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海防务: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存在一般缺陷(详见内部控制的执行与整改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有效性等方面有待改善。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四研究所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进入重整实施阶段。
天山股份: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公告编号:2020-005号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2019 年度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收票据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及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依据测试结果,2019年共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255,575,988.08元,其中应收及其他应收坏账准备3,805,936.64 元,存货跌价准备399,988.58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9,763,830.25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06,232.61元。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9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单位:元(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会计处理过程1、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特征分析基础上,确定预期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度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439,256.45元,核销坏账准备7,648,650.00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205,555.30 元,核销坏账准备 882,172.26 元; 对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收回转应收账款对应的坏账准备余额转出838,875.11元;2019年上述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805,936.64 元,核销坏账准备8,530,822.26 元。
神城A退: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长城”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建设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神州长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商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海外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医院的运营与管理。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管理、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企业文化、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营运管理、采购业务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营销业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对子公司控制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营运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和执行情况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覆盖公司重大经营业务。
公司经过风险评估,识别了公司层面、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流程内部控制的主要风险。
天泽信息: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本公司”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第一部分: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第二部分: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具体如下: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和分析,已识别出在公司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子公司内部资金拆借存在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等方面存在内控缺陷或问题,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得到有效执行及充分监督。
千山药机: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3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天夏智慧: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个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个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制定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范文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范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尊敬的领导: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全面评价,并就评价结果进行了报告。
一、评价目的。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护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二、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涉及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具体包括财务报告编制、资金使用、资产保管、内部审批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等。
三、评价方法。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文件审查、实地走访、访谈等多种评价方法,全面收集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了分析和综合评价。
四、评价结果。
在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1. 财务报告编制流程不够规范,存在一些操作流程不清晰的情况,容易导致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受到影响;2. 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一些漏洞,部分资金使用没有经过严格审批,存在资金流失的风险;3. 资产保管管理不够严格,部分资产的流转、使用情况不够清晰,存在资产遗失的可能性;4. 内部审批流程存在一些问题,审批权限不够清晰,容易导致违规操作的出现。
五、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1. 完善财务报告编制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2.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3. 加强资产保管管理,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监管和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核查;4. 完善内部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避免违规操作的发生。
六、总结。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但同时也为公司提出了改进建议,希望公司能够重视并及时改进,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
此致。
敬礼。
评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ST新海: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某些方面尚未完全消除因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公司仍然存在部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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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公司内控工作。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公司审计监察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内控工作的主要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组织实施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遵循“统一要求,分级负责,逐级开展”的原则,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对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和合规问题,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以及主要业务和过程管控事项。
主要业务涵盖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方面,纳入评价范围的母子公司占公司总资产的100.00%,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00.00%。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质量风险、安全环保生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内控评价培训、前期准备阶段、各单位自我评价阶段、承办部门汇总评价结果及出具报告阶段、缺陷整改阶段、工作底稿归档阶段。
自我评价过程中,采用了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上一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但小于5%,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
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且影响金额达到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重大错报是指错报金额达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的;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且影响金额达到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
③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从而导致审计机构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存在个别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局部内容不适用及执行不严格等情况。
公司已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制定制度体系修订计划,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规范制度管理的相关活动。
同时,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审计、内控评
价等工作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有效的贯彻执行。
公司将持续关注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促进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的持续修订、完善,不断提升管理制度化水平,有效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它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它内部的控制信息。
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0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内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公司经营管理的不断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