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法务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背景和目的本报告是针对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的是为了评估该公司在法律合规方面的风险和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
二、法律风险评估根据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资料的仔细研究,我们发现以下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1.劳动法合规问题:公司在聘用新员工、制定员工福利和待遇政策以及解雇员工方面的操作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2.知识产权问题:公司是否满足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合同风险:公司与业务合作伙伴之间的商务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不利于公司利益的条款。
4.环境法合规问题:公司是否合法管理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是否符合环境法规定。
5.反垄断法合规问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是否存在反垄断行为,是否符合反垄断法规定。
三、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基于对公司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以下问题:1.劳动法合规问题:公司在雇佣和解雇员工方面存在不合规的情况。
建议公司建立和完善员工手册,明确员工权益和责任,并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法规定的了解。
2.知识产权问题:公司存在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建议公司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与专业法律机构合作,确保知识产权合规。
3.合同风险:公司的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利于公司利益的条款,可能使公司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建议公司在与业务伙伴签署合同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合规且符合公司利益。
4.环境法合规问题:公司未完全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存在环境污染风险。
建议公司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改善和加强环境管理,以减少与环境法相关的诉讼风险。
5.反垄断法合规问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存在一些反垄断行为,可能违反反垄断法规定。
建议公司制定和实施反垄断合规计划,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公司在竞争中合规操作。
四、结论根据对公司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该公司在劳动法合规、知识产权、合同、环境法和反垄断法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
法律尽职的调查报告(精选3篇)

法律尽职的调查报告(精选3篇)法律尽职的篇1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基于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公司“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X1811982。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向××公司询证;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按照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引言法律尽职调查是一项旨在评估目标公司或业务的法律状况的重要工作。
本报告旨在对目标公司名称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客观、准确和详尽的分析。
二、调查目的和范围(一)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1、识别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潜在法律风险。
2、评估目标公司的法律合规性。
3、为委托方名称的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调查范围本次调查涵盖了以下方面: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和历史沿革。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
3、公司的业务经营和重大合同。
4、知识产权状况。
5、劳动人事情况。
6、税务和财务合规情况。
7、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法律纠纷。
三、目标公司基本情况(一)主体资格目标公司成立于成立日期,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已通过历年工商年检。
(二)历史沿革目标公司经历了多次股权变更和业务重组,具体情况如下:1、股权变更日期 1,原股东姓名 1将其持有的股权比例 1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姓名 1。
2、业务重组日期 1,公司将业务部门 1剥离出售给收购方姓名 1。
(三)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目标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内部治理结构较为完善。
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四、业务经营和重大合同(一)业务经营目标公司主要从事主营业务范围,拥有相关的业务资质和许可证。
公司的业务模式较为成熟,市场份额稳定。
(二)重大合同在调查期间,我们审查了目标公司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1、与主要客户姓名 1签订的合同名称 1,合同金额为合同金额 1,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 1。
2、与主要供应商姓名 1签订的合同名称 2,合同金额为合同金额 2,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 2。
经审查,上述重大合同的条款基本合法有效,但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不够明确,可能导致在发生纠纷时难以界定责任。
2、个别合同的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概述本次尽职调查旨在对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并全面了解相关风险以帮助决策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本报告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公司法务情况、合同法律风险、知识产权、劳动法律问题、税务合规等。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调查,我们将评估目标公司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关建议。
二、公司法务情况经调查,目标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法务团队和完善的法务体系。
该团队的思维敏捷,擅长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牢固树立了法律合规的意识,并且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法律顾问的支持,不断完善企业法律合规建设。
三、合同法律风险1.合同类型:经调查,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合同。
合同类型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技术合作协议等。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条款的明确和合法性,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2.合同履约风险:目标公司存在一些与合同履约相关的风险。
例如,公司没有建立合适的履约跟踪机制,导致无法准确了解合同履约情况。
此外,公司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未能明确约定补救措施,导致在违约事件发生时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建议: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并注重履约跟踪与执行。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约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四、知识产权1.商标注册情况:公司在市场推广过程中使用了自家商标。
经调查,该商标并未进行注册,存在商标被他人侵权的风险。
2.知识产权保护:公司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目前,公司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如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未签订保密协议等,易导致商业机密的泄露。
五、劳动法律问题1.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一些不合规的问题。
例如,合同未明确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同时,部分员工未经合同签订便开始工作。
2.劳动关系: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不严格,存在一些劳动争议。
例如,员工加班超过法定时长,但未能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
建议:公司应及时完善劳动合同,并与所有员工签署法定劳动合同。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各种贸易交易也随之增多,其中涉及到很多风险和法律问题。
在面对经济犯罪、商业诈骗、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可以成为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也称为尽职调查检查报告或尽职调查报告,是一种针对企业进行的调查报告,用于评估企业的运营状况、管理水平、资本利用、合规风险、商业模式等方面的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可以在关键决策之前提供关键信息,减少不确定性,评估风险和机会。
二、从哪些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调查,其侧重点在于企业的商业运作和财务状况。
因此,在进行尽职调查时,调查范围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企业的业务发展调查企业的市场地位、竞争对手、行业分析、启动项目和客户关系等方面。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企业规划未来发展方向,预测市场行情。
2.合规风险考察企业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以及监管机构是否对企业有过处罚记录。
3.财务状况调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数据,以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稳健性以及投资价值。
4.企业管理调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流程、公司文化等方面,以了解企业管理水平和潜在风险。
5.知识产权考察企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情况。
三、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尽职调查是一项繁琐的工作,但是它提供的信息对企业做出决策非常重要。
尽职调查报告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帮助企业避免潜在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可以帮助企业在决策前提前发现潜在风险,帮助企业减少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2.提供投资价值尽职调查报告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关键的信息,有助于识别优良的投资机会,减少投资风险。
3.保持企业声誉和形象尽职调查报告可以指导企业做出合规性决策,避免因违规行为被曝光,保持企业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四、如何做好尽职调查做好尽职调查需要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知识。
下面是一些尽职调查的建议:1.选择可靠的服务提供商尽职调查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应该选择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案例(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某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收购某民营企业(以下简称“乙方”)的全部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成为乙方的控股股东。
为了确保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甲方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乙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本所接受甲方委托后,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乙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法律尽职调查。
二、调查范围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乙方公司概况及历史沿革;2. 乙方的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及关联方关系;3. 乙方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4. 乙方的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5. 乙方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6. 乙方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主要资产;7. 乙方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8. 乙方及其主要股东的合规性及廉洁性。
三、调查方法1. 文件审查:查阅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合同、协议、财务报表等文件;2. 询问访谈:与乙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等进行访谈;3. 实地考察:对乙方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4. 资料查询:通过工商登记、法院公告、仲裁裁决等途径查询相关信息;5. 专家咨询:就特定法律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四、调查结果1. 公司概况及历史沿革乙方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XX行业业务。
自成立以来,乙方经过多次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股权结构发生多次变化。
目前,乙方注册资本为XX万元,法定代表人为XX。
2. 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及关联方关系乙方目前设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机构。
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XX名董事。
监事会由XX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XX名监事。
乙方的股权结构较为稳定,甲方为控股股东。
3.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乙方经营范围为XX行业业务。
主营业务为XX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XX、XX等。
4. 财务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乙方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逐年增长。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1. 背景介绍本报告是针对公司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的结果汇报。
公司计划与合作方进行一项重要的商业交易,并希望通过本次法律尽职调查来评估合作方的法律风险和合规性。
2. 调查目的通过对合作方的法律情况进行调查,我们的目标是确定以下几点:合作方的企业法律结构是否合规合作方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诉讼风险合作方是否拥有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合作方是否存在违反反垄断法或其他竞争法律的行为合作方是否存在违反金融或税收法规的风险3. 调查方法为了完成这项法律尽职调查,我们采取了以下方法:审查合作方的公司注册文件和章程,核实其法律实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检查合作方的知识产权注册情况和保护措施,确认其知识产权的安全性。
查阅合作方的财务报告和相关文件,评估其遵守金融和税收法规的情况。
调查合作方在过去五年内是否有过任何法律诉讼或纠纷。
与合作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进行面谈,了解其法律合规体系和控制措施。
4. 调查结果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以下:4.1 公司注册和合规性合作方的公司注册文件和章程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其法律实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得到了确认。
4.2 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方已经注册了相关的商标和专利,且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来确保其知识产权的安全性。
4.3 金融和税收合规合作方的财务报告显示其遵守了金融和税收法规,并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4.4 法律诉讼和纠纷在过去五年内,合作方并未发生任何重大的法律诉讼或纠纷,其法律风险较低。
4.5 法律合规体系和控制措施合作方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合规体系,并采取了适当的控制措施来确保员工的合规行为。
5. 与建议,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合作方在法律风险和合规性方面表现良好。
我们建议在正式合作之前,公司应与合作方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洽谈,并签署一份详细的合作协议,以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法律权益受到保护。
希望本报告能对公司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并建议定期对合作方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以确保合作的持续顺利进行。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尊敬的先生/女士,以下是您所委托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请仔细阅读。
一、背景介绍本报告是针对您公司打算与某合作方进行业务合作的案件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
为了确保您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我们展开了以下调查。
二、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家涉及合作方的公司。
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其进行全面调查,以确保您对该合作方充满了解。
三、基本信息甲方成立于XXXX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XXXXX。
目前其注册资本为XXXXX元,公司位于XX省XX市XX区XXXX。
根据我们的调查,甲方目前情况良好,并且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四、公司管理层甲方的高管团队十分稳定,核心团队经验丰富。
其中,甲方的总经理是XXXXX,具备多年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
同时,甲方还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市场营销团队,为公司的运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五、财务状况我们对甲方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根据我们的报告显示,甲方在过去三年中保持着稳定的盈利能力,并且有着合理的资产和负债结构。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仔细审查后,我们认为其财务状况良好。
六、风险评估综合对甲方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与其展开业务合作的风险相对较低。
甲方在该领域有较为良好的口碑和业务拓展能力,并且其财务状况也十分稳定。
然而,我们还是建议您在合作前与甲方进一步洽谈,并确保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责任、权益以及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七、结论根据我们的调查,甲方是一家信誉良好且具备良好财务状况的企业,其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并且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我们认为与甲方展开业务合作是一个相对安全且具有利益增长的决策。
然而,请您在合作前与甲方进一步交流,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八、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若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
我们对于本报告的使用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概不负责。
感谢您对我们调查服务的信任。
如有任何疑问或进一步的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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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务尽职调查报告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
那法务尽职调查报告怎么写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法务尽职调查报告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 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一、W公司基本情况1、基本信息(略)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详情见附件三:W公司变更详细)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
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
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
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
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2)中国自然人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
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1、概述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2、W公司的会计政策(1)执行中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xx年10月底)1、会计报表(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xx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略)(2)损益表(所属期间:xx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略)(3)会计报表提示:(略)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六、税务风险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①xx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②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 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xx〕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
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
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务委托合同书》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xx年11月18日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