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下是否有隐私

合集下载

文明礼仪常识公共场所礼仪

文明礼仪常识公共场所礼仪

文明礼仪常识公共场所礼仪
在公共场所,文明礼仪是我们与他人协调相处的基础。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场所礼仪:
1.注意个人卫生:在公共场所保持清洁和整洁的外观,保持身体干净,并注意自己的口腔卫生。

2.排队等候:在排队时要遵守顺序,不要插队或者压缩他人的空间。

也要注意礼貌和耐心。

3.谦让座位:如果有需要的人,如老人、孕妇或残障人士,应主动让座给他们。

4.音量控制:在公共场所保持合适的音量,不要大声喧哗或制造噪音,以避免干扰他人。

5.手机使用:在公共场所,要注意手机使用的合适性。

避免在需要安静的场所接打电话或者发出大声铃声。

在需要保持安静的场所,建议将手机调至静音模式。

6.尊重他人的隐私:在公共场所,要尊重他人的隐私。

避免窥视他人的隐私,比如窥探他人的手机屏幕,或者偷窥他人的谈话。

7.垃圾分类和处理:在公共场所,要遵守当地的垃圾分类规定,并将垃圾放置到指定的垃圾桶中。

不要随地乱扔垃圾。

8.保持场所整洁: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保持干净整洁,不要随意破坏或污损公共设施。

9.文明用餐:在餐馆或其他公共用餐场所,遵守用餐礼仪,不大声喧哗,不随意吐痰或乱扔餐巾纸。

10.做好个人的安全和安全意识:在公共场所,保持个人的安全和安全意识,注意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并避免走入危险的区域或与陌生人过于接近。

总之,在公共场所,我们要遵循基本的礼仪规范,尊重他人,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使公共场所更加宜人和和谐。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范文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范文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篇一一、引言在当代社会,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冲突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公职人员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其职责的特殊性使得他们的行为和决策对公众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与此同时,公职人员也享有隐私权,其个人生活应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本文旨在探讨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分析两者之间的平衡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概念及意义1.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私密信息的控制权,包括个人生活、家庭生活、个人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公职人员的隐私权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之外的私人生活和信息的保护权利。

2. 公众知情权:公众知情权是指公众有权知晓与其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和政府决策的权力。

在民主社会中,公众知情权是保障公民参与、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手段。

三、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公职人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天然的冲突。

一方面,公职人员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其职责的特殊性使得公众对其个人生活和信息的关注度较高;另一方面,过度关注公职人员的隐私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如公职人员涉及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时,公众对知情权的追求与公职人员隐私权的保护也会产生冲突。

四、冲突的协调与平衡1. 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职人员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边界,为平衡两者之间的冲突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公众知情权的合理行使。

2.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应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政府决策、公共事务等信息。

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求,减少对公职人员隐私的过度关注。

3. 媒体责任担当: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客观、公正地报道公职人员的行为和决策。

避免过度炒作公职人员的隐私,保障其合法权益。

有哪些让人不慎暴露身份的行为?

有哪些让人不慎暴露身份的行为?

在当今互联网时代,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应用的广泛,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越来越离不开网络。

网络的便利也带来了一些隐患,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个人信息泄露。

许多人因为不慎暴露个人信息而遭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了每个人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那么,到底有哪些让人不慎暴露身份的行为呢?一、在社交平台上泄露个人信息社交平台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有些人在使用社交平台时,往往会不自觉地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例如,一些人会在社交平台上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生日、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取,就会对个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二、在公共场所使用无线网络在公共场所使用无线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但是这种习惯也会给个人信息带来风险。

在公共场所使用无线网络时,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就很容易被黑客攻击,从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三、在不安全的网站上注册账号有些人在注册账号时,往往会选择一些不安全的网站,这些网站往往存在漏洞,容易被黑客攻击。

如果个人信息被黑客攻击者获取,就会给个人带来极大的损失。

四、在公共场合大声谈论个人信息在公共场合大声谈论个人信息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如果在公共场合谈论个人信息,就会被旁边的人听到,从而泄露个人信息。

五、在不安全的电脑上登录账号在不安全的电脑上登录账号也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

如果在不安全的电脑上登录账号,就会被黑客攻击者获取账号信息,从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六、不注意隐私设置隐私设置是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手段,但是有些人并不注意隐私设置,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公开。

例如,有些人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但是并没有设置好隐私设置,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

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了当今互联网时代的一种严重问题。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我们应该注意在社交平台上泄露个人信息、在公共场所使用无线网络、在不安全的网站上注册账号、在公共场合大声谈论个人信息、在不安全的电脑上登录账号以及不注意隐私设置等行为。

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及隐私保护

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及隐私保护

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及隐私保护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安全措施。

视频监控可以提升公共场所的安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犯罪活动。

然而,视频监控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隐私保护的争议和困惑。

本文将探讨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利与弊,并提出相应的隐私保护措施。

一、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益处1. 提高公共安全: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可以帮助监测潜在的犯罪活动,及时报警和采取措施,从而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

例如,在银行、商场等地方安装摄像头,可以有效预防抢劫和盗窃等犯罪行为。

2. 支持犯罪调查:视频监控录像可以作为证据用于犯罪调查和破案,提高犯罪侦查效率,确保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

3. 安全感和预防效果:知道自己正处于被监控的环境中,人们的行为更加规范,减少了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

这种心理作用可以有效地预防一些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的公共环境。

二、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隐私问题1. 侵犯个人隐私: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侵犯。

无论是摄像头安装的位置还是拍摄的范围,都有可能收集到不应被公开的个人信息。

特别是在更私密的场所,如更衣室、卫生间等,视频监控的存在会让人感到无处遁形。

2. 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视频监控系统存储的图像和录像可能会遭到黑客攻击或内部人员滥用,导致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

这些数据可能被用于追踪或恶意利用,给个人造成严重的损害。

3. 扩大监控范围:随着技术的进步,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测范围不断扩大。

除了公共场所,一些地方还在考虑在街道、小区等私人领域增加视频监控。

这种扩大监控范围的做法引发了对隐私权的担忧,人们担心个人活动被过度监控。

三、加强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的隐私保护1. 合法合规: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安装前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

此外,监控区域的范围和监测时间等应进行合理规划和限制,以减少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2. 通知和警示: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前告知公众该区域存在监控设施,从而引起公众对个人隐私的警觉。

公共礼仪的三条基本原则

公共礼仪的三条基本原则

公共礼仪的三条基本原则一、尊重与礼貌1. 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公共礼仪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

在公共场合,人们往往要与陌生人接触和相处,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他人,不侵犯他人的权益,尊重他人的隐私和个人空间。

这要求我们不触碰他人的私人物品,不窥视他人的隐私,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避免制造噪音干扰他人。

同时,在与他人交流的过程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时需要注意措辞,避免冒犯他人或引发争吵。

2. 倡导文明待人礼貌是公共礼仪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文明待人,包括对他人的礼貌用语、友好微笑、主动问候等。

在公共场合,我们应该主动给予他人帮助,礼让他人,特别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

我们要学会排队,不插队;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公共设施时,要让座让位给有需要的人,让更多的人有机会享受公共服务。

当我们与他人产生矛盾或冲突时,我们要学会以礼相待,换位思考,采取合适的沟通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采用暴力或侮辱的手段。

3. 爱护公物和环境公共场所的公物、设施和环境是属于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财富,我们有责任爱护和维护它们。

我们要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不随意乱扔垃圾,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当我们发现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而不是袖手旁观或进一步破坏它们。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节约能源,推行绿色出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具体行为准则1. 日常生活中的礼仪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一些基本的礼仪准则。

首先,我们要注意自己的仪表和着装。

穿着整洁、得体的服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仪表,给他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其次,我们要注意言行举止。

避免使用粗俗、侮辱性的语言,用文明的话语与他人交流;在公共场合要保持比较低的音量,不要大声喧哗;在用餐时,要学会使用餐具,遵守用餐礼仪。

另外,我们还应该学会对他人表示感谢,如收到礼物或得到帮助时,及时表达谢意,展示对他人的尊重和感激之情。

2. 社交场合的礼仪在社交场合,我们要注意与他人的交往礼仪。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在公共场所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在公共场所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在公共场所在如今信息高度互联的社会中,个人隐私保护变得异常重要。

特别是在公共场所,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个人隐私,避免被他人侵犯或滥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在公共场所。

一、保护手机隐私手机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同时也是个人隐私泄露的重要途径。

首先,我们应当设置强密码来防止他人轻易解锁手机。

此外,关闭手机上的位置服务功能可以避免被他人追踪。

另外,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在窥屏,合理调整屏幕亮度来避免他人偷窥。

二、保护网络隐私在公共场所使用无线网络(如咖啡馆、机场等场所提供的公共Wi-Fi)时,要注意个人信息的安全。

首先,确保连接的Wi-Fi网络是可靠的,避免使用未经验证的公共网络。

其次,不要在公共网络上进行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操作,如在线银行转账、输入密码等。

最好使用VPN(虚拟私有网络)来加密数据传输,提高网络安全性。

三、保护社交媒体隐私在社交媒体上,我们与朋友、家人分享了许多个人信息。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我们需要设置严密的隐私设置,控制谁可以看到我们发布的内容,避免隐私被公众或陌生人访问。

此外,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避免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

四、保护金融隐私在公共场所使用自动取款机、支付宝等金融服务时,要特别小心保护金融隐私。

首先,在输入密码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偷窥,避免密码泄露。

其次,在使用移动支付时,确保手机处于安全状态,不要随意连接未知的蓝牙设备,以防个人信息被盗取。

五、保护身份证件隐私我们的身份证件包含了大量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需要特别谨慎保护。

在公共场所,不要随意将身份证件暴露在外,以防被他人窃取或拍摄。

在办理业务时,注意保持警惕,避免将身份证件借给他人使用,以免身份信息被盗用。

六、保护身体隐私在公共场所,保护个人身体隐私也非常重要。

避免公开讨论私人话题或暴露自己的私密照片。

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更衣或随意使用更衣室等隐私空间,避免被他人偷窥。

公共场合注意禁忌什么

公共场合注意禁忌什么

公共场合注意禁忌什么在公共场合,我们需要遵守一些禁忌,以维护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场合禁忌:1. 不礼貌行为:在公共场合,我们应该保持礼貌和尊重他人。

不要大声喧哗、咆哮或争吵,不要对他人进行侮辱或恶意攻击。

同时,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在公共场所吸烟。

2. 手机使用:在公共场合使用手机时,要注意不要打扰他人。

不要在电影院、剧场、图书馆等需要安静的地方接打电话或大声讲话。

此外,不要在与他人交流时一边玩手机一边听,这是对对方的不尊重。

3. 餐桌礼仪:在餐厅或宴会上,要遵守餐桌礼仪。

不要大声咀嚼食物、发出声音或用筷子指着他人。

同时,不要将食物吐出或将饭菜倒入垃圾桶,这是对食物的浪费和不尊重。

4. 公共交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要遵守秩序和礼貌。

不要挤占他人的座位、推搡他人或大声喧哗。

同时,不要在车厢内吃东西、吐痰或乱扔垃圾。

5. 音量控制:在公共场合,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

不要大声喧哗、高声说笑或放音乐。

尤其是在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需要安静的地方,要保持低音量。

6. 穿着得体:在公共场合,要注意穿着得体。

不要穿着过于暴露、不雅或不适合场合的服装。

尊重场合和他人的感受,保持整洁和得体的形象。

7. 排队守序:在排队时,要遵守秩序和礼貌。

不要插队、推搡他人或争抢。

同时,不要在排队时大声喧哗、打电话或玩手机。

8. 尊重他人隐私:在公共场合,要尊重他人的隐私。

不要偷窥、偷听他人的谈话或拍摄他人的照片。

同时,不要随意触碰他人的私人物品。

9. 不打扰表演或演讲:在观看演出或听演讲时,要保持安静和专注。

不要大声喧哗、打电话或与他人交谈。

尊重演员或演讲者的努力和表演。

10. 不随地吐痰或小便:在公共场所,要注意卫生和环境保护。

不要随地吐痰、小便或乱扔垃圾。

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总之,在公共场合,我们应该遵守一些基本的行为规范和礼仪,以维护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

通过尊重他人、保持秩序和注意个人行为,我们可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愈发受到关注。

然而,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通常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他们的行为和言论可能会对大众产生影响。

本文将探讨公众人物隐私权的限制和保护,并以几个案例为例说明其具体应用。

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限制一方面,公众人物的私人生活和个人信息需要保护,但是由于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公众形象的重要性,他们的言行和行为也应该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因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通常受到以下限制:1.媒体报道公众人物的活动和言论通常会受到媒体的广泛报道。

尽管一些报道可能侵犯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但由于他们的行为和言论的影响,媒体报道通常被视为公众利益的一部分。

因此,公众人物需要承受更多的媒体监督和报道。

2.政治辩论公众人物在参与政治辩论时,其言论通常受到更多的批评和争议。

虽然公众人物应该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但是由于其言论可能涉及到重要公共政策和困境,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需要得到更多考虑。

3.公共场合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也经常遭到重视。

例如,在娱乐场所的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们的形象和声誉,也可能引起一些道德和伦理上的争议。

因此,公众人物必须在社交和公共场合表现得更加规矩和得体。

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尽管公众人物的隐私受到限制,但他们的个人信息和私人生活仍然应该受到保护。

以下是一些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方法:1.尊重隐私权媒体和公众应该尊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尤其是私人生活方面。

如果公众人物已经表达出不愿意被报道的意愿,媒体应该遵循其意愿,不揭露个人私人生活。

2.合理使用信息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仍然应该受到保护。

尤其是社交媒体和大数据分析的发展,应用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的方法和目的应该得到其明确授权和认可。

3.平衡公众和私人利益政府和媒体应该在处理公众人物隐私问题时,平衡公众和私人利益。

如果某个隐私问题涉及到国家和公共利益,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权可能受到部分限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共场所是否有隐私?——对情侣地铁偷拍事件的思考新闻记者杂志供稿2009年02月25日09:48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某地铁站的闸机进站口,一对情侣热情拥吻。

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两人缠绵的亲热动作都被地铁工作人员全程拍摄下来并上传到网络。

这段2分48秒的视频在各大视频网站广为传播,不少网站的点击率超过万余人次。

地铁运营公司调查后证实,该视频系公司前员工手机偷拍所得。

①上传至网络可能也是偷拍者本人所为。

偷拍事件迅速引发了对隐私权的讨论。

拍摄者和上传者是否侵犯了情侣的隐私权?有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

一方认为,情侣的行为“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范畴。

因为这对男女,自愿把自己的行为公之于众”②;而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拍摄者和上传者的行为严重侵权,因为“在公共场所吻别,毕竟看到的人有限。

而网上的视频传播则扩大了观看群体,在更大的范围内宣扬了这对情侣的隐私,是违背当事人意愿的”③。

讨论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私人性质行为是不是隐私?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探讨公共场所是否有隐私?公共场所是否有隐私?对于公共场所是否有隐私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公共场所无隐私。

因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是人人可见的,有人注视、观察甚至记录,不会侵犯隐私。

华盛顿州有一位女士在商场被偷偷拍摄了裙底录像。

偷拍者被提起公诉,但陪审团一致认为:“妇女是在街头、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被偷拍的,而在公共场所,是没有理由期望得到隐私权保护的。

”④偷拍者最终赢得了官司。

另一种的观点认为公民在公共场所也存在私人空间,在公共场所的私人空间有隐私。

公共场所存在私人场合,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公共场所的特定部分,试衣间、客房、公厕、病房、包间,这些部分不专属于某人,任何人都能使用,在使用期间,该空间属于私人空间。

第二种是半私人场所,如集体宿舍、办公室,这种场合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使用。

第三种是公共场所中私人性质的交往、谈话和其他行为。

和前两种不同,没有可视的、固定的边界,只能凭当地生活、行为习惯和行为人自身的隐私意识来确定。

这些私人场合,都不应成为窥探、涉入的对象。

⑤第一种观点笼统地说公共场所无隐私,显然忽视了公众场所存在私人空间的实际。

第二种观点,是符合实际的,公众场所确实存在某些私人场合。

这些特殊场合作为个人私密空间的延伸,具有排除外界干扰,维护自身私密性的特点。

首先,公共场所的所有行为并非都是人人可见的。

一些行为发生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在一般情况下,应该属于隐私的范畴。

其次,人人可见并不意味着人人可窥、人人可拍。

比如,用取款机取钱的行为人人可见,但是窥视账户密码就是侵犯隐私。

再次,在半私人场所和公共场所中的私人活动空间中,事项的公开限于特定的范围中,即处于特定的时间空间,面向特定的对象,而不应超出这些边界。

明确了公众场所也存在私人空间,对情侣间发生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的亲密行为,是否可作为隐私保护,就可作进一步的分析了。

隐私,公共利益之外的考察公共场所存在私人空间,个人在公共场所也存在隐私,不难理解。

但要界定公共场所私人性质行为的边界,即判断某个公共场所的个人行为或事务是否属于隐私,却并不是那么容易。

正因为如此,情侣地铁拥吻视频的网上传播才引发了人们的争论。

判断某个行为或事务是不是隐私,首先需要探讨隐私的内涵。

对于什么是隐私,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而在学界普遍认可的定义是:“个人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的而不愿为他人知悉或者受他人干扰的私人事项。

”⑥这种解释包含的第一层含义是“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即与公共利益无关。

为了平衡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私人事项,隐私权需要有所退缩。

那么公共场所中的私人活动是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件,还是受法律保护的隐私吗?对于什么是公共利益的问题目前尚无完善的诠释。

西方对公共利益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公众感兴趣的事情;公众有正当理由关注的事情;与大众福利相关的事情。

由于公众感兴趣的对象林林总总,千变万化,如果按照第一种解释为理由要求让渡隐私权,结果可能是隐私权得不到保护。

英国Calcutt委员会认为:“那些关于一般人私生活的报道如果只是为了满足公众的好奇心而对于民意表达没有任何意义的话,就不应当以所谓公共利益的理由予以保护。

”⑦按照第二种解释,可以认为公众有正当理由关注的事情才不受隐私权保护,强调了公众兴趣符合社会的习俗和道德、与社会的公共生活相关。

而如果仅仅为了满足公众低俗的趣味,则应该限制其使用公众利益作为侵犯隐私权的理由。

此外,从是否触犯公共福利出发也可以判断是否关系公共利益。

比如,将路人闯红灯或随地吐痰的行为拍摄并传播,就不能说侵犯了隐私权,因为这些行为有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与大众福利相关。

有人认为:“情侣在公共场所吻别,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放弃了隐私权。

”⑧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在日益开放的社会,情侣当众亲热已经司空见惯,公众对这种行为普遍持宽容的态度,虽然不能排除有人会对此心存反感。

当然,我们并不提倡情侣在公共场所展示这种亲密的情感,从个人道德的层面,情侣的行为还是应该顾及他人的感受。

总之,这种私人性质的行为既不是公众有正当理由关注的事情,同时对公众福利也无明显损害,应该有理由得到尊重。

隐私,个人意愿之上的考察隐私的第二层含义是“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干扰”,即当事人对隐私拥有不被侵犯的合理预期。

人们往往对其私人事务是否公开和多大程度公开有一个判断或预想。

比如,在人来人往的街头高声地接打电话,交谈内容可能被身旁的行人听到,对此应该是有所预期。

对隐私权的保护往往涉及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是否侵犯隐私权要看当事人是否反对他人的介入或公开。

而当事人的这种意愿,可以通过其言行态度去推定。

如果自愿将自己的行为和信息公之于众,就可以视其放弃了“隐”的意图。

如果对私人事务加以有意的掩饰,采取措施以防他人介入,则可推测当事人有“隐”的意愿。

所所隐之“私”,首先得当事人自己先隐之。

公共场所的特定部分(譬如试衣间、客房、公厕、病房、包间等地)被作为隐私空间,因为这些场所基本已与其他私人场所无异,而私人场所当然是不得侵入的,可视为隐私主体已采取“隐”的措施。

半私人场所(集体宿舍、办公室等)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使用,即意味着对其他非使用者隐之。

对于公共场所中私人性质的交往、谈话等行为,隐私主体需要考虑私隐之措施,而不应对欲隐之私有意张扬,以致他人轻易获悉。

如果对自己之隐私“隐不隐”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放任公众获悉,则可以视其私事非隐私。

主体的预期合理,其维护隐私的意图才有可能获得认可。

所谓合理,是指按照普通人的认知水平去衡量和推定,⑨对隐私的预期处于正常的认知和判断范围之内,就应当得到认可和保护。

在公共场所,用普通人的观念来判断,对私人行为的隐私预期通常是:不愿私人空间被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入,或仅限于在有限范围暴露,而不愿扩大公开范围,让数量庞大的其他人群看到。

当然这种预期需要在采取有效的隐匿措施之后才可以视为“合理”。

因为普通人通常会预料到,在公共场所会有人观察、注意,甚至记录。

如果任凭私事完全暴露于公众的注意力所及范围,就无法要求他人承担不看、不听、不记录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保护隐私的预期,就缺乏合理性。

情侣任凭自己的私人行为暴露于公众视野,而不加以遮挡,可以推测他们没有“隐”的意图。

而且地铁口人来人往,无法要求他人不注意自己的举动,即使他们内心可能不愿被观察和拍摄,但是在没有采取隐之措施的情形下,这种期待往往无法得到认可和保护。

那么这种动作被地铁工作人员拍摄,自然就无话可说。

如果他们找了个角落,有意回避他人的目光,则另当别论了。

至于将这种行为加以传播,则与简单的拍摄有所不同,因为行为主体将亲热行为的公开,并不必然意味同意将此行为广为传播。

从一般人的角度判断,即使愿意将自己私人行为暴露,这种暴露的预期也是限于彼时彼地,有一定的时空范围。

如果亲密行为的视频被上传至网络,让为数众多的网民随意点击观看,这就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范围。

从这个意义上讲,上传者的行为是对他人隐私的不尊重。

也就是说,在公共场所做亲热动作,这种隐私的保护是有限的:虽可以禁止别人的传播,不能禁止别人观看或拍摄。

地铁工作人员拍摄这种镜头的错在于将它在网络上传播。

如果仅止于拍摄,而没有传播,也许就没有这一风波。

因此在这一事件中,情侣和偷拍者皆有不当之处:一方面,情侣在公共场合亲热确有不妥,又没有采取任何遮蔽的措施,就没有理由视其行为为隐私。

另一方面,偷拍者将所拍的镜头传到网络上,对当事人构成了冒犯,使其感到精神痛苦、尴尬和耻辱。

如果情侣有“隐”的行为,他们的私人行为也没有伤害公共利益,那么偷拍和上传就都涉嫌侵犯隐私权了。

随着拍摄功能手机、DV等自媒体的日益普及,当几乎每个人都可以制作视频的时候,在互联网的推助下,偷拍也就成了一个既吸引眼球又令人不安的词语。

百度一下“偷拍”,出现的相关网页近六亿个。

⑩发生在公共场所的偷拍事件已频频见诸报端,情侣地铁偷拍事件不过是冰山之一角。

“公共场所无隐私”的观念在公民隐私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会遇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公共场所的某些部分应当成为偷拍的禁区,特别是在特定的私人场合。

公共场所私人性质的活动如果与社会公共生活无关,且当事人拥有合理预期,理应视作隐私予以尊重和保护。

(作者:杨慧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研究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