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全面维权3·15——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_十大系列活动

全面维权3·15——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十大系列活动撰文/张瑞进开好一次电商集体约谈会3月10日,召开了“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电商企业约谈会。
38家电商企业负责人和三区两县一市监管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企业代表作了“依法诚信经营”表态发言,宣读了“诚信网络、信用电商”倡议书。
集体约谈丰富了监管手段,回应了消费者的期盼。
办好一台主题鲜明的3·15晚会3月14日晚,与银川电视台共同举办了一台“共筑诚信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晚会。
围绕百姓关切、消费维权热点设置了7个话题,3个发布环节,执法人员登台一一对应解答。
晚会内容丰富,信息量大,指导科学消费理念,受到群众好评。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左弘督查3·15消费宣传情况与银川电视台共同举办3·15晚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银川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3·15系列维权宣传服务周活动。
十个大项活动谋划早、受众广、内容丰富、整合传播力度大,有声有色有效果。
568个开放点接收了1600个批次的水果、蔬菜、面食、虾等食品,12个批次食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全部要求停止销售,下架退市。
整合了十个端口的12315热线,受理群众各类诉求1425件,其中3月15日当天受理511件。
热点主要集中在商品房开发商虚假宣传、汽车销售商“三包”规定执行不到位等。
3月13日,在金凤区宁安大街端掉一个加工食醋、料酒的黑窝点,涉嫌假冒“三利”食用醋和“龙海”牌料酒。
目前已经开展了28个场次“百场保健食品健康知识讲座”,20余名干部,10余名各类专业人士、企业主积极参与进来,通过媒体整合传播,扩大了受众覆盖面,得到社会舆论的点赞,保健品会议营销行为明显减少。
(图片由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提供)抓好一系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咨询宣传活动在三区设置了30个维权宣传咨询点,将“消费大讲堂”“农资保春耕”“法律法规咨询”等消费维权宣传、咨询工作打包融入到各个宣传点,活动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2万份,受理消费投诉和咨询3400件。
315维权活动新闻稿

315维权活动新闻稿院团委举办“三·一五”消费者权益知识灯谜活动为了纪念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为了更加深入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知识,3月15日当天,由院团委主办,院学生会权益部承办的“三·一五”消费者权益知识灯谜活动在一食堂门口举行。
举办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不仅考察了同学们对消费维权的关注度,还帮助同学们解决有关消费方面的疑难问题,使同学们在新学期迎接更加繁忙的学习生活的同时,也能留心关注身边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
在如今舆-论压力大,信息媒体更加便捷兴旺的今天,不断被爆出有关消费方面的新闻和实事。
食品平安问题更是被推向了风口浪尖,最新的人造鱼翅、肯德基速成鸡问题,都让我们了解了日常的消费行为不能防止。
消费维权意识薄弱,在面临侵权受害行为时不知所措。
开展此次活动,为让同学们步入社会面对更加频繁的消费生活和不平安的消费环境时,大家能良好灵活的运用法律知识,做个有丰富维权知识的大学生。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充分活泼了校园气氛,还使同学们了解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加深了同学们对权益知识的了解,最重要的是让同学们懂得了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何实行自身权益。
3.15维权新闻稿xx-03-16 16:2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由兰州市安宁工商分局主办,兰交大电信学院团委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承办,主题为“我的维权卫士在身边”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安宁培黎广场顺利举行。
活动期间,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以及由电信青协理事郭锐为代表的20余位志愿者向广阔群众分发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手册并向广阔群众现场讲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活动现场,反响热烈。
在志愿者发放宣传手册的过程中,有很多市民对活动以及3.15相关内容表现出了关心,有些市民还主动索要传单,并去活动地点进行咨询。
志愿者们向广阔人民群众解答新消法相关知识,市民们就如何更好以及有效的维护自身权益与我们的志愿者们做了许多的互动。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携手共建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构建诚信消费新时代二、活动宗旨: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和维权能力,共同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诚信消费行为。
三、活动时间:2024年3月15日全天四、活动地点:全国各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行业协会、商场超市及在线平台五、活动内容:1. 主会场活动1.1 活动开幕仪式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启动,由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邀请相关领导以及知名公益人士出席,共同为活动揭幕。
1.2 专家研讨会邀请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效能和改进方向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1.3 行业评选颁奖仪式在活动中,评选出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组织,并进行公开表彰,激励各方共同努力,树立行业典范。
2. 分会场活动2.1 消费者服务中心咨询活动各地消费者服务中心设立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和能力。
2.2 消费者权益知识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各个领域的消费者权益知识培训,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知识的学习,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3 消费者权益宣传展览搭建展台,向消费者展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现状,展示行业领先企业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透明等方面的优势和创新实践。
2.4 消费者权益演讲比赛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消费者权益主题演讲比赛,培养未成年人的消费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2.5 消费者权益义诊活动邀请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员为消费者开展义诊,回答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医疗等领域的权威答疑。
2.6 企业责任公示活动鼓励企业主动公示自身的质量承诺、服务承诺、价格承诺等信息,增加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度。
六、活动推广1. 媒体宣传通过各大主流媒体、社交媒体等宣传平台,发布活动预告、新闻报道和专题节目等,提升消费者对活动的了解和关注度。
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技能大比武题库

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技能大比武题库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技能大比武题库第一题:消费者权益保护常识1. 什么是消费者权益?- 简要介绍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 列举几个常见的消费者权益。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有哪些?- 列举几个重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 说明其主要目的和内容。
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及意义。
- 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 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第二题:市场监管基础知识1. 市场监管的定义和职责。
- 简要介绍市场监管的概念和职责。
- 解释市场监管的目标和意义。
2. 常见的市场监管手段和方法。
- 列举并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市场监管手段和方法。
- 分析其适用情况和效果。
3. 市场监管的挑战和问题。
- 分析当前市场监管面临的主要挑战和问题。
- 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建议。
第三题:12315投诉管理与处理1. 12315投诉管理平台的概念和功能。
- 简要介绍12315投诉管理平台的概念和作用。
- 分析其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性和优势。
2. 12315投诉处理的基本流程。
- 详细说明12315投诉处理的基本流程。
- 解释每个环节的作用和职责。
3. 常见的投诉案例和处理方法。
- 以实际案例为例,解释常见的投诉类型和处理方法。
- 分析其中的挑战和难点,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题:市场监管技能应用与案例分析1. 市场监管中的"诚信"建设。
- 解释市场监管中的"诚信"建设概念。
- 分析市场监管中的"诚信"建设的优势和挑战。
2. 模拟案例分析与解决。
- 提供一个市场监管实际案例。
- 要求参赛选手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市场监管政策法规应用。
- 提供一个市场监管政策法规题目。
- 要求参赛选手根据政策法规进行分析和回答问题。
以上只是一部分的题目,参赛选手还需要在现场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进行现场答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日期】2021.11.03•【文号】国市监广发〔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国资委、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清理整治(一)目标要求。
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要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要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二)组织传播平台自查。
立即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
要求相关传播平台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
进一步完善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

答案:D
17.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遇到经营者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哪些责任?
A. 修理
B. 更换
C. 退货
D. 所有以上责任
答案:D
18.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遇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哪些责任?
A. 立即停止服务
A. 赔偿损失
B. 恢复原状
C. 支付违约金
D. 所有以上责任
答案:D
21.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遇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A. 消费者协会
B. 工商管理部门
C. 质量监督部门
D. 所有以上部门
答案:D
22.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遇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哪些责任?
答案:C
7.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发现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可以要求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A. 不超过500元
B. 不超过1000元
C. 不超过2000元
D. 不超过5000元
答案:D
8.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遇到侵权行为,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A. 1个月内
B. 3个月内
5.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遇到价格欺诈,可以要求多少倍的赔偿?
A. 1倍
B. 2倍
C. 3倍
D. 5倍
答案:C
6.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因为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损失,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包括以下哪项?
A. 退还货款
B. 支付违约金
C. 赔偿精神损失
D. 赔偿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消费者权益日通讯稿八篇

消费者权益日通讯稿八篇【篇一】为进一步落实民航局《关于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监管局组织召开**辖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布置会,首航**分公司、南航**分公司、**机场公司、汉莎航食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局在会上宣贯了民航局关于此次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并就开展活动需各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
作为本次活动承办单位的**机场公司介绍了活动的筹备情况。
最后,**局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服务质量工作,确保2019年“民航服务质量重点攻坚”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打造“**民航”服务品牌;二是要做好活动相关的应急预案,以应对活动当天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及候机楼运行有序。
三是监管局将加大“两会”期间、“3.15 消费者权益日”以及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对事件责任主体进行严肃问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旅客对民航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篇二】一年一度“3·15”,今又“3·15”。
3月1日至3月31日,**市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3·15”活动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着力履行职责,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为把我市打造成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南向门户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广泛开展“3·15”年主题现场宣传活动。
3月14日,**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在德城商贸中心启动的“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在“3·15”期间,围绕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现场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
3.15消费者维权日宣传资料

岚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3.15宣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自“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营销部紧紧抓住“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机不断深化法制进程。
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强化市场监管净化消费环境重点开展卷烟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违法行为。
自3月10日至17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我局工作人员在副局长张建军带领下积极行动有针对性地深入到辖区的重点区域重点街道、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偏远山区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具体内容如下向经营户及广大消费者宣传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烟草专卖法》修改前后的变化向社会各届做广泛宣传还要向经营户及广大消费者宣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向广大消费者介绍烟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力与义务提高警惕意识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假烟所带来的重大社会危害市场监管员向各经营户宣传合法经营的流程规范以及违法经营重惩重罚的原则提高他们合法经营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局工作人员在主要街道、广场、人群聚集地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进行现场宣传并当场解答过往群众200人次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品10000份吸收了众多群众的参与声势浩大、内容广泛普明农村服务大厅摆放宣传台通过发放法制纪念品、发放新的修定烟草法宣传手册、进行问卷调查等手段进行宣传活动起到了很好的基层模范作用专卖管理人员走访重点监控户加大对禁止公开摆卖假、私、非卷烟的宣传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公开摆卖违法卷烟加大处罚力度的政策促使其提高守法意识。
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通过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展出图板、悬挂条幅标语、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广大卷烟消费者和经营和学习烟草法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树立了岚县烟草负责任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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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19.07.09
•【文号】
•【施行日期】2019.07.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传播消费维权理念、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升级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履约意识,强化市场监管部门为民服务宗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面向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的作品报送,抓住活动契机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宣传力度,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或者与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广告影视公司、广播电视台、高等院校等联合创作新作品,也可以报送现有的作品。
市场监管总局联系人:李希盛,联系电话:************。
中国广告协会联系人:储方圆,联系电话:************。
附件:活动方案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附件
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承办单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
执行承办:中国广告协会
三、活动目的
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消费者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五线合一”工作,打造12315品牌;培育经营者提升商品服务品质的意识,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披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行为和新问题,开展消费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倡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的理念与习惯;展现各地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和良好形象,激发市场监管干部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推进社会共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四、创作方向
1. 五线合一守护您身边
2. 投诉举报就打“12315”
3. 品质消费信用护航
4. “12315” 天天315
5. 您身边的消费陷阱
6. 您手中的维权利器
7. 消费投诉公示擦亮您的双眼
8. 放心消费创建共享美好生活
五、活动赛程
(一)作品征集
时间:2019年6月31日—2019年8月15日。
(二)作品评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中旬。
终审时间:2019年8月下旬。
评审形式:初审线上评审、终审线下现场集中评审。
(三)颁奖仪式
颁奖时间:2019年10月下旬“中国国际广告节”
颁奖地点:江西南昌
传播效果:1.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省级、市级电视台新闻报道(如:广东卫视、江西卫视、南昌市电视台等)。
2. 腾讯、网易等知名互联网平台全程网络直播。
六、参赛对象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单位及个人);高等院校学生及社团;企业(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媒体公司、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等);广播电视台;热心公益的社会组织及个人。
参与本次大赛评选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七、参赛作品分类
A 影视类:适合各类视频终端播放的短片、动漫等。
B 平面类:适合报纸、宣传栏、宣传画、电子屏等静态展示的作品。
C 广播类:适合广播电台等音频终端播报的作品。
D 移动交互类:主要指APP、H5等在移动客户端或互联网传播的作品。
八、报送作品要求与程序
(一)作品格式要求
影视类(A)影视类作品格式为MP4,h.264编码,时长不超过120秒(微电影项时长限2-20分钟);两条影片以上视为系列(含两条),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上传,系统将自动按上传顺序默认排序;同一个作品,可报送不同类项;请务必提供媒体发布证明,参考模板详见报送系统。
平面类(B)平面类作品格式为JPG,PNG等,不得低于300像素,CMYK色彩模式,5MB以下;两幅以上视为系列(含两幅),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上传,系统将自动按上传顺序默认排序;同一个作品,可报送不同类项;请务必提供媒体发布证明,参考模板详见报送系统
广播类(C)广播类作品格式为MP3,时长不限;两条音频以上视为系列(含两条),系列作品请按逻辑顺序上传,系统将自动按上传顺序默认排序;请务必提供媒体发布证明,参考模板详见报送系统。
移动交互类(D)通过视频或者ppt的方式呈现具体的移动交互案例,最好体现出通过互动后所获得的效果,视频文件格式为mp4,h.264编码,大小控制在500M以内,ppt文件务必保存为pdf或者视频文件,系列文件按顺序上传。
可上传作品文件,作品体验链接或者二维码(请保证在评审及展示期间有效)
(二)报送流程与提交说明
登陆中国国际广告节官网(/)点击大赛引导标识进入大赛主页面,了解大赛信息,下载活动征稿启事,点击“报名入口”按钮报送作品。
(提交作品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性的报名编号。
)
(三)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1. 参赛作品须符合三方面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创意独特、语言文字规范、艺术表达得当、文化品位良好;二是制作精良、表现力强、易于传播;三是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侵犯民族宗教信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 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单位负责承担,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 每件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
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4. 凡经组委会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行为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 不得在报送的广告作品中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相关信息。
6. 活动不收参赛费,曾刊播或获奖作品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每位参赛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但是曾经在首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获奖的作品不再接受报送。
(四)注意事项
1. 超大作品需通过ftp客户端上传,参赛者需激活ftp权限。
2. 提交作品前需认真核对,作品确认提交后不可修改。
3. 收到作品恕不送回。
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广告协会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展览、编辑、出版、发行并供各地下载使用,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九、奖项设置
A 影视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B 平面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C 广播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D 移动交互类: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3000元,铜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广告协会储方圆(************)
活动网站:中国广告协会官网、中国国际广告节官网
官方微信:中国广告协会官微、中国国际广告节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