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技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技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技校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学校学习环境和学生权益,保证学校学生会顺利开展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组织,是连接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遵循“团结、民主、务实、创新”的原则,积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应当与学校领导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共同推动学校建设和学生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和各部门,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长组成,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外联部等。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总体工作安排和决策,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学生会工作中。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向学生汇报工作,并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为学生谋福利,勇于担当,以身作则。

第九条学生会领导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勤勉工作、遵守纪律,任期结束后要做好交接工作和资料整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一心,互相协作,避免个人主义,共同努力,全力以赴,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学生会要及时宣传学校政策和有关信息,主动传达学生心声,推动学习和生活的改善。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团队合作,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开展志愿者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递正能量,拓展学生视野,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积极开展外联工作,拓展校内外资源,增进校企合作,为学生创造更多就业和实践机会。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决策和活动,享有言论自由和参政权。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声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守法守纪,言行举止得体。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利享受学校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便利,包括学习资源、活动经费、后勤保障等。

学生会规章制度明细

学生会规章制度明细

学生会规章制度明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组织与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实行民主管理、集体领导、个人自由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传播和倡导正能量,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学校的教育教学方针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形象。

第五条学生会定期举行会议,研究学生会工作方案,总结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心得,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学生会的成员必须恪守纪律,服从管理,执行学生会任务,维护学生会团结和谐的氛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学生会分主席团和部门,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部门包括文艺部、宣传部、体育部、志愿部等。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全面领导学生会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方案,推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工作的具体落实,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保证学生会的工作高效有序展开。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和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学生会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具体规定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学生会章程和工作规定,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管理,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在开展学生会活动时,必须保持秩序,不得有违规行为,保持学生会的团结和谐。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必须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有损坏学校财产行为,要保护学校和学生会的形象。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合作,共同促进学生会事业的发展,不得有人身攻击和诋毁等行为。

第四章学生会处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学生会主席团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除名等。

第十六条学生会处罚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制度公正,程序合法,不得有滥用职权等行为。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学生会成员,学生会可以组织相关机构对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激发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治组织,由学生全体成员共同组成,依据学校相关法规和制度,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三条学生会是学生的事务代表,代表学生发表意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心学生切身利益,加强学校学生民主管理。

第四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以全体学生的利益为重,恪尽职守,积极工作,公正执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学生会章程、法规和制度。

第五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学生会监督,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听取学生会全体成员的集体意见,执行学生会全体成员的合法决议。

第六条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部门,设立办公室维护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学生会的成立和工作应遵循学校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声誉,为广大学生服务。

第八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爱校意识,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勤奋好学和创新精神,维护学生会形象。

第九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学生会章程、法规和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生会和学校的声誉。

第十条学生会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学生会和学校的联系和沟通,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学生会管理人员要善于学习,开拓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基础。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会执行。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学生会组织机构分为主席团、常务副主席团、具体部门负责人、部员。

第十四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十五条主席团行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召集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重要决议,审核学生会各项权力、部门的工作。

第十六条副主席团由几位副主席和几位秘书组成,负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一届,具体部门负责人和部员的任期根据学生会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学生会主席的职权: 1) 代表学生会全体成员行使学生会最高权力;2) 负责召集学生会各项会议,主持会议;3) 负责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重要决议;4) 负责审核学生会各项权力、部门的工作;5) 负责签署学生会的文件、奖励证书。

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活动,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提高全院学生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也是全院学生政治依据和工作领导机构,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服务全院学生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根本目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团结全院学生为根本任务。

第四条学生会具有独立管理权力、独立经费支配权力,依照《学生自治管理办法》及本章程进行组织和活动。

第五条学生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服从党组织领导,保证全院学生在思想上政治上、学习上和生活上常常与党和国家、学校发展同步。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依据多数决定、少数服从;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群众路线,群众路线。

第七条学生会中的各种组织和成员,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严格自律,绝对忠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和代表的选拔、管理、使用应当坚持公正、公平、评价,反对二元化,发挥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一般干事参与学生会活动。

第九条学生会中的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廉洁自律观,加强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倡导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第十条学生会的活动要强调实效,注重民主参与,强调团结合作,使学生会活动更加深入细致,真正成为关心同学、爱护同学、服务同学的奉献力量。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当加强与团委、学工工委、院校领导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密切关心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后勤生活等工作,与广大同学一起积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发展。

第十二条正确处理学生会与学生交流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公开主管,畅通工作渠道,密切连接同学心声,发挥学生会在促进学生发展上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坚决反对学生会任何形式的腐败,严肃处理学生会腐败问题,建设风清气朗的学生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学生会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应及时向学生会纪检部门反映,接受调查处理。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代表学生群体提出建议、开展活动、维护学生权益的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秩序。

第三条学生会的活动宗旨是为了增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促进学术学风、关心学生的成长和生活。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为了服务同学,为同学的校园生活提供便利,为同学的权益维护提供帮助。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代表机构,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成员组成,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对外活动。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生活部等。

负责各自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第八条代表机构包括各学院代表,负责代表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组织各项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第十条常务部门负责各自工作的开展和宣传,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代表机构负责收集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向学生会提出相关议题。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权利,有召集学生群众性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选举和罢免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各部门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代表机构的代表由各院系的同学自行竞选产生。

第十五条代表大会对主席团和各部门成员进行评议和罢免。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学生会提出修改建议,并由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七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经过学校的审批后方可开展。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与其他文件相抵触,以本章程为准。

学生会章程第十八条规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

2024年学生会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学生会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学生会规章制度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

(特别是星期五下午)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

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____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备注:1、如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者,罚一次为部门义务卫生清洁。

(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范围为四统一处、办公室等)。

____请大家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做个合格的生活部成员。

学生会生活部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活动中心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学生会活动中心规章制度》,每位成员务必自觉遵守。

部门成员守则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风校纪,倡导良好学风;2.提高综合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个人形象,维护学院学院学生会的整体声誉,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3.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工作开展原则;____对各项工作做到分工合作,并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加强干部间的配合协作;5.按时时出席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并备齐有关手续;6.开展各项工作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工作完成总结经验与不足;7.积极配合院、系、班以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拓宽视野;____部门内与部门间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良好协作关系;9.全体部门成员接受全院同学监督。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管理,调动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组织,其任务是服务全体学生,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良好关系。

第三条学生会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工作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必须经过学生会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关心同学,积极服务,创造亲和力,促进学生会事业发展。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要自觉遵守学生会的纪律、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不得有损学生会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与权力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是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并负责计划的执行和评估;组织学生会成员进行工作训练,提高工作能力;处理学生会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问题。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进行批评和纠正。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会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地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主动服务同学,协助学生解决问题,传达同学的心声和期望,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纪律与惩戒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要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纪律,在公共场合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有破坏学校风纪的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要对学生会事务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学生会的机密和内部文件。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惩戒,轻者警告,重者取消其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四章:奖励与表彰第十五条学生会将根据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学生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将根据学生会的奖励和表彰情况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如加分、奖学金、证书等。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自治组织,旨在服务同学、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校发展。

为了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部门。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

二、学生会成员的选拔与任命1、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同学进行。

2、有意加入学生会的同学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选拔过程包括面试、笔试等环节,由学生会主席团和相关老师共同参与评选。

4、选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为学生会成员。

三、学生会成员的职责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布置工作任务。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会的团结协作。

(4)代表学生会与学校领导、老师及其他学生组织进行沟通和交流。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部门工作的开展。

(3)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3、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2)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培养和指导部门成员,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4、副部长职责(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任务。

(2)负责部门内部的具体事务,如活动的组织、人员的调配等。

(3)在部长不在时,代行部长职责。

5、成员职责(1)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从组织安排。

(2)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学生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学生会的工作制度1、例会制度(1)学生会定期召开例会,一般为每周一次。

(2)例会由主席主持,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基本章程一、组织性质: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学工处、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宗旨和义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三、录用1.学生会成员必须经过纳新选拔进入学生会工作;2.每学年初依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新生吸取品学兼优的学生进入学生会。

该项工作由学生会委员会具体负责;3.在学生会, 为了保证精力的投入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原则上不得兼任校级学生团体相关职务,特殊情况须提请主席,由指导老师批准;4.新加入学生会成员,在新岗位上必须要经过试用,方能成为正式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四、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五、学生干部应该做到:(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同学工作,认真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章管理制度一、考核制度:(一)工作组织性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时向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委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挂科现象。

(三)工作方法性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由负责人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们在校级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二、例会管理制度:(一)全体成员例会制度:1.每个月举行一次例会;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4.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5.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二)部长例会1.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副主席和所有部门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5.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三)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1.活动前一天举行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副主席和所有部门部长参加。

4.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5.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亲自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6.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四)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2.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4.例会由秘书处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五)考核标准1.迟到: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四次者记为一次缺席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向主席亲自请假,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者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三、档案管理制度:1.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制定本条例。

2.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3.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平时发放的文件等。

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电子版。

4.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

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5.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秘书处存档。

6.各部将材料交到秘书处后,由秘书处按部门、类型存档。

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7.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8.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财务管理制度:一、资金、财务管理1、任何班级或个人向学生会借物必须写借条,由经手人和指导老师共同签字,,二、采购1、学生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学生科统一安排采购;2、各部门需要购买物品前,先写申请,并由主管老师签字后,由学生科统一采购;3、临时采购,应向商家索取购物发票,超市购物还应当索取购物清单,存档。

三、报销1、各部门的采购行为,由各部门先垫付钱款;2、报销时,由相关人员在发票后签字并填妥相关内容后方可接受其报销事务;3、如发现实际采购行为和所填写的表单不一致等情况,有权拒绝给予其报销;4、没有发票、发票填写不当或没有购物清单的,亦有权拒绝给予报销;5、特殊情况可由学生科研究决定是否报销其账目。

四、赞助针对外联部所拉赞助,20%奖励所在个人,其余划归学生会活动经费。

五、奖惩制度:(一)制定原则: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秘书处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4.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2.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5.一学期例会全勤者6.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三)惩罚: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失误者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8.学期考试挂科者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四)附则:1.奖励方式:(1)个人奖:推荐校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优秀团员、院学生会先进个人。

(2)集体奖:院学生会先进部门。

2.评选时间:推荐校学生会优秀干部、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个人、院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3.评选比例: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4.处罚等级:(1)个人处罚:警告、严重警告、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严重警告。

六、补充管理制度:1.各部门成员根据安排对办公室进行定期打扫。

2.借出物品需登记,对擅自借出、浪费、损坏学生会财物者予以处分。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