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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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需要的资料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需要的资料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需要的资料一、检查内容和方式(一)、资料类:1.1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和存档情况;人员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

管理部门责任体系: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1.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1.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1.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劳动者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证情况。

1.5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职业卫生档案:(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1.6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可行性研究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和评审情况;设计阶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和评审情况;竣工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和评审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22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22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5-2010)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uideline for employer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通用要求、分级分类管理方法、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以及职业卫生评估要求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生产或经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产品或原材料的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单位或机构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T 3608高处作业分级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3 防治原则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

4 通用要求4.1 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方针;—设置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课件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课件
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 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健康意识等 手段,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保障 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重要性及意义
保障劳动者权益
良好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能够有 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降 低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率, 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提高企业竞争力
用人单位实施有效的职业卫生管 理,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社会形 象,还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劳 动者,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
职业病防护设施
用人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通风换气设备、除尘设备、消音设备等,以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的影响 。
根据不同工作场所的需要,应选择合适的通风换气设备,确保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对于产生粉尘、烟雾等有害物质的工作场 所,应设置除尘设备、消音设备等,以减少对员工的危害。同时,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 转。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 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 法课件
目录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概述 • 主要内容 • 检查方法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建议
0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概述
定义与目标
定义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是指为保 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健康与安全 ,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的一系列职业 卫生管理措施和设施。
防护用品检查
检查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是否合适和 有效
检查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 家或行业标准,是否能够有效保护员 工免受职业病危害。
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检查
评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 情况
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有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并评估其执行情况,确保员工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 全卫生标准。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5.10•【字号】成安监[2013]90号•【施行日期】2013.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安监〔2013〕90号)各区(市)县安监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省属在蓉和市重点企业:根据《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省煤监局认真贯彻国家总局通知精神扎实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3〕75号)要求,2013年至201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现将《成都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信林;联系电话:61885800。

附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表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5月10日成都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按照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二、活动主题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夯实基础,防控职业病。

三、建设目标(一)年度目标。

2013年,4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2014年,70%以上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达到基础建设要求;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要求的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5.5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附录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5.6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10.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现场查看有关记录。
10.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演练记录。
10.4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查阅报告情况。
总计
(60项)
合格项,不合格项,合格率%。
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人签字:、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5.12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
5.13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
5.14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现场选择劳动者3名,进行询问核实。
5.18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如存在职业病或职业禁忌,抽查询问1名存在职业禁忌劳动者。
6
防护
设施
(B006)
6.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现场查阅台帐。
6.2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6.3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课件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课件

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
01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建 设相应的防护设施,以降低或消 除其对劳动者的危害。
02
包括通风换气设备、排尘设备、 排毒设备、噪声控制设备等,以 及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 罩、耳塞、防护服等。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劳动者的职 业卫生行为。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 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课

CATALOGUE
目 录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概述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
容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检查方
法 •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案例分

01
CATALOGUE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概 述
职业卫生的定义与重要性
职业卫生定义
规章制度
宣传教育
防护设施
健康监护
应急救援
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有健 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 防治责任制、职业病危 害告知制度、职业病危 害申报制度等。
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开展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员 工是否了解职业病防治 知识。
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提供 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 品,如口罩、手套、耳 塞等,以及是否配备相 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如通风设备、除尘设备 等。
案例四:某学校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总结词:以人为本
VS
详细描述:该学校在职业卫生基础建 设中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不 仅关注教职工的职业健康,还特别重 视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例如提供清洁 的饮用水和空气净化设施。
案例五:某餐饮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总结词:规范操作
详细描述:该餐饮企业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方面注重规范操作流程,包括食品储存、加 工和配送等环节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卫生 标准,以确保食品质量和员工及顾客的健康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规范指引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规范指引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规范指引引言:本指引提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建档基本要求,具体每份档案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整理并建档,后期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对档案内容有新的要求,用人单位及时补充完善。

1.目的指导与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依法建档,严格履行好法定职责。

2.根据(1)《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第48号,2016年7月2日第二次修正(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1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3.档案种类(1)职业卫生档案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2)职业卫生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3)职业卫生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4)职业卫生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5)职业卫生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6)职业卫生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基本要求4.1 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开展职业卫生管理的客观情况;4.2 能齐全、完整地记录职业卫生管理的全面过程;4.3 格式正确,纸质文件材料原则使用A4标准纸制作;非标准文档如照片、信件与回执等应以A4纸粘贴方式转化格式后入档,并在纸张空白位置注明所载明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检测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与检查表、培训证明、报表、图纸等据实储存;4.4 文件材料务必字迹清晰、整洁,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等符合档案要求的耐久性材料,符号正确,真实完整,签署完备;4.5 活动过程涉及有关文字、图像等各类载体的材料与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如职业卫生培训照片、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照片等需要复印储存的,需复印清晰,能够直观表达照片中的内容。

(完整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

(完整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
10
应急
管理
(B010)
10.1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项目针对存在急性中毒风险的用人单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护方案等(检查包括特殊应急救援药品的准备、没有救援条件的单位是否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等)。
9.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9.3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离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4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10.2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现场查看有关记录。
10.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演练记录。
10.4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查阅报告情况。
总计
(60项)
合格项,不合格项,合格率 %。
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人签字:、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3
管理
机构
(B003)
3
管理
机构
(B003)
3.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应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3.2配备专职或兼职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查阅文件,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100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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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规范为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落实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园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责任体系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二、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管理机构
(一)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二)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四、前期预防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二)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经过安监部门审查。

(四)建设项目竣工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经安监部门审核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

(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六)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七)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主要原材料有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

(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九)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十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十二)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场所管理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三)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四)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五)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六)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七)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

(八)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九)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十)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十一)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十二)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三)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四)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十五)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十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告知。

(十七)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十八)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六、防护设施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四)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七、个人防护
(一)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三)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八、教育培训
(一)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二)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三)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九、健康监护
(一)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二)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三)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四)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五)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六)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七)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
医学观察。

(八)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九)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十、应急管理
(一)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三)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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