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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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女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 月 日
男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 月 日
备注:1、提交以下资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加女方户口主页)、结婚证。夫妻合影小二寸照片一张。2、登记表一张,需双方单位(国有、机关)或双方户籍地居委会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
初婚年月日
末次月经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日
初婚年月日
联系电话
女民族
男方单位
身份证号
政治面目
学历
民族
女方户口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居委会小区栋单元号
男方户口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 居委会小区 栋 单元 号
现居住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 居委会小区 栋 单元 号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
XXX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男方,身份证号码,女方,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模版

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模版

1(仅作为参考样本)
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拟生育孩次(一孩二孩)
编号:
女方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男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子女情况:
子女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子女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生育服务项目:
1.免费婚前检查
2.免费增补叶酸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免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筛查
5.免费领取避孕药具6.免费建立健康档案
7.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补助项目
8.免费0-6岁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等
具体请登录市区卫计委网站或咨询当地卫计部门。

使用说明
为了更好地方便您的理解和使用,发挥本文档的价值,请在使用本模版之前仔细阅读以下说明:本模版为根据一般情况制定或编写的常规模版;
使用过程中请根据结合您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本文档为word格式,您可以放心修改使用。

希望本文档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感谢使用。

一孩生育登记表

一孩生育登记表
3、初婚、初育证明栏由男女双方单位、社区居委会审核后填写当前婚姻状况(初婚或再婚)及是否曾生育过子女等情况,并加盖公章。(跨省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
4、本表一式二份,由《生殖健康服务证》发证机关和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各存档一份。
贴双方一寸合照
一 孩 生 育 登 记 表




民族
出生年月
职业
文化程度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出生年月
职业
文化程度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结婚时间
再婚时间
预产期时间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初婚

初育证明
男方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男方所
在社区
居委会
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女方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女方所
在社区
居委会
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生殖健康服务证号码
发证日期
发证人


1、凡符合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的夫妇结婚后十日内填写本表,到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领取《生殖健康服务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女方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

「新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登记表」

「新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登记表」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登记表
此表一式四份制表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温馨提示:
1、此表一式四份,夫妇双方单位各持一份,并存入职工个人档案;一份由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街道办事处存档;一份由夫妇双方留存。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道统一编号,盖章生效。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1、根据当地或者单位的经济条件,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元至10元,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

奖励金由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50%。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为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或者农村人口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多划一人宅基地。

3、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3、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经过批准再生育的,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

4、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违法生育的,在接受违法生育处理时由处理机关收回该证,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并退回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5、此表随工作调动关系转移,以便继续享受奖励和优待。

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注意:1、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2、请认真阅读本表背面“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3、此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留存。

(登记表背面内容)
“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由夫妇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社区)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内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1)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高校在校学生等)。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签署意见;或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写《承诺书》。

(3)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4)若近期因就业、就学、迁移等原因户籍地发生变更,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过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写《承诺书》。

(5)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有街道(乡、镇)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登记表
女方姓名出生年月日初婚年月日政治面目学历民族
男方姓名出生年月日初婚年月日政治面目学历民族
女方单位身份证号末次月经预产期男方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方户口地址
男方户口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女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子女,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负责人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月日男方单位意见:系初(再)婚,未生育过
子女,情况属实,同意办理。

负责人签字:
盖计划生育专用章:
年月日
卡号
发卡日期
备注.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卡应提交以下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孕检证明、小二寸夫妻彩色合影一张。

.每周二、四到女方户口所在办事处计生科办理。

.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书。

.如:户口迁出、中途流产、随父落户口,请您当月与计生科联系。

电话:
此页不用下载
1 / 2
填写说明:
、用蓝、黑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档案在省人才的单位栏填写“省人才代理”
、户籍地栏填写所在派出所名称
、盖章人要签字并选择初婚还是再婚,男女双方盖章无先后顺序
、若对方单位为私营公司的须到户口或档案挂靠地加盖(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计划生育章
2 / 2。

志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登记表

志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登记表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经过批准再生育地,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地奖励和优待.
、此表一式三份,由夫妇双方单位各存查一份,另一份由女方单位持本表到驻地街道办事处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街道统一编号,盖章生效.
、此表随工作调动关系转移,以便继续享受奖励和优待.
经双方单位协商,由我单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元,享受日期从年
月起至年月止.
备注:
批准日期年月日(盖章)
街道办事处意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号码
年月日(盖章)
此表一式三份
说明: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志愿只生一个孩子者,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元(由夫妇双方单位各发一半),发至十八周岁.
制表单位:成都市青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女方姓名
年龄
单位
地址
男方姓名
年龄
单位
地址
子女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住址
夫妇双方志愿:
(双方签字)
年月日
采取何种节育措施:
口服药:
长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针:
避孕套:
安环:
皮埋:
绝育:男方女方
其它:
女方单位意见:
经双方单位协商,由我单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元,享受日期从年
月起至年月止.
备注:
批准日期年月日(盖章)
男方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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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一孩登记表
注意:1、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2、请认真阅读本表背面“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3、此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留存。

(登记表背面内容)
“婚育状况”填写要求:
由夫妇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社区)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内就本人的婚姻和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1)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以及高校在校学生等)。

(2)户籍在成都市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签署意见;或签署“未在档案存放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写《承诺书》。

(3)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4)若近期因就业、就学、迁移等原因户籍地发生变更,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或签署婚育状况意见确有实际困难的,由原籍地签署“未在原户籍地办理过一孩生育服务相关手续”,并由本人签写《承诺书》。

(5)成都市以外地区签署的“婚育状况”意见需有街道(乡、镇)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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