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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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近期重点工作

脱贫攻坚近期重点工作

脱贫攻坚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各乡镇(街)、旗直各委办局、各中区直驻喀旗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效,为年终考核检查做好准备,结合此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注重查找问题、补齐短板,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现将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重点任务(一)精准识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度、识别程序的规范性。

贫困人口的漏评率不高于2%(二)精准帮扶。

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因村因户因人开展特色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兜底保障、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三)精准退出。

贫困人口退出的精确度、退出程序的规范性。

贫困人口的错退率不高2%。

(四)群众认可度。

建档立卡人口对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开展帮扶工作成效的认可度等。

(五)群众知晓率。

档外非贫困人口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六)移民搬迁。

易地移民搬迁入住率、开工率、档案建设。

(七)档案建设。

完善旗、乡、村三级脱贫攻坚档案建设。

(八)偏远山村、贫困程度较深村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工作重点(一)精准识别。

1、对档外人口进行再识别,重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人口,人均收入低于2952元,因病、因残、因学致贫,住房饮水安全保障未解决的。

要做到“应纳尽纳、一人不漏”,要对所有农户一户一户的调查,一人一人的核实,按照“谁识别、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从精准识别到精准退出的责任倒查问责机制。

2、利用此次动态调整的契机,将应纳未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对“八类问题”不能搞一刀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注意边缘户的研判评议,纳入或不纳入都要有充分的理由,力求做到漏评率为0%。

3、要注重程序规范。

严格按照《喀喇沁旗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进行,即:入户摸底清查--分类研判――组、村评议――组、村公示――乡镇审核――乡镇公示――旗级审核――旗级公告。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为积极响应国家减贫政策,全面推进扶贫工作,我国将适时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扶贫对象的身份和条件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推动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动态调整的背景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要看到,现在依然存在一些扶贫对象因各种原因重新陷入贫困的现象,这不仅对脱贫成果构成威胁,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掌握扶贫对象的最新情况,确保扶贫政策对症下药。

二、动态调整的原则我们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 精准性原则:扶贫对象的确定必须具备明确的标准和依据,确保扶贫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公平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保证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3. 风险防范原则:要及时了解扶贫对象的变化情况,并根据风险情况调整扶贫政策,防止扶贫对象再度陷入贫困。

4. 持续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完善扶贫对象的管理机制。

三、动态调整的具体措施1. 建立扶贫对象信息库,对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2. 定期进行扶贫对象的评估和调研工作,了解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调整扶贫政策。

3. 强化对扶贫对象的跟踪服务,建立健全的扶贫对象帮扶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持续的关注和帮助。

四、动态调整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使扶贫工作更加精准和有效。

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五、动态调整的工作保障要加强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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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施过程
某县作为农村低保和扶贫工作的先行 者,早在十年前就开始探索动态管理 机制,及时更新低保和扶贫对象信息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该县采取“入户调查、审核评定、公 开公示”的流程,每年定期对低保和 扶贫对象进行重新认定,确保对象信 息的准确性。
03
3. 取得的成效
通过动态管理机制,该县确保了低保 和扶贫资金的准确发放,有效提高了 政策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
研究不足与展望
研究样本不够广泛,可能存在 地区差异
未充分考虑农村低保和扶贫对 象的心理和情感需求
对于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扶贫 政策的衔接与协调研究不够深 入
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动态管 理机制的未来发展路径和政策 调整方向需要进一步探讨
06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文献1]
该文献探讨了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出了加强对象动态管理的必要性,并从政策和实践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通过动态管理机制,可以及时调整农村低保和扶贫对 象的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其实际生活需求。
减少违规行为
动态管理机制可以减少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违规行 为,提高政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提升工作效率
通过动态管理机制,可以及时更新信息、减少工作量 ,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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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优化建议
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
案例
3. 取得的成效
某省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 针对农村贫困人口采取了多种 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完善 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动态管 理机制。
该省通过大数据平台,整合公 安、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 的信息,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 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
农村扶贫对象相关政策及措施
农村扶贫对象认定及待遇

脱贫攻坚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培训材料

脱贫攻坚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培训材料

脱贫攻坚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培训材料一、弄清这次动态调整的主要任务(干好四件事):一是扶贫对象退出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省贫困退出实施意见》和《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全力抓好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管理工作);二是贫困人口动态变化的调整(主要包括系统内现有贫困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情况,如新生儿、嫁娶、死亡等原因造成的成员变化,以及因各种突发原因新增致贫及返贫的情况);三是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解决各级各类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巡查问题、民主监督反馈问题、市县际交叉检查问题、交办自查问题、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审计发现问题、前三季度追赶超越审计发现问题),解决今年前半年扶贫对象核实过程中错评漏退问题;也就是方案中说的解决九方面问题;扶贫对象核实工作以来,有关精准识别的来信信访问题);四是数据信息质量提升(信息纠错不彻底的问题,如:身份证错误,学生在校状况错误);二、动态调整的目的对扶贫对象实现动态管理,达到:精准识别,精准脱贫。

三、做好动态调整的政策依据《省贫困退出实施意见》、《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市精准识别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扶贫对象识别文件;以上三个文件已转发给各镇办。

新增和返贫对象严格按照今年前半年扶贫对象核实过程中的程序走,一个环节都不能少,一样资料都不能缺;贫困户退出严格按照《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民政评议、初定名单;收集信息,核实认定;村内公示,申报镇办;镇办核查,确定名单;县级抽查,镇办批准;上报备案,县级标注”六个环节走;贫困村退出严格按照《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民政评议,初定名单;收集信息,核实认定;镇办公示,申报县级;县级核查,社会公示;市级抽查,县级批准;上报备案,市级标注”六个程序走。

四、动态调整的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0月25-10月31日)。

制定实施方案,培训业务骨干,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度动态调整工作。

扶贫工作总结2017

扶贫工作总结2017

扶贫工作总结2017扶贫工作要做到结对帮扶到村到户,那么,扶贫工作总结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整理的内容吧!篇一:扶贫工作总结20172017年上半年,我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省、市扶贫和移民办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减少贫困、缩小差距、增加收入、构建和谐为目标,大胆创新,乘势而上,扶贫开发工作有序推进。

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简要汇报如下:一、上半年工作情况(一)争资争项工作成绩显著。

截止6月份,争取扶贫和移民资金累计达2940.77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资金520万元、水库移民资金1207.335万元(其中直补资金292.335万元、水库移民专项补助经费23万元)、雨露计划14万元、产业扶持资金844.94万元、移民搬迁331.5万元,为我县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并严格按照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全面完成了全县6842户14967人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下一步开展扶贫到户工作奠定了基础。

并已经逐步完成了2014年上级下达2434人的贫困人口脱贫指标。

(三)移民搬迁工作进展顺利。

赋春镇赋春村、中云镇中云镇、紫阳阳镇西坑村、溪头乡城口王村164户663人的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已启动。

(四)项目推进工作有条不紊。

一是加快推进了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目前,已竣工验收项目90余个,资金报账额达1200多万元。

二是积极协调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加大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移民后扶项目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前期的规划、论证和申报工作。

(五)十三五贫困村选定上报。

根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选定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的方案》(赣开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XX县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婺开发〔2017〕1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镇(乡、街道)票决推荐、公示评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评审,确定了王家墩、上梅洲村等26个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

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录入方法(2017年11月18日)

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录入方法(2017年11月18日)

0 5
系统网址
•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是扶贫开发核心业务系统,主要用于采 集录入扶贫对象、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扶贫资金、扶贫项目 等核心业务信息数据。
• 登录网址: 1.域名访问方式:/cpad/ 2.电信网络互联网IP访问方式:http://106.120.181.196/cpad/ 3.联通网络互联网IP访问方式:http://123.124.137.168/cpad/
注意事项
只允许修改未出列的贫困 村村属性
修改村属性不能修改为 “非贫困村”
修改贫困村属性
统计:人、户、村增加直接到县的查询控制
所在市下拉选项中,选择“选 择所有市”可以实现直接到县 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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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如何查询到2017年为止所有未脱贫人口查询?
答:此查询的解释为时间截止到2017,所有脱贫状态为未 脱贫和返贫的人员,操作重点在于脱贫状态的选择,目前的 脱贫状态为多选,同时选择未脱贫和返贫。
• 1.原有贫困户信息更新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原有贫困户(包含返贫户)、 标注脱贫户(包含稳定脱贫户),对照已采集《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在[扶贫对象-基础信 息维护-2017年底-贫困户],查询后逐户将发生变化的信息录入更新。帮扶措施需要待扶贫 项目管理模块开通后,录入项目后再提取;帮扶成效从贫困户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 收入、卫计信息中自动提取更新。
• 6.贫困户脱贫。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2017年底)-贫困户-脱贫/脱贫(不再享受 政策)]界面,对2017年度脱贫户进行标注脱贫。是标注脱贫还是脱贫(不再享受政 策),要根据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以及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情况合理选择。
2、选中自然村前面的 复选框(可多选);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7•【字号】豫发改能源〔2017〕789号•【施行日期】2017.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78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三次、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做好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共同编制了《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7月27日2017年光伏扶贫工作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第三次、第四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总体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发改能源[2016]97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7]565号)要求,加快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为主要对象,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出资来源,以村级小电站为主要形式,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保障扶贫对象20年以上稳定收益分配。

同时,要契合脱贫攻坚和建设基础等实际情况,把账算细、算准、算实,避免不切实际的全覆盖全兜底,避免一哄而上、不可持续。

重点实施范围:有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迁建任务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

其他地区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脱贫攻坚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X县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7﹞36号)和《陕西省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及《X市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本次扶贫对象信息动态调整,全面完成年度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在系统内的标注工作;搞好本年度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及因病、因灾等原因致贫、返贫贫困户的识别和录入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动态管理;全面完成省际交叉检查、考核、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贫困人口核查及数据清洗中数据信息遗留问题的整改、录入及修正工作,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信息及时更新、真实有效,提高数据信息质量,确保实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二、主要任务今年的动态调整工作以脱贫退出为重点,以处理各类检查、考核、审计发现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为抓手,统筹考虑贫困人口自然增减及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全面准确搞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

(一)抓好扶贫对象退出管理1.贫困人口退出管理。

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以全县2017年度减贫计划为依据,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级脱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农户认可,村级公示群众无异议、镇办核查、县级抽查、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的程序,由县扶贫局牵头,组织各镇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平台中对2017年已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做脱贫标注,实行退出管理。

2.贫困村退出管理。

依据贫困村退出年度计划,坚持《陕西省贫困退出实施意见》和《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贫困村退出条件,按照民主评议、交叉检查、公示公告、抽样核查的程序进行退出管理。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贫困村退出名单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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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落实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预脱贫办〔2017〕4号)文件要求,确保做好我县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二、实施时间: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三、主要指标:
1、农户家庭收入等情况计算周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2、2017年扶贫标准我省按农民人均纯收入3208元执行
四、主要工作
(一)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

1、以各乡镇年初提出的减贫计划为依据,以户为单位,,对2017年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退出管理。

4.返贫、新增户纳入。

5.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减信息采集录入。

6.贫困村退出的管理。

(二)认真做好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1、信息采集范围包括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所有贫困户(包含返贫户)、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标注脱贫户(包含稳定脱贫户);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村内的自然村,包括已标注“出列”的贫困村;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及此次新识
别纳入的贫困户。

2、信息采集方法:贫困户、返贫户、标注脱贫户的信息采集。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

返贫户要采集“返贫原因”;新识别贫困户的信息采集。

使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采集所有信息。

“在校生情况”指标不必采集,国务院扶贫办将从教育部门直接提取导入;贫困村和贫困村内自然村的信息采集。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村信息对照表》、《自然村信息对照表》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

贫困村调整后新纳入的贫困村,应使用《贫困村信息采集表》(附件2)采集所有信息。

如是第一次采集贫困村内自然村信息,应使用《自然村信息采集表(附件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

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4)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5)采集相关信息。

贫困户家庭成员增加包括新生儿、嫁入、户口迁入等;贫困户家庭成员减少包括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口迁出等。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标注到月;
3、信息数据录入:所有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变化情况及采集的信息数据录入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上进行。

五、动态调整时间安排参考:
11.6下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召开2017年动态调整工作会议;
11.7上午--乡镇开会,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动态调整;
11.7下午--各村开第一道会,传达、宣传、动员;
11.8上午--各村开始接受贫困申请(返贫申请),同时入户核查;
11.9上午--评议小组召开民主评审会议,形成脱贫户台账和新识别户(返贫户)台账;
11.9日下午到11.10下午--四议,同时对脱贫户再核查;11.11到11.17--村公示7天(包括脱贫户,新识别户和返贫户);
11.17下午--村向乡镇打报告(包括脱贫户,新识别户和返贫户);
11.18全天--乡镇审核(包括脱贫户,新识别户和返贫户);
11.19--乡镇对脱贫户进行公告,对新识别及返贫户进行乡级公示;
11.25--乡镇向县报告(新识别及返贫),县级审核并批复公告。

由于县级比对需要时间,请各乡镇在11月15日前(村公示期间)报送新识别(返贫)人口的初选名单和脱贫户台账。

所有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基本情况统计表,于11月15日前报送县扶贫办。

贫困村退出时间安排参考:
11月11日,未退出的56个贫困村根据脱贫户初选名单,核算本村贫困发生率并统筹考虑“六通四有”及村集体经济等,若符合贫困退出条件,在11日向乡镇提出申请;
11月12日,乡镇以政府文件形式向县扶贫办提交贫困村退出的请示文件;
11月13日到11月15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拟退出贫困村进行调查核实;
11月15日到11月21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乡镇所在地对复核退出标准的贫困村进行公示7天;
11月22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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