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法律事务方面的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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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标题: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摘要:本文从我国法律事务专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等方面进行了综述,分析了当前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一、引言法律事务专科教育是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提高我国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现状,为进一步改进法律事务专科教育提供借鉴。

二、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包括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学生具备独立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能力,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三、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课程设置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法律基础课程、法律实务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

其中,法律基础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实务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实践教学环节主要通过实习、模拟法庭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存在的问题1. 教学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的教学体系还有待完善,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2. 实践环节不够充分:与理论课程相比,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薄弱,无法真正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师资力量不足:我国法律事务专科的师资力量相对不足,缺乏具有实践经验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

五、改进措施1. 完善教学体系:通过深化课程设置,加强实践环节的设计,完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法律事务专科的培养效果。

2.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习时间,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律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实践经验和教学水平,提供更好的师资支持。

六、结论我国法律事务专科教育在培养法律从业人员、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加强法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完善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法律事务专科教育水平,为我国法律事务人才的培养做出更大贡献。

法律事务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毕业论文引言在当今社会,法律事务在各个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在政府机构、企业组织还是个人生活中,法律事务都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事务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篇论文将就法律事务的现状和未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展望。

第一部分:法律事务的定义与发展在本部分中,我们将对法律事务的定义进行阐述,并回顾其发展历程。

1.1 法律事务的定义法律事务是指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技巧,处理和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起草、法律文件处理、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工作。

1.2 法律事务的发展法律事务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

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复杂化,法律事务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法律事务不再仅限于个人律师的工作,更成为了一种专业化的行业。

第二部分:法律事务在政府机构中的应用在本部分中,我们将探讨政府机构中法律事务的应用情况,并分析其重要性和挑战。

2.1 法律事务在行政机构中的应用政府机构作为对社会负有责任的组织,法律事务在其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法律事务,行政机构能够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2 法律事务在立法机构中的应用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规定。

法律事务在立法机构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法律草案的起草、审议和通过过程中。

良好的法律事务能够确保法律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2.3 法律事务在司法机构中的应用司法机构是法律事务的主要执法机构。

通过法律事务,司法机构能够进行案件的审理、裁决和执行。

合理的法律事务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第三部分:法律事务在企业组织中的应用企业组织是法律事务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

在本部分中,我们将讨论法律事务在企业组织中的应用,并分析其意义和挑战。

3.1 法律事务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合同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工具。

通过法律事务,企业能够起草合法合规的合同,并解决合同纠纷。

3.2 法律事务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应用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重要的资产之一。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事务服务已经成为了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律事务服务领域中,专业的法律服务已经成为了企业和个人必不可少的需求之一。

因此,法律事务专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关注。

本论文主要探讨法律事务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首先,从法律事务专业的定义、性质和职责出发,分析了法律事务专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现状。

其次,以我国法律市场概况为出发点,探讨了法律市场对法律事务专业的需求并分析了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和趋势。

最后,就法律事务专业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做出了展望。

一、法律事务专业的定义与职责法律事务专业是指在职业道德、法规知识、法律服务以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有着特长,具有较高法律服务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变化,法律事务专业已经从单纯的法律代理服务扩展到了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领域。

法律事务专业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处理法律事务相关的各种文件和案件; 二、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为客户取得所需的权益;三、开展法律调查,对法律事务进行研究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四、负责合同起草、审查和管理;五、协助处理涉及法律问题的商业谈判和解决方案;六,协助企业制定法律风险防范方案、合规调查和合规培训等。

二、我国法律市场的现状和趋势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是近年来呈现出“市场需求旺盛,但缺乏规范”的局面,一方面法律问题多、知识需求量大,法律咨询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存在标准不规范,专业分工模糊,市场结构不健全等问题。

随着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

未来,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将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在新形势下,法律事务专业人士需不断升级技能和适应市场变化,秉承专业素养、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做好法律风险防控,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竞争力。

三、法律事务专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势头良好,为法律事务专业人士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法律事务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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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毕业论文范文在当今社会,法律事务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法律事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作为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深入研究法律事务的相关问题,撰写一篇毕业论文,对于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拓宽就业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毕业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

在选择论文题目时,应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找到一个既有研究价值又符合自己专业背景的课题。

例如,可以选择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如互联网法律事务、环境保护法律事务等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在论文中能够提出新的见解和观点。

其次,毕业论文的撰写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撰写论文时,应当充分利用图书馆、互联网等资源,查阅大量的相关文献资料,对相关理论进行深入研究。

同时,也要结合自己的实习经历和实践案例,进行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以丰富论文的内容和提高论文的可信度。

再者,毕业论文的结构应当合理清晰,内容丰富全面。

论文应当包括摘要、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分析、结论等部分。

其中,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成果;引言部分应当对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和目的进行阐述;文献综述部分应当对相关理论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总结;研究方法部分应当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进行说明;研究结果部分应当对研究所得的结论和成果进行陈述;讨论与分析部分应当对研究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结论部分应当对论文的主要观点和结论进行总结和概括。

最后,毕业论文的撰写需要注意语言的规范和逻辑的严谨。

在撰写论文时,应当遵循学术规范,注意语言的精炼和准确,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等问题;同时,也要注意论文的逻辑结构,确保论文的内容连贯严谨,观点清晰明了。

综上所述,毕业论文的撰写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选择合适的研究课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合理清晰地组织论文结构,注意语言的规范和逻辑的严谨。

相信只要我们认真对待,一定能够撰写出一篇优秀的法律事务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摘要:本论文以法律事务专科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了法律事务专科生的就业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通过对法律事务专科学生就业意识、就业渠道、就业难题等方面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在就业方面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岗位匹配不良、信息不对称、就业压力大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法律事务专科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与合作,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在政策、教育和行业等多个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以提高法律事务专科生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关键词:法律事务专科、就业现状、问题、解决措施一、引言法律事务专科是培养法律行业从业人员的一种专业教育,其目的是为了满足法律行业对于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门人才的需求。

但是,近年来发现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并不容乐观,许多毕业生面临就业困境。

二、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现状1. 就业意识淡薄:部分法律事务专科学生缺乏对就业的足够重视,对就业形势和就业方向的认识不够清晰。

2. 就业渠道狭窄:由于法律事务专科学生的就业方式偏单一,就业渠道相对较窄,主要以法律服务机构为主。

3. 岗位匹配不良:由于市场需求相对较少,法律事务专科生往往不能在他们专业的领域找到合适的工作。

三、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就业问题1. 信息不对称:法律事务专科生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通,对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了解不全面,从而影响了他们的职业选择和就业能力。

2. 就业压力大:由于法律事务行业竞争激烈,招聘要求高,法律事务专科生常常面临就业压力大、竞争力低的问题。

四、解决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措施1. 加强对法律事务专科职业教育的投入。

2. 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与合作。

3. 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

4. 在政策、教育和行业等多个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结论本论文通过对法律事务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现状和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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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论文范文大专法律事务专业的论文范文: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大战”一、引言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讲述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大战,这场大战的主角是我们学校的两位同学——小张和小李。

他们因为一起租房子发生了纠纷,最后闹到了法庭。

这场大战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也让我们明白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下面,我将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描绘这场法律大战的经过。

二、背景小张和小李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大一时就认识了。

由于两人性格相投,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大学毕业后,他们都留在了城市里工作。

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决定合租一套房子。

房子的位置很好,离公司都很近,所以他们很快就签订了租房合同。

三、纠纷起因好景不长。

不久后,小张发现房子里的电线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他多次提醒小李修理,但小李却认为这只是小事,不值得大惊小怪。

直到有一天,小张在房间里不小心触电,幸好及时脱险。

这次事件让小张非常后怕,他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律大战1. 小张向法院提起诉讼小张带着律师来到了法院,向法官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律师详细地阐述了事实经过,并指出小李作为房东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

最终,法官支持了小张的诉讼请求,判决小李承担赔偿责任。

2. 小李上诉面对判决结果,小李非常不服气。

他认为自己并没有错,是小张自己不小心触电的。

于是,他请了一位律师为自己辩护,并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3. 二审审理上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律师围绕事实和法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认为小李作为房东确实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的安全,但小张在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与小李沟通解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法院改判小李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五、结论这场法律大战虽然没有硝烟弥漫,但却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通过这场战斗,我们明白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

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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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科毕业论文大专法律专科毕业论文参考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下文是WTT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专法律专科毕业论文参考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大专法律专科毕业论文参考篇1浅议实质推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摘要传统的形式推理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受到许多法学家的推崇,在法律适用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然而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漏洞、社会生活的复杂多变,很多案中,既定的法规与推理模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实质推理便在这样的情形下应运而生的,而且发挥出其强大的功能。

本文对实质推理的理论进行了详细介绍,涉及实质推理的概念、特征、优点等各个方面,同时结合实质推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的现状,为实质推理的进一步推行和发挥作用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实质推理司法实践自由裁量司法公正一、实质推理概述(一)实质推理的概念实质性推理是指通过对法律及案事实的综合分析与评价,以一定的价值为指引进行的适用法律的推理过程,是基于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社会效用或社会利益、社会公平正义观念等实质内容对法律展开的推论。

实质推理是在形式推理无法找到可以适用的规范时,依据价值判断寻找大前提的过程,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推理,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类疑难案也能提供更好的指导。

(二) 实质推理运用的情形(1)法律有规定,但规定过于模糊和原则性,以至于对于同一规定的引用可以提出两种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需要法官根据对法律的理解加以判断与选择;(2)法律有规定,但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变化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导致适用该规定明显不合情理;(3)由于立法漏洞,法律本身的规定互相矛盾,对同一具体情形存在两个互相对立的法律规定,同样需要法官加以理解与选择;(4)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必须处理的情形,而且没有先前的判例和相近的法律条文可以类推适用,只能由法官根据法律意图、价值判断等实质的理由推导出可适用的规定。

(三) 实质推理的特征1.可适用范围较小。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论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与问题分析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法律事务专业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法律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学内容和方法滞后、实践环节缺失等,本文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对现状进行改进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现状、问题、解决方案一、引言法律事务专业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专业,其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机构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和改进。

二、现状分析1. 教学内容滞后。

由于我国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大多按照传统的法学教育方式进行,很多教材内容和实践案例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2. 实践环节缺失。

法律事务专业需要与实践结合,但是目前学校对实践环节的重视不够,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有待提高。

3. 教学方法单一。

目前多数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缺少案例分析、团队协作等多种教学方法的运用。

三、问题分析1. 缺少对实际需求的了解。

学校在制定教学计划时缺乏对社会实际需求的充分了解,导致教学内容滞后。

2. 教师水平和教学资源不足。

一些学校的法律事务专业师资力量不够强大,教学资源有限,无法满足学生的培养需求。

3. 教学方法滞后。

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无法满足法律事务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但是目前很多学校的教学方法仍然停留在单一的讲授模式。

四、解决方案1. 提高教师水平。

加强对法律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法律实务能力,以适应现代法律事务专业的需求。

2. 加强实践环节。

增加实践环节的时间和内容,并与实际工作结合,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更新教材和案例。

加大对教材和案例的更新力度,紧跟法律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4. 多元化教学方法。

引入案例分析、团队协作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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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法律事务方面的毕业论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实务能力分别是法学本科学生的专业灵魂和专业技能,法学本科专业教育教学应当是培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专业灵魂、以法律实务能力为专业技能的法律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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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法律事务方面的毕业论文篇一一、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世界各国的法律法规中,权力与义务都是相统一的。

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享受权益的义务,权力与义务总是相伴相生的。

大学生要树立这种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在遵守法律,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也要注意履行与此相对应的义务。

培养大学生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首先应该培养大学生依法行使相应权利的意识,要不断增强大学生依据法律法规享有赋予公民应有的权利,当自身合法利益收到损害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自觉维护自身利益。

当身边的亲朋好友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要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帮助他们维护利益。

其次,还要不断培养大学生的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要自觉维护国家安定统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等,此外,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因此还应该自觉意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最后,还应该树立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行使相应权利之后要自觉履行相应义务。

履行相应义务之后,要主动维护相应权利不受侵犯。

只有做到权力与义务相统一,才是真正树立了法律主体意识。

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一)转变教育观念法律教育应该成为全民教育,不仅仅只属于法律专业的教育。

在我国今后的法律教育当中,要将法律教育作为一项常规的、普遍的教育推广下去,彻底改变以往教育中把法律教育作为“工具性”教育的错误理念,把法律教育作为一门常识性教育在各个门类学生中进行普遍开设,改变长期以来科技与人文、专业与“非专业”不协调的局面,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改进教育方法现代教育要求把学生作为教育的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主动性。

法律教育也应该遵循这个发展规律,在法律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变单纯教师讲授的“单人独奏”为师生双向平等交流、探索的“合奏”。

此外,课堂教育也不应该继续沿用以往的“填鸭式”教学方法,而是应该探究“自主式”学习方法,学生通过自我学习、自我探究学习新知识,深化对新知识的认知与感悟。

三、优化社会法制环境(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法律的制定、执行与监督都应该有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要做到立法的民主化、执法的程序化以及监督的常态化与规范化,在完整的法律运行机制中培养和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奠定基础。

(二)营造法制舆论氛围良好的法制舆论气氛对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日产生活行为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的传播媒体,不断宣传法律内容、宣扬知法守法行为,树立监督法律执行过程的意识,以提高大学生对法律地位的认识.专科法律事务方面的毕业论文篇二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中的不足“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社会保险,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覆盖人群范围最广的险种。

1、农民工参保不积极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应的措施由各地方政府大都出台的现状下,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依旧低迷,参保率持续走低。

数据显示,至2008年末,共有218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其中,有2416万人为农民工群体,22978万人为外出农民工。

农民工参保率约为10.SI0k。

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

目前,初级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掣肘了我国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子女、家庭和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工群体养老的真正来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良好。

因此,谋生于城市的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更有甚者,毫无相关概念,种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的犹豫态度。

2、保险关系转移困难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域壁垒的存在,造成了养老保险模式过多而各地标准不一的局面。

诸如。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独立保险模式等等。

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群体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独立养老保险制度。

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保护政策,地方保护色彩浓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其困难。

3、退保率居高不下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险覆盖率小于20%,居高不下的退保率为又一不可忽视的问题。

虽然,持积极态度的各地政府前后出台各种政策欲尽量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收效甚微,企业与农民工群体的反响并不积极。

据统计,“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企业主为80%:拒绝自我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83.2%;从未买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比90%以上。

”二、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的制度原因1、法律保护主体模糊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法律意义上并未对“农民工”做出具体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权利义务、劳动法律上的概念,均没有相关依据。

执法、司法及各种社会机关在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

因而,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科学的概念予以法律意义的界定,对于农民工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必要之步骤。

再者,时代产生“农民工”是这个概念,这一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所下产生,法律领域之外的概念,正是由于其“法律意义的缺失,助推了这一特殊群体遭遇不平等待遇时往往选择隐忍,面临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时无处维权。

想要落实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在当下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清晰界定其法律范围内的含义必不可少。

2、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参保方式的问题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多元化并不能弥补参保方式单一所带来的缺陷,具体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低下,由于原本就存在很大一部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农民工群体,金钱给付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对其本身就不积极的参保态度雪上加霜。

物价上涨、个人和家庭开支加大、在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问都面临困境时,农民工群体几乎没有剩余的金钱用于养老方面。

单一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另一重大症结。

3、制度救济的不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利益最大化的各企业不愿意并采取各种方法拒绝或逃避为其所雇佣农民工缴纳保险。

鉴于经济发展、推动就业以及改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各地政府往往采用了“不告不理”“不作为”等方式来处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

追求权益的法律成本亦为这一弱势群体的一大负担,长时间的信访程序、大量精力的注入等因素的叠加,致使放弃自己的权利成为应对不公的常态。

4、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养老保险费用,作为个人账户组成部分以外的社会统筹部分,其管理的不透明,资金去向的不明确、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资金分配背后的行政权利干预等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障碍。

资金的管理控制权是行政权限界定体制,城乡统筹对接问题的核心。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不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清、地方色彩浓厚的资金分配模式等因素,致使有限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断增长的退休人员入不敷出。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完善1、农民工概念的法律界定劳动者是法律概念上农民工的首要之意,在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法律应为其提供更多的特殊保护。

欲有针对性的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厘清其法律概念是当务之急。

这里,参考各位学者对于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有关界定。

陆学艺认为农民工“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离土又离乡,在城市的厂矿、机关、企业、商业、服务业劳动”。

余红认为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介于市民和农民之间,也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

从出生地和户籍制度上来说,他们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工人、经商人员、个体服务人员。

”笔者认为,可将其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长期或短期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有城镇居民各种补贴等待遇的群体的总称。

2、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1)抵押财产参保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农民工群体所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在退休时已然未达到标准,用自有的房产或财产作为抵押,银行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以抵押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以满足资金的供给。

这样,为资金短缺的困境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农民工群体的日常生活亦不受影响。

(2)劳务出资参保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某类为地方基础建设、安全做出持续贡献的人员(例如清洁工、社会保安人员等)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于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上的人员。

这里,以劳务作为参保的必要条件,有在法律上的可实现性。

然而,如何在劳务出资参保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间找到平衡,这这一参保方式的一大难题。

(3)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参保据资料显示,“以土地回保障制度”在2004年于江苏省台州市实施,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障可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条件。

然而,当农民工群体与社保部门处于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地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必须一法律制度为基础。

在根据农民工群体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制度框架下,以土地使用权为参保条件无疑为当下单一的参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完善各项监督机制(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的企业拒不缴纳,责令其缴纳并加相应的收滞纳金;与之对应,相关法律也多采取对于违法企业处以罚金的出发措施。

这一违法成本与企业的利润相较而言显然不足以阻碍企业违法的脚步。

此处,可参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处罚,或限制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

只有违法的成本远远高于所获收益,才能有效减少相关企业的违法现象。

(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资金的财政监管。

农民工养老保险事业以养老保险金的安全和增值为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

其管理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金收支和运营,主要是指资金募集、投资运营、资金支付等;二是资金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

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系统。

目前,由于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规范以及制度环境尚未具备,所以要采取严格限量监督的模式。

独立的监管机构,对资金运行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包括资金的征缴、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财政监督,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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