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目标是:1.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3.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4.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事故应急预案实战化程度提高。
二、主要任务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提升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6.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实施1.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专项整治工作。
2.各地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4.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三年专项整治提升方案

三年专项整治提升方案一、背景和必要性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犯罪率和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存在一定的上升趋势,尤其是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网络化、跨境化、专业化、复杂化的特点,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水平,加强公共安全保障,特别是在当前社会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1. 总体目标三年内,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社会治安水平,使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更加安全、稳定、和谐。
重点拉高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暴力恐怖和极端宗教势力在我国领土上的滋生和传播,减少严重刑案和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2. 任务(1).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2). 加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治安防控。
(3). 加强治安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治安执法能力。
(4). 深化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活动。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1. 加强侦查打击工作(1).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和极端宗教势力。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在经济、政治、社会领域拉网清查,集中打击一批影响恶势力犯罪集团。
(3).加强网络犯罪打击,建设健全网络侦查机制,切实遏制网络犯罪活动的蔓延。
2. 提高治安宣传教育水平(1).开展社会治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大对各类治安问题的曝光力度,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3. 完善治安管理体制机制(1).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治安防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
(2).提高公安机关治安执法能力,加强警务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更新,提升警务水平。
4. 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活动(1).积极参与国际反恐和反犯罪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的警务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活动。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5-2009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辽安监发[2005]106号【发布部门】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5.11.29【实施日期】2005.11.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5-2009年)》的通知(辽安监发[2005]106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内各处室: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辽政发[2005]28号),我局制定了《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5-2009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5-2009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5-2009)的通知》(辽政发[2005]28号,以下简称《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监管系统行政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方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基本到位,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
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加强生产安全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治理,持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措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预期目标三年内,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稳定下降,生产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严重事故和重特大事故数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生产安全形势稳步好转。
三、关键工作内容1.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加强监管执法。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管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覆盖。
3.强化责任落实。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责任。
4.严格重大危险源治理。
加快推进重大危险源治理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等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力度。
5.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提升。
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7.强化安全生产监测预警。
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到人。
2. 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3. 加强政策扶持。
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和管理。
4. 深化改革创新。
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机制改革。
5. 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腐败问题。
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提升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重点工作内容(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1. 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推动各类法律法规的落实。
2. 加强对各类重点企业和项目的监管,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1.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社区的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三)推动安全技术装备升级1. 加强安全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
2. 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 完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
2. 加强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加强事故应急管理1. 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各级应急机构的响应能力。
2. 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工作进度安排本方案的实施周期为三年,按照年度划分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第一年: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力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第二年:加强安全技术装备升级工作,推动先进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
第三年: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构,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策划、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是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全面整改、全面提升和全面推进的重要行动。
通过该行动,全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原则是:全面性、科学性、协同性、创新性、可持续性。
第六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安委会负责统一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安委会秘书处负责协调联动。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内部组织协调。
第七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采取渐进式推进的方式,分年度开展,总结前一年度工作经验,组织开展下一年度工作。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八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大幅度减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第九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具体目标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完善各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应急管理机制。
(二)推进企业安全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企业安全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质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达到国家要求。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培养员工安全技能,增强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个实施方案

1.针对生产环境的整治方案:加强对生产环境的监管,确保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等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2.针对生产工艺的整治方案:加强对生产工艺的安全管理,建立规范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隐患。
3.针对生产设备的整治方案: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设备检测和维修,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针对应急管理的整治方案:加强对应急管理的组织和规划,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6.针对安全生产培训的整治方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7.针对企业责任的整治方案: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激励机制,推动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的责任。
8.针对监管执法的整治方案: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力量的配备和监管执法的规范化。
9.针对企业安全标准的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对企业安全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提高企业安全标准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10.针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整治方案: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应用水平。
11.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整治方案:强化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防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11个实施方案,从不同方面对安全生产进行整治和管理,旨在提高全国安全生产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厅等关于印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厅等关于印发辽宁省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安监管三[2013]169号【发布部门】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7.29【实施日期】2013.07.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安监管三[2013]169号)各市、绥中、昌图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质监局、工商局:现将《辽宁省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交通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29日辽宁省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方案近期,全国发生三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我省连续发生三起利用烟花爆竹产品制造的爆炸案件,烟花爆竹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为:“十二运”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经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厅、质监局、工商局共同研究,定于近期在全省集中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等有关规定,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分工协作,联合执法,从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质量等各个环节入手,形成对烟花爆竹有关活动全方位、全过程、全时空的严控态势,确保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一)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格检查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业户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按照许可规定的数量、品种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产品流向登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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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0.05.28•【字号】辽司办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关于印发《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监狱局、戒毒局,各市司法局:现将《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司法厅2020年5月28日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以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办通【2020】3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动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狱戒毒场所党政领导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防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监狱戒毒场所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任务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分2个专题和3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分级分批组织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对监狱戒毒场所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加强对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指导协调。
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动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
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利用“安全生产周”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3.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创新方式加强监管,安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司法行政系统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加强化工等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厅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制修订安全生产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论证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完善落实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督促监狱戒毒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021年底前,重点行业监狱戒毒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推动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针对监狱戒毒场所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辨识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2021年底前,监狱戒毒场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规范监狱戒毒场所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制定符合监狱戒毒工作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严格落实治理措施。
持续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七步工作法”落到实处,严格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建立“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2022年底前,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督促加大安全投入。
督促监狱戒毒场所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行业监狱戒毒企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加强警察、职工和罪犯、戒毒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佩戴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经常性开展罪犯、戒毒人员劳动项目检查,清理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动项目。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内生机制,规范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
突出抓好劳动现场管理,落实警察直接管理、定置管理、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制度要求。
2022年底前,监狱戒毒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完成评估工作。
(三)非煤矿山安全整治1.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2.大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强化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
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
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和执法力度。
3.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于前期已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2021年底前,完成“头顶库”治理任务。
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应急预案体系不完整,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四)消防安全整治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组织监狱戒毒场所按标准对车间、仓储物流中心、监舍、宿舍、教学楼、办公区、医院等区域消防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
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
全面自查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3.提高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
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
4.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建立监狱戒毒场所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五)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定。
开展危险废物安全评估工作,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3.开展燃气安全风险治理。
合理确定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布局,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重点整治监狱戒毒场所供热、食堂等燃气使用部位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加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4.开展渣土、垃圾填埋和污水处理安全风险治理。
整治监狱戒毒场所垃圾填满安全隐患,建立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对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5.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