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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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管理和培训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检查结果和培训情况。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专项检查。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提交有效的健康证明,未提交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的疾病期间,应当暂停从事相关工作。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管理,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和服务,帮助从业人员应对工作压力。

第三章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考试成绩和培训证书。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公司组织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法律法规等内容。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选拔和培养优秀从业人员,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设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整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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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需要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和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研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个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个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4)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管理制度;(5)进货验收制度;(6)库房管理制度;(7)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8)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

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

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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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制度1.概述: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2.健康筛查:所有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筛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筛查等,确保身体健康状态符合相关的工作要求;凡有疾病情况或存在职业病危险因素的,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3.职业卫生培训:新入职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对危险因素有清晰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4.职业卫生控制措施:针对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换气、噪声控制、防尘措施等,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健康监测:根据工作环境中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情况,制定相应的健康监测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监测和职业病例监测。

6.急救措施:制定紧急事故应对预案和急救方案,培训从业人员的急救技能和知识,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伤害。

7.健康宣传:举办健康宣传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宣教,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的重视程度,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习惯。

1.岗位培训:根据从业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2.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对其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并熟悉工作流程。

3.继续教育: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4.培训考核: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成果。

5.培训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的内容、时间、成绩等相关信息,便于管理和查询。

6.培训需求分析:定期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和分析,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7.外部培训资源: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利用外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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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患有医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中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2、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岗,待査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2、制订从业入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査,依法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4、制订食品安全检査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査记录;5、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査食晶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6、建立食品安全检査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査与报告制度1、各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天开展岗位自査,指导、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检查与汇报工作、每天在加工操作时段至少至;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冷却应在清洁操作区进行,并标注加工时间等;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宜每天淸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菜品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不得回收后再使用;4、供餐要求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5、餐用具淸洗消毒保洁要求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淸洗,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应规定洗净并消毒;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次,对等虚假内容;4、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对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在食品保质期内使用;5、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七、主要食品和食品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1、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履行相应的信息追溯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须进行信息追溯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粮食及其制品;畜产品及其制品;禽及其产品、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3、须追溯的食品安全信息:采购的追溯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配送日期,以及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采购的追溯食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直接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的追溯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质量安全检测、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1、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并设罝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2、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具体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经办人员、曰常监督管理人员、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本单位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和食品安全量化管理等信息;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其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最后,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2小时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3、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査、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4、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健康。

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所涉及的各种工作场所,都需要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在下面的文章中,将重点讨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以期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并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指为了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工作场所所需建立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下面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介绍该制度:(一)建立健康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基础。

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以下原则:1、与从业人员签订书面协议,征得其同意,明确档案内容,并保证档案安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部门透露。

2、健康档案应有关部门的主管医师或高级职称医师作为评估医师,必要时应有多名医师协同评估。

3、软硬件设施应支持健康档案管理,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定期体检制度定期体检是保证从业人员健康的必要条件之一。

其中,各种职业技能的从业人员定期体检的周期和项目应根据不同的从业人员情况进行调整,也可根据从业岗位的特点进行定制化。

定期体检的项目包括身高、体重、心电图、B超、X光等多项检查,可以反映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

(三)健康宣教制度健康宣教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健康宣教的目的是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预防行业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的危害。

宣教的方式可以包括讲座、培训、画展、病史分析、个体访谈等多种方式,可选用针对性强的宣教工具和方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在许多行业中,为了保证从业人员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并且同时符合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下面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介绍该制度:(一)设立培训计划通过制定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可以清晰地了解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相关要求。

从业单位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

例如,为销售人员设计营销课程,为安保人员设计人身防卫技能课程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六篇第1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规范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第2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健康和提升员工素质而制定的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健康检查:企业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职业病检查等。

检查结果用于评估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工作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和保健措施。

2.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企业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

如对于工伤、职业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置和赔偿。

4.健康教育和宣传:企业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员工普及健康知识和防病常识。

同时,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向员工传递健康和安全意识,引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习惯。

二、培训管理制度:1.岗位培训:企业应为每个岗位设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可以包括新员工培训、在职培训等形式,力求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专业能力。

2.职业规划和发展:企业应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和发展机会,建立健全的晋升制度和岗位轮岗制度。

通过培训和提供晋升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并帮助他们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3.管理技能培训:除了专业知识培训,企业还应为管理人员提供管理技能培训,包括领导力、团队管理、决策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以提升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4.培训评估和反馈:企业应建立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培训进行反馈和改进。

通过不断优化培训计划和内容,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这两个制度的实施方式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目标:企业应明确健康管理和培训的目标和内容,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员工的特点进行制定。

2.设立机构和人员:企业应设立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人员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和协调机制。

3.制定制度文件:将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化,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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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3、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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