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三个严查”整治行动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三个严查”整治行动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3.17•【字号】印府办发〔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三个严查”整治行动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14〕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深入开展“三个严查”整治行动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7日印江自治县深入开展“三个严查”整治行动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深入开展“三个严查”整治行动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4〕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严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种子、农资下乡,严查禁用农药下乡,严查废弃污染物下乡为目标,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农村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推进农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农村市场环境,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一)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备案”(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产品留样备案)制度,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备案”率达100%;整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源,在每个乡镇创建1-2个诚信集贸市场、2-3个农资配送中心;围绕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品种,针对乡镇、村(社区)二级农资市场特别是生产经营企业、零售商户,集中开展春季、夏季、秋季3次农资专项整治活动,捣毁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吊销一批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资经销企业的证照,查处一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大案要案,使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守法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农业生产事故。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酉阳府办发[2011]191号【发布部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发布日期】2011.09.29【实施日期】2011.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11〕19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五大”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1]26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8日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为确保战役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活动场所,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发生亡人火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
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消防安全检查便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推行火化实行集中治丧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推行火化实行
集中治丧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印府发[2010]22号
【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16
【实施日期】2010.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推行火化实行集中治丧的通知
(印府发〔201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步伐,为我县“两创”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推行火化,实行集中治丧。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土葬,推行火葬,规范殡葬管理,推行集中治丧,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树立厚养薄葬、经济科学、文明合法、健康有序的殡葬新风,稳步推进我县殡葬改革步伐。
二、实施时间、范围及补助政策
实施时间:2010年12月1日零时起。
实施火化的范围:红光村、峨岭村、岩底村。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印江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印江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6•【字号】印府办发[2008]39号•【施行日期】200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印江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08〕3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2008年印江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2008年印江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我县地质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概况(一)地理环境印江自治县位于贵州省东北部,武陵山脉主峰-梵净山西部,地处东经108°17′52″-108°20′32″,北纬27°35′02″-28°22′00″。
全县国土面积1969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347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总人口42.8万人。
县境地势东高西低,地形切割大,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属中亚热带季风温暖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其中:4-9月为雨季,其它为平水期。
年降雨量平均1057-1258mm,最大日降雨量为160mm,气温变化较大,易形成灾害性气候。
(二)地质环境区内出露地层从老到新为前震旦系、震旦系、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二叠系、三叠系、第四系。
岩性主要为页岩、泥岩、灰岩、白云岩、砂岩,其次为板岩和少量花岗岩、辉绿岩、辉长岩、闪长岩。
构造位置处于梵净山穹窿背斜北面翼,背、向斜发育,主要呈北东向、北北东向展布,断裂较发育,主要呈北东、北北东向延伸,造成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特征,其中不利地貌构造组合,为灾害的形成提供较为有利的发展空间。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煤矿水害应急预案范例_应急预案煤矿水害是煤矿采掘安全中的一个难点问题,是指煤矿井下水体涌出,导致矿井内部积水超标,进而威胁设备、工人和煤炭采掘安全的一种灾害。
因此,建立有效的煤矿水害应急预案,对于保障采掘生产和矿工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一个煤矿水害应急预案范例为例,进行介绍和讲解。
【煤矿水害应急预案范例】前言:本预案是为了提高煤矿水害应急处理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水害情况,保证煤矿生产稳定。
本预案是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
一、应急组织体系1.煤矿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部位于矿山办公大楼,由煤矿领导担任指挥长,主要职责是:(1)组织指挥应急抢险行动;(2)界定和调度各级机构的职责;(3)发布煤矿水害应急预案指令;(4)对应急抢险组织和技术情况进行指导;(5)接受和处置应急情况上报。
2.煤矿应急抢险小组煤矿抢险小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1)对煤矿水害进行现场确认;(2)对水害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3)采取有效的应急对策,限制和控制水害发展;(4)协助人员疏散和安全转移;(5)动员全部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水害应急抢险行动。
二、应急预案流程1.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不同的水害情况和危害程度,将应急水平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急水平。
2.现场确认和情况反馈当发生煤矿水害事故时,应急小组要先进行现场确认,判断水害的类型、严重程度和范围,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3.应急措施启动矿山应急抢险小组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包括紧急排水、加固临时支柱、打补丁等,控制或减轻水害危害。
同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疏散和安全转移。
4.危机处理在应急措施启动的同时,要进行危机处理,确定应急决策方案,分析危机原因,限制和控制危害,并做好危机后期处理工作。
5.事故处置在水害得到控制之后,要在第一时间对设备、设施和采矿条件进行检测,及时修复和改造。
6.应急处置效果评估在实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评估处置效果,不断完善和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7•【字号】印府办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综合规定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17〕2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7日印江自治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县畜禽产品安全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事件分级。
按照《国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二)应急指挥机构。
县农牧科技局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1.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农牧科技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农牧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局、民政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0•【字号】印府办发[2009]185号•【施行日期】2009.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印府办发〔2009〕18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彻底消除电火箱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电火箱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集中开展电火箱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电火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兴的小作坊生产的电气取暖设备电火箱倍受广大群众的青睐,但由于小作坊生产的电火箱工艺简单,科技含量低,安全系数差,在给人们生产、生活、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劣质电火箱所潜藏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切实加强对电火箱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控力度,有效控制电火箱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电火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王继承任组长,安监局局长胡建国、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志东、消防大队大队长石文斌任副组长,工商、质监、文广、供销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石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设立举报电话:622646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专人作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密切协作,通力抓好全县电火箱专项治理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各村认真抓好电火箱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场所进行整治。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2•【字号】印府办发[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府办发〔2010〕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印江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印江自治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署办发〔2010〕5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三个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和“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关键内容和主要工作,把“落实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地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实现“双降”目标;不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王继承(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代忠义(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胡建国(自治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严恬(自治县经贸局局长)陈太雄(自治县建设局局长)刘仲明(自治县公安局局长)滕建国(自治县交通局局长)成员:李如禹(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平礼(自治县监察局局长)王昌杰(自治县教育局局长)杨文(自治县农业办公室主任)任明煌(自治县水利局局长)张安兵(自治县林业局局长)田猛(自治县环保局局长)田维刚(自治县卫生局局长)任光耀(自治县质监局副局长)袁长生(自治县工商局局长)任光政(自治县粮食局局长)冉菊华(自治县气象局局长)XXX红(自治县旅游局局长)杨承桥(自治县总工会主席)田建春(自治县供电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由胡建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年”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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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剿火
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印府办发[2011]127号
【发布部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08
【实施日期】2011.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知
(印府办发〔2011〕1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自治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自治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查清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政府挂牌督办率100%;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王继承任组长,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杰、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志东、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石文斌任副组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胡友华、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张洁、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全县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三、清剿范围和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
近两年来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包括社区、农村)、单位和场所(包括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各类物流仓储企业)。
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
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歌厅、小洗浴、小幼儿园、小养老院、小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和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
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
防技术规范,以及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非法设置可燃物堆场和仓库、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堵塞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