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实施细则(5篇)

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分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
第三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计量单位的教学管理制度,旨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分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对全体学生实行统一的学分制度,确保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二)弹性灵活原则:根据学生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三)质量保障原则: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学分制度,使其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
第二章学分制度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和学习成果的计量单位,每门课程均设定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学分分为必修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
(一)必修课学分:指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等。
(二)选修课学分: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选择修读的课程学分。
(三)实践环节学分:指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通过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
第七条学分计算方法:(一)课程学分:以课程学时为依据,每学时计1学分。
(二)实践环节学分:根据实践活动的内容、时间、成果等因素,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第八条学分绩点:(一)学分绩点是指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所获得的绩点。
(二)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之和。
第三章学分要求第九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条本科生毕业学分要求:(一)总学分要求: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本科生毕业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50学分。
(二)课程学分要求:必修课学分不少于80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于50学分。
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高等教育的要求,满足广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修业年限第二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
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可在三至八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医学类本科专业可在四至八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的医学类本科专业可在五至十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七年的临床医学专业可在七至十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的专科专业可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的专科专业可在二至四年内完成学业。
第三章学分第三条学分是表示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列入教学计划的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1 .理论课(含实验)2 ,单独设置的实验课3 .公共体育课 每32学时1学分4 .实践教学环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每16学时1学分 每32学时1学分(1)集中进行每教学周1学分(2)分散进行每32学时1学分第四条学生应修读的基本学分数为:1.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160学分左右,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的医学类本科专业220学分左右,基本修业年限为七年的临床医学专业300学分左右。
2.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的专科专业130学分左右,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的专科专业90学分左右。
第四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五条教学计划把对学生的培养过程分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专业教育三个阶段,反映了学校对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的要求,设计了学生培养的主要过程和方式,是学生修读课程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教学计划中设置的课程修读类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层次分为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
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了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学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分制管理制度概述1. 学分制是以学分计量学生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包括选课制、学分绩点制、主辅修制等。
2. 学分制管理分为完全学分制和学年学分制,我校实行学年学分制。
3. 学年学分制是指在规定年限内,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自主选择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后,取得相应学位。
三、学分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选课制(1)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专业要求和社会需求,在规定范围内选择课程。
(2)选课时间、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
(3)选课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课程设置、学分要求等规定。
2. 学分绩点制(1)学分绩点制以学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计算,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指标。
(2)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学分绩点=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3)学分绩点用于评估学生学业水平,作为奖学金、优秀学生评选等的重要依据。
3. 主辅修制(1)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申请主辅修。
(2)主修专业为主课程,辅修专业为辅课程。
(3)主辅修课程学分分别计入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
4. 补考重修制(1)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可申请补考。
(2)学生考试不及格,可申请重修。
(3)补考和重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原课程学分。
四、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学院(部)负责学分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课程设置、选课安排、成绩评定等。
2. 学校教务处负责学分制管理的监督和协调,确保学分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学分制管理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五、结语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样化的学习机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全体师生应共同努力,确保学分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
公司员工学分制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学分制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3 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员工培训体系,实现员工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的共赢。
二、培训学分制2.1 培训学分制是指公司员工通过参加各类培训课程,获得相应学分,用以衡量员工培训效果和激励员工学习的制度。
2.2 学分设置:根据培训课程的重要性和难度,设置不同数量的学分。
2.3 学分有效期:学分自获得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4 学分积累与使用:员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积累学分,用于晋升、评优、岗位调整等。
三、培训课程设置3.1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设置以下培训课程:3.1.1 新员工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
3.1.2 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包括专业技能、管理技能、领导力等。
3.1.3 外部培训:邀请行业专家、知名讲师授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1.4 在线学习:提供各类在线课程,方便员工自主学习。
3.2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认证,对取得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
四、培训组织实施4.1 公司设立培训部门,负责培训课程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
4.2 培训部门应定期收集员工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3 培训部门应与内部讲师和外部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培训质量。
4.4 培训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和学分积累。
五、培训效果评估5.1 培训部门应定期对培训课程进行效果评估,包括学员满意度、培训知识掌握程度等。
5.2 培训部门应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培训课程和方式。
5.3 员工应积极参与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六、激励与惩罚6.1 公司对积极参与培训、学分积累较多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6.2 公司对不参加培训、学分不足的员工进行提醒和督促,必要时进行处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____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工作量和学业成绩的计量单位,一般以学时为基础,按学科门类划分。
2. 课程学分的计算: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各学科门类的课程学分计算标准不同,具体以《学分认定办法》为准。
3. 学分的取得:学生在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或评定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学分的使用:学生获得的学分可以用于计算学业成绩、补修学分、申请学位或毕业证书等。
5. 学分的转换: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的要求,不同学校或学院可以对学生在其他院校或单位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认定。
6. 学分的修读限制:根据学校或学院的教学计划,学生在一定时间内需要修读一定的学分才能毕业。
7. 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学校或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分认定和记录机制,保证学生学分的准确计算和记录。
8. 学分的管理责任:学校或学院应指定专门负责学分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学分的计算、认定、转换和记录工作。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学分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以学校或学院制定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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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制度

学分制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学分制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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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潜能,实施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进一步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学校决定,继续全面推行以学分制、选课制和学习指导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制度,普通专科生从20xx级开始,实行新的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严格有序,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校情,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学制和学习年限第三条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
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准予毕业。
第四条实行弹性学制。
1、弹性学制年限为2—6年,学生学有余力,超前选学有关课程,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提前毕业。
2、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两年(即提前毕业)。
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可中途停学创业或半工半读),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年,在校累计修业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
在5年内达不到毕业要求者,根据其完成学业情况,分别作肄业或结业处理。
第二部分学习专业的选择第五条学生在校所学专业原则上为入学录取通知书所确定的专业。
学生主修专业中设有多个专业方向。
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特长、兴趣等,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学习。
第六条允许少数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转专业(主修专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

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具体办法按照《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长学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
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六条学时与学分。
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
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专业学分要求。
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
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该学院认定。
校际交流学分由学院认定。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置换相应课程学分。
学分认定及置换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十条学分制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方式,学生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第十一条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预存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方可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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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关于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相关规定
(节选自《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七条 学生应当参加课程考核,课程考核合格即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学生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无论合格与否均计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八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课程的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审批确定。
课程成绩可采用百分制和五级制方式记载。
凡考试课成绩(包括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均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
课程的考核按照《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
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评定学生学习的质和量,并在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应用。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课程学分绩点总和除以课程学分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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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绩点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为课程绩点乘以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根据考核成绩折算,具体折算规定见下表:
第十九条 课程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含平时测验、课堂讨论、作业、论文等)和结课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结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高于70%。
河北大学教务处
年 月。