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离岗创业的程序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细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细则本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细则范本,具体内容如下:一、总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是指在离开原单位岗位后,自主创办、从事个体经营,以实现自身价值和创造社会财富为目标的行为。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管理,促进就业创业,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申请条件1.必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已取得相应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3.具备与所从事个体经营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经原单位同意离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三、申请程序1.书面申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原单位提交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离职原因、个体经营的具体计划等。
申请书应当签字并注明日期。
2.单位审核原单位应在收到申请书后,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离职原因是否合理,离职对单位工作的影响等。
3.审批程序经原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书上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进行面试。
4.审批结果主管部门根据审查和面试结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同时将决定书呈送原单位,并告知申请人。
四、个体经营管理1.登记注册经批准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个体经营的范围应与原从事的工作相关,不得损害原单位利益和形象。
3.离岗期限个体经营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
4.经营监管相关主管部门对个体经营开展监管工作,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督促合规经营。
个体经营者应如实提供经营情况。
五、退出与回岗1.个人意愿退出个体经营者如不愿继续经营,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退出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并补缴相应税费。
2.违规退出如个体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原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单位有权解除其离岗创业的批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回岗安置个体经营者在离岗创业期满后,如愿意回到原单位工作,应向原单位提出申请。
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发人字〔2016〕111号院属各事业单位:现将《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科学院2016年9月18日1中国科学院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促进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事业,保障离岗创业人员的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岗创业是我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具体措施,申请离岗创业的科技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事业编制人员;(二)离岗创业期间从事的工作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相关。
第三条现主持国家或我院重大科技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岗创业。
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离岗创业。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在辞去领导职务后,可以申请离岗创业。
现从事军工项目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人员(含在脱密期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科技人员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离岗创业计划;2(二)人事管理、科研管理等相关部门对科技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科技人员和离岗创业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五)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合理确定其离岗创业时限,原则上在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
离岗创业期满确需延期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最多不超过2年。
第六条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离岗创业人员和离岗创业所在单位,应当约定离岗创业时限、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保护、研究生培养、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相关事宜、违约责任处理、发生争议处理等。
山东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

山东省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政策提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且社保待遇不变,职称评聘和岗位晋升权利保留,政策有效期5年。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通知指出,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对于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原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离岗创业备案表》,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终止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1—加强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3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1)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给予全额贴息;(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3)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4)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5)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4,加大降免费力度5.完善创业补贴政策(1)给予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创业补贴。
有条件的市也可给予新注册个体工商户适当补贴。
(2)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并减免租赁费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细则【最新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细则对于离岗创业人员,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1、考察考核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严禁借机“吃空饷”离岗创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对违反规定者,原单位应视情况终止离岗创业协议,责令其返回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1、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2、办理返岗手续对于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原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离岗创业备案表》,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终止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申办离岗创业,有四个程序:1、个人申请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
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2、单位审核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3、签订协议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
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
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
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

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津人[2003]44号【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发布日期】2003.05.30【实施日期】2003.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的实施办法(津人[2003]4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津党发[2003]5号)中“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离岗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离岗在本市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以及经考录进入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二、离岗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离岗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审批表》(一式两份),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审批后,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市级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市属事业单位及各委办局(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向市人事局备案,区县级机关、区县属事业单位向区县人事局备案。
三、正在承担重点工程、已经立项的科研项目(课题)或在审计、会计、翻译等专业性较强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离岗创办和领办私营企业或到私营企业工作,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批准。
在涉及国家安全和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批准离岗创办。
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

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操作办法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励创业创新就业的意见》(吉发…2013‟18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吉办字[2013]20号),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创业,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吉安市干部职工离岗创业操作办法》(吉人社发[2013]1号),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各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机关在编的工勤人员可参照执行。
二、基本要求(一)创业项目要求1、必须是在本县范围内投资创办的农业开发、现代服务业、工业企业和林业发展等符合吉办字[2013]2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
2、必须办理相关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并为本县创造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必须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得以法律规定之外的理由拒绝劳动监察部门的正常监督检查。
(二)离岗人员要求- 1 -1、离岗创业半年以上的,必须参加离岗创业年度考核。
具体考核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本操作办法和《吉水县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考核办法》(附件4)执行。
2、创业期满申请回原单位的,必须与创业项目脱钩。
三、期限及待遇(一)期限为叁年。
叁年期满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返岗手续或辞职手续。
(二)离岗创业期间待遇1、不再享受原单位的工资、津补贴等薪酬待遇。
2、保留其职级和职称,任职时间和工龄可连续计算。
3、可保留原单位的社会保险关系和住房公积金关系,但不享受原单位待遇,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并自行缴纳,也可在新企业重新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办理程序(一)离岗手续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离岗创业申请书。
2、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附件3)。
3、申请人填写《吉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件1),经本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备案,送县编办和县财政局。
离岗创业 现金股退股流程

离岗创业现金股退股流程1.首先,你需要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
Firstly, you need to submit a resignation application to the company.2.公司会安排离职手续,包括离职审批和交接工作。
The company will arrange the resignation procedure, including approval and handover work.3.在离职审批通过后,你可以开始办理现金股退股手续。
After the resignation approval, you can initiate the process of cashing out your stocks.4.你需要填写退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You need to fill out a stock refund application and provide relevant proof documents.5.公司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实你持有的股份数量。
The company will review your application and verify the amount of stocks you hold.6.一旦审核通过,公司会安排现金股退股的具体操作流程。
Once approved, the company will arrange the specific process for cashing out the stocks.7.你可能需要签署相关的文件,确认股份转让和资金结算事宜。
You may need to sign related documents to confirm the transfer of stocks and settlement of funds.8.公司会将退股款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你。
The company will pay the refund in cash or through bank transfer.9.你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以便顺利领取退股款项。
离岗创业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新创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员工离岗创业,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为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保障,激发社会创新活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离岗创业相关法律规定,以供广大创业者参考。
二、离岗创业的定义及条件1. 定义离岗创业,是指企业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经本人申请、企业同意,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从事自主创业活动。
离岗创业期间,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2. 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员工;(2)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且无违法违纪行为;(3)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4)企业同意员工离岗创业。
三、离岗创业的相关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1)员工申请离岗创业,需与企业协商一致,签订离岗创业协议。
协议内容应包括离岗创业期限、离岗期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双方权利义务等。
(2)离岗创业期间,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 社会保险(1)离岗创业期间,员工应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离岗创业期间,企业应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工资待遇(1)离岗创业期间,员工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企业可根据员工的离岗创业项目和发展前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离岗创业期间,员工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离岗创业期限(1)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2)离岗创业期限届满后,员工需返回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5. 违约责任(1)员工违反离岗创业协议,擅自提前离岗或未按规定返回原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企业违反离岗创业协议,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待遇或社会保险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1)员工与企业因离岗创业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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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离岗创业的程序是怎样的
政府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那么提出申办离岗创业有什么程序呢?下面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提出申办离岗创业的程序。
申办离岗创业的程序
①个人申请
凡有离岗创业意愿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明确创业意向和方式。
离岗创业项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②单位审核“
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岗创业条件的,予以批准。
③签订协议“
经单位批准的离岗创业人员,要与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
离岗创业协议书应载明离岗创业起止时间、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的有关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处理方式等。
离岗创业人员要自觉服从单位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
原单位要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④备案“
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表》,附个人书面申请、离岗创业项目书、离岗创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事业单位离岗创业政策
通知提出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由原单位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考察考核“
原单位每年或创业期满应派工作人员到离岗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禁借机“吃空饷”“
离岗创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空饷”、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对违反规定者,原单位应视情况终止离岗创业协议,责令其返回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
离岗创业人员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办理返岗手续“
对于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的离岗创业人员,原单位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
对于离岗创业人员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原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原单位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终止离岗创业备案表》,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终止离岗创业人员花名册。
离岗创业还需避免步入不务正业的误区
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广东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允许高校科研人员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在岗创业或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甚至可离岗从事创业工作,并允许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
(12月10日《南方日报》)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美好时代,出台允许教师离岗创业、学生休学创业的政策,无疑会为当前红火热闹的创新创业潮,再添上一把猛烈的火。
高校科研人员之前对创业不感冒,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担心退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障,一旦想要出去闯闯,就意味着在编制、工资、职称评定等方面要受影响。
面对如此之多的后顾之忧,一些原本有创业打算和意愿的人,未免就会心有惶惶,腿还没迈出去心倒先死了。
现在政府出台新政,明文规定允许教师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间人事关系等不受影响,这就使得后顾之忧纷纷被化解,从而又激活了部分教师心中的热情,让创业由一块食之如鲠在喉、不食又心有不甘的“鸡肋”,变成了多肉又美味的“鸡腿”。
当众多高校科研人员借着这一政策利好,纷纷投身到创业热潮当中,可想而知会有多少新的企业诞生,会有多少科技成果完成转化,会创造出多少的就业机会,会产生出多少的社会财富,这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转型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看到这一政策利好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可能产生的弊端。
因为没有了后顾之忧,大多数高校科研人员,都会对创业跃跃欲试,这里边当然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真创业者,但是更不排除有趁机浑水摸鱼混日子的人,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控,离岗创业对于部分人来说,就成了躲清闲的不务正业。
再者说,创业并非适合每一个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如果高校科研人员都一股脑去创业了,不管他们是真创业还是躲清闲,也不管他们最终是成功还是失败,高校科研人才都会出现一定的短缺,甚至可能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科研,这恐怕也会是得不偿失。
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是好事,但是要避免离岗创业变为不务正业,还需要在实践中对政策进行完善,离岗人员每年度向学校报告创业情况能不能落实,离岗创业期限三年为一期是不是合适,这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打磨。
只有为真创业的人创造机会,让假创业的人无漏洞可钻,使好政策变成长效机制,个人、学校、社会和国家才能从中得利受益。
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已然上路,但是要步入正轨取得实效还任重而道远,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离岗创业走入不
务正业的误区,莫使好政策成了昙花一现的遗憾。
文/高永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