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日常管理办法(最终版)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领导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草稿)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人员管理遵循的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管理权限1、处各单位党(总)支部服从处党委的领导。
各单位党(总)支部成立或撤销由处委决定。
2、处直接管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由处党委任免并管理。
“副三总师”及以下领导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总)支部任免和管理,“副三总师”必须按程序实行任前备案制度,各基层单位管理的科级及以下领导人员由各党(总)支部管理,并向处党群部报备。
3、党群工作部是处党委管理领导人员的职能部门。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干部任用条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基本条件和资格。
拟提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后备干部、提任基层单位正职的领导干部,一般应有同级副职工作两个领导岗位以上。
部门正职一般应在同级副职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有关事项报告等按“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试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试行办法》的通知”(徐矿司党[2011]7 号)执行。
其中涵盖了不得担任领导职务的参照范围。
4、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需要重新任用的,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群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凡受到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干部在任职影响期满后,需要重新任用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群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见《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事前报告的通知》(徐矿司党组[2013]4 号)四、后备干部管理后备干部工作是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后续力量的有效手段,是一项基础工作,关系企业成长兴衰。
干部内部日常管理制度

干部内部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干部内部日常管理行为,提高组织的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干部内部日常管理的范围干部内部日常管理是指组织在其管辖范围内对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干部考勤、绩效评估、行为规范、奖惩制度等方面。
三、干部日常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干部日常管理中,要坚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位干部,确保管理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法制原则:干部日常管理活动要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法违规。
3. 激励原则:在干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激励和奖励,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纪律原则:干部日常管理行为要依照组织纪律进行,不得违背组织规定。
四、干部考勤管理1. 考勤制度:制定干部考勤制度,规定干部的工作时间和考勤流程。
2. 考勤记录:建立健全的考勤记录系统,对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3. 考勤奖惩:对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奖惩,对于迟到早退等不良考勤情况要进行处罚。
五、干部绩效评估管理1. 绩效目标:设定干部的绩效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2. 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对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估。
3. 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奖励优秀干部,对不合格干部进行处罚或调整。
六、干部行为规范管理1. 行为规范制度:制定干部行为规范制度,明确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应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2. 行为约束:对干部的行为进行约束,不得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
3. 行为奖惩:对符合行为规范的干部进行奖励,对违反行为规范的干部进行处罚。
七、干部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对优秀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处罚机制:建立严格的处罚机制,对违法违纪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罚。
八、其他管理制度1. 培训管理:对干部进行培训管理,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 申诉管理:建立干部申诉管理制度,对干部的申诉进行及时处理。
3. 福利管理:对干部的福利进行管理,确保干部的合法权益。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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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提高干部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治理、坚持公正、调动积极性、促进团结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考勤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安排、培训发展、纪律监督。
第五条机关干部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加强对机关干部日常管理的领导和监督,并及时解决日常管理中的问题。
第七条机关干部应积极参与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作,做到诚信守规、按时完成任务。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八条考勤管理是机关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一环,各级机关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确保干部的正常出勤。
第九条干部应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规定,按时到岗,不得旷工迟到早退。
第十条若干部因故不能按时到岗,需提前请假,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若干部不能履行考勤管理规定,将依据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第三章绩效评估第十二条绩效评估是对机关干部工作表现的一种评价方式,旨在激励积极干部,促进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机关干部的绩效评估应公正、客观、有效,评估内容应基于工作任务、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多方面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干部工作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第四章工作安排第十五条机关干部的工作安排应合理科学,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六条工作安排应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人特长和潜力,适应干部的发展需求。
第十七条工作安排须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间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章培训发展第十八条机关干部的培训发展是保持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十九条各级机关应加强对干部的培训规划和组织,确保干部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二十条干部的培训发展应根据干部的职业特点和个人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为了保障干部队伍的高效运作以及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措施。
该制度旨在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强化干部履职意识,规范行为准则,确保干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培养干部日常管理意识为确保干部队伍具备良好的管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组织机构应当注重培养干部的日常管理意识。
培养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开展干部管理培训,深入学习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提供系统的学习资源和案例分析;2. 鼓励干部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和研讨会,扩宽视野,增加专业素养;3. 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培训和提升管理水平的干部进行评优奖励,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明确干部职责和权限干部职责和权限的明确是良好干部管理的基础。
为实现明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干部职责清单,描述干部的具体任务和责任,确保其工作内容和权限的明确;2.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实质性的评估,准确衡量干部的工作成效,为其明确权责提供保障;3. 进行定期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使干部对自己的职责有更清晰的认识。
三、建立干部日常管理流程为了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干部日常管理的流程至关重要。
可从以下方面入手:1. 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规范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的有序运行;2.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办公效率,实现信息共享和公开透明;3. 加强协同合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干部监督和评估干部的监督和评估是保证干部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设立监督机构或专门岗位,负责对干部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2.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考核结果的激励和约束;3. 鼓励干部参与自我评估,并在评估结果中得到反馈和改进机会,形成干部自我约束机制。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对于提升组织活力、推动工作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建立一套有效的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干部日常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不搞特殊、不搞个别、不搞关系的要求。
2. 依法依规原则:干部日常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违背法律。
3. 奖罚分明原则:干部日常管理要对优秀表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纪违法行为给予惩处和处理,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干部日常管理内容1. 考核评定:对干部的工作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定,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和日常工作评估,形成干部档案用于人才选拔和使用。
2. 审批权限:对各级干部的审批权限进行明确划分,确保权力合理行使,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3. 工作约束:规定干部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纪律,要求干部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迟到早退,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4. 廉洁从政:对干部廉政从政进行要求,明确禁止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理。
5. 学习培训:组织干部定期参加培训学习,提升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需要。
6. 工作交流:鼓励干部之间的工作交流和学习互助,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管理流程1. 目标制定:上级组织制定干部日常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制度建设的方向,明确各项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2. 实施方案:各级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规定管理的内容、责任主体、操作细节和时间节点。
3. 宣传推广:通过内部通知、会议宣讲、网上互动等方式,向广大干部宣传推广日常管理制度,提高干部对制度的认同和执行力度。
4. 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干部管理责任,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素质,培养他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意识。
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xxx县科级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考勤1、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工作日考勤制度,每月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应出勤天数。
其中,乡镇领导干部每月出勤天数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吃住在乡镇机关或村、组。
2、有关单位对科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进行每日考勤纪实,并坚持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抄报上月领导干部考勤表。
3、科级领导干部连续旷工5—10天,累计旷工10—20天的,予以诫勉,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旷工11—15天,累计旷工21—30天,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二、请假审批权限及请销假程序4、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的下列情形,应请示报告:⑴出县外学习、考察、洽谈项目等(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⑵因工作需要出国;⑶因病因事需要请假。
5、因公外出或请假的请示报告由部门或乡镇领导干部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抄报县纪委、监察局。
6、部门副职因公外出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内的,由班子主要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班子正职签注意见(有主管部门的还应由主管部门正职签注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县委组织部备案;部门正职外出或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送县委组织部备案。
7、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般不得同时离开乡镇(县上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会议除外)。
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外出、请假3天以上,须征得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8、乡镇党委、政府副职、人大主席外出、请假5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5天以上的由乡镇党委书记签注意见,经县委、政府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9、对未经请示擅自外出或经请示未获批准而外出的,按旷工对待。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一.干部工作制度(一)工作时间: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二)工作要求:服从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决议、决策,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时仪表端庄,说话文明、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办公室,闲谈议论,大声喧哗,严禁下棋打牌,上网聊天和玩游戏,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认真,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勤政务实,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同志之间和睦相处,真诚相待,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作风正派,团结奉献。
4、有事必须先请假,经主管领导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如无假条或有假条而未经领导审批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5、凡上班时间需要离开机关者,必须报告主管领导。
查岗时人不在单位,又无去向者视为早退。
二.干部学习制度。
(一)干部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将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定为干部的学习日,全体人员参加。
(二)人力资源部教育中心与干部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拟定学习计划。
(三)学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
每次学习要做好笔记,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年第四季度学习后进行一次考试,成绩作为该年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干部考核管理办法:(一)在岗的部级、科级干部每年做年度工作总结。
(二)在办公室集中地设置干部考核征求意见箱,征求广大职工对干部的意见。
(三)部级干部需要年度工作述职。
(四)召开干部大会,对在岗的部级、科级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五)结合测评结果进行干部谈话。
通过综合考评,给每个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一个客观、科学的评价。
四.干部廉政廉洁制度。
(一)严格控制生活招待费。
接待客人一律实行对口接待,执行标准,超标自付。
(二)实行财务监督、审计公开制度,坚决制止乱开支。
(三)严禁干部工作人员公款旅游,参加各种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报销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经费。
凡违犯者,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并由个人支付相关消费费用,对要求基层安排公款娱乐活动的,加重处分。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机关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和管理要求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工作时间管理:明确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和午休时间。
2. 工作岗位管理:根据机关具体工作需要,确定干部的工作岗位和职责,并明确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
3. 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4. 干部轮岗管理:定期进行干部轮岗,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和各类工作经验的积累。
5. 资料及信息管理:规定干部管理岗位的资料和信息的统一归档、存储和保密措施,确保工作的传承和顺利进行。
6. 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奖励等处罚。
7. 培训和培养管理:制定干部培训计划,提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制定培养计划,选拔和培养潜力干部。
8. 业务交流和沟通:定期组织干部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沟通,促进工作的协同和合作。
9. 评优评先管理:建立评优评先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干部进行奖励和提拔。
10. 教育引导管理:对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引导,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机关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各个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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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日常管理办法1、总则1.1 指导思想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2 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工作。
1.3管理职责1.3.1 人事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
1.3.2 党办,人事部负责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以及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1.4 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1.4.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1.4.2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1.4.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1.4.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4.5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2干部的基本条件2.1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各项决策和部署,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敬业精神强。
2.2 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
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备较高的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敢于抵制不良行为。
2.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4 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2.5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原始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工作需要。
2.7一般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
3 干部任免3.1干部任用为聘任制。
聘任制干部是指公司聘任的干部。
由所分管领导或党委委员提出动议及人员提名(提名人员需在后备干部人员中),经党委会讨论后由党办,人力资源部采取走访,谈话,测评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广泛征求相关人员及纪委监督部门意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报党委会民主集中制协商讨论研究后经公示无异意进行聘任。
3.2 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3.3 实行新提任干部试用期制度。
3.3.1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半年。
需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不超过半年。
3.3.2 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人事部对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对试用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
3.3.3 试用期满,对考核称职的,提出正式任用意见,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对工作业绩一般的,提出延长试用期意见。
工作业绩较差,以及试用期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犯有严重错误的,提出免除试用职务意见,经党委研究决定后,履行有关手续。
3.4干部的解聘(免职)3.4.1 解聘(免职)的条件3.4.1.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者;3.4.1.2 玩忽职守,责任心差,造成重大事故,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者;3.4.1.3 严重违反企业制度、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3.4.1.4 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能力欠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担负的任务或有严重失误者;3.4.1.5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3.4.1.6 聘任期满,未得到重新聘任者;3.4.1.7 身体欠佳,影响履行正常工作6个月以上者;3.4.1.8 综合测评成绩连续3年倒排第1、2、3名者;3.4.1.9 连续诫勉2次者;3.4.1.10 本人要求辞职,组织批准者;3.4.1.11 因其他原因需要解聘或免职者;3.4.2 解聘或免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参与干部岗位的竞争。
4 干部考察与测评4.1 考察是指对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综合测评是让不同层面的领导和员工对被测评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定性评价,并按不同权重计算分数。
考察和测评结果作为加强干部管理和干部奖惩、任用的依据。
4.2 考察。
实行联合考察制度,以人事部门为主,纪委、党办等部门配合进行。
分为平时考察、跟踪考察、个人述职和年度工作考核。
4.2.1 平时考察。
是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
人事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门调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渠道,了解考察干部的有关情况。
4.2.2 跟踪考察。
是对调整后的干部或在试用期、诫勉期的干部进行跟踪考察。
4.2.3 个人述职、述廉。
干部每年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并在本单位员工会议上进行口头述职。
4.2.4 年度工作考核。
是通过了解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干部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出阶段性评价。
4.3 综合测评。
每年进行一次,人事部组织实施,党委、监察室全过程监督。
对干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层次评定类别。
4.3.4按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报公司党委审定。
4.4 根据考核结果、测评成绩和本办法规定实施奖惩。
5干部诫勉5.1 诫勉是对存在明显问题的干部进行警戒、劝勉,向其郑重地指出题,使其限期改正错误、解决问题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5.2 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诫勉:5.2.1 未经批准擅自决策,给企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5.2.2 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发生影响公司声誉事件的,或因工作严重失误(或主管、分管工作存在严重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的;5.2.3 因失教、失察或管束不严,所管理人员违法乱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5.2.4 因不求进取,消极怠工,造成主管或分管的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完成率不足80%;5.2.5 违反廉政规定,经查证属实,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5.2.6 政治敏锐性不强,自由主义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思想混乱,并经组织认定的;5.2.7 连续两年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倒排第1、2、3名的;5.2.8 因其它问题,组织确认需要进行诫勉的。
5.3 诫勉期限。
干部诫勉期限为六个月。
在诫勉期限内表现突出的,可提前解除诫勉;表现不好的,可延长诫勉期。
延长诫勉期后仍无明显好转的劝其辞职。
6 后备干部管理6.1 后备科级干部从优秀工作人员中选拔。
后备副部级干部从优秀科级干部中选拔。
后备部级干部从优秀副部级干部中选拔。
6.2 后备干部选拔程序:民主推荐、部门推荐,人事部考察考试,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6.3 后备干部选拔比例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及干部储备使用世纪情况采取动态管理。
6.4 后备干部的条件6.4.1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工作作风,事业心强。
6.4.2 勤奋敬业,开拓进取,能够高质量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成绩突出。
6.4.3 熟悉公司经营业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6.4.4 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强。
6.4.5 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5 后备干部的培养6.5.1 考察。
每年结合干部考察,对后备干部进行全面考察,实施动态管理。
6.5.2 培训。
结合培养方向,有计划的安排学习、培训,以更新和补充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7干部日常管理制度7.1 外出请假制度。
干部外出,应提前填写“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单”,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报告单交人事部备案。
干部外出前,必须制定临时代理人,并交接好相关工作。
临时代理人应切实做到思想、责任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7.2 工作汇报制度。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分别向经理、党委书记汇报一次工作。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工作情况、职工队伍建设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差距、需要领导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等。
日常工作情况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7.3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发生下列事项,干部必须及时请示报告(7.3.1、7.3.2条向公司领导报告,其他各条向人事部汇报);7.3.1 本人或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章违纪事件及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7.3.2 所在部门存在较严重不团结现象。
7.3.3 参加公司外组织的出国(境)、学习进修、参观考察等。
7.3.4 推荐区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人大代表等。
7.3.5 本人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7.3.6 其它需要事先请示或事后报告的事项。
7.4 谈话制度。
7.4.1 谈话目的:通过谈话肯定被谈话干部的工作成绩,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使其振奋精神,发扬成绩,改正缺点,努力工作。
7.4.2 谈话分工:考核、工作调整和诫勉谈话,公司干部一般由党委,人事部负责谈话;廉政谈话,由纪委负责谈话。
7.4.3 谈话形式7.4.3.1 考核谈话。
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行谈话。
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和较差的干部进行重点谈话,分别肯定成绩与指出不足,帮助中层干部调整工作思路,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7.4.3.2 工作谈话。
结合分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与有关干部进行谈话。
7.4.3.3 调整谈话。
在干部任免、提拔、交流时进行谈话。
7.4.3.4 廉政谈话。
在干部任前和任期中开展廉政谈话,保证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
7.4.3.5 诫勉谈话。
对受诫勉的中层干部在诫勉期间进行谈话。
8.干部学习制度。
8.1干部集中学习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将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定为干部的学习日,全体人员参加。
8.2人力资源部教育中心与干部管理科指定专人负责,拟定学习计划。
8.3学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
每次学习要做好笔记,每季度写一篇学习心得,每年第四季度学习后进行一次考试,成绩作为该年年终考核的依据。
9干部竞争上岗程序9.1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9.2 公布定员方案、干部职数和任职条件,9.3 报名和资格审查。
9.4 组织考试、答辩。
9.5 确定聘任候选人名单。
9.6 人事部组织考试,考察。
9.7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9.8 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9.9 公示。
9.10 经理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