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本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五篇)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登记表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
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虽有一部分原因来自医务人员个人的疏忽或技术缺陷,但更多的原因的来自长期潜在于整个业务管理中的疏漏。
增进患者安全,关键是能够捕获关于医疗不良事件和高危隐患的综合信息,通过深入剖析,将其中的教训深刻汲取,为预防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
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缺陷的发生及处理情况形成深入的认识,便于分析发生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措施。
为牢固树立患者安全意识,强化安全保证措施,有效防范医疗缺陷,切实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实质性支持。
根据“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成立____:成立医疗不良事件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报告项目:手术病人及部位错误、病人识别错误、用药错误、输血意外、重大并发症、医院感染。
三、报告方式: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或入院时间、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发生的时间经过,已采取的医疗措施及效果;当事医务人员的姓名、专业、科室、职务或职称。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形式:科室或个人以书面方式为主,应以____,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
四、报告处理: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将立即____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五、督查考核:医务科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主动报告不予处罚,对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鼓励全中心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中心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北京松堂关心医院护理部护理平安〔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护理平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提高护理平安〔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指导病区妥善处臵护理平安〔不良〕事件,推动持续护理质量改良,切实保障护理平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疗质量平安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护理平安〔不良〕事件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方案内、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
第三条护理平安〔不良〕事件包括给药错误、识别患者错误、院内压疮、跌倒、坠床、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烫伤/烧伤、运输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咽入异物、意外伤害、咬破体温计、火灾、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等。
第四条根据护理平安〔不良〕事件对患者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分为七级。
0级:接近失误,即错误虽发生了,但在到达病人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
1级:错误已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未造成不良伤害。
2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展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3级:中度伤害,局部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观察及特殊处理。
4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5级:永久性伤害。
6级:死亡。
第二章报告处理程序第一条护理平安〔不良〕事件实行电子邮箱、短信、、纸质表格等多种途径上报。
护理部面向全院公开护理平安〔不良〕事件上报的方式和方法。
病区护士长为护理平安〔不良〕事件上报的主要责任人,同时鼓励其他人员通过上述途径署名或匿名直报。
第二条上报原那么1.逢疑必报:只要护理人员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时,就必须上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造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历,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第三条上报和核对时限及程序0-1级护理平安〔不良〕事件:病区护士长须在3个工作日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上报至护理平安〔不良〕事件管理组,经管理组护士长核实后,每月25日之前上报护理部。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6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潜在不良事件。
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
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
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
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
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____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医院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死亡或医疗资源浪费的事件,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设备故障、医疗环境问题等。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或虚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其报告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 非处罚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或单位,不进行责任追究。
五、报告程序1.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4.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当在48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5. 医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在72小时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报告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患者的基本情况。
2. 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及初步判断。
3. 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4. 事件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
七、管理措施1. 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数据库,对报告的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2.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指护理活动中发生的本可避免的、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涉及医疗护理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有潜在危险的事件。
(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级标准:
0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
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
Ⅵ级:死亡。
(三)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0—Ⅱ级):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24小时内电话上报科护理部,4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
(2)严重不良事件(Ⅲ—Ⅵ级):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应立即口头报告科主任、护理部,24小时之内上报书面材料。
将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详细汇报,不得延误或隐瞒。
(3)报告途径:口头和书面报告三种。
(四)发生不良事件后,科室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事件发生一周内组织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并将讨论分析情况、处理意见及时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五)发生不良事件的有关记录、标本、检验报告及相关药品、器械、血液等均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六)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应按规定主动报告,凡主动报告均免于处罚,报告隐患按医院
规定予以奖励;凡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七)护理部对不良事件定期组织讨论分析,提出改进和防范措施。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4篇)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公司名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不良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制定本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不良事件是指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象或者其他方面造成重大影响的任何不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投诉、纠纷等。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准确、及时地进行不良事件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解决。
第二章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第五条员工在发现或接到有关不良事件的线索后,应尽快向其直接上级报告。
第六条作为上级的员工收到下属的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转交给相应的部门负责人或者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相应的部门负责人或者风险管理部门在接到不良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章不良事件的处理程序第八条调查部门应当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处理方案。
第九条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事件的事实和原因分析;2. 相关责任人及其责任的认定;3. 纠正措施和整改要求;4. 相关的协调和处理流程。
第十条相应的部门负责人或者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方案呈报给公司高层核准并执行。
第十一条处理方案执行完毕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者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对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及时向公司高层报告。
第四章保密和保护措施第十二条对于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第十三条对于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必要的奖励和保护,并保障其个人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是【公司名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范本,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2)一、填空题。
每题____分,共____分。
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5篇)

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安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减少护理不良事件,特制定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是指特殊的、意外发生的事件;与常规不相一致的护理和治疗。
二、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由当事人或发现者及时登记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
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____讨论和总结。
三、发生不良事件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四、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五、不良事件报告:(一)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护理部(特殊情况可在____小时内报告);重大事故要立即电话报告护理部及科主任,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长报告。
(二)范围:凡是不符合常规护理和治疗,预期结果以外所发生的非正常事件均应上报。
如:给药差错、压疮(院内)、跌倒、管道滑脱、输血、约束具使用问题、转运过程问题及其他的意外事件。
(三)不良事件报告人员须认真填写《吕梁市人民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应详实说明如下内容:1、不良事件涉及患者身份资料;2、不良事件发生时段;3、报告事件类型(给药差错、跌倒、压疮、管路滑脱、意外事件及其它);4、患者目前状态;5、原因分析;6、整改措施。
六、不良事件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____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七、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护理部每季____护理质量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讨论,分析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跟踪检查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科室年终考评内容。
八、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九、免罚及奖励1、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安全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不良事件登记本

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科室:___________年度:___________要求1、科室凡有不良事件都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并做好登记。
2、涉及纠纷及投诉的,按照《南昌市第一医院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方案》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目录1、《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工作方案》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3、心一科不良事件处置制度4、心一科不良事件报告登记表5、不良事件处置分析总结6、附:各种不良事件上报表格(样表)一、医院成立医疗纠纷调解领导小组组长为院长,组员包括分管副院长、医务科科长等。
下设医患关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金飞担任,电话XXXXXXXXX二、医疗纠纷防范医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等职责。
各委员会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每季召开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会议,组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检查,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改进,发现好的经验及时推广,为各项医疗工作提供可靠信息,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重点科室管理。
加强急诊科、产科、儿科、骨科、普外科、心血管科、ICU等医疗风险高的重点科室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二)做好医疗风险防范。
贯彻落实《南昌市住院病人风险评估制度》,对住院病人实施风险评估。
临床各科发现急危重症病人,科主任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及时上报医务科。
涉及多科室协作抢救急危重病人和疑难、危急病人会诊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指挥,组织扩大会诊。
符合ICU收治指征的危重病人应及时转入ICU治疗,临床各科不得截留。
(三)强化医疗缺陷管理。
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制度,临床各科对可能存在医疗缺陷的病案要及时上报医务科,医务科应组织讨论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效果评估。
(四)完善医疗技术管理。
建立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分级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手术分级制度,对手术医师进行考核,按医师的职称、手术水平和考核情况授予相应手术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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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登
记本
年度2017
科室儿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无责上报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
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中山一院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登记制度》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五、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2、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二)??护理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护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所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汇总,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汇总表》后上交质量控制科。
2、对全院上报的护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三)??质量控制科: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2、对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每个季度将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院长书记会)讨论。
4、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1、每季度讨论质量控制科提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
2、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报告。
(二)??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1、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时,应按我院《中山一院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
2、当事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
(三)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
七、奖惩
(一)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
(二)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
评定标准:
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着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
2、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四)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质量控制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
(五)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事故和差错处罚规定(修订)的通知》(附一办[2004]33号)执行。
(六)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及时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
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备案,每季度进行总结,依据评定标准,提出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上报院长办公会决议。
五、奖惩制度
1、主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并积极整改的科室与个人,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如上报的事件对科室或医院从管理体系、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上的流程再造有显着帮助,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者,每次给予适当奖励。
2、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Ⅲ-Ⅳ级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主管部门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视
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处罚。
3、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个人或科室取消评优资格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普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登
记本
发生日期患者
姓名性
别
年
龄
科
室
住院
号
事件主要经过事件发生
场所
事件类别
(一般/重大)
普安县人民医院(2017)年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登
记本
发生日期患者
姓名性
别
年
龄
科
室
住院
号
事件主要经过事件发生
场所
事件类别
(一般/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