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合同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采购合同造价管理办法

工程采购合同造价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采购合同的造价管理,保障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由建设单位发起的工程采购活动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造价管理。
二、预算编制与审核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初步预算。
初步预算应包含所有预见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建设单位还应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核小组,对预算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合同价款的确定双方应根据核定后的预算,协商确定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一经确定,除遇有合同约定的变更情形外,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必须依照合同条款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变更与索赔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或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提出变更请求。
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或索赔均应基于充分的证据,并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实施。
五、进度款支付建设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
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应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相对应,避免超前或滞后支付。
六、结算与决算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应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进行最终结算。
结算完成后,双方应进行财务决算,确保所有账目清晰、透明。
七、风险管理与争议解决双方应共同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风险分担机制。
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监督与管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同时,鼓励采用第三方审计等方式,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九、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最新

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最新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进行的工程招标采购活动中形成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原则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主体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的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和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当事人。
第五条合同内容工程招标采购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二)合同项目的名称、地点、内容、规模、标准和质量要求;(三)合同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四)合同的履行期限、方式和地点;(五)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间;(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六条合同签订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第七条合同履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设备供应、服务等任务。
第八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一方要求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迟延履行等。
第十条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工程采购与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采购与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工程采购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为了获取所需的物资、设备、服务和工程承包等,采用购买方式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而合同管理则是指对工程采购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履约。
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采购与合同管理的程序,明确各方责任,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以确保工程采购的公平、透明和有效,并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采购与合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三、采购程序3.1 设立采购目标在开始工程采购之前,项目单位应明确采购目标,并形成购买计划。
采购目标应包括采购的物资、设备或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限等。
3.2 编制采购文件在制定采购文件时,项目单位应根据采购目标编制合理的招标文件、询价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
3.3 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项目单位应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以公开征集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商。
3.4 供应商评审与投标项目单位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投标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或谈判对象。
3.5 签订合同经评审确定中标人或谈判对象后,项目单位应与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物资、设备或服务的交付时间、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
四、合同管理4.1 合同履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采购方应及时支付款项,供应商或承包商应按时交付物资、设备或服务,并保证其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4.2 变更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
4.3 合同支付项目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款项,并保证及时支付。
4.4 合同管理与监督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与监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工程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工程采购管理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采购活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工程采购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人员,旨在通过标准化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二、采购计划制定1. 采购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提前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预算及时间表。
2. 采购计划需经过项目管理团队审核批准后执行,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三、供应商选择1. 供应商的选择应基于供应商资质、历史业绩、报价、供货周期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
2. 对于大宗物资或重要设备采购,应至少选择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比较,确保竞争的公平性。
3. 采购部门应建立和维护供应商信息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筛选,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采购合同签订1. 采购合同的签订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价格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签订前,应由法务部门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采购执行与监控1. 采购部门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采购订单,跟踪供应商的交货情况。
2. 对于关键物资和服务,采购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监督检验,确保物资和服务符合项目要求。
3. 如遇供应商违约或物资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决、索赔、更换供应商等。
六、结算与验收1. 物资到货后,应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物资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到货情况办理付款手续。
3. 对于长期供货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阶段性结算或月结等方式。
七、风险管理与内控1.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2. 内控部门应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3. 对于重大采购决策,应实行集体决策机制,避免个人意志影响采购结果。
建设工程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采购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建设工程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本文档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管理的程序和措施;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2. 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确定需求方对建设工程采购的具体要求和规格。
2.投标邀请: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进行投标。
3.投标评审:对投标方的资质、经验、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并选定中标方。
4.合同谈判:与中标方进行合同的具体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5.合同签订:签署正式的建设工程采购合同。
2.2 合同履行流程1.履约计划制定:根据合同约定,制定合理的履约计划。
2.履约过程管理:监督和管理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交付。
3.履约验收: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合同要求得到满足。
4.履约结算: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和结算工作。
5.合同变更管理:如有变更需求,按合同约定进行变更管理。
2.3 合同管理流程1.合同备案:对已签订的建设工程采购合同进行备案。
2.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确保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合同履行监督: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合同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合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5.合同纠纷处理:对合同纠纷进行处理和调解,维护合法权益。
3. 合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3.1 需求方责任和义务•确定建设工程的需求和规格,并编制采购计划。
•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并确保中标方的选择合理。
•监督和评估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要求得到满足。
3.2 供应商责任和义务•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交付工作。
•提供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按时完成工程,确保建设工程的进度。
3.3 监督机构责任和义务•监督和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工程采购合同管理流程

工程采购合同管理流程一、需求分析与计划制定在工程启动之初,项目管理团队需要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等进行详尽的需求分析。
这一阶段,项目经理应与技术、成本及采购部门紧密合作,明确采购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以及预算。
基于这些信息,制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包括时间表和责任分配。
二、市场调研与供应商选择在确定了采购需求后,接下来是市场调研。
采购部门需评估市场上可用的供应商资源,通过比较价格、服务、质量保证等多个维度,筛选出潜在的供应商名单。
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和信誉也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三、编制招标文件与发布招标根据调研结果和项目需求,采购部门需要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其中包括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关键条款。
之后,通过合适的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四、评标与供应商确定收到投标文件后,项目管理团队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
评标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技术、服务等多方面因素。
最终,选择出最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五、合同谈判与签订选定供应商后,进入合同谈判阶段。
此时,双方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达成一致后,正式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应详尽无误,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六、订单管理与跟踪合同签订后,采购部门需要对订单进行管理和跟踪。
这包括监督供应商的生产进度,确保按时交付,并对收到的物资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
七、合同执行与变更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求变更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这时需要及时与供应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变更请求。
所有变更应得到双方同意,并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后续管理。
八、结算与绩效评估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结算,并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
这不仅是对本次合作的总结,也是为未来合作提供参考。
工程中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中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采购过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工程采购管理机构应当设定专门部门或职能部门,负责工程采购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包括招标、评标、合同管理等。
该机构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活动的组织、供应商的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计划1. 工程采购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数量、预算等信息,并经相应部门审批后执行。
2. 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方式,并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复杂度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
3. 采购计划应当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明确采购的范围、时间安排、费用预算等,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采购文件的编制1. 采购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等,必须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要求、条件、标准等,确保供应商知晓并能够按要求参与采购活动。
2. 采购文件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确保其合法有效性。
3. 采购文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编制,确保其准确清晰,避免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的采购风险。
第五章供应商的管理1. 工程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供应商库,对合作过的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2. 供应商应当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资质文件和信用证明,确保其合法性和可靠性。
3. 工程采购管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合作效果。
第六章招标评标1. 招标评标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开放,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2. 招标评标应当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组织实施,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管理人员等组成,确保评标结果客观公正。
3. 招标评标应当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评标标准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
工程系统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系统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系统采购合同的管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系统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采购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有效性。
第四条采购合同管理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程序,确保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采购合同的订立应依据公司采购计划、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谈判记录等依据进行。
第六条采购合同的订立应由采购部门负责,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质量标准、价格条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第七条采购合同的订立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法务部门进行合同文本的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采购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服务费等应付款项。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收、验收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确保货物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相关支持。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对供应商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法务部门进行合同文本的修改和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七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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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合同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类合同采购活动,贯彻集团公开、透明的经营方针,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采购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发改委第16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第四条采购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采购对象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合格供应商。
第五条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及使用应严格执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原则上入围合格供应商应来源于集团库内,如集团库内的合格供应商不能满足要求需选用库外供应商时,其入围合格供应商名单应报集团审批(无库除外)。
第六条参与采购的人员不得与采购对象有特定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七条采购活动实施“纪检、监察、法务、审计”四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及法务对采购活动工作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并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权责令停止本次采购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八条公司全面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
具体工作包括:(一)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及集团相关规定;(二)按照集团要求编写项目合约规划暨采购方案,并报集团审批;(三)编制年度项目采购计划,报集团备案;(四)编制季度单项工程采购方案及计划,随季度动态报告报集团备案;(五)组织实施本公司采购工作。
第九条工作职责:(一)公司的支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是采购活动的决策机构,对采购工作各环节进行集体决策,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二)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能及职责划分共同完成采购工作,重大项目的采购过程应有法务人员或纪检监察监督员参与;(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范的编写、材料样板的确定等,参与合同的起草;(四)成本合约部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提供成本限额标准,编写采购(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并汇总整理完整的采购(招标)文件;规划设计部负责勘察设计类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合格供应商库的建设,贯彻落实集团阳光采购的管理要求,具体执行《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六)通过集团和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库及符合集团入库标准的供应商筛选确定采购对象;(七)公司的采购活动必须接受集团“纪检、监察、法务、审计”四位一体组织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八)为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库推荐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格供应商合作过程中的履约评价意见,为合格供应商过程评价提供考核依据;(九)参与集团工程类合同采购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各类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编制,负责提供采购方面的典型案例。
第三章规模标准与采购方式第十条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招标方式应当为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项目审批部门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十一条除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的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可采用征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
各种方式对应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如下:(一)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采用征集方式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400万元人民币以下;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须采用征集方式。
(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采取征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下;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下;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下。
(三)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1.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或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2.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承包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3.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4.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导致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或没有时间采取以上采购方式的;5.其他经集团批准的采购项目。
第十二条公司在项目合约规划暨采购方案中应明确各个工程项目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公司和个人不得将满足以上标准规定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原本应采用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按照《集团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集团将采用集中采购或战略采购的方式。
第四章采购(招标)程序第十五条对于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应在项目所在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和采购的,应该严格按照当地建筑市场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及备案。
第十六条招标的一般工作程序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采用公开招标的,其招标公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家或者政府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的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征集的一般工作程序采用征集采购方式的,按照《公司征集工作操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竞争性谈判的一般工作程序(一)采购主办部门编制采购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并指定组长一名,由支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二)工作小组组织编制采购文件,由支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范围、报价要求、计价方式等。
(三)工作小组填写入围供应商审批单,提请支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纪检监察监督员列席)审批;(四)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其工作程序按照《集团商务谈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
谈判结束后,采购主办部门根据谈判结果编写采购报告,采购报告应当包括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谈判过程、谈判达成的主要内容等并报相关领导审核,由支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一般工作程序(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需求部门应在采购方案中说明理由、采购范围及预估金额,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送至相应主管领导审批并成立工作小组。
如审批人认为理由不充分,不同意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需求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二)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须经公司支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其工作程序按照《集团商务谈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
谈判结束后,采购主办部门根据谈判结果编写采购报告,采购报告应当包括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谈判过程、谈判达成的主要内容等并报相关领导审核,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采购管理第二十条编制合约规划暨采购方案为保证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司在项目采购之前应统筹安排,合理策划,根据集团审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合规规划暨采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合约规划暨采购方案一览表。
第二十一条采购方案的申报和审批(一)公司应在项目开始实施之前将项目合约规划暨采购方案上报集团;(二)公司应根据经审批的采购方案全过程指导项目的采购工作。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采购方案,应报集团审批,执行原审批程序;(三)公司每季度单项工程的采购方案应通过项目动态成本报告上报集团备案;第二十二条编制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公司应依据建设部等九部委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3年版)等文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各类采购文件的标准文本,并定期修订,上报集团。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对各类采购文件的标准文本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完善和修订,形成不同类别的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库。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依据集团和公司发布的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按照集团和公司内部的审批权限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征集文件基本内容和格式应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征集公告(二)应征人须知(三)评审办法(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五)工程量清单(六)图纸(七)技术标准和要求(八)应征文件格式第二十六条竞争性谈判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范围、报价要求、计价方式等。
第二十七条集团审批公司工程类采购文件的范围:(一)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报集团审批;(二)施工总承包、监理、精装修、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征集文件须报集团审批。
第二十八条采购过程重点环节的管理与控制对于采购活动,公司将依据采购计划,针对以下关键环节进行管理与控制并上报集团审批。
(一)供应商入围审批:施工总承包、监理、精装修、园林景观、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征集,其供应商入围名单须上报集团审批;(二)采购文件审批:公司应将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招标文件和征集文件上报集团审批;(三)优秀供应商确定审批:施工总承包、监理、精装修、园林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征集,其优秀供应商确定须报集团审批。
第二十九条采购过程中的成本管理:原则上招标(采购)控制价格、中标(中选)价格严禁超出目标成本,如超出目标成本,需进行分析、预警并按照《集团目标成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纠偏措施。
第三十条采购资料的归档和备案采购工作结束后,公司应按照组卷和分类要求对采购过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