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伤待遇一览表

合集下载

东莞市新工伤待遇赔偿标准

东莞市新工伤待遇赔偿标准

东莞市新工伤待遇赔偿标准东莞市新工伤待遇赔偿标准1. 引言新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获得合理的赔偿而设立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东莞市新工伤待遇的相关标准,并对适用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和注释。

2. 伤害类型和程度的分类2.1 意外伤害2.1.1 轻微伤2.1.2 轻伤2.1.3 中伤2.1.4 重伤2.1.5 特重伤2.2 职业病3. 伤残等级和相应补助标准3.1 一级伤残3.2 二级伤残3.3 三级伤残3.4 四级伤残3.5 五级伤残3.6 六级伤残4. 康复费用的报销标准4.1 医疗费用4.2 住院伙食补助费4.3 交通费和住宿费4.4 康复辅助器具费4.5 康复训练费5. 生活补助的标准5.1 伤势补助金5.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3 伤残津贴6. 被扶养人抚恤金的标准6.1 失独抚恤金6.2 调护费6.3 孤儿抚恤金7.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标准7.1 正常下限标准7.2 正常上限标准7.3 具体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8. 审核和申请流程8.1 申请人的资格8.2 申请材料的准备8.3 申请受理和审核程序8.4 赔付程序9. 附件:附件1:伤残等级和补助标准表格附件2: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清单附件3:工伤认定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新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指东莞市规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标准。

2. 伤残等级:根据劳动者受伤或患病后造成的伤残程度进行分类的指标。

3. 康复费用:指劳动者因工作伤害或职业病而需要接受医疗治疗和康复训练等相关费用。

4. 生活补助: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相关补助金。

5. 被扶养人抚恤金:指因工作伤害或职业病致使劳动者家属生活困难而支付的相关补助金。

6. 工伤死亡赔偿金:指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死时给予其家属的相关赔偿金。

本文档涉及附件:1. 伤残等级和补助标准表格2. 申请工伤待遇的材料清单3. 工伤认定申请表格。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作保险待遇简明表

伤残津 生活护 负 责

理费 支付方
限度
90%
60%
按月支付(伤残
85% 80%
50% 40%
工伤保险 基金
津贴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
补足差额)
备注
按月计发 一次性支付
一、职工原在
军队服役、因
战、因公负伤
致残,领取革
命伤残军人
证,到用人单
位后旧伤复发
的,享受除本
表7项的一次
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计发基数 符合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 、药品目录、 住院服务标准 的工伤医疗费

假肢、矫形器 、假眼、假牙 和配置轮椅等 本人原工资福 利(受伤前12 个月均工资福
利待遇) 参照当地护工 同等级别护理 的劳务报酬标
因工死亡职工 近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 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
源、无劳动能力的
因工死亡职工 近亲属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按月支付(伤残
70%
津贴低于当地最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低工资标准的, 三、一级至四
工伤保险 基金
9个月
7个月
(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限度
备注
工伤保险 待遇项目
享受条件
伤残或护理 等级 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在停 工留薪期满后 仍需治疗的, 继续享受工伤

东莞市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东莞市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东莞市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广东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东莞市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25万元,每月护理费为450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24万元,每月护理费为400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23万元,每月护理费为350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22万元,每月护理费为300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21万元,每月护理费为250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20万元,每月护理费为200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19万元,每月护理费为150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18万元,每月护理费为100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为17万元,每月护理费为5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金额还可能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包括残疾程度的评定、居住条件等。

如果需要准确的赔偿标准,请咨询当地残疾人保障机构或相关部门。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

1到10级工伤赔偿表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功能障碍或者器官损伤,并且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由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赔偿标准划分为十级。

下面是1到10级工伤赔偿表:1级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住院生活补助费用,根据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支付,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2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倍。

3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90倍。

4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20倍。

5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50倍。

6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80倍。

7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10倍。

8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40倍。

9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70倍。

10级工伤:1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加倍支付,即不超过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倍。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是根据实际情况所制定的赔偿标准,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高于查询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赔偿标准仍然以平均工资为基准进行计算。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请求,如果工伤事故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工伤赔偿的具体计算还要考虑伤残程度、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东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东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东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东莞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东莞市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东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首先,根据《东莞市工伤保险条例》,东莞市将伤残程度分为十级,分别是一级至十级,伤残程度越高,赔偿金额越高。

其次,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左右眼失明、双耳全聋、两肢创断等,一级伤残赔偿金为13.5万元。

二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个眼球失明、单耳聋或残废,二级伤残赔偿金为11.7万元。

三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个手指或拇指创断,三级伤残赔偿金为9万元。

四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个眼睛失明、一个耳朵聋或残废,四级伤残赔偿金为7.9万元。

五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个手指或拇指残废,五级伤残赔偿金为6.6万元。

六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个手指或拇指丧失机能,六级伤残赔偿金为5.4万元。

七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种劳动能力完全丧失,七级伤残赔偿金为4.2万元。

八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种劳动能力减损,八级伤残赔偿金为2.7万元。

九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一项劳动能力损失,九级伤残赔偿金为1.8万元。

十级伤残:被工伤事故造成工伤者的劳动能力没有损失,并且治疗期间的收入完全由工伤保险支付,十级伤残赔偿金为0元。

此外,如果工伤事故造成了工伤者死亡的,根据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为60万元。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赔偿标准仅为东莞市的相关规定,可能会根据时间、地点等因素发生变化,所以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咨询东莞市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了解最新的赔偿标准。

2023年最新东莞工伤赔偿标准(1级至9级工伤赔偿规定)

2023年最新东莞工伤赔偿标准(1级至9级工伤赔偿规定)

2023年最新东莞工伤赔偿标准(1级至9级工伤赔偿规定)文档一:1、0级工伤0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无法确定工人劳动能力与事故无因果关系的。

0级工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1级工伤1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全残或实质性残疾程度达到一级的。

一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24个月。

3、2级工伤2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二级的。

二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22个月。

4、3级工伤3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三级的。

三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20个月。

5、4级工伤4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四级的。

四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18个月。

6、5级工伤5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五级的。

五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16个月。

7、6级工伤6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六级的。

六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13个月。

8、7级工伤7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七级的。

七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10个月。

9、8级工伤8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八级的。

八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8个月。

10、9级工伤9级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经医学鉴定,工人劳动能力评定为九级的。

九级工伤的工伤赔偿标准为其工资的6个月。

附件:1. 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规定2. 东莞市工伤认定申请表3. 东莞市工伤鉴定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受到工作相关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经济赔偿等方面的保障。

2. 劳动能力:指劳动者进行劳动活动的潜力和能力。

最新东莞市工伤待遇一览表

最新东莞市工伤待遇一览表

东莞市工伤待遇一览表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资的六个月(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社保支付)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为30% ,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该费用由社保支付。

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4、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5、本人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算。

东莞市2008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770元,2009年度社平工资按2008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130元。

东莞市2010年5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920元,2010年度社平工资按2009年度的职
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200元执行。

东莞市2011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简明表

11
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本人工资
配偶每月 40%,其他 亲属每人每 供养亲属抚恤金之 月30%,孤 工伤保险基金 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寡老人或者 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孤儿每人每 月增加10% 20倍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1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
上年度全国城镇 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
按月支付(伤残津 贴低于当地最低工 工伤保险基金 资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基金补足差 额) 按月支付(伤残津 贴低于当地最低工 资标准的,由用人 单位补足差额)
8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与单位解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七级至 助金 十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 合同的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一次性支付 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 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 亡的,其直系亲属从工 伤保险基金只能领取本 表10项的丧葬补助金和 11项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再次发生工 伤,根据规定可以享受 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 定的伤残等级享受本表7 项的伤残津贴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跨统筹地区 户籍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的 9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 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与单位解 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七级至 十级职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 合同的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 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 金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10
统筹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2 3
住院伙食补助费 安装辅助器具
4
停工留薪期
一级 二级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一级伤残 二级伤残 三级伤残 四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六级伤残 七级伤残 八级伤残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符合工伤保险诊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 疗项目目录、药 符合规定的 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品目录、住院服 工伤医疗费 工伤保险基金 的,继续享受工伤 务标准的工伤医 用100% 医疗待遇 疗费用 每天35元 工伤保险基金 假肢、矫形器、 按国家规定 假眼、假牙和配 工伤保险基金 的标准100% 置轮椅等 本人原工资福利 (受伤前12个月 用人单位 平均工资福利待 遇) 60% 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 50% 40% 30% 27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 本人工资 18个月 16个月 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 按月计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工伤待遇一览表
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资的六个月(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2010年数据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9109*20=382180元(社保支付),2011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21810*20=436200元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该费用由社保支付。

注: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4、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5、本人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算。

东莞市2008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770元,2009年度社平工资按2008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130元。

东莞市2010年5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920元,2010年度社平工资按2009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200元执行。

2011年度社平工资按2010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6108元,即月平均工资为1342.33元(4027)。

东莞市2011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