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待遇标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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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费用计算表

工伤赔偿费用计算表
工伤赔偿计算(8级)
本人月工资标准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972.17 2972.17
赔偿项目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3年)
计算(元)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备注
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元/月)×1至 ####### × 11 = ########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 × 6 = ########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 × 12 = ######## 按100%享受 60000.00 康复性治疗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0.00 × 2 = 0.00 医疗机构出具的意 见,即建议休 息治 疗的最后一天,认定 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 为计算停工留薪期的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 ####### × 4 = ######## 结束时间。 最长24 人单位负责 个月,原工资福利待 遇不变,期满仍需治 疗,继续享受工伤医 疗待遇 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 前一月按大部分护 3863.82 停工留薪期内护理 、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 理,后三月按部分护 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理
残疾辅助器具费 转院费用
四、其他
0.00 0.00 161945.37 元
合计

重庆市2023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重庆市2023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重庆市2023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重庆市2023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
一、工伤赔偿待遇项目
重庆市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包括以下方面:
1. 医疗费:工伤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包括手术、药品、材料、检查、检验等费用。

2. 工伤津贴:工伤期间工伤人员因伤致残或无法从事原工作时,给予的经济补贴。

3. 伤残津贴: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评定后,给予的一次性或按月支付的经济补贴。

4. 丧失劳动能力津贴: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给予的经济补贴。

5. 护理费:工伤造成的伤残或丧失劳动能力后,因必要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6. 住院误工费:工伤人员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因无法从事原工作而产生的经济补贴。

二、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工伤程度进行核定,包括以下方面:
1. 医疗费:按实际费用结算,但不超过当地医保规定的费用限额。

2. 工伤津贴:按照工伤期间的平均工资的百分比支付,具体比例根据工伤程度确定。

3. 伤残津贴:根据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评定,按照一定比例乘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4. 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根据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评定,按照一定比例乘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5. 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和护理时长,按照一定金额乘以月数支付。

6. 住院误工费:根据住院治疗期间的工龄、职务和工资标准,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以上工伤赔偿标准仅为参考,具体标准以当地相关政策为准。

相关工伤赔偿待遇的申请和审核流程请参照当地工伤保险管理部门
的规定进行操作。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工伤或职业病后,用于补偿其经济损失和身体损害的一种补偿制度。

重庆市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城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工伤赔偿标准,以下是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伤残等级与赔偿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划分为16个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额度。

具体标准如下:1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60倍。

2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2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50倍。

3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3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40倍。

4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4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30倍。

5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5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25倍。

6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6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20倍。

7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7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15倍。

8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8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12倍。

9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9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10倍。

10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0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8倍。

11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1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7倍。

12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2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6倍。

13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3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5倍。

14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4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4倍。

15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5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3倍。

16级伤残:适用于伤残程度为16级的劳动者,赔偿金额为年工资收入的2倍。

二、工亡赔偿标准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将获得相应的工亡赔偿。

具体标准如下:1. 丧葬费:按照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2. 归还残疾人住房按揭贷款:根据房屋贷款还款金额进行支付。

重庆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重庆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三.工亡待遇标准(一)一般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本地社平工资×6;计发对象:职工的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计发对象: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范围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计发期限:这项待遇是长期待遇,一旦供养亲属具备、恢复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即不再发放。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初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这个标准既无地域之分,也无户籍之别,全国统一。

?(二)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及待遇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

全国各地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并无统一做法,可参照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办法,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指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提供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的明确规定。

以下是对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的详细解析。

一、工伤的定义和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岗位及工作原因所受的职业病或者工伤事故所引起的身体伤害、功能障碍或者器官功能丧失,以及由此直接导致的死亡的疾病或者伤害。

工伤的鉴定由用人单位或者被用人单位授权的医疗机构进行,根据职业病鉴定和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判断。

只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

二、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和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急救费、伤残津贴和死亡补助金。

1. 医疗费:包括因工伤发生后的诊疗、治疗、康复和护理等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法,劳动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直至劳动者康复或者确定伤残等级。

2. 急救费: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支付劳动者的急救费用。

3.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伤残等级由鉴定部门进行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法》,重庆市对不同等级的伤残津贴进行了详细规定。

4. 死亡补助金:如果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死亡补助金。

重庆市规定死亡补助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按死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浮动系数的两倍。

三、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是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前最后6个月或者1年的月平均工资。

根据重庆市的规定,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为伤残津贴的计发比例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乘积。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工伤津贴标准=月平均工资×伤残津贴比例其中,伤残津贴比例根据伤残等级进一步细分,不同等级对应的伤残津贴比例也不同。

四、工伤赔偿标准的浮动系数重庆市还设立了浮动系数来调整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每年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工资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伤残津贴标准和高薪化补贴的浮动系数。

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及《渝府发[2012]22号文件》待遇一览表

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及《渝府发[2012]22号文件》待遇一览表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4
基金
十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
基金
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5
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年),按100%支付。9年以上不足10年按90%支付。以此类推。距法定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八级
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时: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上年度市月社平工资×48
七级
基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月缴费工资×13
解除劳动关系时: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市月社平工资×8
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时: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上年度市月社平工资×15
八级
基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月缴费工资×11
解除劳动关系时: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市月社平工资×6
四级
基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月缴费工资×21 每月伤残津贴: 本人月缴费工资×75%
五级
基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月缴费工资×18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在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时,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按100%. 9年以上不足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
交通指火车、动车组硬卧,普通客轮三等仓,客运汽车
鉴定后
等级
一级
基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月缴费工资×27 每月伤残津贴: 本人月缴费工资×90%
二级
基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月缴费工资×25 每月伤残津贴: 本人月缴费工资×85%

2022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22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2022年重庆市⼯伤赔偿标准表⼀、2022重庆市⼯伤赔偿标准⼀、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需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补助费计算公式:伙⾷补助费=8元*X⼈*X天四、交通⾷宿费1、⼯伤保险基⾦仅⽀付⼯伤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宿费,计算公式为:伙⾷补助费=50元*X⼈*X天⾷宿费=100元*X⼈*X天2、交通费(⽕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凭据报销。

参加⼯伤保险的,由⼯伤保险基⾦⽀付,未参加⼯伤保险的,由⽤⼈单位⽀付。

五、计算公式(⼀)停⼯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伤职⼯或者其亲属同意,⽤⼈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平均⼀⼈的标准⽀付护理费。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员有收⼊的,参照误⼯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费2、护理⼈员没有收⼊或者雇佣护⼯的,参照当地护⼯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活完全不能⾃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元/⽉)*50%(2)⽣活⼤部分不能⾃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元/⽉)*40%(3)⽣活部分不能⾃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元/⽉)*30%六、停⼯留薪期⼯资1、计算公式:停⼯留薪⼯资=本⼈⼯资X元*停⼯留薪⽉数2、停⼯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3、⼯伤职⼯在停⼯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伤职⼯经劳动能⼒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伤保险基⾦⽀付。

⼋、⼀级⾄四级伤残待遇(⼀)⽀付⼀次性伤残补助⾦计算公式:1、⼀级伤残=本⼈⼯资*27个⽉2、⼆级伤残=本⼈⼯资*25个⽉3、三级伤残=本⼈⼯资*23个⽉4、四级伤残=本⼈⼯资*21个⽉(⼆)按⽉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1、⼀级伤残=本⼈⼯资*90%2、⼆级伤残=本⼈⼯资*85%3、三级伤残=本⼈⼯资*80%4、四级伤残=本⼈⼯资*75%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次性伤残补助⾦计算公式:1、五级伤残=本⼈⼯资×18个⽉2、六级伤残=本⼈⼯资×16个⽉(⼆)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五级伤残=本⼈⼯资*70%六级伤残=本⼈⼯资*60% (三)⼀次性⼯伤医疗补助⾦1、经职⼯本⼈提出,可以与⽤⼈单位解除或终⽌劳动关系,享受⼀次性⼯伤医疗补助⾦根据《重庆市⼯伤保险实施办法》。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一、工伤赔偿的概念。

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损害或者健康状况受到影响,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受害职工支付的一定经济补偿和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的制度。

工伤赔偿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也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之一。

二、工伤赔偿的依据。

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工伤赔偿标准文件。

三、工伤赔偿的内容。

根据重庆市相关规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因工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康复费等;二是因工伤造成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四、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1. 医疗费,工伤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 护理费,工伤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需要雇佣护理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伙食补助费。

4. 住院康复费,工伤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康复费。

5.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伤造成伤残的,按照伤残程度和当地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6. 死亡赔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的,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死亡赔偿金。

五、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

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医疗治疗。

同时,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职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赔偿。

六、工伤赔偿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重庆市建立了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

同时,重庆市还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工伤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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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费用
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
基金
①包括交通费、食宿费;
②工伤职工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
基金
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基金
按月计发
大部分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
基金
按月计发
部分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基金
按月计发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重庆地区为40%-600%)。
二级
本人工资
25个月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八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用人单位
九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9个月
用人单位
十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用人单位




丧葬费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20倍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享受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每月40%
基金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2、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
本人工资
每月30%
基金
孤寡老人、孤儿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每月10%
基金
6个月
基金
九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个月
基金
十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5个月
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达到退休年龄不计发。
六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8个月
用人单位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八级
本人工资
11个月
基金
九级
本人工资
9个月
基金
十级
本人工资
7个月
基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个月
基金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八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重庆市工伤赔偿一览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12个月
用人单位
①经参保地劳动能力委员会确认,最长24个月;②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③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伤不能从事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病假待遇的标准支付相关待遇;④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医疗费用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8元/天
基金
①2011年1月1日起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8元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②2011年1月1日起工伤职工经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市外就医所发生的交通(火车、动车组硬卧,普通客轮三等舱,客运汽车)费用据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途中伙食补助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执行,发生了住宿费的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标准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基金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
六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个月
基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个月
用人单位
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达到退休年龄不计发。
基金
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个月
用人单位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其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支付或长期支付两种办法。一次性支付需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二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用人单位
三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6个月
用人单位
四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4个月
用人单位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五级
本人工资
70%
用人单位
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享受,
底线同一至四级。
六级
本人工资
60%
23个月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基金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基金
①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退休后以养老保险代替,养老保险比津贴低,由工伤基金补足;②一至四级职工,由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二级
本人工资
85%
基金
三级
本人工资
80%
基金
四级
本人工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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