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立井管理规定
“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顶板管理方案

前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杜绝本矿各类顶板事故的发生,树立全面、协调、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狠抓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环境,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矿井“一矿一策”顶板管理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二、编制依据1、2019年采掘计划说明书;2、《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行业规定、标准;3、市、县煤炭局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三、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生产现状1、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开拓。
布置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三个井筒,为矿井的三个安全出口。
井筒装备及功能:主立井为圆形断面,净直径5.5m,净断面23.75m2,至一水平垂深201.2m(包括井底水窝),井筒装备双钩箕斗及行人梯子间,担负矿井提煤、进风任务,兼作矿井的安全出口,井下排水、洒水管路及动力电缆等沿该井筒敷。
副立井为圆形断面,净直径4.5m,净断面15.9m2,至一水平垂深170.0m(包括井底水窝),井筒装备单罐笼及行人梯子间,担负矿井的全部辅助提升、进风任务,兼作矿井的安全出口,井下压风管路等沿该井筒敷设。
回风立井为圆形断面,净直径 5.0m,净断面19.63m2,至4号煤层垂深121m,井筒中装备行人梯子间,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
2、采掘现状我矿现采4、5号煤层,采掘现状为一采一备,暂无掘进。
现采工作面为4201综采工作面,备采工作面为5201综采工作面(5#),两工作面呈“内错式”布置。
3、采掘工艺(1)综采工作面现采的4201综采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①落煤:采用MG100/240-BWD型双滚筒采煤机,前滚筒割顶煤,后滚筒割底煤。
山西曙光集团船窝2#煤井更换副立井罐笼安全措施

山西曙光集团船窝2#煤井更换副立井罐笼安全措施一、工程项目背景介绍山西曙光集团船窝2#煤井位于山西省宁武县船窝镇,是一座国营煤矿。
近年来,随着煤矿生产的不断推进,煤井所采煤层的深度不断加深,采煤覆岩也趋于复杂,井下安全压力不断增大。
同时,采煤生产周期长,设备设施老化、磨损、故障率增加,对煤井的安全稳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煤井决定对煤井下部分副立井罐笼进行更换,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此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煤井下部分副立井罐笼更换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二、施工组织管理(一)重点工作1.实行“三重一大”安全管理,即:责任清单、人员明细、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明确工作责任和风险防范措施。
2.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施工安全和技术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履行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隐患排查,确保工程具备安全性和稳定性。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岗、一岗一人”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安全要求1.保证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理顺工作流程,完善施工安全措施。
2.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核,保证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和具备安全性。
4.建立煤井的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安全措施(一)工程前期准备阶段1.加强工程设计,尽可能减小施工风险,提高施工效率。
2.申办施工许可证,如有需要,申请排水、排风、通风等专项工程的审批手续。
3.制定作业订单和施工方法,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组织培训和考核。
4.特别要注意验收、质保和安全检测手续,对新安装设备和工程结构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
(二)施工阶段1.对施工区域进行严格隔离,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矿井环境的影响。
四大件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操作运转人员要严格招待职责、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等规章制度。
2、检修人员要严格招待职责、操作规程、设备包机制、定期检修制等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设备检修工作。
3、所有人员爱护设备,当班人员要经常擦试设备,保持设备清洁整齐.4、运转和检修过程中,发现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不准擅自处理。
5、操作、运转、检修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填写各种记录.6、队领导、技术员经常到现场了解掌握设备运转情况,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凡是由于运转、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设备事故的,属于谁的责任就按有关规定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为保证我队所管辖的设备安全高效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爱护设备,时刻保持设备清洁整齐。
2、使用中的设备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
3、对于备用设备,要放置整齐,并经常进行检查.4、建立健全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责任到人。
对由于责任事故而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严格执行职责、交接班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定人、定机持证上岗,认真做好设备运行、维修记录。
6、不准随意减小和加大设备安全装置的规定参数,不准随意拆、卸、割、焊设备或改变设备结构。
7、要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妥善保管好设备,防止丢失。
对于设备的有关图纸资料要保存好。
8、设备领用、发放、交旧工作由设备管理员负责.9、在领取设备时,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合格设备有权拒领。
10、新产品的使用(试验),在投入使用前,要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先培训后使用的原则.11、井下设备入坑前,须经设备管理员办理《入坑证》,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具有《防爆合格证》和电气试验报告。
12、对于短缺设备,要及时编制计划,上报有关单位。
设备包机制1、包机人员必须严格按定期检修制及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所包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行,要做到爱护设备就象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规范员工入井考勤制度,为严格控制煤矿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精确掌握煤矿井下人员旳数量及位置,保证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如下简称“系统”)旳稳定、可靠运营,充足发挥作用,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监测旳考勤信息作为职工计酬旳原始根据旳精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及山西省、山焦集团、汾西矿业集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3条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旳规定进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旳设计、计划、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4条看护责任区划分1、井管站责任区:副立井2、运搬队责任区:副斜井3、主皮带队责任区:主斜井4、综采队责任区:综采面材运两巷5、掘进队责任区:各队组掘进巷道6、监测队责任区:各采区轨道巷7、下皮带责任区:各采区皮带巷8、下机电责任区:井下各变电所第5条监测队职责1、负责整个系统旳设计、安装、调试、维护、故障解决和撤出工作以及责任区范畴内平常管理等工作。
2、安装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6条信息中心职责1、负责监控中心站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软件平常管理等工作,以及人员变动信息旳更新。
2、负责系统质量原则化达标验收工作。
第7条综采队职责1、负责其责任范畴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和辨认器旳平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平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精确旳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信息中心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第8条掘进队职责1、负责其责任范畴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和辨认器旳平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旳人员定位分站平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精确旳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监测队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副立井提升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副立井提升机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 提升机操作前,必须进行以下检查:(1)检查提升机各部件是否完好,润滑油是否充足;(2)检查钢丝绳、天轮、提升容器等是否正常;(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信号系统是否畅通;(4)检查提升机基础、轨道、电气系统等是否安全可靠。
3.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以下事项:(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提升机运行状态;(2)加强巡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3)严禁在提升机运行过程中进行检修、维护工作;(4)严禁在提升机附近进行无关活动,确保提升机运行安全。
4. 提升机停机检修时,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切断电源,确保提升机停机;(2)挂上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3)对提升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检修完成后,对提升机进行试运行,确保运行正常。
5. 定期对提升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
6.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提升机各部件的完好情况;(2)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3)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4)维护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提升机安全运行的操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由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副井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规范副井口作业流程,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矿井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副井口安全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整个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对副井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 副矿长负责具体执行副井口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安全员为副井口的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 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四、副井口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2. 安全标识管理:副井口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警示标志、应急通道等,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 安全设施管理:副井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救生器材、通风设备等,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有效。
4. 安全监控管理:副井口应安装监控摄像头和报警设备,实时监测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5. 事故应急预案:副井口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作业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正确应对,保障安全。
五、副井口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1. 所有进入副井口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人员在副井口作业过程中,不得私自改变工作方式或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停留。
4. 作业人员必须加强沟通协作,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副井口的安全。
5.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安全管理人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理1. 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矿井安全管理规程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罚。
2. 对轻微违规的人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并进行安全教育。
副立井提升重大风险管控方案
副立井提升重大风险管控方案1. 背景副立井是石油钻探中重要的辅助设备,其作用是在钻头进入地层之前为钻孔提供支撑和导向。
然而,由于挂重、旋转、震动等因素的影响,副立井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过去几年中,国内外钻井事故的报告中不乏与副立井相关的重大事故,严重影响了钻探行业的发展和形象。
因此,加强副立井的安全管控工作是当前钻探行业的重要任务。
2. 风险评估在制定管控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副立井事故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
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分析,对副立井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具体如下:2.1 操作人员因素实践证明,操作人员的不当操作是导致副立井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操作技能不足。
•操作不规范,存在疏忽和错误。
•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潜在危险没有认识。
2.2 设备因素副立井作为钻探设备的重要部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导致事故的设备因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如制造缺陷等。
•设备老化、磨损严重,未及时维护和检修。
•设备组装不当或使用部件不符合规范。
2.3 环境因素在特定的环境下,副立井的安全性也会受到影响。
环境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钻井地点的地质条件可能导致设备异常震动、移位等。
•气候因素也会对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造成影响。
•钻井平台的稳定性、排水等因素也影响着副立井的安全性。
3. 管控方案基于对副立井事故风险因素的分析,我们可以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方案,以提高副立井的安全性。
具体措施如下:3.1 提高操作人员技能作为钻探作业中的重要角色,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副立井的安全性。
可以从以下多个方面提升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加强操作技术培训,提高操作和应急能力。
•组织钻井作业现场的常规、专项的操作规范和操作指导培训。
•定期进行操作技能测试,强化技能水平检查和考核。
•定期组织岗前和定期培训,督促操作人员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3.2 提高设备维护水平副立井是钻探作业的重要设备之一,一旦发生故障,会对钻探作业造成严重影响。
副井绞车管理制度
副井绞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副井绞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副井绞车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日常操作、维护保养等方面。
第三条副井绞车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条所有从事副井绞车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所有参与副井绞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资质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章绞车使用第六条副井绞车操作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并确保设备正常、安全。
第七条绞车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行随意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绞车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做到稳慎、精准。
第九条在使用绞车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如超负荷使用、超速行驶等行为。
第十条绞车操作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每个绞车操作岗位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二条定期对绞车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绞车周围必须保持清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防止发生意外。
第十四条在副井绞车作业区域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以避免他人误入危险区域。
第十五条全员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如发生绞车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事故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对于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救治,并配合医疗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事故原因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整改,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故。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复核修订第二十条本副井绞车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经公司领导同意可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绞车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定期对制度进行复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订。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驾驶员管理规定
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驾驶员管理规定一、我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驾驶员基本条件:1、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符合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部门规定审检合格,并发给相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3、凡从事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里程达五万公里以上。
4、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一年检查一次身体(在县级以上的医院检查)。
5、有一定机械常识及故障判断和排除能力,并且具备较强的临危处置能力。
6、须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3000元以上。
二、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理规定,按时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和考核。
三、随车携带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如道路运输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运输危险货物时,经过特殊地段,要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行驶。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时必须索要所运货物的运单、数量及品名,并要保管好运单。
五、随车携带的灭火器、GPS系统,防滑链、三角木、防静电地线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时检查。
六、全车所有各种警告标志,必须洁净明目(如反光带和防爆、防毒文字图例,驾驶室顶部应放危险货物品标志灯)必须干净、平整牢固。
七、严格遵照车辆及其设施的强行保养制度,发现隐患或故障应及时排除或维修。
八、自觉保护GPS监控车载终端设备,严格执行GPS车载监控管理制度。
九、主动和自觉接受公安、交警、运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控和检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熟练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程序和规定要求,防止危险、化学品因事故酿成爆炸、泻漏、污染等重大恶性事件。
例检员安全职责一、严格按照《辽宁省汽车客运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及技术要求》进行安全例检,认真签发《辽宁省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履行相关的岗位义务和责任。
关于对八大危险作业“旁站式”监管的管理规定
关于对八大危险作业“旁站式”监管的管理规定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八大危险作业“旁站式”监管,明确职责,规范监管,保证现场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旁站式监管定义及相关规定“旁站式”监管是指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过程中,监管人员在作业场所实施的全过程现场监督管理。
1.安全管理人员旁站式监督的主要职责:(1)熟练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到位。
(2)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规程措施签订情况。
(3)重点关注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核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在施工作业地点安全范围内执行好旁站式监督管理,及时制止现场违章违纪行为。
(5)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撤离作业地点。
2.旁站监督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各危险作业地点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旁站安全站位位置,并做明显标识,便于现场执行。
4.相关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相关要求1.所有涉及八大危险作业的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对八大危险作业“旁站式”监管的管理规定》,施工单位明确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现场“旁站式”监管,相关业务科室派专人现场“旁站式”监管,不得随意脱岗,安全员根据责任区域做好现场监管。
凡是现场无相关管理人员监管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一律分析处理。
2.严格管控八大危险作业。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履职不到位的,处罚责任人200元/次,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100元,记严重“三违”一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八大危险作业2.危险作业相关具体要求附件1八大危险作业一、动火作业二、受限空间作业三、吊装作业四、盲板抽堵作业五、动土作业六、断路作业七、高处作业八、设备检维修作业附件2相关危险作业具体要求一、动火作业1.动火作业是指井上设备加工维修、井下设备检修或井上下设备安撤等工作需要,在矿井地面或井下现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工作等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副立井检修管理规定
一、副立井绞车设备简介
1、设备名称:多绳摩擦式提升机
2、制造厂家:洛阳九亿重工有限公司
3、副立井绞车型号JKMD-2.8×4(I),最大提升速度:6.84m/s,目前绞车运行速度2m/s。
4、滚筒直径2800mm。
5、电机型号Z500-3A,额定功率630kW,电压660V,转速490r/min。
6、行星减速器型号ZZDP-1000Ⅱ,速比10.5。
7、液压站型号TE141,油箱容积:500L,油泵排量:15L/min,额定输出油压7 MPa,液压站电机功率2kW,电机转速1400r/min,。
8、润滑站型号:TE001G,油箱容积:600L,工作压力:0.1-0.63 MPa,给油量:63L/min,电机型号:Y90S--4BS,电机功率:1.1KW*2,电机转速1400r/min,电机电压380V。
润滑油粘度等级为N22~N320的工业润滑油。
9、深度指示器型号:B139。
10、天轮型号:JKMD-2.8*4ZI,天轮直径2800mm。
11、首绳型号:30.0ZBB6V*37+FC-1670-SS(ZZ),镀锌三角股钢丝绳,直径30mm,钢丝绳数量4根,钢丝绳最大静张力330KN,最大静张力差100KN,尾绳型号:139*23-PD8*4*9-ZAA-1370,扁钢丝绳,钢丝绳数量2根。
12、恒减速控制柜型号:JY-ZTK-HJS。
13、操作台型号:JKMK/SZ-NT。
二、绞车信号
井底信号工负责信号的发送,井口信号工负责信号联络和绞车操作信号的发送。
信号工负责乘罐人员秩序和人数核定、重量的核定(核定人数≤32人次及重量≤7.9t牌版已在井上、下公示),同时负责井底、井口所辖区域内的卫生。
(1)、信号规定
1、信号工接班上岗后,必须对信号系统的开关、按钮、信号灯、电话及其他属于信号工操作的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空罐试运行一次,无异常后正常发信号开车。
2、信号规定:以罐笼为基准,一声停、两声提升、三声下放、四声慢上、五声慢下,信号不清不准开车。
3、绞车司机必须听清信号,未听清信号时,严禁开车。
(2)、操车程序:
1、提升人员:
①停车操车顺序:落摇台→开安全门
②开车操车顺序:关安全门→起摇台
2、提升物料:
①停车操车顺序:落摇台→开安全门→开前阻车器→开推车器
②开车操车顺序:关推车器→关前阻车器→关安全门→起摇
台
三、维护保养
1、轴承保养:
轴承润滑脂的填充量应当适量,一般填充满整个轴承和轴承座体空间的1/2-1/3为宜,每年全部更换新润滑脂一次,在使用中每季度补充润滑脂一次;每日检查一次润滑脂。
2、主轴装置
(1)、摩擦衬垫
绞车运行一周后,需将摩擦衬垫的紧固压块和螺栓都要重新检查一次,出现松动立即紧固;绳槽磨损深度不得超过70mm,否则立即更换衬垫。
(2)、制动盘和闸瓦
制动盘和闸瓦在使用中一定要保持清洁,不允许带有油污或其他杂质,否则会使摩擦力下降,在使用中每班应对制动盘和闸瓦进行清理。
3、天轮装置
(1)、天轮轴瓦一定要保持良好润滑条件,每日对轴瓦润滑点加2#或3#润滑脂,保证润滑。
(2)、天轮衬垫磨损达到一个钢丝绳直径的深度或衬垫磨损后剩余厚度为钢丝绳直径一半时必须更换天轮衬垫。
4、减速器
(1)、每日检查减速器运转声音及振动情况,如有异常冲击声
或强烈振动,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
(2)、减速器润滑油在运转2000h之后第一次换油,以后每年更换一次润滑油。
四、管理规定
1、维运队绞车司机及检修工必须持证上岗,了解副井绞车具体参数,在绞车故障时,能及时分辨故障设备,并进行处理。
2、规定每天的10:00——12:00为强制检修时间,每天必须对绞车系统进行检查,并将检修的实际情况填写在检修记录上。
(1)电控部分:高压柜、低压柜、调节柜、风机柜、快开、变压器、操作信号装置、数控柜
(2)液压部分:盘形闸、主轴、冷却风机、车房、井口、井底液压站
(3)机械部分:天轮、罐笼、罐道、安全门、井筒设施、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推车器、摇台、提升吊挂装置检查
3、加强绞车司机的日常管理,严禁班中打电话、严禁开车聊天、严禁开车手离手柄;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主司机上岗时,手时刻保持在手柄上,以便能第一时间作出操作,同时注意观察操作台深度指示以及钢丝绳情况;副司机坐在上位监控电脑前,对开车信号、开车方向等监护,在开车期间,注意监控的实时数据。
4、加强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力度,交班者必须将当
班情况及问题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交班者能处理的问题应由交班者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并作好记录;交接双方应按正常巡回检查项目共同进行一次实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入交接班记录中,并向领导汇报,立即组织人员处理,绞车严禁带病运行;交接双方应共同操作绞车一次,检查绞车运行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5、加强干部上岗制度的执行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在检查和查岗活动中,对司机反映的问题或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研究处理,或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6、岗位司机和专责维护工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搞好巡回检查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岗位司机和专责维护工巡回检查时,要做到三到、五勤、一集中。
三到:眼到、耳到、腿到。
五勤:勤检查、勤维护、勤联系、勤汇报、手勤(操作手柄、按钮勤关闭)。
一集中:集中思想精力;巡回检查要按规定的检查部位和内容进行,并将检查结果认真填写至记录本,发现异常要立即汇报并处理。
7、维运队队干要加强对提升绞车司机和维护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本职工作执行到位。
附维运队检修记录台账
腾晖煤业副立井检修管理规定
腾晖煤业机电科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