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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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选导师流程

研究生选导师流程

研究生选导师流程研究生选导师是研究生阶段非常重要的一环,选择合适的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认真思考,慎重选择。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研究生选导师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首先,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爱好。

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自己的兴趣是否契合是选择导师的首要考虑因素。

如果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自己的兴趣不符,将会给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带来很大的困难。

因此,在选择导师之前,研究生需要对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有清晰的认识。

其次,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了解导师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

导师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直接关系到研究生的学术成长和科研发展。

因此,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导师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以及与导师的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导师的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

再次,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考虑导师的指导方式和个人魅力。

导师的指导方式和个人魅力对于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也具有重要影响。

一位好的导师不仅在学术上有很高的造诣,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指导能力和人格魅力,能够给予研究生良好的学术指导和精神激励。

因此,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通过与导师的交流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导师的指导方式和个人魅力。

最后,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考虑导师的科研团队和科研环境。

导师的科研团队和科研环境对于研究生的学术成长和科研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

一个良好的科研团队和科研环境能够给予研究生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科研条件,有利于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因此,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与导师的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导师的科研团队和科研环境。

总之,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需要认真思考,慎重选择。

选择合适的导师对于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希望本文介绍的研究生选导师流程和注意事项能够对广大研究生有所帮助。

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师生互选办法

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师生互选办法

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师生互选办法根据学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的通知》、《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激励办法》及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指导资格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应具备导师上岗资格且只能在同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指导研究生。

(一)导师跨点或跨方向指导研究生导师可以跨点或跨方向(指一级学科)指导统招研究生。

每位导师每届只能在两个硕士点或一级学科的两个方向指导研究生,但其指导研究生的总量应在上述规定的范围之内,即指导研究生的最高量为该导师所在硕士点研究生平均数的基础上增加1人。

(二)外聘导师指导研究生外聘导师(指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应予以限制,每位校外导师指导每届研究生的数量一般为1人,最高不超过2人。

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院外、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应予以限制,每届指导数量一般为1人。

若总量不能基本满足学院导师,则在下一年酌情分配1人。

(三)副导师指导研究生具有博士学位且为学校正式聘任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和青年项目等)或在A类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的教师具有副导师资格,每届可指导学术型研究生1人,按导师指导研究生同等计算工作量,但按学校规定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署名只能列第二位。

二、研究生指导工作的组织师生互选应在学院主管院长主持下,由各专业导师组具体实施,主管院长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师生互选顺利进行。

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的分配由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主持,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的分配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主持(在分配指导任务时,教育硕士研究生按一个硕士点对待)。

三、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数量每位导师指导每届研究生的数量应予限制。

各类研究生指导数量规定如下:不论导师职称,在学生第一志愿选择该导师的研究生人数超出了平均数,指导研究生的最高量为所在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数÷该一级学科硕士点导师数+1(人);导师若没有被研究生选择,则由该硕士点学科带头人酌情安排指导1人。

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

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

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为加强和完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建设高质量的MPA研究生导师队伍,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管理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根据教育特点,研究生导师采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

第二条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论文写作,校外导师主要负责指导社会实践等相关环节,其中以校内导师为主负责导师。

第三条校内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四条校外导师一般以具有学士学位又具有实践经验的政府官员、企事业单位领导为主。

第五条研究生导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第六条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科学研究工作,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与实际工作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第七条研究生导师要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负责指导研究生选择论文题目,制定调查研究和写作计划,对论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第八条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必须认真批阅,提出详细修改和完善意见。

论文正式付印前要仔细核查内容和格式,保证送审论文达到论文质量要求。

第九条研究生导师要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对于不合格论文不能提请评阅和答辩。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论文答辩。

第十条实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制度。

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初参加中心组织的双向选择活动,根据自己拟研究问题和导师研究方向填报三个志愿,经中心协调后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

第十一条为保证指导质量,中心根据每届研究生总数控制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最高限额。

第十二条研究生导师有权对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纪律处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

如有正当理由,经中心批准,可中止对研究生的指导。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当研究生导师不能继续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时,研究生可以向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改换指导老师。

第十四条中心对导师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认真负责、培养质量高的导师予以表彰,对论文审查或评阅多次不合格的,要限期改正,必要时暂停指导研究生。

20160909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入学教育-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0160909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入学教育-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一、研究生教育工作人员
二、学科负责人
三、导师分配情况
四、学院硬件资源分布
一、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人员
岗位 副院长 姓名 办公室 电话 65711631 65710426 65711125 65711381 65711381
职责
叶春明 管理505室 姚秀雯 管理401室 束义明 管理413室 许 静 管理415室 管理415室
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卢东
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 阶段六:研究生学生工作事宜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学院师资与硬件资源 奖贷勤助 新生各类事务 党团与班级建设 学生活动 重要建议 其他事宜
阶段六:研究生学生工作事宜
第一部分
学院师资与硬件资源
徐福缘 马良
宋良荣 孙英隽
系统分析与集成
系统理论 行政管理 教育经济及管理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严广乐
李星野 韩承鹏 韩承鹏 叶春明
产业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金融学
张永庆
姚俭
孔刘柳
金融(专业学位) 国际贸易学
杨坚争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技术经济及管理 交通运输工程(学术与专业
学位名称一致,代码不同)
叶春明
二、关于小论文资助
学院每年5月、11月会统一进行小论文资助,每年资助细则见管理学院通知。 注:B类论文中SCD期刊不资助。
三、论文答辩
相关网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信息网、管理学院 相关文件:研究生信息网---学位工作 重点(论文答辩)
管理学院2016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 阶段五:学院研究生会团总支简介
(2)财政学:待学科负责人公差回国后再通知 (3)区域经济学:9月13日(周二)13:00,管理学院810室 (4)陈进(导师)的学生:9月9日17:30,管理学院907室

如何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导师

如何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导师

如何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导师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导师对于每位学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好的导师不仅能够指导学生完成高质量的研究项目,还能够提供学术上的支持和建议。

然而,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导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如何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导师。

首先,学生应该考虑导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兴趣。

毕业论文是一个学生进行独立研究的机会,因此导师应该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经验。

学生可以通过查阅导师的个人简介、发表的论文以及参与的项目来了解导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兴趣是否与自己的课题相关。

如果导师的研究方向与学生的课题不一致,可能会导致指导不到位,甚至无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其次,学生还应该考虑导师的指导风格和教学方式。

不同的导师有不同的指导风格,有些导师喜欢指导学生独立完成整个研究项目,而有些导师更倾向于与学生一起合作进行研究。

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学习方式和目标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导师。

此外,学生还可以通过与前一届学生或其他同学交流,了解导师的指导方式是否适合自己。

第三,学生还可以考虑导师的学术声誉和导师-学生关系。

学术声誉是评价导师的重要指标之一。

导师的学术声誉可以通过查阅导师的发表论文数量、在学术会议上的演讲或担任职务、获得的奖项以及学术界的评价等来评估。

此外,学生也可以与当前或前一届学生交流,了解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如何,是否存在沟通问题或冲突。

最后,学生还可以考虑导师的时间和资源是否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

导师通常会在多个项目中分配时间和资源,因此学生需要确定导师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指导自己的研究项目。

此外,学生还可以了解导师是否会提供与研究相关的实验设备、数据库、文献资源等。

总之,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导师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过程。

学生应该根据导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兴趣、指导风格和教学方式、学术声誉和导师-学生关系以及时间和资源等因素来进行评估和决策。

一个好的毕业论文导师将会为学生的研究之路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对学生的学术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江西师范大学 文件校发〔2016〕55号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处(室、部、馆),各直附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 (修订)》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6月3日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导师遴 选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 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 教师 (以下简称学术型导师) 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以 下简称专业学位导师),二者统称为导师。

第三条导师遴选工作应以学科建设为核心,有利于提升导 师队伍水平,有利于保证和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四条导师遴选工作应坚持学术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 量,公正合理,在条件和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中青年专 家、学者。

第二章 导师岗位职责第五条导师应承担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

其岗位 职责是:1.熟悉并执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 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学院的决定和安排。

2.参与本学科培养方案的制订;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 定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指导硕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认真完成学业;注重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习 能力、社会实践能力以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3.指导硕士研究生选择研究课题和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审查论文开题报告,对撰写论文提出指导性意见;详细审查学位 论文,做出学术评价,提出是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

4.支持、指导硕士研究生参与国内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 动,协助学院完成对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5.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弘扬学术正气,注重对学生学术道 德和协作精神的培养,加强学术研究,提升指导能力,不断提高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

导师制管理办法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导师制逐渐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

在导师制中,导师承担着培养和指导学生的重要责任。

为了更好地保障导师和学生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导师制管理办法,本文将重点探讨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内容1.导师的聘任和管理按照导师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导师应当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当工作能力的专家学者。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职期间的教学、科研、学术评价以及合规性等方面,导师的资格都要接受严格的审查。

在退休前,导师不得再担任指导硕士研究生的导师,但可以继续指导博士研究生。

2.学生选导师的自由导师制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选择导师的同时应该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并且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于学生做出合适的选择。

3.导师的指导责任导师在指导学生时,应当重视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研究特点,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

导师需要将期望目标合适地传达给学生,并利用各种指导手段,如组织讨论、课程辅导等,以及指导学术论文、口头报告等。

4.师德要求导师应该为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师德形象。

导师应该做到以身作则,在学科研究中坚持自己的学术操守和思想品质;在指导学生时要尊重学生的意见和方向,避免制约学生的自由;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学术不端现象上为学生撑起一把保护伞;关心学生的生活,协助解决学生的个人困难。

二、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1.保障了学生的权益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促进了学生的自由选择导师,全面保障学生的权益。

为了提高导师的教学素质,学校还一定程度地限制导师担任导师的数量。

这种限制使得导师更加专注于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充分关注学生的实际需求,提升了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

2.促进了学术研究的深入国内大学的导师制管理办法往往注重实践研究,使得学科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导师和学生的互动和交流,使得学术研究得以深入探究,进一步推动了学术事业的发展。

3.促进了导师的提升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导师们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关心,导师也更加注重自己的教学质量,并且会适应学术研究的发展和年轻学者的需求。

2016级研究生学期初研究生培养工作告知单

2016级研究生学期初研究生培养工作告知单

2016级研究生学期初研究生培养工作告知单2016级研究生:欢迎来到上海海事大学深造!为帮助你尽快了解和适应学校的研究生培养工作,培养办特提醒你关注学期初研究生培养和教学事务工作的相关安排及以下文件资料清单。

一、文件资料清单研究生培养主要工作平台:研究生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

1.2016-2017学年校历及上课节次时间表(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下载处)2.研究生培养方案(在研究生系统中查询)3.研究生手册(每生一本)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表(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下载处下载(最终结果,以学生在选课系统中选课结果即课表为准)5.法学院英语分类名单请咨询法学院教学秘书,石老师,电话38282177。

6.公共课程教材清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下载处下载或咨询任课教师)7.研究生系统使用操作说明(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生资料下载处下载)研究生系统访问方法(登陆系统遇到问题,请咨询我校信息化办公室,38284499。

)学校主页-数字平台-数字海大右下角常用应用中的“研究生系统”以及“研究生-选课”系统。

数字平台的账号为12位学号,学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留学生初始密码为护照号后6位),如无法登陆系统则请改用学号或学号后6位作为密码。

如果常用应用中没有“研究生-选课”系统,请在应用列表中找到“研究生-选课”系统,点安装即可。

二、注意事项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各项信息,并严格按照每个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一)每位研究生必须在系统内做好以下事情注意:培养计划是做整个读研期间的计划,选课只选本学期课程。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9月5日-9月28日研究生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管理-培养计划学生维护-培养计划个人制定(做1年的课程计划,法硕非法学做2年的课程计划)。

做培养计划的依据: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导师意见。

a)选择专业方向、导师(记得保存一下)b)按培养方案要求选择课程,做好后提交审核c)待教学秘书审核通过后打印一份(正反页打印)培养计划表,并将其他必修环节和论文环节填写好,学生签字、导师签字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其他必修环节和论文环节不填写的请秘书退回)2、选课:9月5日-9月9日进入“研究生-选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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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6级硕士研究生和2011级本硕连读研究生选择导师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6年我校共录取统招硕士研究生563人(含推免生38人),2011级本硕连读研究生425人(其中5+3研究生411人,5+2研究生14人),共计988人。

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规定,2016年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进行培养,我校共有375名统招硕士研究生和411名“5+3”研究生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较大。

为适应规培需求,我校2016年上半年进行了研究生导师遴选审核工作,重点在山东省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遴选了一批优秀临床导师。

学校在遵循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导师情况和201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数量,核算出了生师比例,拟定了如下选择导师办法。

一、基本原则
1.选择导师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安排。

2.研究生的录取专业必须与研究生学术导师所在专业或导师第二带教学科专业一致。

3.本次导师遴选变更专业的导师按变更后的专业带教研究生。

4.学术导师由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5.参加规培研究生需有规培导师指导临床工作,按照《山东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规培导师由规培基地中医临床工作6年以上、主治及以上医师担任,带教师资与培训学员比例应不低于1:3。

因此每位规培导师每年只能带教1名规培研究生。

学术导师可同时兼任1名研究生的规培导师,其余研究生由导师与学生协商在18家规培基地中选择1位规培导师。

由学术导师牵头,与规培导师和相关老师组成研究生指导小组,共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每位研究生学术导师和规培导师可以在不同单位,但应在同一地市,且研究方向须一致。

6. 我省共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8家,分别是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中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潍坊市中医医院、临沂市中
医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莱芜市中医医院、青岛市黄岛区中医医院、聊城市中医医院、莱州市中医医院、菏泽市中医医院、威海市中医药、荣成市中医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

2016年各地市规培基地按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遴选的导师原则上只能带教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由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规培任务较重,只能安排学术导师为一附院研究生的规培工作,即非一附院学术导师不要和一附院规培导师进行组合。

8.研究生导师作为副导师只能指导1名研究生。

二、带教数量
根据各专业生师比确定导师带教研究生数量,在此基础上博导可增加1人,每位导师可另带教1名推免生或“5+2”研究生。

1.基础学科:生师比大于1的专业(中医临床基础和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每位导师带教人数不超过2人,其余基础学科专业每位导师可带教1人。

2.临床学科:
(1)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位导师可带教1人。

(2)规培研究生:中医内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每位导师可带教统招研究生和“5+3”研究生各1人,中医妇科学和中医儿科学可带教统招研究生和“5+3”研究生各2人,中医外科学在带教统招研究生和“5+3”研究生各1人的基础上可再带教1名统招研究生或“5+3”研究生,针灸推拿学可带教统招研究生和“5+3”研究生各1人或2名统招研究生。

3.可带教第二学科专业的导师可带教1名第二学科专业的学生。

三、选择导师流程
为保证选择导师工作的规范高效,2016年研究生选择导师工作采取纸质《导师签字表》和网络师生互选平台同步进行的方式,步骤和时间如下:
1.8月20日前由研究生处导入导师和学生的基本信息。

2.8月25-31日导师和学生登录“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师生互选平台”,修改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找回,请务必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以免他人误操作。

平台使用说明可在登录页面查询。

完善个人信息,某些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导师研究方向:导师研究方向要求简明准确,尽量具体到某系统或领域,并具有一定概括性,20字以内;具有第二带教专业导师的研究方向可以两个,字数
不超过40字;需与导师信息核对的导师库研究方向一致。

(2)导师简介:800字左右,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头衔、学历和学位及获得时间、专业、院校,社会兼职、擅长的学术领域、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的奖励、社会荣誉等。

此简介作为后期导师信息上网的依据,请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

(3)学生简介:500字左右,内容包括学历、学位及获得时间、专业、院校,政治面貌、曾担任的职务、获得的奖励、荣誉、取得的成果等,在职人员写明工作单位和科室、从事的专业等。

3.研究生在9月3日00:00至9月6日24:00期间登录平台选择导师,可选择第一志愿导师和第二志愿导师,第一志愿优先。

4.导师在9月7日00:00至9月11日24:00期间登录平台,按上文所规定带教原则和人数选择学生。

请各位导师务必按时完成,否则将影响录取结果。

5.9月12日由系统依据带教原则和数量,按志愿自动进行匹配,形成师生对应关系。

6.9月12日-9月15日未完成匹配的学生由研究生处参考研究生填报志愿情况和《导师签字表》信息,调剂指定导师。

协调指定的导师为未录满规定数量学生的导师,且指定的研究生类别与其所缺类别一致。

7.9月12-9月15日导师为研究生指定规培导师,学生在系统中填报规培基地和规培导师基本信息。

8.学生同步下载《山东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签字表》,请学术导师和规培导师签字后于9月13日前交学院,统一报至研究生处。

导师在纸质《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签字表》上签字需严格按规定的带教原则和人数,并保证纸质签字和平台所选一致。

导师或规培导师在外地者,可上交导师签字同意接收的《签字表》传真件或扫描件。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2016级统招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规培)研究生导师签字表》
附件2:《山东中医药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导师签字表》(非规培)
附件3:《山东中医药大学2011级本硕连读5+3研究生导师签字表》
附件4:《山东中医药大学2011级本硕连读5+2研究生导师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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