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详解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2、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3、下列哪一选项成立自首?A.甲挪用公款后主动向单位领导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请求单位领导不要将自己移送司法机关B.乙涉嫌贪污被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供述将该笔公款分给了国有单位职工,辩称其行为不是贪污C.丙参与共同盗窃后,主动投案并供述其参与盗窃的具体情况。
后查明,系因分赃太少、得知举报有奖才投案D.丁因纠纷致程某轻伤后,报警说自己伤人了。
报警后见程某举拳冲过来,丁以暴力致其死亡,并逃离现场4、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5、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6、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案例分析题一】案例背景:张三与李四于2014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四。
合同签订后,李四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张三未按约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15年,张三因急需资金,将同一房产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五,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1. 李四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2. 如果李四选择起诉张三,法院可能如何判决?答案要点:1. 李四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张三发出催告,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 如果张三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李四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三返还房款及支付违约金。
- 李四还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张三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2. 如果李四选择起诉张三,法院可能的判决如下:- 确认李四与张三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张三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
- 判决解除李四与张三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 判决张三返还李四支付的房款10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 根据李四的实际损失,判决张三赔偿李四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案例分析题二】案例背景:赵六是一家公司的员工,2015年3月,赵六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被认定为工伤。
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赵六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
同年6月,赵六因伤势严重,不幸去世。
赵六的家属要求公司支付赵六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问题:1. 赵六的家属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2.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赵六的家属应如何维权?答案要点:1. 赵六的家属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死亡的,其家属有权获得丧葬费和抚恤金。
2.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赵六的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诉讼过程中,家属可以提供赵六的工伤认定书、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其请求的合理性。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2、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可知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可知B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刑法解释—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51)

刑法解释—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51)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资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未来真题”,对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要引起⾼度重视。
店铺为考⽣整理了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详细解析,供⼤家复习参考。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规定“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强奸妇⼥的”构成强奸罪。
按照⽂理解释,可将丈夫强⾏与妻⼦性交的⾏为解释为“强奸妇⼥”B.《刑法》对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段⾏为均使⽤了“暴⼒、胁迫”的表述,且⼆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罪中的“暴⼒、胁迫”应作相同解释C.既然将为了⾃⼰饲养⽽抢劫他⼈宠物的⾏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收养⽽抢劫他⼈婴⼉的⾏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D.对中⽌犯中的“⾃动有效地防⽌犯罪结果发⽣”,既可解释为⾃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也可解释为⾃动采取防⽌犯罪结果发⽣的有效措施,⽽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仅从字⾯意思理解,“以暴⼒、胁迫或者其他⼿段强奸妇⼥的”并未限制⾏为主体,因此,丈夫强⾏与妻⼦性交的,可以理解为“强奸妇⼥”的范畴。
选项B说法错误。
体系解释,是指将法律条⽂或者法律概念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来理解,通过解释前后法律条⽂和法律的内在价值与⽬的,来明晰某⼀具体法律规范或法律概念的含义。
体系解释最基本的考虑是要保证法律体系的融贯性,防⽌法律的前后⽭盾性的解释。
对于“暴⼒、胁迫”的认定,应结合特定的语境来解释,并不要求作相同解释。
选项C说法错误。
在适⽤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得出不利于被告⼈的解释结论后,还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范。
⽽抢劫罪是以⾮法占有为⽬的,对财物的所有⼈、保管⼈当场使⽤暴⼒、胁迫或其他⽅法,强⾏将公私财物抢⾛的⾏为。
在这⾥,婴⼉不属于财物的范畴。
将抢劫他⼈婴⼉的⾏为认定为抢劫罪,属于类推解释的范畴。
选项D说法错误。
实⾏⾏为实⾏终了的情况下构成犯罪中⽌,⾏为⼈必须⾃动有效地防⽌犯罪结果的发⽣。
2015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15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一、(本题22分)案情:某市A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甲某,被害人乙某。
甲某、乙某系邻居,因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执。
某日,甲某与乙某再次发生争执,甲某持刀将乙某砍伤。
经鉴定,乙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某对砍伤乙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是在乙某首先动手打自己的情况下才还手的,且自己并未想过要砍伤乙某,属于正当防卫。
甲某的辩护人也提出,甲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问题:1. 甲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为什么?(5分)2. 如果甲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甲某的刑事责任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5分)3. 甲某的辩护人提出甲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6分)4. 乙某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6分)答案:1. 甲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甲某在争执过程中主动持刀砍伤乙某,其行为具有攻击性和故意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2. 甲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甲某持刀砍伤乙某,造成乙某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甲某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对于甲某辩护人提出的正当防卫辩护,法院应当依法审查。
法院应当对甲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应当依法驳回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在判决中阐明理由。
4. 法院应当受理乙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乙某因甲某的犯罪行为遭受人身伤害,有权要求甲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二、(本题24分)案情:某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丙公司,被告丁公司。
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汇报

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6.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解析选择1.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 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 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 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2.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 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 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 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3. 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 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 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 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4. 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B: 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C: 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D: 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5.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 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 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 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6. 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第一篇: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一、(本题20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摘自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材料二: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答案】参考答案(要点):(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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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3、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4、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5、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6、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答案】A 7、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 8、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9、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