政府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是一国公共利益或公共意志的集中体现。

正是这种“公共利益”代表的性质,决定了其职能首先应当是公共职能,亦即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有效开展公共管理为国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公共利益。

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集中抓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可见,加强政府公共管理、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是政府转变职能,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目标。

一、“公共利益”内涵的厘定公共利益和大众福社一直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关注焦点和产物,也是一般法律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在我国努力推行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的新的历史时期,公共利益当然成为公共管理及其政策的核心价值。

那么,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究竟是指谁的利益?《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解释,公共利益是指“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为公众的、公用的利益”。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对公共利益的理解有所不同。

在英美法系中,公共利益也称之为公共政策,主要指“被立法机关或法院视为与整个国家和社会根本有关的原则和标准,该原则要求将一般公共利益与社会福社纳人考虑的范围,从而可以使法院有理由拒绝承认当事人某些交易或其他行为的法律效力”。

在大陆法系国家,与“公共政策”相关的概念是公共秩序,也称公序良俗。

我国宪法所涉及的公共利益大体上有以下含义:1)公共利益是社会共同体的基础和各种利益的整合,反映宪法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研究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研究

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研究作者:张亚军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第14期摘要:公共管理是政府借助所制定的各项公共政策而进行的管理,公共产品与服务均是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这样能够确保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公共利益是人们生存、发展及享受的各种资源与条件,具有社会分享性。

公共利益具有客观性,其将公共利益作为核心,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是公共管理的目标。

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公共利益的构成、特点做了阐述,并对公共利益在社会的实现做进一步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构成;特点;实现中图分类号:D523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1-00-01在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是非常关键的核心目标。

在公共管理中,政府发挥着关键作用,对“公共利益”展开研究是公共管理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公共利益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不仅蕴含“公共”含义,还蕴含着“利益”含义。

一、公共利益构成1.社会利益分享性的公共利益。

在对社会公共利益展开分析的过程中,以社会资源这一视角我们发现,社会公共利益在面向社会的过程中,其内部会出现不确定性,其将决定组织内部的人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及条件等。

简单来说,在公共利益所相关的各项资源与条件的基础上,当享有资格比较开放的时候,并且其能够与社会同步发展,那么其将具备社会分享性。

2.组织分享性的公共利益。

在公共利益的影响下,组织内部的成员都能够获得一定的资源与条件,这些资源和条件是相对封闭的,能够享受的人群是被限制的,仅仅限于组织内部成员,并且这种状况对于组织外部的人来说,有不一定的排斥性。

在运用这些资源和条件的过程中,组织分享性非常突出。

二、公共利益的特征一是公共利益同时具有具体性与抽象性。

公共利益是相对于个体利益而言的,从这一层面来看,公共利益经常被认定为价值取向的一种,带有强烈的抽象性,就和平等与正义等类似。

公共利益所代表的并非是一致同意的利益,其所代表的仅仅是那些对于公众有好处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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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公共管理研究通常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管理者的立场和公众的立场。

站在管理者的立场上,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关注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公共部门,如何才能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

站在公众的立场上,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关注“公民怎样才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

显然,这两种立场都没有脱离公共利益这个核心问题:前者以“公共部门如何实现和服务于公共利益”为焦点;后者以“公共利益是怎样被实现的”为焦点。

进一步对比可以发现,前一种主张所说的公共利益多半是抽象的,而后一种主张则意指现实的公共利益,它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

事实上,研究公共利益时有两个关键问题不容回避。

第一,公共利益是抽象的还是现实的?第二,公共利益与共同利益完全一致吗?围绕这两个问题,本文将在区分公共利益和共同利益概念差别的基础上,界定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进而力图阐明公共利益乃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

一、对“共同利益”的概念辨析“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两者在词源上有很大的“相似性”。

通常所说的“共同利益”有两个英文词与其相对应,即common interest和generalinterest。

按《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common在被解释为“共有的、共同做的、共同受到的”时,是指“两个人或更多人,或者是团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的东西,所做的事情,或是属于他们的东西、对他们有影响的东西”。

而general则被解释为“普遍的、全面的”,此时它指“影响所有人或绝大多数人”。

、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77页、第612页。

)可见,“共同利益”首先是指“多数人”的利益。

“多数人”可能是指两个人、少数几个人、绝大多数人甚至是所有人。

他们都可能从“共同利益”中获益或受其影响。

这是共同利益的相对普遍性。

同时,“共同利益”是被“共享的、共有的、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共同受到影响的”。

它与共同的立场、共同的行动相关。

它不局限于某个单个的个体,不可能也不应该为其所独有。

这是共同利益的不可分割性。

通常,共同利益可以指代共同体利益,或是利益关系的产物。

我们将分别阐述这两种指代关系。

共同利益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是个宽泛的概念。

一个组织、一个社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或是整个人类社会,都可以分别看作是共同体。

作为现实的载体,这些不同层次的共同体都存在着自身的利益,因而可以分别被看作是利益共同体。

在对这些利益共同体进行考察时,可以采取几种视角:一是以单个的利益共同体为单元,分析其共同利益的属性;二是以不同层次利益共同体的相对关系为单元,分析共同利益的相对性。

1.共同体的规模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是由相关成员组成的。

其成员数量的多少,影响着共同体利益的内容。

既然共同体利益不局限于某个或某些特定成员,它就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员或者是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诉求。

共同体规模越小,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简单、越狭窄;共同体规模越大,共同体利益的内容越复杂、越广泛。

但无论如何,共同体利益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样化的。

这是由利益需求“总量”和利益差异程度所决定的。

最为主要的是,共同体规模制约着共同体利益的认可和确认。

在共同体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利益聚合比较容易实现;或者说共同利益容易被认可和确认。

随着共同体规模的不断增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使得共同利益的“形成”越来越困难,因此也只能在形式上用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来代表共同体利益。

这在实践中存在困境:“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中原则是否忽略甚至是侵犯了少数人的利益?通常认为,不管采取怎样的表达机制,共同体利益在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能抹杀其实质上的“普遍性”或“差异性”。

如果少数人的利益被忽略或侵犯了,他们就会游离于共同体之外,共同体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

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共同体总要采取一些救助弱势群体的措施。

其背后的逻辑是:这些少数人的“共同利益”虽然在形式上没有得到确认,但在实际上应该得到实现。

就是说,共同体利益并不以大多数人主观的确认和认可为限度,它还包括一些客观的、在特定时期内没有得到确认和认可的利益。

比如,人们在和平时期可能并不会感受到共同体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共同体安全受到威胁时,任何成员都不可能否认共同体安全乃是最大的共同体利益。

再比如,在追求共同体利益的过程中,共同体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能被“无意”地破坏了,此前似乎没有人意识到“外生的”自然环境也是共同体利益;当共同体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惩罚或威胁时,保护自然环境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共同体利益。

可见,形式上的共同体利益并不能抹杀那些客观的、具有普遍影响力的潜在共同利益。

这表明,共同体利益并不否认差异性和客观性,它既包括形式上的“共同利益”,也包括客观的“普遍利益”。

2.共同体的性质与共同体利益以上,我们只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了共同体利益。

事实上,除了规模之外,共同体的性质也是影响共同体利益的重要因素。

比如,对于组织这类利益共同体来说,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区分为“公共的”或是“私人的”。

这近似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

显然,两者都具有各自的共同利益,但因为性质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其共同体利益也有所不同。

这正如斯托克斯所说,“‘公共’与‘私营’之间的根本区别并不是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区别,而是追求公共利益与追求私人所得之间的区别”。

在这里,政府被看作是代表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共部门。

这种传统的看法受到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挑战。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因而并不见得能够代表公共利益。

事实上,这种冲突可以用共同体利益来解释。

布坎南等人所说的“政府的自身利益”近似于政府这个公共组织的共同体利益,而斯托克斯所说的“公共利益”乃是社会这个共同体的利益。

传统观点认为,这两种共同体的利益根本一致;而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两者可能相分离。

可见,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等同于公共利益,这取决于共同体利益的指向。

3.共同体的层次与共同体利益既然共同体及其组成部分都可以看作是利益实体,那么就应该考虑到不同层次共同体及其利益之间的相互关系。

从纵向一体化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这个最大的共同体是由若干层次的次级共同体按一定规则组成的。

高一层级的共同体利益制约着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两者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形式的冲突。

比如,我们可以把人类社会看成是由国家组成的共同体,国家本身也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共同体。

基于国家利益,一些国家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是对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威胁;同样,一些核大国发展核力量形成核威慑也是对人类社会安全与和平的挑战。

这是国家利益与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冲突。

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其他形式的国家间合作,则是协调国家间利益关系、维护人类社会“共同体利益”的措施。

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对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分析。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都不能被看作是纯粹的利益共同体,但它们在形式上具有利益共同体的某些特征。

如果将国家看作是最大的利益共同体,那么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分别可以看作是次级的利益共同体。

我们通常所说的“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这里都可以理解为低层级的共同体利益。

它们是其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各自的范围内也都有相当的合理性。

但它们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不少见。

这种冲突再次表明:不同层级共同体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

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国家利益显然是高于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

上述分析表明,共同体利益首先是共同利益,它是共同体成员利益的综合。

随着共同体规模的扩大和层级的提升,共同利益聚合的过程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

同时,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是否是共同利益时,必须选定合理的参照系、辨别其适用范围。

因为低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高层级共同体的共同利益。

作为利益关系产物的共同利益在探讨共同体利益时,实际上是从静态意义来理解共同利益的。

除此之外,共同利益也表达了利益主体横向的利益关系。

通常认为,“由于利益自我性和社会性的作用,任何利益关系中都包含着三种利益内容,即利益关系两个原构利益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结成的共同利益”。

确切地说,共同利益乃是“利益关系中的第三种利益”。

对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地引伸:1.共同利益的本质属性如果我们承认利益的普遍性以及利益驱动假设的话,那么就同样应该承认利益关系的普遍性。

也就是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可能会发生潜在的或现实的利益关系。

但在利益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由于“原构利益主体”的性质不同,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

两个公共机构基于公共目的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及共同利益,显然与两个私营部门基于私人目的产生的利益及其共同利益有所不同。

换言之,不同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共同利益。

这些共同利益可能具有私人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公共的性质。

2.共同利益的动态变化性尽管利益关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按照上述逻辑,如果利益关系发生变化,那么其所产生的“第三种利益”也会随之变化。

从这一意义上说,共同利益也具有动态变化性,而且在变化过程中其主体内容也将有所调整。

这使得共同利益本身也是一个难以完全把握的概念。

如果仅仅是共同利益的内容发生变化,那么共同利益的公共性或私人性就不会变化;如果两者同时发生变化,那就意味着利益关系本身发生了变化。

显然,两个私营机构为垄断市场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与基于合作性地提供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而形成的利益关系及其共同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意味着共同利益作为利益关系的产物,可能在其动态变化过程中改变其公共的或私人的属性。

由此可见,共同利益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难以分辨,这取决于作为共同利益基础的利益关系的本质属性及其动态变化性。

或者说,不能仅仅从概念上将共同利益等同于公共利益,尽管公共利益也具有共同利益的某些属性。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二、公共利益的本质属性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公共利益”,尽管二者之间具有某种特殊的联系。

要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作出概念上的界定。

公共利益的内涵按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public意味着“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或者是“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

在这里,公众是一个集合名词,公众组成的群体可以看作是共同体。

因此公共利益首先与共同体利益相关。

不过这个由单个公众以一定方式组成的共同体,与由单个个体组成的私人性质的共同体存在实质性差别。

前已述及,共同体的性质和价值取向决定了共同体利益的性质。

基于这种认识,公众组成的共同体已经包含着公共性而不是私人性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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