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3年第九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3年第九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3.07.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7.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3年第九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有关保险兼业代理人: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及《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你们报告的有关变更事项已审核备案完毕,请尽快来我局办理换发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附件:2013年第九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
重庆保监局
2013年7月18日附件:
2013年第九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
名称变更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营业地址变更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1年第六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1年第六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1年第六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的通知相关保险兼业代理人: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及《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等4家单位近期上报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报告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基本事项变更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印发给你们。
各单位应加强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和指导,依法合规经营。
特此通知附件:2011年第六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附件:2011年第六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名称变更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序号兼业代理人名称许可证编号营业地址原名称代申办单位1重庆长航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0011320343666400巴南区花溪街道红光大道18号上海大众汽车重庆南方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峰高支行50022690389518300重庆市荣昌县峰高镇花园路37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峰高分理处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城郊支行50022678748693900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昌州中段707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城郊分理处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仁义支行50022678748690400重庆市荣昌县仁义镇东门街B栋1-3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仁义分理处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水口寺支行50022678748695500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宝城路97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水口寺分理处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人民路支行50010270949295400重庆市涪陵区人民西路76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西路分理处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实验转盘支行50010270949297000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59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实验分理处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体育场支行50010270949299700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5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体育场分理处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八一六支行5001029085005900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建峰西路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八一六分理处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维支行50022166358384100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办事处查家湾农贸市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川维分理处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1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钓鱼城支行50010073655068900重庆市合川区嘉宾路367、369、371号门市(纯阳.碧水康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钓鱼城分理处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稻香路支行50010271161955500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13号(三江小区)1-3、1-4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稻香路分理处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北区金开大道支行50011056160011000重庆北部新区金渝大道56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渝北区鸳鸯镇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营业地址变更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序号兼业代理人名称许可证编号营业地址原营业地址代申办单位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铜梁县支行50022467101425100重庆市铜梁县巴川街道办事处龙门街56-62号重庆市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365号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结束——。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2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2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7.09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2年第八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有关保险兼业代理人: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及《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你们报告的有关变更事项已审核备案完毕,请尽快来我局办理换发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附件:2012年第8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名称变更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营业地址变更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10.18
•【字号】渝银保监复〔2021〕242号
•【施行日期】2021.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关于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的通知
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筹建重庆分公司的请示》(国宝寿〔2021〕230号)收悉,经审查并征求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意见,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重庆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
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特此通知
2021年10月18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公布日期】2007.01.30•【字号】•【施行日期】2007.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各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新大东方人寿、安诚财产保险、人保控股重庆市分公司:2006年,重庆保险业信访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不断推动诚信建设,促进合规经营。
全年重庆保险市场没有发生越级访、集体访等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出现新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为重庆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现将相关情况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公司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落实到位。
一、信访投诉基本情况(一)信访投诉总体数量2006年,重庆保监局共接受238件信访件总量,同比增长25.3%。
其中,接受电话投诉117件;接待来访50批次,共77人次;接受并处理书面投诉71件,同比增长31.5%。
在我局正式处理的71件书面信访件中,保险公司及工作人员违规类信访31件,占43.7%;内部管理类信访5件,占7%;合同纠纷类信访23件,占32.4%;建议咨询类信访3件,占4.2%;其他问题9件,占12.7%。
2006年接受的信访件中,除建议咨询类信访件和反映非保险机构问题的信访件之外,针对产险机构的信访30件,针对寿险机构的信访34件,针对人保控股的信访2件。
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针对产险机构和寿险机构的信访件在总量中占比基本没有变化(在2005年接受的信访件中,针对产险机构和寿险机构的信访件分别为25件和26件)。
2006年,针对产险机构的投诉相对分散,而针对寿险机构的投诉则主要集中在老三家。
(见附表1)(二)信访投诉主要特点1、弄虚作假行为较多2006年,我局正式处理的信访件中反映保险机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共有9件,有的反映保险机构出具鸳鸯单,与运输公司联合侵占客户保费;有的反映保险机构坐扣保费或违规支付手续费;有的反映保险机构通过作假赔案进行商业贿赂。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公布日期】2010.08.04•【字号】渝保监寿险[2010]71号•【施行日期】2010.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实施“见费出单”制度的通知(渝保监寿险〔2010〕71号)各在渝人身保险公司:2010年2月,我局向各在渝财产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非车险保费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非车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渝保监发〔2010〕13号),要求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部分非车险业务实施“见费出单”制度。
为统一监管尺度,进一步规范我市保险市场秩序,我局决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对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实施“见费出单”制度,实施办法参照《重庆市非车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见附件)。
由于人身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不同特点,各人身保险公司在参照执行《重庆市非车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时,以下规定可作特殊处理:第十一条规定仅针对柜面人工收费的情况;第十四条规定,以及第十五条中关于保险机构的系统应能够满足批量查询功能的规定,不作硬性要求。
各公司应根据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业务的经营特点,加强对收费和出单环节的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附件:重庆市非车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附件:重庆市非车险“见费出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非车险保费收取的管理,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在渝财产保险机构。
第三条本细则的“非车险”是指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机动车保险以外的其他险种;本细则的“见费出单”规定针对非车险,包括批改增加保费的非车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涪陵营销服务部等机构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渝保监产险[2012]4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1.10
【实施日期】2012.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涪陵营销服
务部等机构改建为支公司的批复
(渝保监产险〔2012〕4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你公司《关于对涪陵营销服务部改建为支公司的请示》(天保渝〔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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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2年第七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2年第七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6.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6.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2012年第七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的通知
有关保险兼业代理人:
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及《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你们报告的有关变更事项已审核备案完毕,请尽快来我局办理换发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附件:2012年第七批保险兼业代理人基本事项变更名单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