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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管理制度

薪资管理制度

薪资管理制度
目的:通过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和激励机制,激励职员积极工作,提高绩效表现,达成个人和组公司的目标。

第一条职员的薪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津贴和奖金等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职员的薪资按下列职位及职位等级标准核定,共分12职级,如下表1。

第三条薪资按职位等级说评定最高对最低薪点如下表1。

第四条当本薪资已达该职位等级的最高薪点时,本薪资不再调整。

第五条销售部门的薪资、津贴、奖金等另制定相关制度。

第六条职务补贴见下表1。

第七条津贴调整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准,对评价为优等(S级)和一等(A级)的职员,每年增加津贴,如下表1。

第八条年终奖于每年春节前发放,奖金金额视前一年之公司经营盈余而定,并由总经理、副总及各部门部长参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第九条工作未满半年的职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的职员,参加年度绩效考核,其年终奖金酌量发放。

第十条薪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5日发放。

第十一条薪资的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按实际出勤日数比例计算;离职者支付至离职日。

第十二条加班费计算公式=职员基本工资金额÷8小时×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

第十三条代扣项目:公司和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按国家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

薪资管理制度办法

薪资管理制度办法

薪资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薪资管理,提高员工薪酬激励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薪资管理,信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公平、公正、透明和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企业董事会负责制定本办法,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宣传和贯彻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的修改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薪资结构第六条企业薪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底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的薪资策略确定标准。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目标来评定的,绩效工资应与员工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成果相匹配。

第九条奖金是鼓励员工的一种激励措施,包括年终奖、绩效奖等。

根据员工的绩效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奖金。

第十条津贴是根据员工工作需要给予的一定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等。

第十一条企业薪资结构应当与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层级相匹配,保持公平和合理。

第三章薪资核算第十二条企业薪资核算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计算。

第十三条员工出勤的时间和工作情况应当按照规定记录和核算,不得有虚假或者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客观、公正,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和确认。

第十五条职工的薪酬应及时发放,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薪酬管理部门,负责薪酬核算和发放工作。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定期对员工的薪资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薪资调整应当合法合规,保持薪酬的合理性和连续性。

第十八条薪资调整方案应当经过民主参与和讨论,并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薪资调整应当公正公平,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薪资调整应当及时公布并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挪用。

第五章薪资管理监督第二十一条企业薪资管理应当建立一套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应当建立专门的薪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薪资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制造类企业薪资管理办法

制造类企业薪资管理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使薪资管理及作业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二、薪资政策依公司财务状况、参照市场行情、组织结构,订定合理的薪资标准,以招揽高素质人员。

三、薪资发放薪资由公司于次月五日直接拨存个人银行账户内。

发薪日如遇星期日或假日,得提前一日发放。

四、薪资架构本公司薪资项目如下:1.本薪人员薪资采职务责任给与制度,以工作职责、个人工作能力、相关工作经验、市场行情与学历为核薪之主要依据。

2.轮班津贴因部门工作及职务需要而轮班者,依轮班班别及次数给予轮班津贴。

3.全勤奖金为了使直接人员保有高度出勤率,依出勤情况给予全勤奖金,发放方式依出勤办法。

4.年终奖金于每年农历春节发给年终奖金。

五、本薪1.新进人员叙薪新进人员叙薪,应根据其工作经验与能力、进入公司后即将担任之工作职责、现有担任相同工作或相等年资员工之薪资、参酌外界市场行情等,予以叙薪。

新进人员叙薪以不超过所属薪幅之中值为原则,但经总经理同意者除外。

2.异动调薪员工表现杰出,升任较高职务时,得视其所担任之工作,并参酌现有担任相同工作人员之薪资情形,核调其本薪。

3.年度调薪遇有年度调薪时,应以员工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并考虑整体薪资结构情形,核调其本薪或发给奖金。

新进人员遇年度调薪时,依其到职月份按比例计算。

六、算发给。

七、年终奖金员工于每历年终了仍在职者,以其十二月份本薪为标准,依公司营运及获利状况于农历春节前发给年终奖金。

该年度在职未满一年者,按实际在职日数比例计算之。

八、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同意延长工作时间者,应于工作结束后,将延长工时记录单报经主管确认后,依个人意愿择期抵休或报支超时工作津贴。

1.抵休为维持同仁生活质量与工作效率,员工超时工作得依个人意愿申请抵休,惟应于当年度抵休完毕,不得延至下一年度申请。

2.超时工作津贴报支标准如下:1)非假日延长工时二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一核给;在延长二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二核给;超过四小时部份,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三分之三核给。

公司的月薪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的月薪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的月薪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员工发展、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激励性。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特定岗位人员的薪酬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二、薪酬结构1. 公司实行月薪制,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津贴补贴及奖金等部分组成。

2.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职位、资历和市场行情确定,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3. 绩效工资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业绩目标而定,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4. 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确保员工加班得到合理补偿。

5. 津贴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餐饮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实际情况给予。

6.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和员工个人贡献进行分配。

三、薪酬调整1. 公司定期进行薪酬市场调研,以确保公司薪酬水平的市场竞争力。

2. 员工的薪酬调整将基于绩效考核结果、市场薪酬变化、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3. 薪酬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适时进行调整。

四、薪酬发放1. 公司按月发放员工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 员工应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薪酬发放时间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五、其他规定1. 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

2. 公司保证薪酬信息的保密性,任何员工不得泄露自己或他人的薪酬信息。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以公司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六、附则本薪酬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各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符合公司特点的薪酬管理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应不断优化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公司员工薪资调整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薪资调整标准和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薪资调整标准和管理办法
1. 背景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的薪资调整行为合理、公正,并与市场竞争相符,制定本薪资调整标准和管理办法。

2. 薪资调整标准
2.1 基本原则
- 薪资调整应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和市场薪资水平。

- 薪资调整应公平、公正,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2.2 薪资调整期间
- 公司将每年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进行薪资调整。

- 其他特殊情况下,如公司业绩显著改善或市场薪资水平变动较大,公司可能会在调整期间之外进行薪资调整。

2.3 薪资调整方式
-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定期薪资调整。

- 薪资调整可能通过固定加薪、奖金、股权激励等方式进行。

2.4 薪资调整标准制定
- 公司将根据市场薪资调研结果和员工绩效评估结果,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制定薪资调整标准。

3. 薪资调整管理办法
3.1 薪资调研
- 公司每年将进行市场薪资调研,以了解各岗位在市场上的薪资水平。

3.2 绩效评估
- 公司将制定绩效评估制度,并根据该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3.3 薪资调整通知
- 公司将在薪资调整之前,向员工提供薪资调整通知,说明具体的薪资调整幅度和起效时间。

3.4 异议处理
- 如员工对薪资调整有异议,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3.5 监督与完善
- 公司将定期监督薪资调整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薪资调整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调整。

以上是公司员工薪资调整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内容,为确保薪资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所有薪资调整决策将由公司独立进行,不得寻求员工协助。

薪资管理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第一条法源依据本办法依【人力资源管理规则】订定之.第二条目的一.明确薪资核叙标准。

二.建立薪资作业规范。

第三条适用对象全体同仁。

第四条薪资项目一.本薪职等体系每一职等之本薪设有下限薪、中点薪与上限薪,【本薪表】如附件一;职级体系依公司(事业部)经营需要另订任用薪资规定。

二.职等加给职等体系适用,依职等核给,分为主管加给和非主管加给。

【职等加给表】如附件二。

三.津贴(一)、伙食津贴:每人每月核发220元,惟公司供应午餐者不予核发。

(二)、车辆津贴:依职务属性及职称核发(如附件三)。

(三)、其他类津贴:因事业部特性须设其它类津贴者,其津贴名称及核给标准呈权责主管定后实施。

四.奖金公司(事业部)得考量业务特性及经营需要订定各类奖金核发规定。

四.经营成果分享同仁得依【经营成果分享办法】之规定分享经营成果。

第五条薪资核叙一.新进同仁叙薪标准得视业务需要或市场状况订定(幕撩同仁新进叙薪表)如附件四;总部、直线幕撩同仁试用转正式任用调薪,得由直属主管视其绩效状况建议调整本薪,本薪在中点薪以下,调整0%-10%;在中点薪以上,调整0%-7%。

二.【调整项】(一)、凡是下列情形之一,得核叙【调整项】薪资:1.新进同仁具备工作所必须之专长,且为人力市场不易获得之人才。

2.内部同仁因职务异动,其薪资核叙总额超过规定叙薪标准者。

3.绩优主管因配合组织调整或人才培养需要调任非主管职务,其职等加给差额得列【调整项】;惟回任主管职务时,【调整项】薪资应全数消化。

4.特殊案例者,须呈权责主管核定。

(二)、核叙标准:以该职等本薪中点薪之30%为上限。

三.加薪(一)、符合加薪同仁,依考核等第调整本薪:注:升等加薪时的中点薪,以新职等为准。

(二)、符合上述1或2加薪条件且具潜力为快速培养对象者,直属主管得建议提高加薪比例(本薪在中点薪以下调整本薪11%-20%、本薪在中点薪以上调整本薪8%-14%),惟应个案提出【薪资特签单】(如附件五),呈权责主管核定。

薪酬管理办法

薪酬管理办法

湖南**工建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全体员工。

第三条制定原则本办法本着以岗定薪、按劳分配的原则制定。

第二章薪酬结构体系第四条薪酬结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工资+技能工资+各项补助+基准绩效考核+浮动绩效考核(一)基本工资公司所聘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公司向劳动者提供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

(二)工龄工资为引导员工为企业长期服务,体现员工工作经验积累的价值认可,主要依据员工的工龄确定。

自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12个月龄)后,次月起调整工龄工资,按每月30元计发。

(三)学历工资为吸引优秀毕业生和人才,并促进员工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掌握新知识,减少知识型员工的流失,发挥对员工基础知识能力的激励作用,公司建立学历工资。

注:(1)公司发放学历工资是以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案统招学历为准;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学历发放相对应的学历工资;若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对应学位证书者,降一级别执行(如:本科学历无学位证,有毕业证情形的,按专科学历工资)。

(2)函授、网络教育、自考、成人考试等除全日制统招以外的学历,不享受此学历工资标准。

注:本科、专科适用本条。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统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下载在线认证报告为统招可享受此学历工资。

(四)岗位工资公司以岗位价值贡献度结合各岗位全年工资水平为基础,将各序列员工套入相应薪级薪档,确定其岗位工资。

科员薪级为一,薪档共十档;部门副职薪级为二,薪档共五档;部门正职薪级为三,薪档共五档;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薪级为四,薪档共一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薪级为五,薪档共一档; 总经理薪级为六,薪档共一档;董事长薪级为七,薪档共一档。

薪资管理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

薪资管理办法1、薪资管理基于以下原则:1)薪资水平具有市场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2)薪资制度具有激励员工有效实现集团总体战略目标的作用。

2、公司对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全面推行薪点制职能工资。

薪点制职能工资按岗位的性质和职能分为管理类、研发类、营销类、财务类,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制定不同的薪点序列。

3、薪点工资的计发与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4、绩效奖励适用于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绩效奖励与各单位年度利润目标完成率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5、实习的应届毕业生按出勤天数和学历计发实习工资。

原则上博士生每月1000元,硕士生每月800元,本科和专科生每月500元,中技生每月350元。

6、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履行当地政府规定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工作期间,按本人的实际日平均工资水平计发工资。

7、员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医疗未终结和未作出劳动鉴定前,由员工所在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工资。

8、员工因迟到、早退、事假时,按缺勤扣除工资。

9、病假人员须凭医院证明核发病假工资。

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医疗期规定的,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若员工工龄达10年以上且年龄在45岁以上,凭医院证明经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办理病退,工资由保险公司支付。

10、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待工期间,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按每月不低于450元的标准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按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计发生活费。

11、按规定提出辞职申请,并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在其离职时根据需要可一次性支付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未按规定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离职手续而离职的人员不予计发工资。

12、以下各项应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个人所得税: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2)社会保险费: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3)工会会费:工会会员每月扣1元;4)员工向公司借款及利息;5)其它应从工资中扣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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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职工之核薪、计薪、调薪、升迁、薪资发放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公司同仁分为员工、职员、主管三大类,统称职工。

一、员工:包括清洁工、办事员、营业员、资深营业员、收
银员、保安、助理等基层工作人员。

二、职员:指各类专业工作人员,其职称分为专员、一等专
员、高等专员三类。

三、主管:指各级单位中负责督导、管理部属之人员。

其职称
分为初级/高级组长、初级/高级课长、初级/高级
主任、副理/(实习)处长、经理、协理、副总经
理、总经理。

第二章任用、核薪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不得超过该单位之人员编制,其核决权限见第七章。

第五条需要招募临时工者,其薪资标准必须由各事业部提报经总管理处备案
方可实施。

第六条核薪:
一、职工核定薪资为应领金额(《见薪资结构表》)。

二、新进人员之核薪依公司规定、职务对应及其学历、专长、
经验、待遇要求、市场薪资行情而定,试用期内应尽量
不超过对应职称之薪资(《见薪资结构表》)。

三、新进人员职薪之核定,应于新进人员入职之当月月底前
完成。

第三章试用期满职薪调整
第七条新进人员试用期为90天。

试用期满后,其工作表现经考核认定合格,可酌情调整其薪资、职称及特别津贴,亦可不予调
整。

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或予解雇处理,试用期(含延
长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第四章薪资结构
第八条本公司职工之薪资,除临时雇用之非正式职工及另有规定
外,均采用月薪制。

第九条薪资结构依公司规定统一,各级别职工之基本工资、全勤奖、加班津贴、职务加给等具体金额由各事业部根据当地薪
资行情及公司规定自定(附空白《薪资结构表》),送总管
理处审核后实施。

如职工工资超出《薪资结构表》中相对应
的应领金额,超出部分可划入特别津贴,则其薪资中的应领
金额数目也随之改为实际数目。

一、基本工资。

二、全勤奖:
(1)全勤是指在上、下半月内,除公司规定的不扣全勤
之休假外,
其余时间皆满勤之情况;
(2)以下假别均视为全勤:公假、工伤假、婚假、丧
假、年休、
调(补)休、路程假。

三、加班津贴:
(1)公司实行责任工作制,职工需主动自发地完成责任
范围内之工作;
(2)公司因行业及工作岗位特性,职员、主管及某些特
殊职务人员(如司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实行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
所有人员每周固定加班一天;
(3)每周一天固定加班及常日加班,公司根据各人薪
资标准于
薪资中发给相应加班津贴。

四、职务加给:职员及主管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且职
务及责任加
重,故给予职务加给。

五、特别津贴:特别津贴系对某些特殊职位给予的津
贴,其具体金
额由协理级以上主管核定。

第十条《薪资结构表》为机密文件,不得公告及复印给其他部门,如有其他部门主管需要者,可至人事部门查阅。

第十一条如职工工资未达到《薪资结构表》中的应领金额的标准:员工则需降低基本工资的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如仍不够的可降低加班津贴;职员及主管则需降低
职务加给,如不够的可降低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仍不够的可降低加班津贴。

第五章考勤计算
第十二条出勤天数的计算:
一、出勤天数以实际出勤日计算,星期日(轮休日)不计为出勤;
二、下列假期为有薪假,假期内视为出勤,薪资及各项津贴照发:
(1)法定节日: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妇
女节、青年
节;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薪假;
(3)婚假:一般婚假为3天,晚婚假为15天;
(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
(5)工伤假:职工因工伤病,经医院证明无法工作至
医疗期结
束经医生诊断可以正常上班止;(6)年休假:满一年
者可休7天,满三年者可休10天,满五年
以上者每满1年加1天,总数不得超过15天。

三、试用期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且能出示有效证明
者,可享有产假/流产假,假期内视为出勤,休假天
数按公司相关规定,假期内发给基本工资、特别津
贴及职务加给。

第十三条出勤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常日出勤,一种是固定加班日出勤,出勤每满6天(含)则计其中一天为固定加班日出勤,
发给相应固定加班日加班津贴,其余天数则计为常日出
勤天数。

1、应出勤天数=该月天数-该月星期日天数。

2、实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事假、病假和
路程假等不计薪资之请假)。

3、应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应出勤天数÷6(不四舍五
入取整数,不论该月为大月或小月,必为4天)。

4、应出勤常日天数=应出勤天数-应出勤固定加班日
天数(如二零零零年七月份实有天数为31天,减
当月星期日天数5天,再减4天固定加班日天数,
则应出勤常日天数为
22天)。

5、实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
事假、病
假和路程假>)÷6(不四舍五入取整数)。

6、实出勤常日天数=实出勤天数-实出勤固定加班日
天数。

第六章薪资计算
第十四条实领金额=应领金额-税前应扣金额-税金-税后应扣金额+
税后应补
金额。

一、应领金额=实常日出勤薪资+实固定加班日出勤津贴+全勤奖+应发病假工
资+加班费+其它奖金+其它应领金额。

、常日出勤薪资=(基本工资+职务加给+特别津贴)
÷应出勤常日天数×实出勤常日天数。

2、固定加班日津贴=加班津贴÷4(应出勤固定加班
日天数)×实出勤固定加班日天数。

3、全勤奖:
(1)全勤奖分上、下半月,各占一半金额,上半
月指1日
至15日,下半月指16至当月月底(下同),
如满勤,
则分上下半月给予相应全勤奖;
(2)新进或离职人员上、下半月满全勤者,给予
相应全
勤奖。

4、应发病假工资:
(1)病假须凭公司指定医院或区/县级以上公立
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方可申请,非
住院病假一次连续不得超过3天,全年不得
超过24天,特殊情况须经特别申请,并经
协理级以上主管核准,否则以事假计;
(2)病假工资=(基本工资+职务加给+特别津贴)÷应出勤常日天数×1/2×病假天数。

5、加班费计算:
(1)加班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加班时间不足半
小时者不
计,满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半小时计;
(2)加班必须于加班前或加班次日填写《加班申
请单》并
经部门主管核准,以考勤卡计录加班时间
方可计算加
班费;
(3)常日及每周一天之固定加班因已于薪资中发
放加班津
贴,故不计加班费;
(4)轮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由部门安
排补休(补休以半天为最小单位),如无法
安排补休,则轮休日加班费
=基本工资÷应出勤常日天数÷8×加班时
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基本工资÷应出勤常日天
数÷8×
加班时数×300%。

6、其它奖金:指奖励、业绩奖金等。

7、其它应领金额:除上述各项应领金额之外者。

二、税前应扣金额=旷工扣薪+迟到早退扣薪+罚金+暂住
费+保险费+医疗费+收银差异+其它应扣金额。

1、旷工扣薪=(基本工资+职务加给+特别津贴)÷应
出勤常日
天数×2(因当日未出勤已未计其薪资,加此2倍
共计3倍)。

2、迟到、早退扣款:
(1)迟到早退二十分钟以内按每分钟元计算;
(2)迟到早退20分钟(含)至60分钟(不含),
则计算为:(基本工资+职务加给+特别津
贴)÷应出勤常日天数×1/2,迟到早退60
分钟(含)以上,则计算为:(基本工资+职
务加给+特别津贴)÷应出勤常日天数×1;
(3)迟到早退分上下半月计算,每半个月若有二
次(含)
以上迟到早退则不发给相应半月之全勤
奖。

3、罚金:指惩罚扣款及其它罚款。

4、暂住费:非本市户口职工入职后一月内由所属人事单位办理
暂住证,相应费用从薪资中一次性扣除。

5、保险费:政府规定公司必须为职工办理的保险,
其中规定由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

6、其它应扣金额:除上述各项应扣金额之外者。

三、税金:指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月代扣代缴。

个人所
得税之计算
第五章与扣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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