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命管理规定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选拔任用计划;(二)发布选拔任用公告;(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四)进行笔试、面试、考核;(五)确定考察对象;(六)组织考察;(七)提出任用建议;(八)召开干部会议研究决定;(九)进行任前公示;(十)办理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干部任用第六条公司干部任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四)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
第七条公司干部任用方式:(一)直接任命;(二)民主推荐;(三)公开选拔。
第八条公司干部任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可连任。
第四章干部考核第九条公司干部考核应当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条公司干部考核采取以下方式:(一)年度考核;(二)任期考核;(三)专项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干部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干部监督采取以下方式:(一)组织监督;(二)群众监督;(三)审计监督;(四)法律监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干部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任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干部任用管理制度。
二、干部任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干部任用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性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干部任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和使用有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的干部。
三、干部任用的程序1. 干部选拔的程序(1)搜集材料。
组织相关部门搜集候选人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
(2)党组织推荐。
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填写个人申请表,并由上级党组织予以初审。
(3)民主评议。
组织所在单位党员、群众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了解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品质和工作业绩。
(4)考察考核。
对通过初审和民主评议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考核,包括个人面试、笔试、口试等形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立场、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
(5)提请决定。
对经考察考核,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候选人,提请上级党组织决定任用。
2. 干部任免的程序(1)提请报告。
对通过考核的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请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任用理由和程序。
(2)组织讨论。
上级党组织组织讨论,并听取有关意见,然后提出任免建议。
(3)上报审批。
上级党组织将关于任免的建议上报组织部门审批。
(4)决定任免。
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任免,并颁发任命证书。
四、干部任用的条件1. 政治条件: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维护党的领导和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忠诚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品质。
3. 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
4. 进修能力:具备不断学习进取的进修能力,接受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五、干部任用的原则1. 德才兼备原则:倡导德才兼备,任用具有德才兼备的人员,并充分发挥其所长。
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工作,推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的发展能力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副职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原则(一)平等原则。
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公开原则。
加强宣传,公开选拔和任用程序和结果。
(三)岗位适任原则。
实行能力、业绩、操守、担当相统一,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要求的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四)激励原则。
推行能者优先、优胜劣汰,加强干部职业发展、培训等激励机制。
(五)法制原则。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和规矩。
第二章选拔和任用第四条拟任制度(一)依据工作需要和工作内容,形成一个干部拟任池。
(二)拟任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经得起实践检验;2.具有较高遵纪守法的信念和较高思想道德素养;3.具备年度内该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技能和能力;4.能够胜任本人拟任的职务。
(三)拟任人员应当经过民主程序进行推荐,由上级单位或者各职能部门分别向本部门提交拟任人员建议书并报备人事部门;第五条职务任免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应当按照程序和条件,实行集体决策。
(一)从首席技术官及以上的推荐、反馈和市场营销部审批入手,形成职务任免候选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内部网公示三天,接受员工反馈。
(二)公司领导班子就职务任免进行讨论并形成决定;(三)经公司法律事务部门的审查,经公司董事长签署任命文件,将任免决定通知有关人员以及省级以上领导机构等相关方。
第六条职务晋升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职务晋升应当按照程序和条件,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一)所有符合伍中高标准的人员均可参加职务晋升竞聘。
(二)公司内部同时发布有关职务晋升的规定和条件,员工寻找符合职务晋升标准的人选并进行推荐。
(三)部门领导对已经推荐的人员进行考察和初审,确定合适的人员名单,并在公司内网发布三天,接受员工反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企业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干部任命工作,激励干部队伍积极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的选拔、任命、考核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干部任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搞官僚主义,不得搞特权。
第二章干部选拔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应根据岗位需求,德才兼备,以能力为重点,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应遵循公正透明原则,不得任人唯亲,不得搞关系户。
第六条公司干部选拔应采取多元化的评审方式,包括面试、考核、考察等。
第三章干部任命第七条公司干部任命应根据干部选拔结果,以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
第八条公司干部任命应按程序进行,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公司干部任命应公示,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说明。
第四章干部考核第十条公司干部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干部考核应注重对象化、可量化的指标,不得搞主观评价。
第十二条公司干部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任命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干部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公司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干部的需求,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干部培训应注重实效性,培训内容应与干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
第六章干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干部管理制度,明确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对干部进行激励和惩罚。
第十八条公司应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第七章监督与问责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干部责任清单,明确干部责任,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班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制度

班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制度一、背景班级是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基本单位,班干部作为班级管理者,对于班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班干部的选拔任命公正、合理,以及提高班级管理的效能,学校制定了班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制度。
二、范围班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班级的班干部的选拔和任命工作。
三、目的班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班干部的选拔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保证班级管理的高效运作。
四、原则1.公平原则:班干部的选拔和任命应当择优而不搞任人唯亲。
任人唯亲不仅会动摇学生对管理人员的认可度,也不利于干部培养和学生的自我发展。
2.能力原则:班干部选拔和任命应注重个人的能力和素质,并兼顾学生的意愿,尽可能选聘具备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3.民主原则:班干部的任命应当兼顾民主原则,重视学生的参与和意见,提高班级管理的民主程度。
4.奖励原则:优秀的班干部应得到奖励和激励,以激发更多同学对班级管理的积极性,推动班级工作的开展。
五、程序班干部的选拔和任命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候选人:班主任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等方面综合评估,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
2.开展评议:候选人名单公示后,班级全体学生进行评议投票,选出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
3.组织面试:根据评议结果,选取若干候选人参加面试,面试由班主任及其他老师组成的评委会负责。
4.选拔任命:综合考虑评议结果和面试成绩,由班主任最终确定并公布新一届班干部名单。
六、监督为了确保班干部选拔任命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度规定设立了监督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班级学生代表会:班级学生代表会是班级学生自治组织,负责对班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学生家长委员会:学生家长委员会是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方式,其成员对班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
3.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班干部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七、培训与发展班干部不仅是班级管理者,也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学校制定了相关培训和发展计划,以提高班干部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公司治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干部任命具有最终决定权,负责审批公司高层领导任免。
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干部任命工作,对干部选拔、薪酬管理及其绩效考核进行全面监督。
三、公司领导团队:承担对下属干部任免和考核的直接责任。
第三章干部选拔一、选拔方法:干部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选拔,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正常选拔行为。
二、选拔程序: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应当尊重干部的知识、能力、品德和业绩,实行多方意见协商,确保选拔程序公平公正。
三、选拔条件:干部应当具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等素质,同时应当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选拔结果:根据选拔结果综合考虑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最终的干部选拔结果。
第四章干部任免一、任免程序:对于公司干部的任免,应当由公司领导团队准备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报经人事部门备案。
二、任免条件:任免干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干部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三、任免权限:公司领导团队对于部门下属干部的任免应当实行区级内部管理,并报经总部相关部门备案。
四、任免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任免程序,确保干部的选拔和任免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五章干部考核一、考核内容:干部考核应当综合考虑干部的领导才能、业绩成果、廉政建设、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核结论。
二、考核方法:采取360度评价、考核记录、考核面谈等方式进行干部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考核结果:对于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应当及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四、考核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考核程序,确保干部考核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六章干部培训一、培训内容:公司应当根据干部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1995.02.09•【文号】中发[1995]4号•【施行日期】1995.02.09•【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7月9日实施日期:2002年7月9日)废止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中发〔199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现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1995年2月9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1995年2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的要求。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地方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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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JC/ZD 本章第 1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程序,做好公司管理者的干部任命管理工作,使干部能在公司授权范围内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2.1公司总部任免范围为:公司总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不含董事会任命成员);各直属省级公司总经理、展业、财务、行政人事、工程第一负责人。
2.2公司总部SBU管理部任免范围为:公司SUB管理部直属项目的经理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各直属省级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经营决策班子成员。
2.3公司总部各直属省级公司任免范围为:除公司总部及SBU管理部任免范围的其他管理职务。
3.职责
3.1总经理办公会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干部任命的决策机构。
3.2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做好干部任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报批,并及时准确的建立《公司干部任命台帐》。
3.3行政部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下发《公司干部任命通知》。
4.术语
无
5.程序
5.1 担任管理干部职务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5.1.1**公司的干部工作原则: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5.1.2**任命干部管理能力要求:应具备良好的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自律意识。
5.1.3新入职干部任命基本要求:具备较丰富的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管理经验,高层管理人
编号:JC/ZD 本章第 2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员需5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2年以上相关职务经验。
5.1.4内部提升干部基本要求:需完成上一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明显,民主评议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5.2 干部任命提请管理
5.2.1新聘员工,需干部任命,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录用审批表》,按规定报批,并执行干部任命管理工作。
在其第一任期,任命职位标明“实习”字样。
5.2.2在职员工,需干部任命,由所属单位提请,填写《员工异动表》并报批,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异动表》报批结果,实施干部任命管理工作。
5.3 干部任免审批管理
5.3.1凡属总部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和干部任免工作的日常管理。
5.3.2凡属总部SBU管理部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总部SBU管理部总经理审批,总部SBU 管理部行政人事经理负责《公司干部任命通知》的拟定和干部任免工作的日常管理。
5.3.3公司总部各直属公司任免范围的任免通知均由各直属公司总经理审批,由直属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在所属公司范围内颁发,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5.4 干部任命期限管理
5.4.1原则上首聘任期为发文之日起至发文当年经营年度结束止,(分公公司总经理聘期首任为24-36个月),续聘任期为12个月。
5.4.2如因工作需要,每届任期超过上述期限,则由干部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后执行。
5.4.3职务任命期限范围应在被任命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内和项目(或分公司)经营合约期限内。
当任命期限超过期限时,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和项目(或分公司)经营合约终止日期为准。
5.5 其它
5.5.1公司按管理责任大小进行任命,各级干部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如任命分公
编号:JC/ZD 本章第 3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司总经理职务,该职位负责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整个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任;如任命为公司总部某管理部总经理兼某项目执行总经理,则该职位负责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管理部的部门管理和被任命项目的整体经营管理。
)
5.5.2干部任免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作为员工劳动合同变更的依据,员工视其为公司工作需要的正常调整。
5.5.3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下一年度管理干部聘任及现职通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持通报会议。
6.监督执行
公司总经理
7.相关/支持性文件
无
8.质量记录及表格
《关于公司人事干部任免通知》
编号:JC/ZD 本章第 4 页共 4页 2012年第1次修改
关于公司人事干部任免的通知
编号:JC/B[***]TZ(A)第***号
签发:
总部各部室、各直属项目部、各省市公司、各关联单位:
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免去****先生/女士*******职务,任命其为******职务,全权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免去****先生/女士*******职务,任命其为******职务,全权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此任免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北京市**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呈报: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主送:总部各部室、各直属项目部、各省市公司、各关联单位
拟稿:*** 审核:***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