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口前移 预防同步 监督到位
中国移动娄底分公司敏感岗位廉洁从业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娄底分公司敏感岗位廉洁从业管理办法(试行)目录:一、敏感岗位的认定二、敏感岗位的管理职责及分工(一)人力资源部的主要管理职责(二)纪委/监察部的主要管理职责(三)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管理职责三、落实敏感岗位管理的相关制度(一)建立敏感岗位人员廉洁谈话制度。
(二)建立敏感岗位“双人负责”制度。
(三)建立敏感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
(四)落实敏感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制度。
四、敏感岗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五、敏感岗位人员的交流轮岗管理(一)交流轮岗原则(二)交流轮岗的实施程序(三)交流轮岗的相关要求和事项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敏感岗位员工的管理工作,做到廉洁从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是指在履行对公司人、财、物管理职责中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岗位。
(一)具有重要的资源支配权;(二)与合作商有较多的工作接触,在对外经济合作交往过程中具有一定的考察选择、考核评判和资源分配权;(三)对公司的决策意见、方案的形成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四)对公司的利益有重大影响;敏感岗位的认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娄底分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界定。
一般由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敏感岗位的初步认定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和纪委/监察部共同审定,敏感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条件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二、敏感岗位的管理职责及分工(一)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管理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敏感岗位人员的岗位交流。
根据各相关部门提出的交流轮岗需求和建议进行调研和分析,结合职位和人员调整等需求,制定交流轮岗方案,纳入本部人力资源调配计划,交管理层研究确定,做好落实工作;2、根据岗位风险度和不同岗位需求,配合纪委/监察部做好不同专业的廉洁从业教育培训工作;3、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做好敏感岗位员工的考核工作。
(二)纪委/监察部的主要管理职责1、纪委/监察部牵头协调全区敏感岗位的管理工作;各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本单位敏感岗位的管理工作;2、纪委/监察部每年将根据公司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有重点的抓好敏感岗位人员的法规法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的思考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的思考摘要:本文针对在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上级监督偏短、同级监督偏软、群众监督无力等问题,积极探索制度监督+科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方式,从而强化“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路子,积极学习和借鉴新理论、新技术、新做法、新经验,大胆改革创新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总结推广新的监督方式和方法、提高监督制度执行力,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完善。
1、强化上级监督,探索实施监督派出机构。
监督工作的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在现行模式中,监督主体或处于从属地位,或与监督对象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很难发挥应用的监督作用,要积极探索推行监督机构派出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由上级单位向所属企业派出监督机构,实行监督人员选派和费用支出统一管理,专职负责对所属国有企业“一把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等情况的监督,对企业经营管理、物资采购、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受理职工群众的举报,对违纪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等专项监督工作。
2、硬化相互监督,探索实施监督失察追究。
国有企业“一把手”作风是否民主、履职用权是否廉洁,同级领导班子成员最清楚。
强化班子成员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最直接也最有效。
要积极探索推行领导班子副职对企业“一把手”监督失察追究制度,强化每个领导人员的个体责任。
在不影响企业“一把手”正确充分行使领导权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完善法规制度科学划定其权限范围,,对其过分集中的权力科学进行分解,并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建立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
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党政领导问责制度,建立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监督失察责任追究等制度。
对于领导班子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同意,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领导决策终身负责制,将领导班子利益共同体变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个体,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确保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制约得到有效落实。
浅析监察法实施后国企纪委对国企管理人员的监督

区域治理思政研究与党建浅析监察法实施后国企纪委对国企管理人员的监督王浩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16摘要:当前,国家在推动国企改革中持续发力,但国企管理人员作风和腐败问题多而高发,廉洁自律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
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是监督,国企纪委应主动发挥自身独特作用,运用好党纪法规制度刚性约束,实现对国企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关键词:监察法;国企纪委;国企管理人员;监督一、国企纪委对国企管理人员监督面临的新形势监察法实施前,曾有部分非党员的国企管理人员,在公开场合讲到自己不是党员,可以不受党的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约束,凭借拥有的公权力任性妄为,把企业账户当成自家钱包,大肆贪污挪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随着对国企监察对象摸排工作的推进,国企纪委不但要监督企业党的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也面临着监督数量庞大的国企管理人员问题。
按照监察法的解释,国企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
以笔者所在的陕钢集团为例,现有党员领导干部287人,监察对象共有1154人。
面对新形势,国企纪委应主动发挥自身独特作用,切实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使国企管理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国企纪委对国企管理人员监督的重大意义(一)有利于充分发挥国企纪委的监督职能,促进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国企中管理人员庸懒散现象,甚至腐败问题直接造成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打折扣、决策部署不科学等多种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稳定顺行。
国企纪委只有坚决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才能尽可能减少和降低各方面潜在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有序运行。
(二)有利于预防国企管理人员职务犯罪,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国企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业务范围涵盖招标采购、资金财务、投资管理等多方面,部分国企还承担着住房、医疗、教育等后勤服务工作,业务种类众多,各类问题复杂多样。
浅谈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思考

浅谈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思考XXXX近年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全国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特别是逐步加强对办案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推动了公安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但是,执法中仍存在不少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笔者从我市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浅谈如何加强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执法的监督。
一、我市基层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办案质量不高,容易引起被处罚人员投诉和司法机关案件追诉;执法简单粗暴的情况在基层所队仍有发生。
二是在对待群众感情上,仍然存在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对待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懈怠责任,工作推诿,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四难”现象时好时坏。
三是在遵纪守法上,极少数民警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五条禁令”等案件的发生,有的甚至受到司法追究,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
四是在廉洁自律上,有的民警私欲膨胀,假公济私,放弃原则,违规办事;有的利用职权贪污、收受贿赂;有的违反财经纪律,有的明里暗里从事经营活动等。
二、我市基层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一)个别民警自身素质不高。
一是缺乏应有的政治素质。
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以个人利益为主,缺乏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工作中不是比成绩、比奉献,而是比职级、比待遇,价值观错位;二是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有的民警执法、办案靠感觉凭经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二)执法监督的氛围不浓。
一是执法监督的宣传、教育还缺乏一定的力度。
公安民警对执法监督的重要性没有形成共识,使得这项工作缺乏一定的思想基础;二是民警学习的自觉性不高。
对有关规定、法律赋予人民警察的职责,没有自觉地、认真地学习;在工作和生活中,或心存侥幸、蒙混过关,或稀里糊涂地违纪犯错;三是学习的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够明显。
教育形式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发文、开会、讨论”的层面上,以灌输教育为主,学习没有触及思想实际,思想上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学过之后仍然是我行我素。
浅谈基层检察机关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加强内部监督

浅谈基层检察机关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加强内部监督作者:胡守珍来源:《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02期系统学原理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处在系统之中,事物与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并按照一定的规律运行,系统才能平衡有序良性循环。
整合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资源按照系统学原理就是将分散在检察机关各综合部门、综合业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内部监督职能有效整合,以此实现内部监督工作的步调一致和人力资源最大化,从而获得检察机关整体运作效能的最优化。
当前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焦点大都集中于如何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而忽视了对自身潜在问题的发掘和整合。
在现行的检察体制框架下,检察权的条块分割现象明显,部门职能设置错综复杂,内部监督工作几乎一无例外的存在缺位或流于形式。
因此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是摆在当前乃至今后检察工作的重点和改革方向。
一、加强内部监督必须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还存在着多部门监督、监督不到位等实际问题,因此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必须整合内部监督资源,这是由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和原因所决定的。
(一)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多样化、多重性特征明显,各职能部门对各自职责划分、任务分工、没有制定明确的细化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致使职能的履行无章可循,履行的效果好坏难以评估,这种现象将导致职能部门的监督方式都处于浅层次的,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1.内部监督部门繁多,职能交叉现象突出。
基层检察院承担着内部监督职能的有办公室、政研室、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案管办、检委办、控告申诉科等部门。
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重复监督涉及到的是对检察人员和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在基层检察院,对案件的监督则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情形,案管办、办公室、检委办、纪检监察部门、控告申诉科等部门都具有对重大敏感、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的督查督办职能。
案管办的设立初衷是将其作为执法办案监督的主体部门,但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辐射面太广,效能不明显;控申部门具有对本院领导和上级领导交办、批办的案件进行督办、催办,并对重要案件进行评查等职能;办公室也具有对重要案件的督查督办职能;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在于对违法乱纪的检举的查处,虽然在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也因为没有相应的程序和必要的手段而收效甚微;目前虽然多数检察机关都成立了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但由于编制所限,大多设在办公室或研究室,所作的工作也仅限于对提请检委会研究的案件的程序性审查和检委会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很难介入全部业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关口前移 防范在先 努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性

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努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性2011年以来,市质监局始终坚持各项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并重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用心处理事业发展和廉政建设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精神,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提升了质监部门的形象,推动了工作,促进了质监事业健康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把“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心,在工作中坚持抓住一个前提、一个基础、一个关键,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提升了实际工作效果,为全市系统持续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立足系统实际,狠抓教育引导这一前提加强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信念。
一是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质监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相继进行了以遵守公民道德准则、打造诚信质监为主要内容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主题的理想宗旨教育,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职能教育和以党纪条规、部门法律法规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律规范教育。
二是积极做好廉政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独特功能,通过举行讲座,观看影视作品、图书资料等形式,大力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组织各单位,采取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廉政格言警句、警示图版、制作电脑廉政屏保等形式,大力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三是大力倡导向上的职业行为内涵。
围绕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倡导和践行“精心、精细、精准、精益求精”的职业文化。
由市政府田亚东副市长组织我市工业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在我局召开,我局局长周传军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参观了质监局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益管理并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
简阳质监局作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典范被选为资阳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的参观点。
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自律。
一是结合活动进行教育。
结合在系统内开展的各类活动,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各类案例教育图片展,增强扩大教育广泛性,定期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工作实施方案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实施方案一、总则(一)目的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部委、股分公司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全面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强化企业和项目主体责任、领导第一责任、部门职能责任、员工岗位切身责任,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和本质安全,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而有效防范事故,确保安全质量稳定可控,企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固树立安全“零事故”、质量“零缺陷”理念。
通过各系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专业管理、专职监督,实现以“管”的过程控制、“监”的检查纠偏共同保安全,形成“管”“监”合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管理双重预防体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三)基本思路1.抓住一个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推动两个支持:推动领导支持,由各级组织指挥系统“一把手”亲自部署推进;推动各系统支持,主动领责并积极落实。
3.理清三种认识:理清对“管”“监”分离本意的认识;理清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职责的认识;理清对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的认识。
4.实现四个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主要依靠单一系统推动向分配给多系统各尽其责、共同推动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的浮现问题后的被动纠偏向主动作为、源头防偏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的“管”“监”混淆模式向更加科学的“管”“监”责任明晰的综合管理模式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治本为主转变。
5.主抓五项工作: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预防预控;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支撑保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四)工作要求1.抓住关键,明确责任,制定“管”“监”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浅谈对效能督察工作的认识

浅谈对效能督察工作的认识效能督察工作,是企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
效能督察是督察部门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的督察活动。
效能督察的功能作用具体表现在:通过监督检查企业内部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对相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纠正存在问题,查处违规违纪人员,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以达到监督控制管理行为、提高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效能、预防腐败、防范风险的目的。
一、领导体制科学的、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是企业有序、有效实施效能督察的前提。
国有企业效能督察涉及到企业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以高效有力的领导组织体系作支撑,同时建立健全效能督察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动员和组织企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顺利推行并取得实效。
建立由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督察领导小组决策协调,督察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实施和相关部门配合支持,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配合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做到责任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效能督察工作格局。
1.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负责本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其主要责任一是明确效能监察的分管领导,建立企业效能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经营管理中的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二是按企业人事管理权限确定企业效能督察的范围和应当接受检查的经营管理者,批准效能监察立项、工作报告、监察建议和决定等重大事项,定期听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建立健全企业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配置与监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察人员,为本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企业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和推进。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并指导和组织检查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协调效能监察工作关系,处理与效能监察工作有关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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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口前移预防同步监督到位——新场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介绍尊敬的汤书记、杨检察长及各位领导: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新场乡近年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开展预防工作的主要情况近年来,我乡预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预工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工作大局、围绕突出重点领域,早打“预防针”,扎实开展预防工作,不断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新的成绩和发展,为保障新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8年以来,新场乡共查办案件4件6人,其中,村两委违法违纪案件3件5人(。
),占总数的75%,乡属部门职务犯罪1件1人(。
),占总数的25%。
案发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案发情况进行多次召开分析会、通报会。
专门研究和安排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深入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坚持早打“预防针”,力促新变化面对当前行政管理存在的一些“真空”,对乡村干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显得更加重要。
近年来,我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运用周边﹙如花溪羊艾农场、哨子砂农场、乌当区﹚警示教育基地等资源,每年都开展1-2次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和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官算清自己的“人生帐、经济帐、家庭帐、政治帐”,让党员干部深入了解职务犯罪危害性,让党员干部从懵懵懂懂到明明白白,从心理侥幸到如履薄冰。
同时,我乡还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每年都通过八个“一”的教育方式(一道廉政文化廊、一组法制宣传栏、一堂职务犯罪预防课、一部警示教育片、一本农村干部百问书、一份廉洁责任状、一处清风谈心室、一册心得体会集),对全乡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的培训和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坚持“三个同步”,力促同频共振为扎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乡坚持做到了“三个同步”:一是坚持预防机制与项目建设机构同步。
在工程指挥部成立的同时,随即成立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并轮流下派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员,进驻项目工程指挥部。
预防人员通过专题“走、听、访”和具体指导等工作措施,及时发现职务犯罪隐患,确保将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工作做到与工程建设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坚持法制教育与项目工程建设同步。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人员多、思想复杂、法制观念较薄弱的特点,在“两个环节一个重点”即在“工前环节”开展警示教育,在“工程环节”开展普法教育,在施工管理人员这个重点岗位上开展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与工程管理同步。
在工程管理上监督相关人员把好质量关,保证工程优质高效的进行,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在我乡开展的各项大小工程建设中,均坚持做到了三个同步,使预防工作和工程建设实现了同频共振,做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三)深化“三个结合”,力促关口前移一是与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机结合,力促村级事务在阳光运行。
2011年,我乡在区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建立了全省首个检察联络员办公室,为充分发挥其职能,我乡整合村民监督委员会资源,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充实为乡检察官联系员办公室成员,通过培训、转化,实现了村民监督委员工作及预防工作的有效衔接。
同时,为强化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我乡建立并推行了“三审三签”工作制度(即各村在处理村集体财务时,必须经村支书、村主任、村监会主任签字,缺一不可,并经乡村级财务记帐中心审核后方能进行报帐),从而建立起“不能贪”的制度防线。
在试点的4个村中,村公务支出(一般性公务开支)较2010年同期平均下降11%,村级财务管更加规范、更加透明,监督更加有力,群众更加满意。
二是与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力促党员干部勤政廉政。
2008年以来,我乡将预防工作纳入转变干部作风工作之中,纳入机关软环境建设之中,并将其作为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新场乡机关干部“十不准”工作制度》、《新场乡村干部行为规范》、《新场乡“环境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
2011年,为进一步强化预防工作,我乡对全乡各村(居)、乡属各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分别与24名村(居)干部、15名股站干部和7名重点岗位人员签订的承诺书和廉政风险责任书,预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同时,通过开展“党委书记专题辅导”、“道德讲堂”等形式,在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中深入开展预防教育,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使全乡广大党员干部既能做到勤政、优政,又能廉政,不断推动干部队伍法制意识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是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力促预防工作有创新。
我们从权、钱、人这三个环节着手,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机制,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同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并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积极探索实施有效监督制约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堵塞职务犯罪漏洞,防止“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
(三)紧抓“四个环节”,力促监督到位我乡在进一步提升预防监督力度和自身防范能力上下功夫,以求实效。
为此,在工作中,着重抓住四个环节。
一是抓好工程招投标环节。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容易出现的泄露标底、评委舞弊等问题,修订完善了《新场乡招(邀)投标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根据制度要求,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实施面对面的监督,有效杜绝了招投标工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是抓好工程验收环节。
针对这一环节容易出现肢解工程、偷工减料、验收人员舞弊等问题,我乡结合环境整治等工作,在下派工程建设预防监督人员的同时,还在全乡聘任了10名义务监督员,专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服务作风以及下派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并实施直报制度,即义务监督员一旦发现问题,不作现场处理,直接向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或区预工委办公室进行反映。
基本形成了“我盯你、你盯他、他盯我”的相互监督体系。
三是紧抓行政审批环节。
针对这一环节容易出现的吃、拿、卡、要等问题,我乡通过积极探索,自行筹资80余万元,建立了党务政务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将全乡涉及群众、涉及企业的窗口部门全部纳入中心管理,要求各部门必须派驻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该部门的一般行政审批事项。
并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指南、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以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让群众一看便知整个办事流程,也让群众对办事拖拉、故意刁难等情况随时进行举报。
同时,我乡还通过建立并公示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20余项制度,严格并规范办事人员的工作行为。
四是紧抓村级“三资”管理环节。
在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中,特别容易产生超低承包集体山林、集体土地等而从中谋利的行为,为规范村级“三资”管理,近年来,我乡在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调查清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办法,2010年,推行了“三资”管理系统。
与此同时,我乡还结合实际,建立了农村“三资”管理及处置办法,由乡财政所负责统一管理,各村对集体山林、集体土地、集体资产等进行处置时,必须上报乡政府备案,并召开有乡联系村领导、包村部门列席的村支两委扩大会议,确保农村“三资”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筑牢了村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堡坎”。
2010年以来,我乡列席参与村级“三资”处置21起,由于处置客观公正,群众反映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预防工作人员紧缺。
目前,由于乡人员空编严重(全乡88个编制,仅有在编人员48人(含9名领导),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无专项人员编制,预防专职人员又身兼数职,工作量大、牵涉面广,对预防工作存在力不从心的情况。
二是预防工作经费投入不够。
由于受本乡财力影响,在预防工作投入上略有不足。
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创新还不够。
多为围绕上级安排,以被动完成任务为主,工作创新少。
三、下步工作的打算今年是《工作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将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机制创新,着力建立起运转顺畅的监督制约保障机制,构筑起切实有效的内控机制和防控网络。
(一)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
坚持贯彻落实“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提速转型”的工作总目标,强化危机意识,充分发挥预防职能,主动介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和环节,重点是抓住政府主导性投资、征地拆迁、就业保障等民生领域中,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事前预防,更加注重预防措施的“多管齐下”,更加注重预防工作的实效,切实做到“关口”前移。
(二)进一步加大《条例》的执行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我们要继续加强创新,全力做好《条例》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
今后的工作中,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条例》在基层的实施,进一步推进我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三)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能力,促进预防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预防机构建设和基础建设,积极探索预防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学习、深入调研,重点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从体制、机制、教育、宣传、保障等各个层面推进预防工作科学发展。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