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组织效能和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一套符合高校实际需求的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选拔标准、程序和考核等方面,介绍一套行之有效的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一、选拔标准大学干部的选拔标准应综合考量个人能力、业绩和道德品质等因素。
在个人能力方面,应注重选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干部。
业绩方面,干部应具备出色的工作成绩和对学校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经历。
道德品质方面,干部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操守。
二、选拔程序大学干部的选拔程序应该规范、公正和透明。
首先,需要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高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选拔细则、评估标准和审核程序等。
其次,高校应通过内部竞聘、考核考察、民主投票等方式,对干部进行选拔,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最后,选拔结果需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并公示于内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考核评价大学干部的考核评价应该量化、客观和全面。
为了科学评价干部的表现和能力,可以制定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应覆盖干部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团队合作、道德品质等方面。
同时,考核评价需要采取多元化的方法,如面试、考察材料、实地调研等,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四、培训发展大学干部的培训发展是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
高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干部培训机制,注重培养干部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通过开设领导力培训班、管理技能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激励机制大学干部的激励机制是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保障。
高校应该建立起一套能够激励和激发干部工作动力的机制。
例如,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和荣誉称号等方式,激励干部积极工作,为学校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监督和评估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具体单位或组织)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将品德修养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应公开透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竞争选拔出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资格(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四、选拔任用程序1、动议(1)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
(2)对动议进行充分酝酿和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2、民主推荐(1)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
(2)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确定考察对象(1)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确定考察对象。
(2)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_个工作日。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引言大学干部在学校中具有重要的领导职责和影响力,他们的选拔任用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效,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选拔任用机构1. 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党委和行政班子负责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政策指导。
2. 选拔任用委员会:设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干部选拔评审工作。
三、选拔任用程序1. 职位需求确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岗位职责,确定拟选拔的干部职位并公示。
2. 材料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报名参与干部选拔,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材料审核:选拔任用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 综合评价:通过个人面试、集体讨论、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
5. 公示和反馈:对通过综合评价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接收相关意见和反馈。
6. 英才选拔:通过公示期限内没有异议的候选人,进入最后的英才选拔环节。
7. 职位匹配:考虑个人意愿和专业能力,确定干部职位的最终人选。
8. 任前培训: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9. 任命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最终人选,发布干部任命公示。
四、选拔任用标准1. 德才兼备:综合评价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2. 适任要求:候选人在相关岗位上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能够胜任相关职责。
3. 公平竞争: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人情、权力干预。
4. 民主决策:通过专家评审和多方面的意见征询,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合理和科学。
五、任期管理1. 年度考核:对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调整。
2. 职位轮岗:在干部的职务任期到期后,可以进行职位轮岗,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3. 职务晋升:根据干部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适时对干部进行职务晋升。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总厂党委授权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科级干部职位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分厂的正、副科级岗位。
第四条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科级岗位需要选任时,至少提前6个月向总厂党委报送选任计划。
第二章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五)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密切联系职工,全心全意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第六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副科级职务,须担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正科级职务,须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三)对确实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成绩特别突出的,第㈡项规定可适当放宽,但任职年限放宽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三章选拔方式及程序第七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
第八条组织选拔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一)动议:福利总厂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提出动议,党委党工部就选拔的职位、方式及民主推荐等内容提出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民主推荐:先进行个人推荐,个人推荐以正职推荐为主,其他人也可以推荐,个人推荐应写出书面材料并署名。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层干部是一个组织中重要的力量,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证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组织的发展、管理和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选拔和录取的基本原则1.选拔和录取对象必须符合组织制定的条件,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
2.选拔和录取过程必须公正、公平、透明。
3.选拔和录取结果必须符合组织工作需要,以及考虑人员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意愿等综合因素。
4.选拔和录取过程和结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
三、选拔和录取的程序1.发布选拔通知书中层干部岗位的选择需要通过发布通知书来向内部和外部的申请人展示岗位的具体情况、要求和招聘条件。
岗位通知书重点介绍岗位信息和条件、申请程序、申请的截止日期以及有关选拔和录用程序的基本介绍。
2.申请中层干部岗位申请人需要通过“申请表”,提交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其他相关文件。
组织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各类信息的鉴定标准,并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在通知申请人相关要求,银行将在5~10天内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选拔条件,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岗位面试是选拔和录取的关键环节。
岗位面试要求考生不仅在个人资料中体现出来的个人认知,还要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一种系统和综合的能力。
岗位面试覆盖面大,考察内容广泛,重点是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申请者的能力和潜力。
4.通过考核,选拔和任命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和综合考虑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与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社会关系以及工作态度等整体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选取评分最高的申请人进入候选名单。
根据候选名单的结果,最后确认选定应聘者进入岗位。
同时,还要明确给出应聘者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工作绩效考核标准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新职位和新环境。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条选拔任用应以事业需要为导向,根据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条股级干部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等。
任职资格则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设定,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应充分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五条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民主推荐、会议酝酿、组织考察、任用决策等环节。
第六条选拔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七条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推荐过程中,应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推荐结果应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会议酝酿第九条会议酝酿是对推荐结果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筛选的过程。
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集思广益,确保酝酿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会议酝酿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六章组织考察第十一条组织考察是对候选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的过程。
应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情况。
第十二条考察结果应作为任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任用决策第十三条任用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任用决策应充分考虑考察结果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确保选对人、用对人。
第八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股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培训、交流等制度,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xx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七)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八)能上能下。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三、岗位设置及聘期(一)岗位设置:临床标准科室设1名科主任,有条件的科室可设1名副主任,1-2名医疗组长;设1名护士长,1-2名护理组长(大科室可增设1名护理组长)。
医技科室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设科主任或组长1人,在10人以上的设科主任1人,组长1-2人。
(二)聘期实行聘任期制,聘期为5年,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四、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资质1、科室主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科室如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原则上为副高级职称);医疗技术精湛,具有解决本专业疑难危重疾病的能力;能够带领和独立开展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
担任科室副主任两年以上。
2、科室副主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在医疗组长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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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
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四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小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与考察材料一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5、考察工作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考察材料归入被考察人的本人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如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4)党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小组应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
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5)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考察小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6)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小组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第五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6、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
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8、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团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干部,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