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安镇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xx扶领办发〔2021〕号)要求,做好我镇2021年度在工作中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特制定此其他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脱贫摘帽计划“一微调”。
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发布实施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援疆通知》(xx扶领发〔2021〕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2.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动态管理。
(1)贫困户新识别农牧民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含退出户返贫纳入,下同);(2)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家庭成员子女自然增加和自然增加;(3)贫困户脱贫退出,即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
3.贫困村动态管理。
(1)贫困村新纳入,即将贫困村中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2)贫困村脱贫退出,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
(二)扶贫犯罪者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万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含新增原因)和减轻家庭成员的家庭有关信息(含减少原因)的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同期及当年脱贫摘帽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4.新纳入贫困村(即多维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及其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5.2021年度脱贫户和摘帽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时点(一)动员部署培训会。
乡(镇)动员部署培训会(10月6日召开),行政村动员联合行动培训会(10月7日召开)。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扶贫对象的确定和认定:
- 通过贫困线、贫困指标、贫困家庭资料等标准,确定扶贫对象;
- 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流程,明确认定扶贫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和复核等步骤;
- 成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对贫困人口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2. 扶贫对象的信息管理:
- 创建扶贫对象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家庭情况、收入状况、贫困原因等;
- 建立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库,有效管理和共享扶贫对象的相关信息。
3. 动态更新和调整:
- 定期进行扶贫对象的动态调查和评估,了解其家庭状况和经济收入变化情况;
- 根据动态调查结果,对已脱贫的对象及时进行摘帽和撤销扶贫政策支持,将资源重新分配给新的贫困户;
- 对于因各种原因重新陷入贫困的对象,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扶持,确保贫困户的稳定脱贫。
4. 扶贫对象的服务和帮扶:
- 根据扶贫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包括资金支持、培训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
- 加强和完善扶贫对象的就业、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自身发展能力;
- 建立健全扶贫对象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他们对于帮扶政策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工作。
5. 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
- 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扶贫对象管理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进行评估;
- 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激励和推动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总结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总结一、背景介绍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贫困问题成为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扶贫政策的精确落实和有效实施,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积极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本文将对2024年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 严格的扶贫对象审核制度在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首先从建立起严格的扶贫对象审核制度开始。
各级扶贫部门通过对贫困人口的认定和审核,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精确投放。
通过加强审核工作,扶贫对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 定期对扶贫对象进行复核和评估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过程中,2024年积极落实了对扶贫对象的复核和评估工作。
通过定期开展的贫困人口复核工作,对扶贫对象的贫困状况进行了重新确认,并通过评估工作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管和检查。
3. 建立健全的扶贫对象信息系统在2024年,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建立了健全的扶贫对象信息系统,实现了扶贫对象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该系统,可以对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贫困状况、生活条件等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提高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效率和精确性。
4. 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监测2024年,扶贫部门开展了扶贫对象动态监测工作,通过对扶贫对象的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的跟踪,及时调整和优化扶贫政策和资金的使用,确保扶贫对象的生活状况得到实质性改善。
三、信息采集工作1. 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网络为了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2024年建立了健全的信息采集网络。
通过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设备,实现了对扶贫对象信息的实时采集和传输,提高了信息采集的效率和精确性。
2. 全面收集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在2024年的信息采集工作中,扶贫部门全面收集了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等,为扶贫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
3. 采集扶贫对象的贫困状况信息除了基本信息外,2024年的信息采集工作还重点采集了扶贫对象的贫困状况信息。
最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3篇

最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3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第1篇为全面做好全省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动态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贫困户脱贫退出。
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规范履行退出程序无异议后,脱贫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
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
全部符合标准的新致贫户和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脱贫户,在规范履行识别和返贫程序无异议后,进行应纳尽纳,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通过新识别录入和返贫标记。
3.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
包括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或自然削减,依据家庭成员新生儿、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来、补录等缘由自然增加;依据家庭成员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等缘由自然削减,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人口自然变更处理。
4.贫困村脱贫退出。
比照贫困村退出标准逐项进行核查验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出列,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
贫困县摘帽退出另行布置。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脱贫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比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改变的基础信息。
在采集在校生状况时,要对去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一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更新。
返贫户还须要采集返贫缘由。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校验功能,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勾选操作。
2.新识别贫困户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运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全部基础信息。
3.贫困村(含往年及当年脱贫退出村)和贫困村内自然屯(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8.09.26•【字号】渝扶办发〔2018〕96号•【施行日期】201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扶办发〔2018〕96号各区县(自治县)扶贫办:为了进一步搞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落实责任,明确标准,规范流程,确保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轨道,确保扶贫对象识别退出更加精准,扶贫信息数据统计录入更加完整、真实、准确,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9月26日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我市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办法》主要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包括未脱贫退出和已脱贫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
第四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主要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包括贫困户的识别与退出,漏评、错评、错退对象纠正,返贫和自然变更处理;贫困村识别与脱贫退出。
(二)扶贫信息数据动态调整。
包括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数据比对、数据录入、信息更新、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数据报告和数据提取。
关于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存在问题的说明

关于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存在问题的说明关于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存在问题的说明导语:近年来,我国在扶贫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和讨论,旨在提供深度和广度兼具的分析和见解。
通过深入剖析,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扶贫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一、防返贫动态监测存在的问题1.1 缺乏综合、准确的数据防返贫动态监测的核心是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面临数据获取困难、数据精确性和真实性问题。
这导致了监测结果的不准确和不全面,影响了扶贫政策的科学性与针对性。
1.2 监测指标体系的不完善目前,我国的防返贫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尚不够完善。
除了常规的收入、教育、健康等指标外,应进一步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因素,形成更全面、科学的监测指标,以更好地评估贫困家庭的脱贫状况。
1.3 监测结果反馈滞后监测结果的及时反馈对于及时调整帮扶政策和措施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监测结果的反馈还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导致政策调整的时效性不高,影响了帮扶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帮扶存在的问题2.1 帮扶政策和手段单一当前,帮扶工作仍以金钱资金的投入为主,对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帮扶相对较少。
帮扶手段也相对单一,缺乏科学性和灵活性。
2.2 帮扶对象分析不准确帮扶对象的精准识别是帮扶工作的基础。
然而,目前的帮扶对象分析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性和模糊性。
有时会将非贫困人口也纳入帮扶范围,或忽视一些隐藏贫困的特殊群体,从而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帮扶效果的降低。
2.3 帮扶工作的可持续性不足许多贫困地区在实施帮扶政策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面临着长期贫困和返贫的风险。
这表明当前的帮扶工作在可持续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强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对问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我个人认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扶贫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扶贫是当前我国的一个重要政策,也是政府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将扶贫工作做好,需要严格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方案,它可以有效地管理扶贫工作中的相关信息,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项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背景与意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目标。
因此,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应运而生。
通过这一工作方案,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管理扶贫对象的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实现帮扶对象的准确识别和有针对性的帮扶。
二、实施步骤1、数据采集第一步是数据采集。
我们需要在扶贫区域内对于所有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数据采集,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家庭经济情况、生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数据将在后续的扶贫工作中作为参考,有助于帮扶人员更深入地了解贫困户的实际情况。
2、信息录入第二步是信息录入。
我们需要根据采集到的数据信息,将其输入到系统中,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这一环节非常重要,因为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将直接影响帮扶工作的效果。
3、信息更新第三步是信息更新。
我们需要在不断的扶贫工作中,对于扶贫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使得这些信息始终保持最新的状态。
这样能够更好地反映出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具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工作。
4、信息查询第四步是信息查询。
我们需要按照一定的权限和规则,在系统中进行信息查询工作。
这个环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划和实施,以确保信息查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信息分析第五步是信息分析。
我们需要对于采集和更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梳理,以找出其中的规律和特点。
这样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工作。
6、资源统筹第六步是资源统筹。
我们需要根据已有的信息和实际情况,对于所涉及到的资源进行统筹和优化。
这样能够更加合理地利用资源,提高帮扶效果,更好地为贫困户提供相关服务。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doc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全省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动态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贫困户脱贫退出。
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规范履行退出程序无异议后,脱贫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
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
所有符合标准的新致贫户和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脱贫户,在规范履行识别和返贫程序无异议后,进行“应纳尽纳”,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通过“新识别”录入和“返贫”标记。
3.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
包括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或自然减少,根据家庭成员新生儿、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补录等原因“自然增加”;根据家庭成员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等原因“自然减少”,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人口自然变更”处理。
4.贫困村脱贫退出。
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逐项进行核查验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出列,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
贫困县摘帽退出另行布置。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脱贫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在采集“在校生状况”时,要对去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一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更新。
返贫户还需要采集“返贫原因”。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校验功能,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勾选操作。
2.新识别贫困户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3.贫困村(含往年及当年脱贫退出村)和贫困村内自然屯(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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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共计2848字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扶贫对象工作该怎么做呢?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8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xx区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识别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及漏报需补录人口的识别纳入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46号)要求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将所有符合扶贫标准,但仍“应纳未纳”的新识别贫困人口、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漏报需补录和错误剔除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区级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
此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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