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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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省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动态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1.贫困户脱贫退出。
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规范履行退出程序无异议后,脱贫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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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为积极响应国家减贫政策,全面推进扶贫工作,我国将适时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扶贫对象的身份和条件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推动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动态调整的背景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要看到,现在依然存在一些扶贫对象因各种原因重新陷入贫困的现象,这不仅对脱贫成果构成威胁,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掌握扶贫对象的最新情况,确保扶贫政策对症下药。
二、动态调整的原则我们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 精准性原则:扶贫对象的确定必须具备明确的标准和依据,确保扶贫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公平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保证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3. 风险防范原则:要及时了解扶贫对象的变化情况,并根据风险情况调整扶贫政策,防止扶贫对象再度陷入贫困。
4. 持续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完善扶贫对象的管理机制。
三、动态调整的具体措施1. 建立扶贫对象信息库,对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2. 定期进行扶贫对象的评估和调研工作,了解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调整扶贫政策。
3. 强化对扶贫对象的跟踪服务,建立健全的扶贫对象帮扶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持续的关注和帮助。
四、动态调整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使扶贫工作更加精准和有效。
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五、动态调整的工作保障要加强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安镇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xx扶领办发〔2021〕号)要求,做好我镇2021年度在工作中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特制定此其他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脱贫摘帽计划“一微调”。
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发布实施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援疆通知》(xx扶领发〔2021〕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2.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动态管理。
(1)贫困户新识别农牧民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含退出户返贫纳入,下同);(2)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家庭成员子女自然增加和自然增加;(3)贫困户脱贫退出,即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
3.贫困村动态管理。
(1)贫困村新纳入,即将贫困村中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2)贫困村脱贫退出,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
(二)扶贫犯罪者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万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含新增原因)和减轻家庭成员的家庭有关信息(含减少原因)的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同期及当年脱贫摘帽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4.新纳入贫困村(即多维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及其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5.2021年度脱贫户和摘帽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时点(一)动员部署培训会。
乡(镇)动员部署培训会(10月6日召开),行政村动员联合行动培训会(10月7日召开)。
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

本文共计2848字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扶贫对象工作该怎么做呢?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8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xx区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识别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及漏报需补录人口的识别纳入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46号)要求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将所有符合扶贫标准,但仍“应纳未纳”的新识别贫困人口、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漏报需补录和错误剔除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区级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
此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 1 -。
扶贫系统动态管理制度

扶贫系统动态管理制度一、前言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如何有效地管理和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确保资金利用效率和扶贫效果,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为此,建立健全扶贫系统动态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制度建设1. 职责分工:建立扶贫系统的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确定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责任主体。
省级、市级、县级政府、乡镇村等层级,分别承担相应的扶贫工作责任,确保每个环节的有效管理。
2. 监督机制:建立扶贫项目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保障扶贫项目的实施质量。
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3. 绩效考核:建立扶贫项目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推动扶贫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及时评估和奖惩优秀和不足的工作单位和人员。
4. 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扶贫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互通。
建立数据标准和统一的数据采集方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沟通协作:建立扶贫项目的沟通协作机制,促进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和扶贫对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加强内部协调,确保信息的畅通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实施路径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书记、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扶贫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推动扶贫工作的落实。
2.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确保扶贫项目的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为工作人员提供明确的激励机制。
3. 健全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的扶贫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建立数据标准和统一的数据采集方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扶贫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扶贫项目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加强对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保障和维护,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扶贫对象的确定和认定:
- 通过贫困线、贫困指标、贫困家庭资料等标准,确定扶贫对象;
- 制定相应的程序和流程,明确认定扶贫对象的申请、审核、公示和复核等步骤;
- 成立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对贫困人口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2. 扶贫对象的信息管理:
- 创建扶贫对象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家庭情况、收入状况、贫困原因等;
- 建立扶贫对象信息数据库,有效管理和共享扶贫对象的相关信息。
3. 动态更新和调整:
- 定期进行扶贫对象的动态调查和评估,了解其家庭状况和经济收入变化情况;
- 根据动态调查结果,对已脱贫的对象及时进行摘帽和撤销扶贫政策支持,将资源重新分配给新的贫困户;
- 对于因各种原因重新陷入贫困的对象,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扶持,确保贫困户的稳定脱贫。
4. 扶贫对象的服务和帮扶:
- 根据扶贫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包括资金支持、培训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
- 加强和完善扶贫对象的就业、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自身发展能力;
- 建立健全扶贫对象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他们对于帮扶政策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工作。
5. 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
- 建立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扶贫对象管理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进行评估;
- 制定相关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激励和推动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是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扶贫扶智扶志实施方案
扶贫扶智扶志实施方案扶贫扶智扶志是国家长期以来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举措。
为了有效实施扶贫扶智扶志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当前扶贫工作的主要方向,我们将通过建立健全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和帮扶,确保扶贫政策和措施精准到位。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帮扶政策,确保扶贫工作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教育扶智。
教育是扶智的关键环节,我们将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改善教育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孩子的关爱和教育支持,努力消除因教育问题导致的贫困现象。
三、就业扶志。
就业是扶志的重要途径,我们将通过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帮助贫困地区的劳动力提高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
同时,我们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产业扶持和创业支持,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实现自身价值。
四、健全扶贫扶智扶志机制。
为了确保扶贫扶智扶志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建立健全扶贫扶智扶志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扶贫扶智扶志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扶贫工作的高效推进。
五、加强宣传和引导。
为了提高社会各界对扶贫扶智扶志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我们将加强对扶贫政策和成效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扶智扶志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扶贫扶智扶志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扶贫扶智扶志政策,努力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让每一个贫困群众都能够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2023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扶贫工作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都能脱贫致富。
为此,需要制定一份2023年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以指导和推动扶贫工作的实施。
二、总体目标2023年的扶贫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确保贫困人口过上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社会的生活,并继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三、实施策略和措施1. 加强精准识别和分类加强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分类工作,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确保贫困人口的识别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对于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要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确保稳定脱贫。
2. 完善脱贫政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贫困程度和不同贫困原因,制定差异化的脱贫政策,确保政策精准发力。
同时,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
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
重点改善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和住房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4. 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提高贫困地区的收入水平。
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培育壮大农村产业,推动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5. 提高教育和医疗水平加强教育和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医疗水平。
加大对农村学校和医院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和医疗设施,提高基层教育和医疗服务水平。
6. 加强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和民生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加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大对特殊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
7. 强化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的监督。
加强扶贫信息公开,提高扶贫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总结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总结一、背景介绍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贫困问题成为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扶贫政策的精确落实和有效实施,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积极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
本文将对2024年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 严格的扶贫对象审核制度在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首先从建立起严格的扶贫对象审核制度开始。
各级扶贫部门通过对贫困人口的认定和审核,确保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精确投放。
通过加强审核工作,扶贫对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 定期对扶贫对象进行复核和评估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过程中,2024年积极落实了对扶贫对象的复核和评估工作。
通过定期开展的贫困人口复核工作,对扶贫对象的贫困状况进行了重新确认,并通过评估工作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管和检查。
3. 建立健全的扶贫对象信息系统在2024年,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建立了健全的扶贫对象信息系统,实现了扶贫对象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该系统,可以对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贫困状况、生活条件等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提高了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效率和精确性。
4. 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监测2024年,扶贫部门开展了扶贫对象动态监测工作,通过对扶贫对象的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的跟踪,及时调整和优化扶贫政策和资金的使用,确保扶贫对象的生活状况得到实质性改善。
三、信息采集工作1. 建立健全的信息采集网络为了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2024年建立了健全的信息采集网络。
通过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设备,实现了对扶贫对象信息的实时采集和传输,提高了信息采集的效率和精确性。
2. 全面收集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在2024年的信息采集工作中,扶贫部门全面收集了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等,为扶贫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
3. 采集扶贫对象的贫困状况信息除了基本信息外,2024年的信息采集工作还重点采集了扶贫对象的贫困状况信息。
2023年乡镇扶贫工作实施的方案
2023年乡镇扶贫工作实施的方案方案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
对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
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
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
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__年12月上旬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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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年中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为如期如质做好我镇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贫困人口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
严格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和“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县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的流程据实识别,不限制规模,做到应纳尽纳。
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如下:
1.户主申请和村民小组评议提名(4月29日前)。
各村(社区)要将贫困户新识别的相关政策向农户宣传,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4月29日前要完成户主申请,组织召开村民小组评议会议开展评议,提出拟新识别和返贫纳入名单,并将名单汇总上报乡镇。
同时,要根据村民小组评议提名的名单,由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进行入户调查,全面准确记录每一户的信息,填写《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返贫户填写《贫困户信息对照表》。
2.县级信息比对(4月30日)。
各乡镇要汇总各村(社区)上报的名单,于4月30日前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名单进行财政供养人员、工商登记、车辆和房产等信息比对,5月1日前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各乡镇。
3.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5月1日)。
各乡镇要将县扶贫办反馈的信息比对结果下发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于5月1日根据反馈的信息比对结果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确定最终名单,评议小组组长在《省农村扶贫对象申请审批表》签字确认。
4.村委会审查公示(5月1日-8日)。
评议结束后,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张贴《XX村新识别和返贫贫困户名单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建立新识别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安排结对帮扶责任人,制订帮扶计划。
5月8日,村(社区)负责人在《省农村扶贫对象申请审批表》签字确认,将新识别和返贫纳入贫困户名单及其档案资料报乡镇审核。
5.乡镇政府审核公示(5月8日-5月15日)。
乡镇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新识别和返贫户名单,要逐村逐户进行入户审核,入户核查必须在5月9日完成,再由乡镇召开会议
进行审核。
并于5月9日-5月15日将审核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张贴《XX 乡镇新识别和返贫贫困户名单公示》。
公示结束后,乡镇负责人在《省农村扶贫对象申请审批表》签字确认,并报县扶贫办复核。
6.县扶贫办复核(5月15日-17日)。
各乡镇要于5月15日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复核。
7.县人民政府审批公告(5月18日)。
县扶贫办于5月18日将复核后的名单上报县政府,经审定和批准后以正式报告的形式上报市扶贫办。
二、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纳入和退出
严格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扶发〔2020〕6号)中规定的监测范围、监测程序和监测内容,对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户)为单位,上一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且有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和已脱贫户,通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并提出名单、乡镇审核、县级综合平衡的程序据实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1.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并提出名单(5月8日前)。
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要结合本次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召开会议,提出“两类人员”名单,在5月5日前要完成“两类人员”的调查摸底、信息采集工作,已录入信息系统的“两类人员”在入户信息采集时,要充分调查其家庭情况,对致贫(返贫)风险消除的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要进行登记并汇总。
5月8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乡镇包村干部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干部召开会议,再次研究并确定新增“两类人员”和风险消除“两类人员”名单,填写《增加边缘户(脱贫监测户)名册》和《致贫风险消除两类人员名册》,将新增(消除)名册和信息采集表上报乡镇扶贫办。
2.乡镇审核(5月15日前)。
乡镇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新增和风险消除“两类人员”名单,要逐村逐户进行复核,入户核查必须在5月9日前完成,再由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核,审核确定的新增(消除)名单在5月15日前报县扶贫办。
3.县级综合平衡(5月15日-5月17日)。
县扶贫办汇总乡镇上报的“两类人员”新增(消除)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5月18日以正式报告的形式上报市扶贫办。
三、贫困人口(含边缘人口)自然变更
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的自然变更原则上每月操作一次,每月20-25日报县扶贫办汇总,县扶贫办于25-30日组织乡镇进行系统操作,操作完成后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最新名单通过加密邮箱对行业扶贫部门进行发布。
本月自然变更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一并进行,主要是脱贫质量“回头看”期间发生的人口自然变更。
自然增加包括: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自然减少包括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口迁出、农转非、失联、分散供养五保户转集中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