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夜班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合理布置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保障医院全天候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行和病患的安全及舒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护理人员排班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护理人员的岗位排班管理。
第二章护理人员排班基本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原则护理人员的排班应具有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全部护理人员的排班机会均等,避开偏袒或不公现象发生。
第四条高效连续性原则护理人员排班应保证服务连续性,确保医院各部门护理工作的高效进行,保障病患的连续护理需求。
第五条敏捷性原则护理人员的排班应敏捷变通,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工作时间,确保护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和个人生活需求。
第三章护理人员排班类型第六条早班、晚班和夜班医院护理人员排班包含早班、晚班和夜班三种类型,旨在满足医院全天候医疗服务的需求。
第七条节假日排班医院护理人员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依据病患需求进行排班布置,确保医疗服务不受影响。
第四章护理人员排班流程第八条排班计划订立1.护理部门负责依照实际需求和护理人员编制,订立排班计划。
2.排班计划应提前一周公布,确保护理人员充分了解本身的工作布置。
第九条排班调整与替班1.排班计划公布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排班,必需提前与相关护理人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2.如护理人员因病或其他不行抗力原因无法定时上班,需提前至少一天向护理部门负责人提出替班申请,并由护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派替班人员。
第十条异常情况处理1.如遇突发事故或紧急事件,护理部门负责人有权采取临时调整排班的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护理人员。
2.异常情况解除后,应恢复正常的排班计划,并向护理人员做出相应说明。
第十一条报备制度1.对于工作需要离开或无法正常上班的护理人员,应提前向护理部门负责人做出报备。
2.报备内容应明确具体离岗时间、离岗原因,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不报备离岗的护理人员将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护理人员夜班排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合理安排护理人员夜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科室护理人员夜班排班工作。
三、排班原则1. 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优先安排对患者护理需求较高的时段,确保患者安全。
2. 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确保夜班期间护理工作质量。
3. 充分考虑护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个人意愿等因素,合理安排夜班工作。
4.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护理人员休息时间。
四、排班方法1. 采用三人三班制,将24小时分为三个班次:早夜班(20:00-08:00)、中夜班(00:00-08:00)、大夜班(08:00-16:00)。
2. 每个班次安排2名护士,其中1名为主班护士,1名为副班护士。
3. 主班护士负责当班期间的患者护理、病区管理、交接班等工作;副班护士协助主班护士完成各项工作,并负责夜班期间的紧急处理。
4. 每周安排一次轮休,轮休时间根据科室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排班调整1. 如遇特殊情况,如患者病情变化、科室工作需要等,护士长可对排班进行调整。
2. 护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夜班时,应提前向护士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3. 护理人员私自调换班次,一经发现,将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夜班工作要求1. 夜班护士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患者安全。
2. 夜班护士应熟悉病区环境、患者病情,做好病情观察和护理工作。
3. 夜班护士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患者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夜班护士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确保夜班工作质量。
七、监督与考核1. 护士长负责对夜班排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排班制度的落实。
2. 科室每月对夜班护士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夜班护士,护士长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医院夜班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夜间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加强夜班值班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夜班值班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夜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职责,确保医院夜间医疗服务正常进行。
第二章值班职责第四条夜班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夜间患者的诊疗、护理、抢救等工作,确保患者安全;2. 监督检查病房、急诊室、手术室等区域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理;3. 及时处理夜间突发事件,如患者病情变化、设备故障等;4. 负责夜间药品、器械、物资的保管和供应;5. 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6. 积极参与夜间查房、会诊等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7.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第三章值班要求第五条夜班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1.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2. 熟悉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夜间工作;5.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夜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如因特殊原因需离岗,应提前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安排好替代人员。
第七条夜班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第四章值班纪律第八条夜班值班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吸烟、打牌等;2. 不得在值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3.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和医院机密;4. 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交接班第九条夜班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1. 交接班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7:00;2. 交接班内容:患者病情、治疗护理措施、设备运行状况、药品库存、突发事件处理等;3. 交接班方式:口头交接和书面记录相结合。
医院值夜班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值夜班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实行值夜班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值夜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医疗安全;(二)科学合理,提高工作效率;(三)严格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四)关爱职工,保障身心健康。
第二章值夜班人员职责第四条值夜班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二)熟悉医院规章制度和医疗流程;(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值夜班人员职责:(一)负责夜间的医疗、护理、药品、器械等工作;(二)负责处理突发疾病、紧急情况,确保患者安全;(三)负责夜间病区巡视,发现并报告异常情况;(四)负责夜间患者的健康教育、心理护理等工作;(五)负责与白天班次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六)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值夜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二)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三)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四)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五)尊重患者,关心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章值夜班工作流程第七条值夜班工作流程:(一)夜班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科室,做好交接工作;(二)巡视病区,检查患者病情,了解患者需求;(三)处理突发疾病、紧急情况,确保患者安全;(四)按时完成各项医疗、护理、药品、器械等工作;(五)与白天班次人员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六)填写夜班工作记录,及时反馈科室领导。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八条科室领导负责对值夜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实。
第九条监督管理内容包括:(一)检查值夜班人员到岗情况;(二)监督值夜班人员履行职责;(三)检查医疗、护理、药品、器械等工作完成情况;(四)定期召开值夜班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值夜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护士夜班值班制度

护士夜班值班制度护士夜班值班制度1一、值班人员由全院各病区护士长构成、轮流承当,每天由1名护士长值班,不分节假日,保证在岗时间。
(17:008:00)二、护士长听从护理部排班,查房认真、细致、实事求是,真实客观的反映各护理单元护理工作情形。
三、了解掌握我院各护理单元危重、抢救、急诊、新入院、手术后等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
四、考核当班护士对病区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的护理及病情掌握情况;五、是协调解决院内护理工作中的多而杂疑难问题、危重病人的.抢救、解决突发事件、护理人员应急调配、物质供应;六、是负责检查夜班护士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含个人仪容仪表、劳动纪律、病区环境卫生及护理文书动态记录;七、是检查病区备用抢救药品、仪器设备,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八、每日夜班统计患者总数、出入院数、危重、一级护理、手术人数。
夜间发生的特殊情况等。
九、把以上检查情况记录在夜班工作本上,每天8:30分到护理部交班。
十、护理部定期对值班记录情况汇总整理,对于工作中显现的共性问题在护士长例会上进行通报并讨论解决,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有改进。
护士夜班值班制度2(一)护士长夜查房和值班制度为加强护理质量掌控,乐观应对非上班时间医院应急事件,护理部实施护士长夜查房和护士长值班制度,有护理部统一布置护士长每日在院值班,按规定内容巡查、引导病区护理工作,解决临床科室疑难护理问题,加强对年轻护士工作的引导和督促,参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救援工作,不分节假日,由全院护士长轮流值班。
(二)护士长夜查房和值班职责1、值班护士长听从护理部布置,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
遇有特殊情况需调班时应报护理部备案,值班时间从早08:00第二天08:00,值班时间保持通讯通畅。
2、值班内容:常规检查各科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应当予以矫正;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反馈给病区护士长并上报护理部,记录时间、事由、当事人签名。
3、帮助病区处理应急任务和护理疑难问题,及时予以业务引导,必需时协调护理人力。
护士夜班准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夜班工作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夜班工作的护士。
第三条夜班工作是指护士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承担的护理工作。
第四条夜班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确保护士身心健康;(二)强化责任,落实护士夜班工作职责;(三)优化流程,提高夜班工作效率;(四)持续改进,确保患者安全。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护士夜班准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夜班工作;(五)经过夜班工作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护士,不得从事夜班工作:(一)处于哺乳期;(二)患有传染病或者慢性病,影响夜班工作;(三)精神状况不稳定,不能胜任夜班工作;(四)受到停职、留职查看、开除等处分;(五)其他不适合从事夜班工作的情形。
第七条夜班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夜班工作制度、职责和流程;(二)夜班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四)心理调适和压力管理;(五)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
第八条新入职护士、转科护士和进修护士必须参加夜班工作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九条夜班工作考核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夜班工作。
第十条考核不合格的护士,应重新参加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第四章工作安排与职责第十一条夜班工作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夜班工作质量;(二)优先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护士;(三)充分考虑护士意愿和身体状况;(四)定期轮换夜班工作。
第十二条夜班护士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夜班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二)负责患者夜间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安全;(三)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病情变化,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四)与白天班次护士做好交接班工作;(五)积极参与科室和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急诊护士夜班工作制度

急诊护士夜班工作制度一、夜班工作时间1. 急诊护士夜班分为两个班次,分别为晚班和凌晨班,晚班时间为18:00-00:00,凌晨班时间为00:00-08:00。
2. 护士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护士夜班班次,确保24小时急诊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夜班护士配备1. 根据急诊病人数量和病情,确保夜班护士数量,保证急诊科病人的护理质量。
2. 夜班护士应具备三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责任心。
3. 护士长应对夜班护士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
三、夜班工作内容1. 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遵守医嘱,确保病人安全。
2. 全面了解急诊科病人的病情,密切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参与抢救。
3. 负责急诊科病人的输液、给药、标本采集、器械消毒等工作。
4. 保持急诊科病区整洁、安静,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5. 做好急诊科病人的健康教育,解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
6. 参与急诊科病人的评估、护理计划制定和实施,配合医生完成诊疗工作。
7. 及时记录护理文书,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四、夜班工作流程1. 晚班护士接班前,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白班护士进行交接,了解病人病情及注意事项。
2. 凌晨班护士接班前,同样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晚班护士进行交接。
3. 接班后,护士应立即对急诊科病人进行巡视,了解病情,评估病人需求。
4. 根据病人病情,合理安排输液、给药、标本采集等工作,确保病人治疗及时性。
5. 密切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医生,并参与抢救。
6. 夜班期间,护士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联系医生和护士长。
7. 夜班结束前,与接班护士进行详细交接,确保病人病情、治疗和护理工作的连续性。
五、夜班奖励与惩罚1. 对表现优秀的夜班护士,护士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违反夜班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护士,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夜班工作保障1. 医院应为夜班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安全。
劳动法护士夜班规定

劳动法护士夜班规定护士夜班规定是指在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中,护士从晚上8点到次日早上8点期间上班工作的相关规定。
夜班护士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护士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份针对护士夜班工作的规定:一、工作时间及休息1. 夜班护士每个工作班次为8个小时,工作时间为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4点。
班次结束后,应立即交接班,将工作情况和病情交代清楚给接班护士。
2. 每个工作小时内,护士有权利享受15分钟的休息时间。
休息期间,护士可以进行合理的休息活动,但不得离开工作区域。
二、加班与补贴1. 夜班护士在工作时间延长或需要连续工作情况下,应当按照劳动法规定计算加班时长,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2. 如因为需要连续工作而无法休息,夜班护士应当安排补休时间,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健康和安全保障1. 院方应当对夜班护士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避免连续提供夜班服务,确保护士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状态良好。
2. 护士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和帽子,在工作期间遵守相关卫生保健要求和操作规范,保障自己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3. 夜班护士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和离开工作区域,确保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患者需求。
四、休假制度1. 夜班护士享有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休假权益,应当根据个人需要与医院协商安排休假时间,并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2. 如无特殊情况,夜班护士在连续夜班后有权利要求进行连续休息,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和恢复健康体能。
五、福利待遇1. 医院应提供夜班护士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如夜班餐厅、宿舍等,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2. 医院应向夜班护士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和加班津贴,以鼓励其积极工作和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是关于护士夜班规定的一些建议,为保障护士的权益和患者的安全,医院应制定更为详细和具体的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夜班护士能够在安全、健康和有序的环境下工作。
同时,护士本人也应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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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夜班管理规定
为适应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模式转变,规范护士夜班管理,确保护士夜班安排的公平、公正、合理、高效、安全,护理部将护理人员夜班管理规定修订如下:
一、临床科室实行双人夜班制,各科室根据护理工作量、危重患者数、手术人数及护士意愿来选择适合本病区的排班模式。
二、护士长根据护士的资历、工作能力分层次搭配,保证各班次(白班和夜班)护理人力资源均衡配备。
三、临床护士如遇以下情形之一,可不参与倒夜班。
1、孕 28 周以上;
2、小孩满一周岁之前;
四、年龄<45 周岁的病区护士长每季度完成中夜班一套。
五、护理人员完成的中夜班情况应如实记录在排班表上,年终汇总统计后上报护理部审核备案。
六、护理人员完成中夜班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及晋升的重要和必要条件之一。
七、临床护士夜班费每班为 50—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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