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程序文件
实验室认可程序文件——02保证公正性程序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6日
版本:第1版
保证公正性程序QSYJC-02-02-2008
修改状态:第0次修改
1目的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诚实性,维护检测中心的信誉及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中心公正性措施的制定、宣贯、监督和维护。
3职责
3.1主任:负责制定并发布检测中心的公正性声明及措施;
3.2检验人员:负责检测数据和结果报告的真实性;
3.3质量负责人:检查公正性措施和行为准则的贯彻实施情况。
4工作程序
4.1自律行为准则和公正性措施的制定
4.1.1主任组织制定自律行为准则和公正性措施,贯彻执行并使之不断完善。
4.1.2主任亲自或责成有关负责人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贯行为准则和公正性声明及措施,对新员工则应指定专人对其适时宣贯。4.2公正性和Fra bibliotek实性行为的监督检查
4.2.1主任在制定年度计划和下达任务指标时应统一认识,明确在检测能力许可范围内和确保检测质量为前提,严禁以数量压质量。
4.2.2对来自上级部门和关系部门的不正当干预,主任应按照公正性声明的要求予以抵制,必要时主任应研究对策以集体名义予以抵制。
4.2.3检测中心出具给客户的检测数据和结果应从制度上保证不是个人行为结果,确保批准、审核、编制三级签字确认制度落到实处。
4.2.4样品管理员应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把好样品接收及报告发放关,防止用户和检测人员在无监督条件下直接发生业务往来。
4.2.5诚实是公正的前提,不接受检测能力许可范围以外的检测任务,对于设备和环境条件不能完全满足要求的检测活动以及对检测方法有效性没有把握的检测工作应如实告之客户。
15189实验室认可程序文件之设施和环境管理程序

设施和环境管理程序1 目的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是保证实验室检验质量的基础,实验室制定程序对设施和环境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并且有利于保护实验室和个人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检验科各实验室。
3 职责3.1 检验科主任根据实验室业务开展情况,参照生物安全的有关要求,负责实验室设施的配置和实验室空间安排和设计,并对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定期进行审核和改进。
3.2 各组组长负责本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环境监测,安排和落实人员对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维护和记录。
3.3 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设施维护和环境条件控制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工作程序4.1 实验室空间资源的配置4.1.1 检验科主任应充分考虑实验室开展的业务情况、工作量大小、科室规模、质量目标、科室建设等因素,为实验室配置足够空间以保证实验室顺利运行,且不得对实验室工作质量、质量控制程序、人员安全和对患者的服务质量造成影响,否则,应向医院申请更多空间。
4.1.2 检验科主任组织人员对医院提供的实验室空间进行合理分配、科学设计,充分结合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在能保证实验室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还应能使工作人员感到合理、舒适、安全,最大程度地降低工作人员遭受生物危害和职业暴露疾病的几率,以防止患者、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免受某些已知危险的危害。
4.1.3 在提供原始样品采集设施的地方,在尽量优化样品采集条件的同时,考虑患者的行动能力、舒适及隐私,特别对残障人员、孕妇、儿童、老人的关爱。
4.1.4 相邻实验室部门之间如有不相容的业务活动,应有效分隔,以避免实验室工作相互干扰,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同时,应采取措施,对实验室各部门按照生物安全要求合理设计、划分区域,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工作人员安全,如细菌室、HIV初筛实验室、基因诊断室、细胞室等。
4.1.5 实验室的能源、光照、通风、供水、废弃物处置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能确保正确进行检验操作,以满足检验结果准确可靠要求。
实验室认可流程

实验室认可申请/取证指导书一、申请要求1、质量体系从体系文件发布开始已运行至少6个月;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汇编》各1套(受控版)(计量认证需另加1套《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清单);3、《实验室认可申请书》及附表2份;4、现行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组织机构框图1份;6、实验室平面图1份;7、参加能力验证资料1份8、各类典型检测报告复印件各1份9、其他资料。
二、实验室认可流程国家实验室认可主要分三个阶段:申请、评审、批准。
1、申请认可阶段:含实验室了解、掌握情况,索取有关文件,提交CNAS申请资料及上交申请费等具体事宜;2、受理阶段:CNAS在上报资料后,正常情况下三个月后受理安排评审计划,若评审任务高峰期可能后延;3、评审阶段:CNAS选派评审员/技术专家,文件资料初审,评审组进场,现场评审,评审定论等项工作;4、推荐阶段:经评审组审查虽存在一般不合格项,经实验室整改可定为推荐通过,即现场宣布审查推荐通过,准许实验室将不合格项进行整改,上报待查验评议;5、资料上报阶段:实验室对现场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经组长确认、CNAS评审处审查,计委会评论审议,一般在每个月20~30日CNAS召开技术委员会评审会议;6、批准发证阶段:若实验室上报整改资料通过上述四个环节审议后,转交CNAS评审处排队制作认可证书及认可项目参数附表,经CNAS秘书长签批后,方通知实验室领取认可证书。
三、实验室认可评审费CNAS按如下的三项费用与评审费收取认可费:1、三项费用:申请费(600元)、注册费(2000元)、标志使用费(1000元);申请费在上报资料时交,注册费与标志使用费在评审通过时交;2、评审费:按CNAS委派出到现场评审组人数的总人数乘以3000元/人/日进行收取;3、差旅费:评审组成员在评审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差旅费等由实验室承担;以上费用在认可评审组现场通过评审后,接受评审的实验室及时上交认可费用排队领证。
15189实验室认可程序文件之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程序

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程序1 目的实验室质量和技术记录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质量活动记录,是实验室从事质量活动的证据。
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一套对质量及技术记录进行识别、采集、索引、查取、存放、维护以及安全处理的程序,确保所有记录均清晰明确,便于检索,符合法律法规标准,满足实验室服务对象、法定机构、认可机构的需求。
2 范围适用于本检验科的质量和技术记录的实施和管理。
3 职责3.1 检验科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记录格式的审批,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记录格式的审批。
3.2 质量管理层负责涉及全科或多个部门质量活动的质量和技术记录的实施和管理。
3.3 各专业组(或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质量活动的质量和技术记录的实施和管理。
3.4 相关记录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
3.5 质量监督员负责实施记录执行情况的监督。
3.6 文档管理员负责记录的归档与保存。
4 工作程序4.1 记录表格的编制、批准及发放4.1.1 检验科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主持通用质量记录表格和技术记录表格的编制工作,指定的编制人员应依据质量职能要求编制,完成后交检验科主任审核批准。
4.1.2 各组组长按本组质量职能和技术运作要求负责组织本组人员编写本组的技术记录表格。
4.1.3 记录表格的编号严格按检验科文件编号规则(唯一性标识)执行。
4.1.4 质量记录表格由检验科统一发放,技术记录表格由各组组长根据需要发放。
4.1.5 各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各类记录的保存期,并报检验科主任确定批准。
4.2 记录的填写及要求4.2.1 记录可有以下内容:a)记录的名称编号和页码;b)检验申请单、检测项目;c)编号(批号)、样品特征、收样日期、检验前样品状态、接收记录;d)检测方法的名称和编号;e)检测仪器名称、编号、型号和仪器检测条件;f)检测环境条件(温度、湿度及其它);g)检测过程中出现的现象观察;h)检验作业指导书;i)检测原始数据(包括图谱等打印资料和电子记录资料)等原始记录表;j)数据处理结果(校准函数和换算因子、数据转换计算公式、计算或导出结果、仪器打印结果);k)质量控制记录;l)检验结果和报告;m)检测人员、审核人员和批准人员的签名;n)检测日期;o)室间质量评价/实验室间比对记录;p)质量改进记录;q)仪器维护记录、内部及外部仪器校准记录、仪器、试剂三证记录、试剂请购记录;r)差错/事故记录及所采取措施;s)投诉及所采取措施;t)内审及管理评审记录;u)人员培训及能力考核记录等。
15189实验室认可程序文件之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程序

15189实验室认可程序文件之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程序一、目的和范围本程序文件的目的是确保实验室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满足认可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要求。
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的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1.质量记录:包括实验过程记录、质量控制记录、质量分析记录等一切与质量管理相关的记录。
2.技术记录:包括实验方法记录、测试结果记录、分析方法记录等一切与技术实施相关的记录。
三、责任和权限1.实验室质量管理员有责任制定和修订有关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程序,负责监督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实验室质量管理员有权指定相关人员负责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3.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制定、审核和归档应由相关人员负责,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程序1.质量记录的管理1.1质量记录的制定应根据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认可要求,由相关人员编制并由实验室质量管理员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1.2质量记录应包括实验过程记录、质量控制记录、质量分析记录等内容,记录中应包含记录人员、记录时间、记录内容、备注等基本信息。
1.3质量记录应及时填写、签字并归档,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但不得晚于实验结果报告的提交时间。
1.4质量记录应进行定期的复核和验证,定期检查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提出改善意见。
2.技术记录的管理2.1技术记录的制定应根据实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由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人员编制并由实验室质量管理员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技术记录应包括实验方法记录、测试结果记录、分析方法记录等内容,记录中应包含记录人员、记录时间、记录内容、备注等基本信息。
2.3技术记录应及时填写、签字并归档,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但不得晚于实验结果报告的提交时间。
2.4技术记录的复核和验证由实验室质量管理员或者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检查技术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提出改善意见。
实验室CNAS认可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通用版

实验室CNAS认可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通用版1. 引言本文件旨在为实验室编写一个CNAS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通过实施该程序文件,实验室能够符合CNAS关于质量管理的要求,以确保实验室能够提供可靠和准确的测试结果。
2. 范围和目的本程序文件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活动,并对实验室内部和外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负有责任。
通过实施该程序文件,实验室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一个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实验室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3.1 领导作用实验室管理层应制定和实施质量方针,并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和遵守该方针。
同时,管理层应为实验室提供足够的资源,以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
3.2 文件控制实验室应确保所有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得到有效控制和维护。
文件应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等。
3.3 培训和培训记录实验室应制定培训计划,并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记录应被完整记录并维护。
3.4 内部质量审核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3.5 非符合与纠正措施实验室应建立非符合与纠正措施的程序,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解决发现的问题。
3.6 外部实验室评审实验室应接受外部实验室评审,以验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获取CNAS认可。
4.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程序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实验室应按以下程序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4.1 质量手册编写实验室管理层应编写质量手册,其中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概述。
4.2 程序文件编制实验室应编制所需的程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控制程序、培训程序、内部质量审核程序、非符合与纠正措施程序等。
这些程序文件应能确保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3 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实验室应制定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和培训周期等。
最新ISO17025一整套程序文件(实验室认可服务)

ISO17025:2017实验室认可服务一整套程序文件模板目录0401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管理程序0501文件控制程序0502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程序0503质量体系评审程序0504纠正措施及跟踪管理程序0505例外许可管理程序0506开展新工作项目评审程序0507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程序0601人员培训与考核程序0701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0801设备和标准物质管理程序0901检测设备量值溯源管理程序1001检测控制程序1101样品管理程序1201记录管理程序1301证书管理程序1401分包管理程序1501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控制程序1601抱怨处理程序0401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管理程序1目的为维护委托方利益,切实保护委托方所有权,对委托方的技术、数据和商业机密保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展校准/检测服务时涉及到的委托方所有权和各种机密的保护。
3职责3.1业务负责与校准/检测有关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管理工作;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具体工作。
4工作程序4.1保护所有权4.1.1当委托方提供的校准/检测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图纸等需要保密时由XXXXXX随同仪器一起接收。
转交检测人员时需要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校准/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尽快将有关资料归还XXXXXX,任何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复印;4.1.2校准/检测用样品所有权属委托方,校准/检测后由委托方取回,任何人不得占用;4.1.3检测人员不得利用委托方技术从事技术服务或产品开发。
4.2保密4.2.1样品接收时若附有资料和图纸,经办人应咨询委托方是否需特别保密,并做好标识;4.2.2委托方提供有关资料若需保存的由XXXXXX统一存档,因工作需要借阅需经XXXXXX主任批准;4.2.3校准/检测的原始记录及结果应妥善保管,校准/检测原始记录由各室存档,采用计算机进行校准/检测或数据处理的应加密;4.2.4证书的发放按《证书管理程序》执行;4.2.5所有需保密的资料,非资料保管人员未经批准办理手续不得查阅,也不得询问其内容;4.2.6委托方要求电话、电传、传真或者其它电子、电磁方式传递校准/检测结果时,按《证书管理程序》执行;4.2.7对委托方的样品应妥善保管,以防泄露委托方的技术秘密。
15189实验室认可程序文件之检验方法选择和评审程序

检验方法选择和评审程序1 目的规范检验方法的选择和评审程序,采用权威或者已被同行公认的方法对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进行评价、确认、核实,并根据评审结果对检验方法不断改进,保证所选用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能满足实验室服务对象的需要,确认其符合相应的用途。
2 适用范围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
3 职责3.1 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组组长共同负责检验方法评审和选择。
3.2 各专业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工作人员对所选方法的验证确认。
4 定义和术语4.1 标准检测方法简称标准方法,是指卫生标准、技术标准或检测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必须采用的检测方法,并具有检测方法名称和标准文号。
4.2 非标准检测方法指卫生标准、技术标准和检测工作规范中未明确规定而可以由检测机构自行选择的检测方法。
非标准方法可以是权威机构发布的方法,或有关科技文献、杂志、教科书上发表的方法。
4.3 自编(建)方法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计开发的检测方法。
4.4 评价实验室自行研究或开发了一个新的检测系统或方法,或自行改变或组合检测系统(如在“开放”仪器上或原检测系统上,实验室自行换用试剂和/或校准品、任意修改操作程序等),为了使方法的检验结果符合临床要求,必须对方法的不精密度、不准确度、病人结果线性范围、分析灵敏度、分析特异性(干扰)、参考区间等6大基本性能逐一进行实验评估,以实验资料说明检测系统的可靠性。
4.5 确认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4.6 核实实验室准备采用的检测系统,己被许多实验室广泛应用,实验室期望核实该系统能不能被认可,进行的评估为核实实验。
通过实验至少应说明检测系统可以得到厂商报告一致的不精密度和不准确度,也能和检测系统其他用户的性能一致。
4.7 检出限:给定分析程序具有适当的确定检出的分析物的最小浓度或量。
4.8 分析灵敏度:为校准曲线的斜率及对于规定量的变化分析程序产生信号的变化。
4.9 功能灵敏度:以天间重复CV为20%时对应检测限样品具有的平均浓度,确定为检测系统或方法可定量报告分析物的最低浓度或其他量值的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